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所得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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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唯一号: 130334020230001021
专题名称: 集体企业所得税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597.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1985年开始征收该税。将原征收办法规定的儿种不同税率,改为不分工商、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一律按新8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最低(全年累计所得额1000元以下的)10%,最高(全年累计所得额20万元以上的)55%。征税范围,包括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及其他行业的集体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1989年,全县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256万元。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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