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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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唯一号: 130334020230001489
专题名称: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588.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1983年1月起开征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对国营企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地方政府,当年各项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这些单位所管的城镇集体企业,当年交纳所得税、利润超过5千元部分的,均为征集资金对象(但农业税附加、中小学的学什费、国营企业大修理基金、育林基金免征),税率10%,从1983年下半年起税率15%。1984年当年超收部分,可留给地方使用,从1985年起,实行中央和地方分成,地方留用70%,上交中央30%。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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