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济南市科学技术计划管理试行办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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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科技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117
颗粒名称: 四、济南市科学技术计划管理试行办法
分类号: G322.752
页数: 10
页码: 265-2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
关键词: 济南 科技志

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科学技术计划管理工作,逐步推行现代化科学管理,使科技工作更好地面向经济建设,根据我市科技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科学技术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保证科学技术计划战略决策的实现。它必须同我市的经济建设紧密结合,以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为主,根据我市的资源、技术优势,把经济建设中提出的投资少,见效快,具有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关键项目作为计划的主要内容,组织力量重点研究和开发,使科学技术成果迅速、广泛地应用于生产,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
  第三条:科学技术计划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拟定全市的科学技术中、长期和年度发展计划;分配和管理科技经费和科研物资;组织计划的实施;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管理科技成果。
  第二章 科学技术计划的编制
  第四条: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类别为: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科学研究、科技决策咨询项目和重点科技成果示范性推广项目。
  第五条:选择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一般应具备技术上的先进性、经济上的合理性、生产上的可行性三个条件,,并要具有深化、扩大、转产或推广的可能性,项目的周期不宜太长,除某些农业项目受自然条件限制外,一般不超过两年。
  第六条:中、长期计划的编制原则
  1.全市的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计划由市科委会同市计委统一编制。各区、县、局(公司)要制订本系统本行业的计划。
  2.中、长期计划必须具有战略性、长期性、系统性、指导性,并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密切结合。
  3.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发挥我市的资源优势和生产技术优势,利用一切科学技术力量和科研条件,突出重点,抓住牵动全局的、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的科学技术问题组织攻关。
  4.中、长期科技计划应采取“近细远粗”的滚动计划法,不断对计划进行滚动式的调整和修改。
  5.各级计划必须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
  第七条:年度计划的编制
  1.本市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是编制年度计划的主要内容和依据。根据中、长期计划的总要求,制订出本年度为逐步实现既定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
  2.根据我市中长期发展计划安排的和省科委要求我市承担的项目,可下达指令性计划或公开进行招标(招标办法另行规定)。
  3.各区、县、局(公司)向市科委报送的项目,必须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项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一)。
  4.初步选定的项目,由市科委通知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依照《济南市科研项目开题论证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开题论证,并将论证意见填写《科研项目开题论证报告书》报济南市科委。
  5.经综合平衡后选定并列入市年度计划的项目,一律签订《科技计划专项合同》(附件二)。合同书由甲、乙、丙三方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签署后生效。市科委做为项目的委托单位为甲方,项目的承担单位为乙方,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系保证单位为丙方。
  6.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之间必须签订协作合同,合同对各自的分工、承担的义务、完成的期限,以及资金的分配和各方应偿还的金额等问题要有明确的阐述,协作合同报市科委备案。
  第三章 科学技术经费和物资的管理
  第八条:科学技术经费的来源
  一、科技三项费用
  1.省科委安排的科技三项费用中的科技项目补助费;
  2.市财政安排的科技补助经费。
  二、科学技术发展基金
  1.省科委安排的技术开发基金补助费;
  2.市财政拨做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的经费;
  3.有偿使用回收的资金;
  4.其他可做为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的资金。
  三、科技贷款
  第九条:以上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列入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的项目,必须专款专用,帐目单列,任何部门不得侵占挪用。
  第十条:为提高科技投资的效益,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使科技经费的使用更加合理和有效,科技三项费用资助的项目,除科技预测、决策咨询以及社会效益显著但经济效益不大的项目,原则上采取无偿资助外,其余均采取有偿使用的办法。
