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唯一号: 130331020220000162
机构名称: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226.pdf

机构描述

1991年,工商行政管理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安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县工商局)行政受安溪县人民政府领导,业务由泉州市工商局指导。县工商局内设秘书股、人事教育股、市场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企业登记管理股、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股、经济检查股,干部31人,职工15人。1994年底,县工商局由泉州市工商局垂直管理。1997年5月,县工商局成立经济检查大队和“95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10月10日,“95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改为“96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1999年1月,县工商局归口省工商局垂直管理。是年,“96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改为“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2002年2月,县工商局内设办公室、法制股、行政执法股、注册管理股、人事教育股(含纪检监察、机关党务);直属机构有检查大队和“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二者合署办公;编制40人(含检查大队使用基层工商所专项行政编制15人)。2007年,县工商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股、法制股、信息技术管理股、财务装备股、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市场合同监督管理股、注册管理股,直属机构没变,有公务员44人。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