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教育费附加税征收情况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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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唯一号: 130334020220000875
专题名称: 石狮市教育费附加税征收情况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532.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1986年4月1日起开征。从工业、商业、服务业等各单位和个人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产品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附征7%,现按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附征7%。1988年征收1万元、1989年征收9万元、1990年为18万元、1991年为24万元、1992年为31万元、1993年为109万元、1994年为208万元、1995年为221万元、1996年为226万元、1997年为165万元。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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