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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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44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残疾人联合会
分类号: D669
页数: 3
页码: 423-4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洛江区残疾人联合会在多个方面开展了针对残疾人的工作,包括康复、就业、教育、文娱、帮扶和宣传等工作。通过残疾人联合会的努力,许多残疾人得到了康复帮助、就业机会和教育支持,同时也得到了社会的关注和帮助,为残疾人的权益和福利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同时也展现了社会团体对于残疾人团体的关心和支持。
关键词: 洛江区 残疾人 联合会

内容

一、组织机构
  (一)区残疾人联合会
  1998年10月24日,洛江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成立。区残联机关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2名。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至2007年机构、编制不变。
  (二)基层残联
  1998年起,先后设置乡镇(街道)残联理事会6个,配置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6人。乡镇、街道配备专、兼职残联干部和残疾人联络员,全区镇(乡)、街道残联实现有1名以上专、兼职干部,有固定办公场所,有招牌、印章、办公活动经费、联系网络、工作职责。
  二、代表大会
  第一次代表大会 1998年10月24日,区残联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98人。其中,正式代表61人,列席、特邀代表37人。正式代表中(男53人、女8人),区直14人,各乡镇(街道)47人,其中残疾人代表34人,占正式代表总数的55.7%。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团结拼搏,服务基层,为推进我区残疾人事业新一轮创业而努力奋斗》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残联第一届主席团成员20名,主席1名,副主席5名;聘请名誉主席2名,名誉副主席5名;推举产生残联第一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
  第二次代表大会 2004年10月12日,区残联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110人。其中,正式代表70人,列席代表20人,特邀代表20人。正式代表中,区直20人,各乡镇(街道)50人,其中残疾人及其亲属代表38人,占正式代表总数的54%。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与时俱开拓创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残联第二届主席团成员26名,主席1名,副主席6人:聘请名誉主席2名,名誉副主席3名;推举产生残联第一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
  三、主要工作
  (一)康复工作
  1998年起,先后组织实施“复明工程”“行走工程”“助听工程”等,扶持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09例,脱残率达100%,人工晶体植入率98%,低视力配镜25名;畸残矫治手术18例,装配假肢22名,肢体训练26例;开展聋儿语训,培训聋儿家长22名,2名聋儿经过强化训练后开口说话,进入普通小学,其余的聋儿在看、听、识、写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2000年,建设350平方米的洛江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纳入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内容,2001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2002—2003年该中心连续2年被评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示范单位”。2005年6月,建立万安、马甲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示范站,投入3.2万元资金配备康复器材设施17套。开展康复咨询义诊活动6次,免费为670多人进行咨询和义诊。多次选送康复工作人员10多人次赴省市参加业务培训。2005—2007年,为残疾人赠送轮椅33部;通过转介服务和直接供应用品用具54多件。
  (二)劳动就业
  2000年,区政府制定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走个体从业的道路。区工商、税务部门落实残疾人减免税费政策,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地搞好职业培训,提高培训层次,增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学到一技之长,培训后推荐就业工作,就业覆盖面达90%。2006年11月,依托洛江区劳动就业中心建立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介绍所,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介绍。至2007年,工商、税务部门落实残疾人减免税费政策145人,扶持254名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
  (三)教育文娱
  教育 1998—2007年,全区在校残疾学生161人,就读于盲、聋哑、开智学校学生有21人,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91%。区残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教工作,配合区政府出台《关于对在校盲、聋、弱智学生实行生活费补助的通知》,各乡镇、街道落实对残疾学生的补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完成学业。同时开展残疾儿童贫困学生情况调查,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对残疾儿童的救助工作。洛江籍企业家王奕泉与残疾大学生陈新兴建立助学计划,每年出资5000元帮助陈新兴完成大学四年学业。至2007年,全区扶助贫困残疾学生327人,助学款达16.15万元;同时协助做好中专、高校残疾学生调查摸底、咨询、指导、统计上报、录取工作和特教学校的招生工作,高考上线的残疾考生普遍被省内外高校录取,录取率90%以上。
  文化体育 1998年起,组织残疾人参加省、市残疾人运动会。2002年,在全省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中,双阳镇残疾人运动员胡文聪获得弱智组铅球金牌、跳远第6名、200米第4名;胡国良在A2级获得举重第4名、铁饼第6名。2003年,洛江区组织体育代表团参加第二届市残运会,17名运动员获得43个奖项,取得射击团体总分第一名,团体总分进入全市前6名行列。选送3名运动员参加2004年全省第一届中小学生残疾人运动会获得两个项目的第二、第三名。2004年,泉州市首届残疾人艺术会演中,洛江区选送的器乐《望明月》、舞蹈《竹盘舞》2个节目获得三等奖:马甲中学胡若凡老师选送的书法作品获得全省残疾人书法比赛三等奖。
  (四)帮残扶残
  低保扶助 1998—2002年,1171人次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遭受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和患大病重病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救助达102人次。投入扶持资金27.5万元,扶持289名残疾人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2006—2007年,市、区两级政府投入80万元建设资金帮助40户贫困残疾人解决住房困难。
  优惠政策 2000年,洛江区政府出台《关于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税务、工商部门给予个体从业的残疾人减半征收规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给予贫困残疾人减免农业税、教育事业费附加、优抚款、民兵训练费、乡村道路集资款和对特困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就学减免学杂费等等。开展联系残疾人困难户、助残结对、送温暖等活动。2005—2007年,在全国助残日期间,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企业家慷慨解囊,踊跃捐款11多万元。至2007年,区五套班子领导、市、区直单位与757户贫困残疾人帮扶结对,到残疾人家中办实事、办好事。各乡镇(街道)在助残日期间和“两节”期间开展慰问活动,全区通过各种途径扶助脱贫的残疾人有787人,投入资金达52万元。
  法律援助 1998—2007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印制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汇编小册子1000多份,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以及法律援助的程序、业务范围及服务形式。2005年,在洛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为37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 1998—2007年,洛江区各类持证残疾人1696人,约占总人口0.95%。按照《中国残疾人证评定标准》,免费办理残疾人证1675本,并建档立卡,在发放残疾人证的同时,配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区政府的《优惠政策汇编》小册子,做到人手一册,把法律武器交给残疾人,使残疾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信来访 1998—2007年,处理残疾人的来信来访180多人次。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同时,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日益增强。
  (五)宣传
  1998—2007年,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等活动。配合文化部门利用文化下乡幻灯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等活动。在中心城区开设“热爱生命专栏”,运用泉州市电视台、《泉州晚报》、《泉州残联简讯》、《洛江政讯》、《洛江快讯》等新闻载体,宣传报道帮扶残疾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向新闻媒体报送宣传报道58篇,向《洛江政讯》《洛江快讯》报送信息76条。每年为乡镇(街道)残联、分管领导征订《中国残疾人》《牵手》《三月风》等杂志刊物。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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