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公安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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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唯一号: 130331020230001141
机构名称: 南安市公安局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10/001
起始页: 0327.pdf

机构描述

1989年,南安县公安局内设秘书科(含信访室)、政工科、政保科、刑侦科、治安科、保卫科、行政科、户政科、预审科、消防科、出入境管理科、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等12个科室。 1991年8月,设立法制科;11月,设立经济侦查科(简称经侦科)。1992年1月,设立南安县林业公安科;6月,县林业公安科改称县公安局林业公安科。1993年3月,设立指挥中心,隶属秘书科管理;12月,秘书科改称办公室。1994年6月,刑侦科改称刑事警察大队(简称刑警大队),并确定为副科级机构;7月,撤销经侦科,其职能划归刑警大队。1995年3月,消防科改称消防大队,升格为正营级单位。1997年8月,撤销林业公安科,设立南安市公安局林业分局,为副科级单位;10月,设立警务督察中队(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1998年6月,撤销预审科,原预审科职能交由刑警大队承担,实行侦审合一。1999年4月,办公室对外加挂计算机管理监察科牌子。2000年8月,原隶属办公室的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从办公室析出,独立设置。 2002年1月,政工科、办公室、政保科、治安科等科室确定为副科级机构。6月,政工科、警务督察中队、行政科、政保科、计算机监察科、治安科分别改称政治处、警务督察队、装备财务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简称国保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简称网安科)、治安大队。 2003年3月,撤销保卫科,原保卫科的文化保卫职能划归国保大队,经济保卫职能划归治安大队。2005年10月,市公安局纪检、监察、警务督察等内设机构实行合署办公。 至2008年12月,市公安局内设指挥中心、办公室、政治处、警务督察队、装备财务科、法制科、网安科、出入境管理科、户政科等9个机关科室;直辖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巡防大队、交警大队等7个直属大队;管辖市拘留所、市看守所2个监所;下辖溪美、柳城、美林、省新、仑苍、东田、英都、翔云、金淘、诗山、码头、蓬华、眉山、九都、向阳、梅山、罗东、乐峰、洪濑、洪梅、康美、丰州、霞美、官桥、水头、石井等26个派出所和武警中队、边防大队、消防大队等3个现役部队及森林分局。全市公安编制(不含武警现役部队和森林分局)共819名,事业编制25名。在职人数808名(实际警力767人、职工41名),占全市常住人口的5.15%■■。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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