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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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唯一号: 130334020230001480
专题名称: 产品税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585.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安溪县1984年起开征产品税。其税率是:烟丝35%,粮食酒50%,茨类酒40%复制酒30%,药酒13%,机制糖22%,饴糖15%,麦粉5%,罐头食品5%,糕点糖果5%,牛皮革10%,服装、鞋5%,普通纸10%,土纸5%,包装纸板10%,印刷品5%,电子表20%,蚊香、卫生香5%,鞭炮30%,焚化品55%,植物油8%,家俱5%,胶合板3%,其他塑料制品5%,日用陶瓷12%,水泥5%,1985年7月起散装水泥改为3%,纸袋装6%,化肥3%,砖瓦10%,石灰3%,建筑石料5%,耐火砖12%,原煤3%,铁矿石3%,小型电力5%,孤立电力(不整网,自营)25%,生铁3%,其他工业品5%,毛茶25%,精茶15%,晒烟叶38,黑木耳、银耳5%,原木10%,原竹5%,食用猪、牛、羊3%。1984年5月10日起,茶叶从价征收改为定价计税(色种每公斤6.4元,铁观音每公斤10元)。 1990年底产品税工业产品大部分已经基本改为征收增值税,只有烟酒类、橡胶制品类、电力、执热力类、气体类、成品油类、化工类等和农、林、牧、水产品部分继续征收产品税。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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