  第十一条:市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和市科技贷款主要用来资助技术上成熟、商品化周期短、取得经济效益快的具有示范性和推广意义的项目,包括“星火计划”的“匹配投资”。所发放的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要全部回收。
  第十二条:按省科委有关规定为增强区、县科委的技术开发指导作用,根据各区、县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参考往年科学技术计划执行情况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当地财政划拨的科技补助经费的数额,相应从市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中拨出一部分资金和当地财政拨给的科技补助经费一起作为各区、县的科技发展基金。
  各区、县科委用该基金安排的项目,应按市计划的各项要求和程序进行。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失误,项目确定之前必须报市科委征求意见,并将计划最终安排意见报市科委,经审查后汇总作为济南市科学技术指导性计划下达。
  第十三条:科学技术经费的发放和回收。在合同各方签订《科技计划专项合同》后,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科研经费请款单》(附件三)和《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四),科委根据项目的进度分期拨款。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可以将应偿还资金,直接交到市科委;市科委也可酌情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济南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支行按合同规定回收应该偿还的资金。银行可按照规定向欠款单位一次性收取千分之五的手续费,根据情况还可以采取委托放款的办法,委托银行按照指定的单位、用途、期限发放经费,并负责监督使用和回收,银行每月收取一厘八~三厘的手续费,手续费由承担单位负担。采取哪种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在合同书中注明。
  第十四条:科技计划项目投资的资金应按期偿还,逾期不还者,按千分之五月息收息。
  第十五条:科学技术经费使用范围
  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直接为该项目所必须增添的专用仪器、设备费,试验用的材料费,专用图书和技术资料费以及计算费、测试费和调研咨询费。
  二、新产品试制项目
  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必须增添的非主要设备和专用工卡具、原材料和产品试制费,样品(样机)、图纸资料购置费。
  三、中间试验和重点科技成果示范性推广项目
  直接为该项目需要的土建费、安装费、仪器、设备购置费以及必要的试验费用。
  四、科技发展决策咨询项目
  直接为该项目需要的图书、资料购置费、印刷费、复制费、计算费、测试费、调研咨询费、评议论证费。
  第十六条:合同项目所拨资金采取包干办法,除特殊情况外,超支不补。项目完成后的结余资金,承担单位只能用于其他研究试制项目,不得做为单位收入提成分配或移做他用。
  第十七条:列入市科学技术计划并接受资助的项目,其成果的转让需事先征得市科委同意。
  第十八条:科技三项费用物资,是用于科学技术计划安排项目的专项物资,要按照计划任务的需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使用。具体使用方法参照《山东省科学技术三项费用物资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四章 项目的实施
  第十九条:年度计划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照计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及进度要求,做到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研究人员、措施条件、组织领导等项工作的落实。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要责任明确、密切配合。研究试验人员要相对稳定,负责到底,计划完成以前不得随意抽调。
  第二十条: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每季度末要填写《科技计划项目进度表》(附件五)报送主管部门和市科委。
  第二十二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签订合同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并负有法律责任。如发生争执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项目的鉴定和成果管理
  第二十三条:项目按计划要求取得最终成果或重要阶段性成果时,由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鉴定,并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出决算表》(附件六)。项目鉴定,按照《济南市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鉴定暂行实施办法》的要求执行。经鉴定合格,并形成《技术鉴定证书》后,项目的试验研究工作即告完成。
  第二十四条:科学技术成果的管理,按照国家科委《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执行。在鉴定合格后,填写《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报告表》并同《技术鉴定证书》和全套鉴定会资料(其中不能对外公开的材料须注明)一起按完成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及时上报,进行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试行办法由济南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附件一)
  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类别:
  起止时间:
  承担单位:
  详细地址:
  电话及联系人:
  协作单位: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内容目录
  一、研究开发的目的意义
  主要说明进行研究开发的必要性,课题提出的依据,预期达到的目的(要写具体)和学术理论方面的意义以及目前国内外水平、技术现状和发展动态、趋势(应附有调研报告)。
  二、主要研究开发内容和要求
  主要说明研究开发内容、技术关键,实验方法、采用的技术路线以及要求达到的技术指标和生产规模。中间试验项目要说明在哪个单位进行的小试验、扩大试验和技术鉴定意见;开发项目要说明成果来源并应附有技术鉴定证书。
