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 经济综合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274
颗粒名称: 第十四篇 经济综合管理
分类号: F127.57
页数: 33
页码: 272-304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福建省晋江市今域洛江区社会经济形式的历史演变和管理体制的变迁。从唐晋江建置至今,涵盖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期、清代工商业管理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到改革开放后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文章着重描述了不同历史时期下的经济管理体制和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作用。
关键词: 洛江区 经济 综合管理

内容

自唐晋江建置后,洛江今域社会经济形式属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历朝朝廷主要对作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税赋进行调节,管理社会经济,对盐、铁、织造物等的生产、销售控制较严,同时推选朝廷的度量衡规定,但对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缺乏宏观上的管理。清代,随着近代工商企业的诞生,光绪廿九年(1903年)清朝廷颁布《商人通例》和《公司律》等法规,加强工商业企业管理。民国16年(1927年)10月,晋江县政府贯彻《全国注册局注册条例》。民国26年6月,国民政府工商部公布《商业登记法》,登记对象为具备经营行为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晋江县政府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经过土地改革和“三大改造”后,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实行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按照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运行。遵照中央部署,建立起计划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统计管理、物价管理、物资管理和技术监督管理等综合性经济管理。改革开放后,特别是1993年贯彻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洛江今域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1997年建区后,洛江区计划部门围绕发展和改革目标,根据区情编制执行“九五”“十五”“十一五”计(规)划,加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发挥对经济工作的指导、平衡、协调功能,促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区统计部门完成各项报表和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及各项抽样调查任务,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功能,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管理和市场、商标、广告、合同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区审计机关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各项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严格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宣传与培训,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经济发展、社会安定。
  第一章 计划管理
  第一节 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洛江今域的经济计划归其晋江县管理(1971年1月后因行政区划调整归泉州市管理),计划经济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计划体制。1955年,成立县计划委员会,开始编制实施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五年中期计划的管理制度,在基本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对国民经济管理采取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方式。
  1958年,县人民委员会贯彻中央《关于改进计划管理体制的规定》,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加强协作,共同负责”的原则,改变过分集中的状况,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综合平衡的双轨计划管理体制。1961年10月,贯彻国家计委《关于改进计划工作的几项决定》,强调集中统一领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制度,区别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分别实行直接计划和间接计划两种管理方法,明确规定市场调节的范围,对小商品和部分农副土特产品,由价值规律来调节生产和流通。经过调整把下放过多的基本建设审批权、物资分配权、物价管理权等权限上收,市场计划管理权限和范围随之缩小。
  1982年,把长期沿用的国民经济计划,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经济、科技和社会三者的内容结合起来。1984年10月,实施国家计委《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在工农业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外汇、物资分配、商业贸易、劳动工资和科技、文教、卫生等计划的管理方面,扩大部门和企业的管理权限。
  1985年,实行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农业生产方面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计划,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工业生产方面的31种产品计划中指令性计划产品只保留食糖和卷烟,其余均为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市场调节产品。在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权限上放宽三个方面,即下放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权限;放宽对地方、部门自筹投资计划的管理权限;简化基建项目的审批手续。
