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丧葬习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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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唯一号: 130334020230001685
专题名称: 安溪县丧葬习俗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165.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墓地古话“人死以土为安”。人死后由儿子托亲请“堪舆家”(风水师)。拣择穴池(风水)筑墓。较富的,常于生前备好棺槨衣衿,且筑“生坟”(俗叫寿域)。县内龙涓一带,是由死者的长子带亲族,上山找“风水”,看那地方可以。亲手锄掘三下,就算定位。筑墓时如碰石头,也须填成圹穴不移。至于多数穷人,既无资生前筹措后事,死后更无法筑墓,只草草营葬而已,以后视能力才筑坟墓。 初丧习俗,死了人,不爱说“死”字,就说“老去了”,“过世了”,“过身了”。病人弥留时,儿媳都守候在床边送终。病人断气后,未择出殡日期前,只能泣,不能哭出声。先由孝男和亲属持铜钱到附近水沟(不能用井水)“求”舀一些水(俗叫“买水”)为死者洗尸。死者蚊帐应随时拆下,并严防有猫从尸顶跳过(传说猫跳过尸,僵尸会直站起来),尸浴后,孝男等为死者穿戴,更换寿衣、鞋袜、帽,然后头垫“瓜枕”,身盖“水被”(盖死人的被单叫水被),脸上蒙盖着“掩面布”,枕边放块瓦片,不时在瓦片上烧纸楮,还在头边放一碗饭(俗叫头边饭,又叫“辞生饭”,出葬后,饭才复在谷柜上,任其发酵,意“家发”了),头边饭上放一粒蛋,并插上一双筷子,等择日的“时日单”到家后,全家就披麻带白,放声大哭,孝男脚穿草鞋,守候灵床,通知亲族戚友,俗叫“发丧”。古礼,丧服分斩蓑、齐蓑、大功、小功、缌麻等种。对父母为斩蓑,三年正服,祖父母齐蓑一年正服,夫妻之丧齐蓑,一年义服。 县内湖头等地,有的人死后,先收尸入棺(未盖棺盖)。俗忌:不叫棺材,而说“老寿”、“寿材”、“大厝”。放在厅堂或另布设的灵堂,举办丧仪。 如果丧母,村俗有句话:“死父扛去埋,死母等人来”,于母病重时,要先往外祖家“报病”,及至母死,再派人往外祖家“报丧”(报死)。外祖家要请来报丧的人吃面线蛋点心,同时也向死者嫁出的女儿家“报丧”(同样要请面线蛋)。女儿听到父母的死讯,才可哭泣成声,报丧人返回时,外祖家或女儿家,不能说:“再见”、“再来”,只说“慢行”或“细顺”等话,作为辞别。 丧母家,须在家门口(向外祖的来向)设一香案,案系麻桌裙(或白的),案上排香炉、烛台、香烛和火柴。外祖将到,孝男全家都跪在桌下的麻裙内等候,接客者接去外祖家带来的礼品。外祖来人点上香烛(有的把香烛等拔下,连烛台倒放于桌上),再将麻裙掀起一角(如父在,只揿右角,父母双亡,则全掀起),然后扶起孝男,由接客导引,孝男等随后,一同入屋内。 有的外祖是官宦家或乡绅宿老的,案桌裙内先系白的,外重加红桌裙,桌裙前铺着草席和红毯。桌上点亮一对红烛和三条香,还备放白烛一对和香一束,礼候外祖。外祖一到,认为今天丧事,当不起红毯红桌裙礼待,即将铺地的红毯叠摺于桌前,把桌上红烛吹熄,换点上两条香或四条香,然后掀起红桌裙(一角或全掀),使露出白的桌裙(如内无白裙,也把红桌裙掀起),再扶起伏在桌下的孝男,接客者导外祖进屋,到丧房内(孝男本跟在后),孝男揭开死者的掩面布,外祖先向死者行礼,接客者便请外祖出丧房,取盆水给盥手脸,然后到另间休息,上点心。 