第四节 业务、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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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电信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15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业务、资费
分类号: TN916.5
页数: 21
页码: 141-1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电信志中部办长途电话的情况,介绍了业务、资费,包含了国内业务,国内资费和国际业务、资费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济南 电信志 部办长途电话 业务资费

内容

一、国内业务
  民国十四年(1925年)四月,济青长途电话话务管理处公布营业规则,长途电话通话种类分为普通电话和加急电话两种。
  民国廿二年(1933年)六月二日,南京政府交通部为统一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公布长途电话营业通则,长途电话通话种类分为:1、普通电话;2、加急电话;3、传呼电话;4、予告电话四种,自民国廿三年(1934年)三月一日起实行。
  民国廿五年(1936年),南京政府交通部重新颁布国内长途电话营业通则,十二月一日起实行。长途电话通话种类分为:1、叫号通话;2、叫人通话;3、传呼通话。通话种类又分为寻常、加急二类。特别业务包括:1、特约电话;2、定时电话;3、夜间减价电话。
  民国廿六年(1937年)三月六日,交通部颁布国内长途电话定时通话办法。六月一日实行。按其性质分为:1、叫号定时通话;2、叫人定时通话;3、传呼定时通话三种。
  民国廿八年(1939年),日本统治济南时期,其通话种类有;1、普通通话;2、加急通话两种。
  济南解放初期,所开放的长途电话业务种类只有普通叫号一种。
  1953年,根据邮电部规定,济南长途电话的普通通话业务有:寻常叫号、寻常叫 人、寻常传呼;加急叫号、加急叫人、加急传呼。特别业务有:夜间减价通话。
  1963年,邮电部长途电信总局颁发修改后的《长途电话业务规程》,其业务种类有:1、防空情报电话;2、特种电话;3、首长电话;4、紧急调度电话;5、军政电话;6、新闻电话;7、普通电话;8、公务电话、业务电话。通话种类按照不同的处理手续分为:1、叫号电话;2、叫人电话;3、传呼电话。特别业务分为:1、预告电话;2、预约电话;3、会议电话。
  1977年8月26日,邮电部对电报、长途电话业务规程及使用办法进行了修订,于1978年3月1日试行。其业务种类有:1、代号电话;2、特种电话;3、首长电话;4、紧急调度电话;5、军政电话;6、新闻电话;7、普通电话;8、公务、业务电话。特别业务有:1、预约电话;2、会议电话。
  1981年,根据邮电部的规定,济南长途电话通话种类,按其不同的处理手续分为:1、叫号电话;2、叫人电话;3、传呼电话。特别业务有:1、预约电话;2、会议电话。
  1985年,邮电部电信总局把“国内长途电话业务”改称为“国内公众长途电话业务”,按照不同的服务对象和业务性质分为:1、代号电话;2、特种电话;3、紧急调度电话;4、政务电话;5、普通电话;6、公务、业务电话。按照不同的处理手续分为:1、叫号电话;2、叫人电话;3、传呼电话。特别业务有:1、预告电话;2、预约电话;3、会议电话。并一直沿用至今。
  二、国内资费
  济青长途电话于民国十四年(1925年)四月一日正式开放营业,规定通话时间五分钟为一次,连续通话不得超过三次,加急电话按规定价目两倍收费。
  民国廿年(1931年),济青长途电话话务管理处公布“济青长途电话营业规则”,规定长途电话由答话人答话时起,话毕撤线止,五分钟或五分钟以内为一次,十分钟或十分钟以内为二次,十五分钟或十五分钟以内为三次,同时至多不得连续至三次以上,并不得于一次内呼出两户答话。
  民国廿三年(1934年)五月,交通部颁发部办长途电话与各地商办电话公司签订接线合同通则,规定:“机械设备设于电报局内或长途电话营业处内,并由公司负责架设中继线到电报局或营业处的,租费由交通部每月付给。公司用户使用长途电话,话费按月由公司照营业处或电报局所开单据,负责代向用户收取,营业章程及价目,须按部定章程及价目办理。”济青长途电话管理处照此执行,并每月向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付4%的中继线月租费。
  民国廿三年(1934年),国民政府交通部以全国长途电话话费计算办法没有统一标准,于十二月规定,长途电话通话时间以三分钟为一次,并指定由平保、平津榆、津济、济青、京沪、沪杭以及江西、福建两省先行采用。济南以此为准。
  
