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产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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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唯一号: 130334020230001473
专题名称: 特产税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581.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1954年开征。征收林木、毛竹、茶叶、水果、香菇、笋干、木耳、海埕养殖、制茶用花、茶子、桐子、竹丝、果蔗、莲子、泽泻、池鱼等十六个品种,实行按收入定率计征。后经1960年、1961年、1965年、1982年、1986年的修订,至1987年征收品种有原木、原竹、茶叶、水果、香菇、笋干、芦笋、白木耳、黑木耳、海州埕地养殖、淡水养殖、莲子、西瓜、药材、松脂、橡胶、薪炭柴、花卉、荸荠、蘑菇,随着多种经营的发展,特产税实征税额逐年增加。1954年实征7.20万元,1966年实征0.8万元,至1984年实征额均在5—15万元之间徘徊,1986年实征134.75万元,1990年实征280.7万元。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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