出殡旧日例,丧家先备一席“入木筵”(入棺之筵)在丧房前祭奠,叫“辞生”。再由孝男孝妇和孝女等扶尸入棺,盖上水被(不盖眼面),抬棺者把棺放在厅旁两条棺椅之上,盖上棺盖(盖棺时,一切人等,都须远避,不使人影盖入棺内)。若是母死,要由孝男捧盘,盘内置棺钉四个,斧或锤一把,红礼一包),跪请外祖亲手授钉、斧与和尚,和尚才动手封钉棺钉(若死父,可免授钉俗)。 棺木封钉后,抬棺者四人(或八人),绷结打扣。简葬的就只“寮鼓吹”(一钟一鼓一哨呐),以及火把伴棺上山,推棺入穴,孝男沿习跪穴口,用硬币当“茭杯”,口中叫“父阿(或母)回去吧。”把“笠杯”掷下,“许允”了,就捏着一小撮穴泥,带回家去“安位”。 有的举行“礼葬”,先抬棺在门口或广场上,举行奠祭,孝男奠行移棺礼、奏哀乐、家奠,而后女婿或外宾祭奠。上香、奠酒、献楮、献牲或献馐、读祭文、跪拜等仪程(亲友行三鞠躬礼),后由和尚导孝男在前,亲友随后,环绕棺木数周,(示恋念惜别),棺木之上还压着一小袋“谷头米”,棺后系缚着十二尺或二十四尺长的白布,俗叫“拔龙须”,由亲属挽着(含有挽吊之意)。走一段路,“龙须”和“谷头米”丢在路旁(另有人带回)。出殡时,(1)执幡前导(写死者姓名衔头,俗叫铭旌);(2)托灯;(3)乐队;(4)挽轴或(花圈);(5)魂轿;(6)执绋、佩乌纱;(7)重服;(8)家属;(9)亲友(10)子孙亲属。然后火把在后,引着棺木出殡。一小段路,孝男回头跪谢,殡葬行列才止步,歇于道旁,大都是孝男等依扶着棺木,抬棺者抬上山去,照样请魂、捏土,一行回家,安位、烧“桌头龛(纸屋)”、净手,再于门扇上贴白纸条(父母都已死贴双叉,若只丧父或只丧母只贴单叉)。 龙门、官桥一带,丧事出殡时,大张旗鼓,迎棺上山。但回来时,却不走原路,偃旗息鼓各回家去。如有女婿其父母尚健在,而来送岳父母殡礼或未婚女婿和未婚媳来送殡的,丧家要给系上红绫“挂采”。 另有些地区,相信吉凶,一时择不出吉日出葬,就采用“偷山”。先无声无息把棺木抬上山去埋葬,然后再择吉日,举办丧仪,到葬地“迎魂”回家的。 清末民初,有些官宦绅家,一死了人,先收尸入棺三日或五日不即出殡,(古三日以上叫停棺,停棺半月或三月,叫“藏棺”)。停棺、藏棺者,亲属每于黄昏都要举哀。择期出殡时,还请地方官绅“督旌”,或到墓地“点主”、“祀后土”,炫耀“哀荣”,民国初年后,此俗已少见。 县内多数地区,孝男穿麻衣,头戴麻包,足着草鞋,孝妇和孝女,身披半麻,孝孙挂青。而长卿方面,丧家如有子外出,奔丧未及的,由儿媳本身丧服外,还加一双草鞋,挂于项间代表其夫。出殡时,古例都有一把“带路火”外,另有几个儿子,便要几把火把,这些火把,都是另外的人执拿。而龙涓等地,孝男着麻衫、草鞋外,头上还要戴草箍,且亲手执拿火把,孝妇、孝女,腰系麻带,也都带竹的火把。孝男孝妇及未嫁出之女所执的火把,回家去各放自己的灶孔内,而嫁出的孝女所执的竹火把,在送葬回来,快到母家时,就将火把丢放在她嫁出那方向的路口,至于孝孙,则各执一盏红灯送殡。 湖头一带的丧家,孝男和女婿都着白长衫。(外戚有时也穿白长衫)。出殡时,前面列着整齐两行长队,便是女婿和外戚外宾等,孝男同样依扶着装有绣花的“棺罩”的棺材,由棺伕抬着徐徐步行,其余各地例俗大同小异。 30年代之前,丧家出殡时,即请魂回家“安位”,有的灵坛不撤,每天都要捧“菜羹饭”,一连七天,七日后才逢初一、十五再捧一次,一直到“撤灵”(俗称撤桌)方止,此俗早渐简化,现已无存。 丧户出殡回家。