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级机构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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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唯一号: 130331020220000042
机构名称: 安溪县级机构
机构简称: 消委会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364.pdf

机构描述

1991年,安溪县消费者委员会(简称县消委会),有会员单位31个;名誉会长和会长各1人,常务委员12人,委员50人。1992年1月4日,县消委会第二届委员会聘请副县长林园等任名誉会长,推选县工商局长许土宝任会长。2003年2月28日,县消委会第三届委员会聘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建华、副县长林田平任名誉会长,推选县工商局长方志卿任会长。2006年3月2日,安溪县消费者委员会更名为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县消委会);聘请副县长林金作任名誉会长,会长没变。2007年12月,县消委会有会员单位51个;名誉会长2人,会长没变,常委21人,委员70人。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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