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企业纳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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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唯一号: 130334020230001487
专题名称: 三资企业纳税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588.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1985年开征。三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按章缴纳工商统一税。可分别“三资企业”经营项目,按税收管理体制规定报批,给予一定期限内减、免税的优惠。 “三资企业”所得税: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平等互利的原则,缴纳所得税。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计算所得税的所得额,税率30%,附征10%地方所得税。外国合营者,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国外时,按汇出额缴纳10%的所得税。福建省沿海开放城市,另有优惠。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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