  1986年初鲤城区成立后,鲤城区计划管理范围是郊区农村经济、城市街道工业和部分商业贸易等集体经济(全民和二轻大集体的工商企业由市级管理)。因此,鲤城区“七五”“八五”时期,根据调整后的区情进行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大办乡镇企业,内联外引,创办“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开发工业小区、工业大楼,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九五”计划后三年(1998—2000年),是洛江区成立后的起步期,区计划经济管理部门强化宏观管理和宏观调控职能,减少微观、实物量指标体系,增强对经济工作的指导、平衡、协调功能;加强和改进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管理和控制,调整投资结构,加强重点建设。2002年,简化微观计划指标体系,除个别指标外,实行指导性计划。2005—2007年,实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把投资宏观管理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强化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减少微观管理事务,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发展计(规)划和宏观政策职责。
  第二节 计划编制与执行
  一、年度计划
  (一)计划编制
  1997—2007年,洛江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性年度计划编制均在上级计划指标指导下,测算洛江社会需求总量,预测行业和重要产品的发展态势,确定洛江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参数,涉及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财政总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三资”企业产值、消费物价指数、农民人均收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综合总量指标,指导企业以及全区人民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扩大外贸出口、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计划执行
  1998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87亿元,同比增长21.13%财政总收入0.39亿元,地方财政收入0.275亿元,同比增长53%。1999年,立足“打基础、增实力”,各项主要计划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73亿元,同比增长18%,财政总收入0.5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0.35亿元,同比增长25%。
  2000年,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整体实力,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5.39亿元,同比增长21%,农业总产值3.53亿元,同比增长5.2%,工业总产值23.02亿元,同比增长18.4%,财政总收入0.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0.49亿元,同比增长37.37%。
  2001年,实施“十五”计划第一年,大泉州东进步伐加快,兴建大坪山隧道,改善社会投资对区域经济的预期,推进城镇建设、特色农业、企业发展、特色旅游和社会事业发展“五大工程”。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7.96亿元,增长17%。全区财政总收入1.07亿,完成调整后年计划的101.6%,同比增长34%,其中区级财政收入0.66亿元,完成调整后年计划的105%,同比增长36%。
  2002年,围绕“四加快一提高”(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结构调整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总体思路,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1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0.4%,同比增长17.3%;财政总收入1.32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1.9%,同比增长24%,其中区级财政收入按新、旧口径分别为0.66亿元和0.8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8.3%和26.9%。
  2003年,为应对“伊拉克战争”和“非典”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推进“四加快一提高”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工业化步伐,建设一批特色农业基地,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和基建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扩大开放,利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58亿元,同比增长17%;财政总收入1.72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区级财政收入0.8亿元,同比增长21%。
  2004年,以“富民强区”为第一要务,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事业发展,克服电力紧缺、金融调控、原材料价格上涨、招工困难、严重干旱等因素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82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1.3%,同比增长18%;财政总收入2.31亿元,同比增长34.1%,其中区级财政收入1.12亿元,同比增长40%,增幅位居全市前列。财政总收入提前一年达到“十五”计划目标。
  2005年,加强工业载体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城镇建设,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31亿元,同比增长19%;财政总收入3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区级财政收入1.48亿元,同比增长33%。
  2006年,围绕“富民强区”目标,进一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结构调整和社会事业发展,全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实现宽裕型小康区的目标,完成“十五”计划,实现“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71亿元,是2002年的1.89倍;财政总收入3.62亿元,是2002年的2.75倍,年均增长28.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85亿元,是2002年的2.81倍,年均增长29.8%。
