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审查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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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5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审查批捕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2
页码: 511-5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洛江区检察院在1997年至2007年间审查批捕工作的概况。在这段时间里,该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协作,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的大量审查批捕案件和起诉案件,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该检察院也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检察 审查批捕

内容

1997年,洛江区检察院与洛江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协作,发挥检察职能,形成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合力。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案件9件12人,审结批捕8件11人,不捕1件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件18人,审结起诉8件12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件1人,请示市检察院1件5人。
  1998年,受理公安机关(包括自侦部门)提请逮捕48件66人,审查后决定批准逮捕46件62人,不捕2件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6件75人,审查后决定起诉54件74人,决定不起诉1件1人。
  1999年,受理公安机关(包括自侦部门)提请逮捕60件92人,审查后决定批准逮捕59件91人,不捕1件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6件105人,审查后决定起诉66件95人,不诉2件2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件4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4件4人,法院已开庭审理58件,均作有罪判决。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追逃”专项斗争,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4件5人,决定逮捕4件5人。
  2000年,受理公安机关和区检察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案件65件113人,审查后决定批准逮捕61件107人,不捕4件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8件120人,移送不起诉案件1件1人,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57件95人,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5件18人,不诉3件3人,移送单位撤回起诉2件3人,退回补充侦查2件2人。
  2001年,受理公安机关和区检察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案件84件127人,审查后决定批准逮捕83件125人,不捕1件2人。受理公安机关和区检察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不诉)案件82件113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69件9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4件4人,报市院审查起诉3件3人,退回补充侦查6件7人。认真履行职责,参加“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其中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严打“三类”案件批准逮捕51件88人,重特大案件17件39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严打“三类”案件43件74人,重特大案件12件18人。
  2002年,参加“严打”整治斗争,形成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合力,受理公安机关和区检察院自侦部门提起逮捕案件80件112人,审查后决定拟批准逮捕80件110人,不捕2人。受理公安机关和区检察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不诉)案件87件117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73件100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1件12人,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件1人,退回补充侦查2件4人。参加“严打”,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严打“三类”案件52件7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36件50人),审查后批准逮捕52件76人,不捕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严打“三类”案件60件8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6件40人),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55件80人,报送检察院审查起诉1件1人,不诉3件3人,退回补充侦查1件1人。批捕案件平均办案时间为1.5天,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间为6天。
  2003年,受理公安机关和区检察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案件69件90人,审查后决定批准逮捕67件88人,不捕2件2人,其中追捕2人。受理公安机关和区检察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不诉)案件96件126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84件113人,其中追诉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8件9人,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件1人,改变管辖1件1人,公安机关撤诉1件1人,退回补充侦查1件1人。出庭支持公诉70庭,均作出有罪判决。
  2004年,开展创建“平安洛江”活动,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案件95件128人,审查后批捕93件126人,不捕2件2人,公安机关对不捕案件提出复议2件,经复议改变原不捕决定1件,维持不捕决定1件,公安机关向市检察院提出复核,市检察院维持原不捕决定;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14件153人,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103件134人,不诉4件8人,退回补充侦查4件6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3件5人,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出庭支持公诉65庭,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开展打击“六合彩”赌博专项行动,批准逮捕涉嫌参与“六合彩”赌博案件5件5人。
  2005年,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108件175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06件171人,不捕2件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33件211人,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122件188人,退回补充侦查5件12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件7人,公安机关撤回起诉1件1人,不诉3件3人(均为相对不起诉)。出庭支持公诉88庭,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加大对“六合彩”赌博犯罪打击力度,当年办理“六合彩”案件7件8人,涉案金额近10万,涉案人员70多人(彩民),遏制“六合彩”赌博犯罪在洛江区的蔓延势头。
  2006年,受理公安机关和区检察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97件155人,审查后批准和决定逮捕92件146人,不捕3件7人,报送单位撤回2件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9件175人,依法提起公诉96件147人,退回补充侦查2件4人,不诉1件1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7件20人,报送单位撤回案件3件3人,审结率达100%。出庭支持公诉81庭,有罪判决率达100%。
  2007年,受理公安机关及区检察院自侦部门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24件218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12件204人,不批准逮捕10件10人,审理期间侦查机关撤回2件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4件230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16件193人,不起诉5件5人,退回补充侦查8件26人,报送市检察院3件3人,侦查机关撤回3件3人。出庭支持公诉79庭,法庭均作出有罪判。共建议侦查机关撤回案件3件3人,不起诉5件5人。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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