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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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唯一号: 130334020230001026
专题名称: 印花税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598.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开征印花税,后因故中止施行。民国期间曾两次制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范印花税征收行为。1949年9月17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福建省印花税稽征暂行办法》。1950年12月19日,政务院颁布《印花税暂行条例》,统一全国印花税法规。1958年10月24日,省税务局发出“工商统一税公布试行后,有关商、货、营、印各税的规定一律废止”通知,县内即停征印花税。后恢复征收。1989年,全县征收印花税9.3万元。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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