  2007年,洛江区按照“一二三四五五”发展思路(2007年初,洛江区委提出“一二三四五五”发展思路,即围绕又好又快一条主线,强化中心城市和奋发有为两种意识,发挥区位、生态和后发三大优势,加快万安、阳江商住中心区,双阳、河市工贸经济区,马甲科教旅游度假区,罗溪、虹山特色农业区四大功能区规划建设,做好工业经济做强、城市建设做优、农业发展做特、社会事业做好和民生工程做实五篇文章,坚持提升执政能力、激发队伍活力、增强创业动力、扩展和谐张力、集聚发展合力“五力并举”,全力打造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推进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建设,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8.16亿元,同比增长16.7%;财政总收入4.68亿元,同比增长29.3%,其中区级财政收入2.47亿元,同比增长33.1%;工业总产值96亿元,同比增长23.1%。全区出口商品总值(海关口径)2.5亿美元,同比增长29.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26亿元,同比增长24.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6亿元,同比增长12%。
  二、中长期计划
  (一)“九五”计划编制与执行
  计划编制 1998年,按照新区首轮创业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编制《洛江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该计划加大万安科技工业园等工业小区开发建设力度,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培植壮大树脂陶瓷工艺、机电、化工、食品加工、轻纺等骨干行业,加强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技术创新工作,形成一批生产上规模、产品上档次、管理上水平的企业。完成以双阳华侨农场为主的国有企业改革,盘活国有资产存量。
  计划执行 1998—2000年,是“九五”期间后3年,洛江区克服东南亚金融危机和国内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2000年,实现全区国内生产总值15.39亿元,比建区初的1997年增长72.72%,年均递增21.9%。三次产业结构从1997年的18.5:49.3:32.2调整为15.2:57.9:26.9,工业化程度明显提高,第三产业发展步伐加快,经济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财政总收入完成0.8亿元,比1997年增长166.7%,年均递增39.6%。其中,区级财政收入从1997年的1797万元增加到4855万元,年均递增40%,实现2年翻番。
  (二)“十五”计划编制与执行
  计划编制 2000年,洛江区政府聘请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专家参与洛江区“十五”计划编制。在洛江区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总报告和四个子报告基础上,洛江区计划与统计局编制《洛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经洛江区第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十五”计划,洛江区围绕打基础、增实力、抓转变、促提高,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事业发展,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以工业园区建设为支撑,加快工业化步伐;以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加快城镇化步伐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以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快农业产业化;以农村变城市的要求,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步伐。通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减轻农民负担,扶贫济困等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主要指标是,至2005年实现全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翻番。
  计划执行 至2005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34.31亿元,比2000年增长123%,年均增长17.5%,人均GDP达到2300美元。区财政总收入3亿元,比2000年增长3.75倍,年均增长30.3%;地方财政收入1.48亿元,比2000年增长2倍,年均增长25%。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7.5:65:27.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2.27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9.45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7.5:65:27.5。
  (三)“十一五”计划编制与执行
  计划编制 2005年4月,洛江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十一五”规划工作,同意规划工作整体方案,明确28个专项规划牵头单位。8月初,各专项规划基本完成,初步形成《洛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初稿)》。之后,吸取多方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洛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十一五”计划提出,至2010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比2005年翻一番,达68亿元,年均增长15%;财政总收入7亿元,年均增长18%以上。根据洛江区实际,提出三个形象目标,即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的中心城区和较浓的城市气息、基本形成初具规模的制造业基地和较全的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独具特色的生态旅游度假区。
  计划执行 2006—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前两年,全区实施“工业立区”战略,推进载体建设、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实现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质的转变。2007年,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8.16亿元,同比增长16.7%;财政总收入4.68亿元,同比增长29.3%,其中区级财政收入2.47亿元,同比增长33.1%;工业总产值96亿元,同比增长23.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81.52亿元,同比增长26%;农业总产值5.74亿元,同比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26亿元,同比增长24.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6亿元,同比增长15.1%;出口商品总值2.5亿美元,同比增长29.5%;合同利用外资3401万美元,同比增长14.7%,实际利用外资2339万美元,同比增长28.4%;农民人均纯收入6316元,同比增长8.7%;全社会用电量4171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9.7%。
  第三节 计划管理与实施
  一、经济运行监测
  1998—2007年,洛江区利用季度例会、半年分析会、年度分析会加强经济运行宏观监测调控力度。