  民国廿五年(1936年)十二月一日,国民政府交通部重新颁布国内长途电话营业通则,规定长途电话的通话时间以三分钟为一次,三分钟至六分钟为二次,六分钟至九分钟为三次。话务繁忙时,连续通话不得超过三次,清闲电路不限。通话时间不足一次者,按一次计费。其话费最初三分钟照各类通话规定的价目收取外,从第二次起,则寻常通话不论叫号、叫人或传呼,均按寻常叫号价目收费;加急通话不论叫号、叫人或传呼,均按加急叫号价目收费。长话传呼范围以距离收话处五公里为限,传呼专力费为1角,向发话人收取。
  抗战胜利后,国内长途电话的计算办法,交通部邮政总局以“中华邮政舆图”(廿五年印行、四版)为根据计算长途电话价目,以两通话地点间的直接空间距离为标准,量计空间距离应以公尺为准,除甘肃、宁夏、青海及新疆区一公分作为三十公里,云南区一公分作为十五公里计算外,其余各区均以一公分作为十公里计算。济青长途电话按此法计算,一直沿用到解放。
  由于国民党政府推行内战,物价飞涨,长话价目也随之一涨再涨。民国卅四年(1945年)8月起,长途电话价目比战前增长262.5倍;民国卅六年(1947年)十月,又增长到39,375倍;到民国卅七年(1948年)七月一日,竟飞涨到525,000倍。
  
