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收情况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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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唯一号: 130334020220000874
专题名称: 石狮市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收情况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532.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1989年1月1日起开征,所有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和地方政府各项预算外资金,所有集体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都必须交纳。当年各项收入按10%计算征收。1994年1月1日实行新税制后,对国有企业停止征收。1996年1月1日全面停止征收。共征收800万元。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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