  组织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做好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跟踪计划执行情况,对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专题调研,形成分析报告。经济运行分析、监测会议参加对象除区经贸发改局、统计局等经济管理部门领导外,扩大到其他部门领导,包括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主要对上月(季)度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简要分析,通报各行业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对下季度经济运行走势进行初步预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存在困难与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及对策。对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筹备、工程进度、存在问题、完成投资额进行跟踪,形成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同时,编印经济运行简报。2001年,在跟踪检查经济运行情况中,发现工业区配套建设滞后,财政增收困难,农业生产受旱影响严重等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首富商城、五金机电城两大项目在经营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别召开由工商、税务、交通、银行等部门参加协调会,制定扶持措施和办法,促进企业正常运行和投建。
  二、项目审批和报批
  1998年后,计划主管部门规范审批、审核项目的对象、依据、条件、程序、要求和时限,分批取消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项目,有的原先设立审批的项目改为核准或备案制度。宣传实施国家、省出台的引导投资政策,指导促进结构调整和相关行业发展,协助做好工业园区规划,严格项目审批,对一些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的项目实行引导和控制,在审批上采取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对重点项目资金筹备、工程进度、存在问题进行跟踪反馈,促进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培育经济新增长点。1998年,17个项目在市级立项,争取近200万元补助资金;170个项目在区级办理项目报批,总投资48221万元。1999年,批准预备项目46个,总投资额14280万元;转报市计委立项14个,总投资额25570万元;批准年度计划项目16个,总投资2913万元。2000年批准基建项目61个,总投资21029万元。2001年批准基建项目78个,总投资39205万元,转报市计委立项,9个,总投资额14244万元。2002年7月起,对限额以下生产性项目固定资产立项由原来审批制改变为登记备案制。同时,科学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当年,转报市计委立项6个,总投资额6.43亿元;批准立项75个,总投资额12.34亿元。2003年,制定《洛江区基建投资服务指南》,强化基建审批服务质量,制定配套方案《洛江区基建投资审批监督警示处罚暂行规定》。2004年,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把项目选址、立项和环保审批三个环节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缩短承诺时限,在原来承诺59个工作日基础上压缩为43个工作日。2006年,根据《洛江区深化基建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对项目立项、材料等进行梳理、规范,形成完整的审批机制,提高基建立项审批效率;当年立项124项,投资26.4亿元。2007年,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审批窗口,按照国家、省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细化审批方式,重新制定审批程序及要求材料、时限。
  三、重点项目实施
  通过区长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政府专题会议对重点项目建设的项目筛选、规划建设、资金筹措、争取政策支持和协调的具体事项进行专题研究。明确目标责任制,细化分解项目建设内容,并下达至各个责任部门。建立领导挂点责任制,区长总负责,各位副区长分别挂点负责重点项目。区政府办公室建立项目跟踪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开展“季度大检查、月度小检查”。
  1998年,重点建设项目12个,主要项目:对马甲—义山道路拓改工程;琯头村改造工程;万安农贸市场建设;罗溪路远水库建设;吉源花苑小区一期建设(建造17幢楼房);马甲供水工程建设;万安粮食储备仓库建设;安吉大道动工建设;万安科技工业园建设等。
  2000年,重点建设项目10个,主要项目:万虹公路万安至河市段(10.3千米、路幅宽28米)的拓改工程动工建设;完成万安科技工业园建设一条主干道、三条次干道及其他配套工程,并招商14家企业;双阳工业区开发土地23公顷;朋山岭隧道及其连接工程竣工通车;安吉大道延伸工程(700米);吉源花苑小区二期建设(建造5幢商住楼);琯头村改造工程(续,新建5幢商住楼和1条道路);龙眼洋生产基地建设(低产改造66.67公顷);建成马甲鳄鱼观赏池(观赏池3600平方米,引进鳄鱼120条);泉州十一中初中部教学楼(3200平方米)建成交付使用。
  2002年,重点建设项目9个,主要项目:完成沿万虹公路双阳至河市段两侧土地约6.67平方千米的总体规划,动工建设首期面积1平方千米左右;完成塘西工业区40公顷土地平整,建设区间3条道路2000米,排污管道3千米,做好道路绿化、照明;完成双阳工业区新拓展26.67公顷达到46.67公顷规模,做好河市20公顷土地开发总体规划设计并完成7公顷土地平整及区间道路建设,完善马甲工业区首期基础设施建设并新拓展工业区6.67公顷;完善万虹公路扫尾工程,改造万虹公路至施琅陵园路2.5千米、河洪公路3千米;建设双阳日产2500吨供水工程及5000米供水线;农业综合开发改造马甲中低产田400公顷,发展河市节水农业133.3公顷等;对罗溪前洋小(一)型水库进行改建;改造塘西主排涝渠新尾段前半渠710米;建设吉源花苑二期经济适用房5幢及综合楼一幢,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建设万荣公寓3幢1.82万平方米:建设双阳农贸市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2003年,重点建设项目13个,主要项目:建设长700米、宽50米的安吉南路,配套绿化、路灯;朋山岭隧道连接线延伸工程(洛江段),全长1.2千米;建设长1.1千米、路面宽30米双阳中路;双阳华侨农场开发区首期100公顷的市政配套工程并进行二期1平方千米用地的征用、平整,双阳工业47公顷用地征用平整、河市钟禾洋工业区0.3平方千米“三通一平”;塘西工业区二期53公顷土地征用、“三通一平”,建设主干道1671米、次干道1154米以及配套设施;工业区铺设长3.8千米的排污管道等。建设防洪排涝工程(修建总长4.82千米的排涝渠及河市溪镇区段河床清障);万安过坑自然村改造;建设长250米、宽25米的罗溪白银新街道路;完成桥南2.27千米海堤加固达标;马甲自来水厂扩容至日产1.5万吨,铺设仰恩大学供水专线12.8千米;安装324国道至塘西工业区路灯;建设敬德职业学校五层4000平方米教学楼;建设区教师进修学校五层4000平方米教学楼及配套设施。