  山东省电信管理局为开放各地长途电话事公告
  业营字第730号
  1949年8月23日
  本局业于八月十六日开放济南至各地长途电话,除将营业地址、时间及通达地名已开放各地之普通叫号价目者外,凡用户欲在自用市内电话上接通长途电话者,须先向本局经二路纬一路、经二路纬六路、经四路纬九路营业处索取接通长途电话声请书,填妥盖章连同最低予存长途话费50000元(军政机关免交),一并送交经二路纬六路营业处,取得收据后,即日有效。特此公告。
  一、营业地址:经二路纬一路、经四路纬九路营业处。
  二、通达地址:德州、泰安、兖州、济宁、泺口、青岛、徐州。
  三、营业时间:上午10点至下午7点。予存话费用电话挂号者不限时间。
  四、收费价目:
  [=此处为表格(以上系普通叫号价目。)=]
  1949年8月26日,山东省电信管理局业营字第733号通告中载:8月22日济南至南京、上海开放无线长途电话;24、25日相继开通济南至天津、北平无线长途电话。
  济南至各地无线长途电话通话时间:
  青岛:上午11点——12点,下午15点——16点,21点——22点
  徐州:上午7点——8点,下午13点——14点,19点——20点
  南京:下午16点——17点
  上海:下午14点——15点
  北平:上午9点——10点
  天津:上午10点——11点,下午16点——18点
  济南至徐州有线电话通话时间为7点——22点
  局长:闻述尧
  副局长:刘铭三
  价目(普通叫号):
  济南
  4,950 青岛
  4,0505,400徐州
  6,300 6,750 4,500 南京
  8,550 7,650 6,750上海
  5,4006,7507,650北平
  5,4006,3007,200天津
  1949年11月19日济南电信指挥局业营字第六号通告;长途电话通话费照原价 增加二点三倍,例如:济南至天津原价5,400元,调整为18,000元。
  1950年3月31日济南电信指挥局业营字第三九二——二八号,为变更电信资费公告:查国内电报电话资费,奉中央财经委员会三月一日财经计字第九五三号批示按电信单位计(每个单位等于胜利拆实公债每分的百分之七)每旬调整。每旬调整之实行日期为第二日,即上旬二日,中旬十二日,下旬二十二日。上述办法,华东区各局自四月二日起实行。市内电话月租费及其他按月计收各费均自四月一日起实行。各项价目如电报一个字、长途电话一次、市内电话分机一具,照规定单位数,与当时按照胜利公债牌价百分之七相乘计收人民币,其尾数以十元为最低额,不满十元者四舍五入。
  1957年11月6日,邮电部(57)长话字第285号通知,核订长途电话价目以“长途电话资费表”为依据,长途电话的价目根据发受话局两地间的空间距离量订,并以寻常叫号电话一分钟应收的费用作为分级基本价目。本办法自1958年1月1日起实行。同日,经国务院批准,邮电部统一调整了邮电资费,基本精神是统一简化和降低,并把收取国内长途电话资费的36级话价标准,简化为13级,取销地区差价,取销优待办法。
  1958年8月1日,国内长途电话资费平均降低40%,第一级每分钟伍分,二至十三级每级加一角,按次计价改为按分计价。以三分钟起算,超过三分钟按实际通话分钟计算,叫人和传呼一律改按收基本价目的三分之一的附加费,各类长途电话的销号费一律按基本价目的六分之一计算收取。每日七时至十八时按全价收费,十八时至二十四时按七折收费,零时至七时按半价收费,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全天按半价收费。
  1966年,长途电话取销了三分钟基本收费制度,取销了叫人传呼附加费。1978年3月,邮电部颁布,成串长途电话时限的规定(试行)。1979年,长途电话恢复了三分钟基本收费办法,以及叫人、传呼加收一分钟附加费。每日十九时至次日七时,及法定的假日、星期日的○时至二十四时收半费。
  1981年,根据邮电部的规定,济南长途电话资费标准为:
  (一)长途电话的价目以两点间的空间距离计算,并以普通电话通话一分钟应收的费用作为分级基本价目。
  (二)长途电话的计费等级分为普通和加急;普通电话按基本价目计算收费,加急电话按基本价目加倍计算收费。叫人电话和传呼电话不分计费等级,一律加收一分钟基本价目的附加费。
  (三)长途电话实行按分计算,每张电话的基本收费时间为三分钟,通话不满三分钟的,一律按照三分钟计算收费;通话超过三分钟的,按实际通话分钟数计算收费,尾数不满一分钟的按一分钟计算。
  (四)长途电话每日七时至十九时内,一律按规定的价目全价计费。每日的十九时至次日七时内,一律按减半计费。星期日和法定假日○时至二十四时内,一律按半价计费。节日假期如有提前或移后的,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
  (五)特种电话、紧急调度和预约电话按照加急电话价目计算收费。
  济南至历城县内电话资费标准凡通达市内电话的按公用电话标准收费。
  各类长途电话的销号手续费:1、长途电话基本价目1——2级的每张收取五分;2、长途电话基本价目3——13级的每张收取一角。
  1981年5月,济南开通长途自动电话业务后,其收费办法暂实行每月每部有权电话收取基本话费100元(不足一月者,按一月计算),每月话费超过100元者,按自动计费实际通话分钟收取话费。
  根据邮电部(1987)邮部字466号文,济南市电信局于1987年11月1日零点起
  11月12日,济南市电信局对各营业点长途自动直拨电话收费标准做出暂行规定:1、营业点收费标准按加急电话收费;2、计算话费的时间,首次为一分钟,不足一分钟的按一分钟收费。
  1987年12月1日起,国内长途电话每分钟收取附加费一角。
  到1988年4月,济南市电信局长途电话的通话种类、特别业务、基本收费时间及节假日的收费标准没有变化,但收取长途电话的基本价目的级差,由1981年的13级改为12级。
  各类长途电话的销号费全部规定为一角。济南至历城的通话费为五分。
  1988年4月7日,济南市电信局局长办公会决定自动长途电话附加费收取办法,14日开始执行。其收费标准为:1、全自动电话按实收话费的22.51%收取附加费;2、半自动电话按实收话费的12%收取附加费;3、半自动、全自动话费汇总于同一结算凭证时,按汇总话费的16%收取附加费。
  1988年5月12日邮电部(1988)邮部字第241号通知:自7月1日起,长途电话半价时间全国统一改为每天21点至次日7点。同年6月20日,省邮电管理局、省物价局、省财政厅(88)联字第2号通知:自7月1日起,将节、假日长途电话半价收费改为按全价收费,但21点至次日7点半价时间不变。
  记帐用户和代办户以及长途有权用户、国际有权用户:
  济南实行长话记帐办法始于解放前,每月的话费由电信局册报组核算后,交收费员收取。1956年后,各机关、工厂、企业均为记帐户,每月结算由人民银行托收。1966年以前记帐户约800户,1983年1642户,1985年1800户,1990年达到2830户。
  解放后,为了方便外地旅客使用长途电话,在旅馆、招待所设置代办业务。1966年有代办户15户,1973年为28户,1985年为115户,1990年达到245户。
  济南市电信局于1982年开始发展国内长途电话直拨有权用户,到1987年底,有权用户达735户,1988年有权用户2100户,到1990年有权用户达7289户。济南国际长途直拨有权用户的发展,自1989年开始,到年底有用户299户,截止到1990年底,有用户402户。
  会议电话
  会议电话业务是1958年兴起的一种新的长途通信业务,它是不同地点的用户之间,利用长途电路汇接召开会议的长途电话业务。受话用户可以在邮电局或用户的电话会议室进行通话。会议电话通话费,按照每一受话地点的长途基本价目和分段计费办法计算收费。基本收费时间为30分钟,通话不满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超过30分钟的,按实际通话分钟计算。1958年会议电话的总交换量为2770张,1965年为2035张,1975年为3351张,1985年为1397张,1988年为2429张,1990年达4129张。
  