通常都备简便的无酒丧宴,招待送殡的人,未及送礼的,丧事完毕后,忌补送金银楮礼。民国十四年间,蓬莱刘维立葬母时,改待以菜饭,省钱省工省麻烦。几十年来,附近各地,丧事不办筵,只吃于饭,已形成习惯。 丧俗中,如有死者的上辈父母尚健在,就不能动鼓乐出殡,但有的认为死者生前勤劳有为,不忍其凄凉“出山”,就需由死者的孝男,跪在其祖父(母)面前,乞“借”鼓乐,为父(母)送终,经其祖父(母)亲手递给锣鼓,才动用鼓乐出殡,但一般不宜过份排场。 解放后,丧事逐步简办,有的用追悼会代替礼葬吊孝。80年代后,乡村有的丧事,既复旧制,又夹新样,新旧合辟,有的还讲究排场。 探墓出殡后的第三天,孝男孝眷和亲属,带香楮果品,并锄头畚箕,由家按原路到葬地探穴(探墓)。排上果品,点烛,燃楮,在穴头环左右开“子孙路”(环穴的水沟),原路带泣回家,走上大厅,又要哭一场。 小祥人死后一整年称“小祥”,俗叫“对年”。女儿家或戚友,都送楮物礼品给丧家,孝眷于小祥前夕,点上香烛,在厅上痛哭一番,丧家于中午备牲楮向堂上灵位奉献,作“小祥”纪念。 小祥期古叫“守制”期,守制的那年除夕,不能贴红联,而要贴青色的门联,在守制期间,和人交往及自己用印,也不能用红,只用青色或黑色;自己署名之上,要加一“制”字,或加“从吉”两字,以示守孝。此俗50年代后,已渐失。在守制期间的元旦,外客到丧户贺年,也不能说“恭喜”或“贺喜”的话语。 封建时代,每隔三年,放榜开科取士,凡遇死了父母的孝子,叫“丁忧”期,丁忧不能参加孝试,要待满孝三年,才能应孝。 大祥死者已逝两个整年。就是“大祥”纪念,俗叫“三年”。古例守制三年,丧服才满。此日,写贴:“慎终已说三年礼;追远尚存一片心”之类的大红联,有的还请和尚或道士来做“三年”(小道场)。三年礼,女儿家要送猪头或肉等厚礼,孝眷在道场中,卸除孝服叫做“脱孝”。中午,宴请当时为其抬棺的棺佚和亲友,表示酬谢。有的还在这日糊纸“灵厝”,专请和尚“开经缴库”,俗叫“三年缴”。此俗渐减犹存。 “追荐功果”民间积习,相信佛教轮回之说,以为死者出世前,按生肖欠下阴府库钱,所以要“填库”还钱,认为答父母恩要为父母填库,做“功德”。家境较差的,请和尚,糊纸“灵厝”,草草办完“追荐”手续,一天了事;宽裕之家,场面较大,两昼夜三整日的都有;旅外华侨,每年总有不少回乡,依例为其先人追荐功德的,有的排场铺张,宴客就几十席,没法举办“做功德”的人家,大都于其本族姓修宗谱谢谱时,由族众总“追荐”。 特殊丧葬如果死了未满十六岁的男女,叫“殇”,视同小孩一样,要一手给带“手巾、扇”,一手给拿一个熟蛋,以童棺,无声无息地去埋掉。但如已十八岁或二十多岁就死的,叫:“夭”,男女各用纸糊异性别的“代人”,给予先在厅口,举行“上头礼”(意已结婚成人),然后把这“代人”。放入与死者同薄板棺内,当成“成人般”无声无息地抬出埋葬。 如有人死在外地或屋外,运尸回来,便忌入屋内,要在宅外,另搭棚帐安好,然后开丧出殡,此俗仍存。 如有患麻疯者死的,棺材要从大门边另挖的壁穴推出去抬走,不能从大门出去,而且不能哭,也不能用锣鼓送葬,并且要较常人深埋。 如有乞丐死于野外,无主收埋的,即由当地“善心”众人,集资置薄板,开“向天窟”埋葬。 如患时疫猝死的,要煎一个鸡蛋饼,封盖其口腔,然后丧葬。 基督教徒死的,由牧师、教友,祈祷后按教仪出殡丧葬。 有和尚死的,佛语叫“圆寂”,古曾火化,自清末民国以来,也采土葬。90年代后,常有采用火葬的。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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