  2004年,重点建设项目10个,主要项目:建设滨江路全长9.9千米(首期);建设区域供水主管网(沿万虹公路13千米,沿滨江路7千米);建设区域排污主管网(沿万虹路13千米,沿滨江路7千米);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完成二期长1000米2条市政道路建设及供、排水、电信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完成三期1.6平方千米用地的征用、批报以及平整;完成已征用1.35平方千米土地“三通一平”);城镇化改造(建设双阳新街全长2000米,新建商住楼1万平方米;改造马甲旧粮站用地,新建设商住楼5000平方米;完成马甲1日变电站用地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完成美岭村的征地拆迁(新建商住楼5000平方米);建设区生产力促进中心(1万平方米中心大楼);完成马甲节水农业建设467公顷和罗溪中低产田改造500公顷;新建宫迹水库120万立方米;新建中小学校舍(泉州第十一中学科技实验楼8000平方米;区实验小学教学楼3500平方米);完成城区排洪涝工程(建设双阳2290米排洪渠,改造河市溪堤500米)。
  2005年,重点建设项目11个,年度投资3.35亿元,主要项目: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五金机电园土地征用及平整;推进首期滨江大道1.4千米,二期3.6千米动工建设;建设南山建筑村;拓改万虹公路马甲至罗溪段(总长12.06千米,其中隧道长770米,完成前期工作并动工建设);完成双阳新街道路建设(长1.29千米、宽24米);建设洛南小学教学楼3500平方米;马甲旅游开发项目(建设仙公山山门、广场及入口道路);农业综合开发(完成罗溪镇建兴村机耕路、翁山、前洋等7条引水渠;马甲拦河坝2座、电灌站2间以及水渠、管灌工程等建);建设宫迹水库二期120万立方米;亮化工程(架设万虹公路及双阳镇区路灯16.83千米);在高速公路桥下万安段建成洛江花卉市场等。
  2006年,重点建设项目15个,主要项目:完成滨江大道二期阳江段3.6千米道路建设;万虹公路(马甲—罗溪段)拓改工程(线路总长7000米,其中隧道长770米,道路按二级公路设计,双向四车道,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双阳市政道路工程(完成阳新街1.8千米、印尼街0.4千米、总长1.5千米的福滨街部分路段建设);完成马甲日产1.5万吨自来水厂建设;建设标准产房建设(双阳华侨开发区10万平方米,万安街道3.2万平方米、罗溪工业区10万平方米);经济开发区三期(完成双阳、河市片区1.6平方千米土地征用,进行“三通一平”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渠道防渗衬砌13.2千米,新建2座电灌站,修筑机耕路2.4千米);完成宫迹水库202.5米高程至208米高程建设;完成洛阳江河市段河道清淤5000米、溪堤砌筑1000米;完成罗溪后溪拦河闸、管理房建设及部分溪堤整治;仙公山风景建设(完成马甲仙公山风景区综合楼、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及风景区道路建设);奕聪中学高中部建设(占地8.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2006年完成奕聪中学高中部的征地拆迁及动工建设教学楼、宿舍楼、科技实验楼等,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完成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双阳行政中心及侨联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完成主体建筑);完成企业家联谊大楼基础及部分主体建筑。
  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11个,年度投资5.8亿元,涉及城建及基础设施、工业、商贸服务业和社会事业,主要有续建滨江大道(二期完成,三期动工)、拓改万虹公路马甲至罗溪段、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建设(1.7千米)、县道310线建设、建设48.2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完成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三期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河市溪堤改造、罗溪后溪拦河闸工程、泉美进境植物繁殖材料地方隔离检疫圃等。
  第四节 机构
  1997年10月,区计划与统计局成立,区物价局由区计划与统计局管理。2002年,机构改革,设立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区国防动员委会员经济动员办公室设在区经济贸易发展局),编制9名,不再保留区计划与统计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股、财贸股、企业股;下辖事业单位:洛江区政府信息中心,编制2名;市场服务中心,编制5名;洛江区副食品基地管理站,编制3名;洛江区定点屠宰管理站,编制3名;洛江区企业管理站,编制4名。区物价局,为副科级机构,由区经济贸易发展和改革局管理。区粮食局(编制1名)与区经济贸易发展和改革局合署办公,下辖事业单位:区粮食管理站,编制2名。2003年11月,区副食品基地管理站和市场服务中心核减编制各1名。2005年,区经济贸易发展局改称为区经济贸易发展和改革局,原由区政府办公室承担的经济体制改革职能划归经济贸易发展和改革局。
  第二章 统计管理
  第一节 统计建设
  一、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
  2005年,对当期新增的单位布置“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按当期内各个单位的具体情况对数据库进行新增、变更、注销等维护工作。
  2007年,改原来的每半年报送一次为每季度报送一次基本单位变动信息,即由区及区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于每年的5月底、8月底、11月底及次年2月底分别向统计部门提供第一、二、三、四季度的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的注册登记数据。2007年末,在库法人单位1392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986个,事业法人单位202个,机关法人单位61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4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个,其他法人单位85个。
  二、信息化建设
  1997年10月,区计划与统计局购置电脑及相关办公设备。2002年初,制定《“十五”洛江统计信息化发展建设规划纲要》。区统计局购置一批P4联想微机。2003—2004年,注重维护和完善统计信息网站和内部局域网,在区统计信息网和统计政务网上分别设立经济普查热点专题。2005年,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统计信息和电子政务网站,对网站信息资料及时更新和维护。2006—2007年,完成VPN网建设,建设市、区两级信息传输体系。2007年,建立安全性高、具有物理性隔离局域网网络,推广应用VPN统计网,保障信息安全。同年,为开展农业普查,购置1台HP服务器,省统计局下拨2台P4电脑,实现人手1台。
  第二节 专业统计
  一、综合统计
  (一)月度快报及月报手册
  建区后,区统计部门每月向区财政局、外经局、经贸发局、农水局、金融机构、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以及统计部门各专业统计搜集有关数据,整理汇总后在每月6日前向区党政领导及社会各界提供快报信息,主要指标有: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进出口总值、合同利用外资、外商实际到资、财政收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用电量等。