  三、国际业务、资费
  济南的国际长途电话,于1962年12月21日由山东省邮电管理局核定,济南、青岛、烟台、曲阜等五局办理国际电话业务,由上海、北京接转,业务量不多。
  1978年,随着我国的对外开放,国际间的经济、文化交往逐年增多,国际长话业务量迅速增长,1985年除发往南非、西南非洲等地区的长途电话业务暂不开放外,济南到世界各国及各地区的国际长途电话业务一般均可受理。国际长途电话的业务种类有:1、遇险电话;2、政务电话;3、业务电话;4、私务电话。
  国际长途电话的基本价目由邮电部同有关国家商定,对未商定资费和路由的国家,如有电话业务时,最初三分钟总价可按照以下价目计算。
  亚洲26.40元 欧洲28.80元 大洋洲28.80元 拉美36.00元 非洲33.60元。
  基本收费时间为三分钟,通话不满三分钟的一律按三分钟计算;通话超过三分钟的,按实际通话分钟数计算收费;尾数不满一分钟的,按一分钟计算。
  基本收费标准、国际叫号电话,按国际普通电话价目收费;国际叫人电话,加收国际普通电话价目一分钟的附加费;国际传呼电话,由发话局向发话人收取普通电话价目二分钟的附加费;国际加急电话,按国际普通电话价目加倍收费;叫人、传呼的附加费不加倍;国际遇险、政务电话,按普通电话价目收费,有特别协议者除外。其销号电话,按普通电话最初三分钟价目的十分之一收费;注销电话、退号电话、国际业务电话均不收费。
  1986年2月1日,根据邮电部(1986)电外字18号文规定,济南到香港、澳门和台湾的电话不再加收1.20元人民币的销号费。为适应近年来人民币与外币比价变化的情况,根据邮电部(1986)电外字34号文,自1986年10月1日起,各种国际、港澳电报、电话和用户电报等业务的价目上调百分之五十左右。
  1988年5月11日,山东省邮电管理局(88)电业字第178号文,转发邮电部(1988)电外字133号文,“关于调整国际、港澳电信业务资费的通知”,新的国际、港澳电话、电报、用户电报路由资费表自1988年6月1日起实行。
  1988年5月,济南的国际直拨电话试通成功,在此基础上济南市电信局开始发展国际直拨有权用户。其计费方法是:国际直拨电话业务采用自动计时计费,不分叫号、叫人、半价、全价,通话时间一律自受话用户摘机算起,至发话人挂机为止。通话时间以每分钟计算,不足一分钟的,按一分钟计算。

知识出处

济南电信志

《济南电信志》

本书记述了山东电政由来已久。光绪七年(1881年),李鸿章奏准架设津沪电报陆线,电线循运河南下。临清、济宁为鲁省重镇,首设电报分局。光绪八年(1882年),山东巡抚获准展设线路,自济宁引线达济南,后次第扩展至潍县、烟台。济南乃南北要埠,烟台为胶东重要口岸,历来为洋人所觊觎,传递军情至关重要,故通电全系军需。光绪廿三年(1897年),德国入侵胶州湾,修筑水线、铁路,擅设大、小报话房卅余处。后被日本人取代,曾于济南设“邮便所”和无线电台。本书收录了大事记,机构沿革,电报,长途电话,市内电话,企业管理,党群组织和先进集体、个人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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