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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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唯一号: 130334020230002596
专题名称: 契税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11/001
起始页: 0223.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1991年,南安依据省财政厅《关于恢复征收契税的通知》规定,恢复契税征收工作。征收对象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售、赠予、交换和房屋买卖)的单位和个人,税率为3%,由房产管理部门代征。2005年,在市财政局设立契税征收管理所直接征收契税。2005—2008年,契税收入因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增加和房地产开发发展,连年大幅度增长,分别比上年增长86.7%20.7%、65.7%和26%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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