  2002年8月,统计部门以手册的形式编印《洛江统计月报》,增加财政、金融、工业总产值、外经、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的详细信息。此后,每月15日左右均定期编印《洛江统计月报》。
  (二)主要经济指标摘要
  1998年4月,区统计部门编印《洛江区一九九七年主要经济指标摘要》,内容包括人口、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农业、商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财政金融、劳动工资、文教卫生、人民生活等主要指标数据。此后,每年4月编印各年的《洛江区主要经济指标摘要》。
  (三)年鉴
  1997年,区统计部门着手调查、整理1997年各行业的有关资料,收集农业、林业、财政、公安、文化、教育、计生、卫生等部门的统计资料,1998年7月,洛江区第一本统计年鉴—《洛江统计年鉴—1998》编印成册,版面为32开本。该年鉴全面收录1997年洛江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内容包括综合、农业、工业、商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劳动与工资、人民生活八大部分,其中综合部分包括有公安、财政、外经、卫生、计生、教育、金融等部门的统计数据。此后,区统计局每年编印各年的《洛江统计年鉴》。2005年,当年的《洛江统计年鉴—2005》内容增加建区以来各年份的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历史资料,数据时间跨度从1997年直到2004年,版面扩大为大16开本。2006年起,增加国家、省、市三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四)其他编印资料
  2003年3月,编印《泉州市洛江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2005年6月,编印《现行统计制度简介》。2007年1月,编印《洛江经济普查年鉴—2004》。
  二、国民经济核算统计
  1985年,地、市(县)开始国民生产总值的核算工作。1986年,市(地改市后)、县(区)统计局首次汇编农产品产值、国民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统计,统一计算增加值的口径。1997—2001年,洛江区GDP核算统计只能在已有资料的情况下进行初步测算。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开始,区统计局在普查中相应增加与计算增加值有关的统计指标。2002年,在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的基础上,收集整理财政、税务、教育、卫生、邮政、电信、金融、交通、文化、旅游等50多个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的相关统计资料,核算2002年GDP。2004年,按照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并在相应时间对外公布。同时,对地方国内生产总值的提法改为“XX地区GDP”或“XX地区生产总值”,如:“洛江区GDP”或“洛江区生产总值”。2004年,洛江区生产总值(GDP)288205万元,增长17.1%。
  三、农业统计
  1997年,农业统计内容有“农村劳动力资源及实有劳动力构成情况”“农村基层组织情况”“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与产量”“茶叶、水果生产情况”“全社会畜牧业生产情况”“全社会畜牧业生产情况(非农户)”“农村电气化和农业化学化情况”“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渔业生产情况”“耕地面积”“捕猎及其他农业主要产品产量”“林业生产情况”。1999年,农业统计增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001年,农业统计增加“蔬菜及花卉生产情况”。
  2003年,农业统计删除“捕猎及其他农业主要产品产量”。2006年,是农业普查年份,免报有关农业生产条件表、“耕地面积”和“乡、建制镇基本情况”报表。2007年,恢复上报“农业生产条件表”和“乡、建制镇基本情况表”;为测算GDP能源消耗,增加“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消费情况”;耕地面积报表取消,由区国土部门提供。2007年末,乡村户数37682户,乡村人口145040人,乡村劳动力资源87707人,其中劳动年龄内81402人,乡村从业人员84022人。
  四、工业统计
  (一)规模以上工业统计
  1997年,工业统计年报范围为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私营企业,当年共有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56家,全年产值69264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52.1%。1998年,定期报表开始实行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制度,把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确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常规工业统计范围。2004年始,大中型工业企业开始全国联网直报制度,当年纳入直报范围的有建文艺品、和诚鞋业等6家企业。同年,规模以上工业年报增加科技调查内容。2005年,报表制度将工业用电量指标折标系数由原来的4.04改为1.229。2007年起,原本国有工业企业不管年销售收入是否达到500万元都归入规模以上工业进行统计,制度变更后,国有工业企业跟非国有工业企业都要遵循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的标准才能纳入规模以上工业进行统计。另外,2007年年报增加成本费用调查表。当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48家,年度完成产值814879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86.9%。
  (二)规模以下工业统计
  2002—2005年,洛江区县点样本村18个,分别是万安街道万福社区、杏宅社区、琯头社区、塘西社区;双阳镇阳山社区、南山社区、新阳村、新峰村;河市镇庄田村、河市村、霞溪村、梧宅村;马甲镇后坂村、就南村、溪林村、新奄村、梅岭村;罗溪镇三合村。2006年起,利用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建立起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框,重新抽取15个有代表性调查样本村,并从该年开始施行定报样本。2007年,洛江区县点样本村缩减为10个。
  五、建筑业统计
  1997年起,洛江区开始进行建筑业统计,当年仅有建筑企业4家,年度完成产值3346万元。1998年,建筑企业仍只有4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530万元。2003年,建设部新的资质管理办法实施,建筑业统计范围改为全区具有建筑业新资质的独立核算的建筑业企业,包括总承包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和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当年,建筑业企业8家,年度完成产值15184万元。2005年,建筑业统计作出较大调整,开展建筑业“在地”统计的调研和试点工作,年度完成产值47672万元。2006年4月,“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和“建筑业企业房屋完成情况”统计由季报改为月报,年度完成产值61549万元。2007年,“劳务分包建筑企业生产情况”,在“财务状况”中增加“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指标,年度完成产值94428万元。