  三、资源、市场预测、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及推广前景
  应有来源可靠的证明材料和调查报告,并要有具体数据。
  四、计划进度
  主要说明以季度为基本单位的阶段进度计划和应达到的目标和要求;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的任务分工及进度要求、预计鉴定时间。
  五、现有条件和措施
  主要说明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职工总数、各类技术人员数、厂房面积、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现有产品、产量、现年总产值和年利税总额)、承担该课题的负责人和技术力量(姓名、专业、技术职务、技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等)、基础条件(研究工作基础、仪器、设备、试验场所、资金筹集情况等)、试制项目的样机、图纸、技术资料的来源和落实情况,与协作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协作合同。
  六、申请解决条件和投资预算
  经费:总投放多少,申请解决多少,自筹多少(应说明来源和数额),以及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的经费分配意见。
  条件:说明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用途及解决途径。并分别注明是由申请经费或自筹经费解决。
  七、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附件二)
  科技计划专项合同
  济科合字( )第 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委托部门
  承担单位
  协作单位
  起止年限
  签订日期一九 年 月 日
  填写内容目录
   一、项目简要内容及预计达到的目标与经济效果
   二、采用的试验方法和技术路线
   三、计划进度安排
   四、经费和还款办法:
   1.甲方供给乙方经费总额(大写):
   2.乙方还款金额(大写):
   3.还款计划:(逾期不还者,按千分之五月息收息)
   4.还款方式:
   按共同条款第 条第 款执行。
  共同条款
  签订合同各方共同同意
   (1)按合同规定甲方应拨给乙方的经费、物资,由甲方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和乙方的分期用款预算报告拨给,并积极协助解决甲方能够解决的问题。
   (2)如果甲方无故撤销或不执行合同,使项目无法进行,已拨经费、物资不得追回,并负责承担善后处理所发生的费用。
   (3)乙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要求,按期完成计划进度,每季度末填写《科技计划项目进度表》报送甲方和丙方。
   (4)甲方如发现乙方不执行合同的有关规定,应予指出,促其纠正;若仍不纠正,甲方有权暂停、追回或冻结拨款,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合同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不是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经费、物资超支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保证按期完成研究试验任务。如果由于乙方不执行合同,使项目无法进行时,乙方应向甲方归还所拨经费、物资。并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试验研究工作结束后,乙方应抓紧作好技术鉴定的各项准备,报告丙方和甲方组织技术鉴定。待技术鉴定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成果技术资料和项目完成情况总结,并及时向甲方归还合同规定的还款。逾期不还者,按千分之五月息收息。还款方式可以有以下几种:
   (A)项目完成后,乙方将应偿还资金直接交到市科委。
   (B)市科委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济南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支行回收应该偿还的资金,银行按规定向欠款单位一次性收取千分之五的手续费。
   (C)委托银行按照指定的单位、用途、期限发放经费,并负责监督使用和回收,银行每月收取 的手续费。手续费由承担单位负担。采取哪种办法,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在还款方式栏内注明。
  (7)乙方对秘密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在项目未经正式鉴定并批准对外交流以前,不得向外发表、介绍该项目的科技成果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其成果的转让需事先征得市科委同意。
   (8)丙方负责督促、保证乙方执行合同,协调解决计划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解决应属于本部门安排的基建施工、物资、劳动指标等有关条件,项目完成后,丙方要保证乙方及时归还甲方的还款。
   (9)合同项目完成后,根据取得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果,按照国家颁布的《发明奖励条例》、《自然科学奖励条例》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等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给予奖励。
   (10)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需要修改合同的某些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确定修改。
  (11)本合同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均应严格执行,并负合同的法律责任,在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若仍有争议,则提交经济法庭仲裁或裁决。

知识出处

济南科技志

《济南科技志》

本书《济南科技志》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以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宗旨,以实事求是、略古详今、坚持“四新”(新观点、新材料、新方法、新体例)为原则,以济南古代、近代、现代科学与技术的不同特点和功能为依据,分门别类地记述了科学技术在济南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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