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医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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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唯一号: 130331020230000716
机构名称: 安溪县医院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052.pdf
前置机构: 安溪县人民医院革命委员会

机构描述

民国23年11月建立安溪县戒烟(鸦片)院。同年12月,县内6个区均成立戒烟分院。民国24年1月,改称为安溪县政府戒烟所,同年4月,改为独立机构,易名为安溪县戒烟所。9月附设戒烟医院,专收治烟民,设病榻10张,职员6名,经费靠募捐,并向烟民收取费用作补充。民国27年2月,改组为安溪县县立卫生院,附设戒烟所,福建省政府核定为丙级卫生院,每月经费500元。 民国34年8月,县参议会筹资500元,在县城北门外创办安溪县公立医院。民国37年,县公立医院并入县立卫生院,设立内科、外科、五官科3个科室,有工作人员10人。 1949年10月,安溪县人民政府接管县立卫生院,易名安溪县人民政府卫生院。1952年,除担负医疗业务外,内设防疫保健组兼管全县卫生防疫保健工作。1956年11月,由医疗、卫生、防疫保健的全面性医院改为以医疗为中心的综合性医院,更名安溪县医院。1959年5月改称安溪县第一医院。1962年10月仍称安溪县医院。1968年10月,成立安溪县人民医院革命委员会,1972年改称安溪县医院。 医院房屋,1953年建二层门诊楼1幢1321.48平方米;1962年建病房楼2781.6平方米,1984年建新门诊五层大楼4467平方米;至1990年,全院占地面积13118.47平方米,建筑面积15563平方米。 科室设置,1949年仅设内科、外科、药房等3个科室和1个病区。1952年增设妇产科、五官科,以后逐年健全。1990年科室设置如图。 医院人员,1949年为10人,1990年228人。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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