  六、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
  1997年10月起,洛江区执行省市有关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业的统计制度,做好贸易、住宿餐饮业统计。2000年,在1999年制度上新增加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企业机构、网点、人员情况的调查。2004年,洛江区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贸易行业的普查对象和范围:在辖区内从事商品批发和零售经营活动、提供住宿餐饮服务活动的全部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005年5月,开展新限额以下商业抽样调查,每年11月进行大样本抽样调查,其他月份进行小样本调查。200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包括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调查及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调查以及其他行业调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调查对象为企业,限额以下抽样调查的调查对象为企业及个体户。2007年,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调查采用年报报表和定期报表制度,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大样本抽样调查从2007年开始暂停调查,每月采用小样本进行抽样调查。同年,增加成品油季报统计。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636万元,增长15.1%。
  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1997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将投资项目具体分为基本建设投资、其他经济投资、房地产投资、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农村集体投资几个大项。1999年,月报综合表新开工项目一览表填报起点提高到500万元,报表更名为“本月新开工500万元项目一览表”。2000年,将50万元以上城镇私营个体固定资产投资纳入城镇投资统计范围。2004年,把投资项目分为城镇项目、农村项目、房地产项目。其中,房地产项目另设房地产报表,城镇项目、农村项目使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城镇及农村(非农户)50万元以上项目采用按月全面调查直报汇总的方式统计,农村50万元以下项目则采取月度农调农村投资项目推算,季度、年报项目直报及农调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计。从2005年年报开始,年报继续实行50万元以上的城镇及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全数调查统计,月度全面调查起点提高为300万元,50万—300万元的项目投资由各地根据上一年度报送的50万—300万元的项目的全面资料,结合各地区投资建设实际及相关指标推算综合表。将农村非农户投资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162551万元,增长24.7%,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01871万元,增长12.8%;农村固定资产投资9021万元,增长17.4%。
  八、房地产业统计
  1997年,洛江区按照《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按月上报“房地产开发统计基层标准表”“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年度加报“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表”。2004年,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以经济普查代替年报,并改项目所在地报送为注册地报送。2005年始,单列《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报表专业代码由H调整为X。2006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施工、销售和空置情况”,在“商品住宅”项下指标“普通住房”改为“90平方米以下”以加大国家对房地产开发项目90平方米以下住宅占比的统计和监测。2007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施工、销售和空置情况”,在“商品住宅”项下增加指标“其中:140平方米以上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施工、销售和空置情况”,取消“期房平均销售价格”和“现房评级销售价格”指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取消“商品房建设投资额”指标。当年,房地产投资51659万元,增长59.5%。
  九、外经统计
  2006年,《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在华直接投资》年报统计的对象扩大到辖区内所有外资企业。2007年,采用网上直报。区统计局联合六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年检。此次联合年检持续3个多月时间,对参加年检的15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网上审核。当年,合同利用外资3401万美元,增长14.7%,实际利用外资2339万美元,增长28.4%,出口商品总值(海关口径)24987万美元,增长29.3%。
  第三节 普查与调查
  一、专项普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多次开展人口普查、工业普查、建筑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农业普查。2003年,国务院决定把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工业普查等普查合并为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以10年为1个周期,经济普查以5年为1个周期,10年内共有3项4次普查任务。在逢“0”的年份进行人口普查;逢“3”“8”的年份进行经济普查;逢“6”的年份进行农业普查。洛江建区以来共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2001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2004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2006年)4项4次普查。
  (一)人口普查(见第三篇人口与计划生育第六章人口调查)
  (二)全国基本单位普查
  至2007年,全国开展2次基本单位普查,即1996年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
  2001年,全区开展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普查结果:全区法人单位766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93个,事业法人单位196个,机关法人单位64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2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个,其他法人单位86个。产业活动单位1097个,其中,第一产业59个,第二产业294个,第三产业744个。
