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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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唯一号: 130331020230000662
机构名称: 安溪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931.pdf

机构描述

解放初期侨务工作由民政科办理。1952年12月,县政府决定设立侨务科,编制5人,设正副科长各1人,科员3人,1958年3月,侨务科并入民政科。1960年2月恢复侨务科。“文化大革命”期间,侨务科机构被撤销。1978年7月,县革命委员会决定设立侨务办公室和外事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编制9人,设正副主任各1人,科员7人,开展侨务工作和外事工作。侨务办(科)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的合法权益,广泛团结海外华侨和归侨、侨眷,增进同外籍华人的友好情谊。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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