  (三)经济普查
  2003年12月2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2004年9月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2004年3月4日,洛江区政府下发《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3月底,各乡镇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9月30日,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经济普查工作,决定区普查办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区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分别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联络员职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培训方案》《宣传工作方案》《工作进度安排》《建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分片联系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区、镇两级普查机构职责进行明确,乡镇主要负责按小区进行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的普查登记及相关工作;区普查办要直接面向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从区级分专业,对各类单位进行布置培训、收集、审核、录入上报。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包含工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建筑业普查的内容,普查表式50多种,指标数千个,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经济总量90%以上。2004年10月至2005年5月,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法开展清查摸底、入户登记、复查核实工作。2005年6月17日,洛江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通过市级验收;2006年2月24日至3月20日,分三期在《洛江政讯》上公布《洛江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编印《泉州市洛江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汇编》。普查结果:至2004年末,洛江区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共1074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701个,事业法人单位183个,机关法人单位62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3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其他法人单位85个。产业活动单位1249个,其中,第二产业540个,第三产业709个。个体经营户5815户,其中,第二产业994户,第三产业4821户。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数为83895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66613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7282人。在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人员64193人,占76.5%;个体经营人员19702人,占23.5%。在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5%、3.8%、7.8%、23.6%和64.3%;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11.6%、28.8%和59.6%;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3.7%、8.8%、23.4%和64.1%。2007年1月,编印《洛江经济普查年鉴—2004》。2007年底,完成整理和分析研究资料。
  (四)农业普查
  国务院决定在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2006年8月2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2005年11月18日,洛江区政府下发《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泉州市洛江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3月底各乡镇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联络员职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培训方案》《宣传工作方案》《工作进度安排》等规章制度,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洛江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工作的通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培训方案》,要求“两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主要从乡镇干部、下村干部、离退休教师等人员中选调。同年9月21日,在洛江区河市镇开展市级农业用地普查专项试点,选择河市镇新告、南塘、浮桥、河市、溪山5个村就耕地面积进行尝试性调查。同年11月2日起,区普查办分期分批对“两员”进行培训,培训普查人员近千人次。2007年1月1日开始普查登记。耕地面积普查是农业普查的重点和难点,区普查办会同统计、国土、农业等部门制定耕地面积普查实施方案,对人均耕地面积分布比较均匀,户与户之间耕地相差不悬殊的村主要采取抽样调查,选取一定数量的农户作为样本进行实际丈量。对国有农场、拥有耕地较多的农户则采用全面统计的方法。对坡度较大的地块运用GPS定位仪进行丈量,坡度较小的则用测绳或米尺进行丈量。根据不同用途分别造册登记,然后进行汇总处理。普查结果:洛江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1个乡、3个镇,包括67个村级组织、34267个住户(含万安、双阳街道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户),其中在农村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户33872户,常住人口109569人。至2006年末,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25428户,其中种植业户22600户,占88.9%;农业生产经营单位247个,从业人员2524人,全年经营总收入19406万元。同年5月21日,洛江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通过市级验收。2007年6月始,进行数据处理、资料整理开发等后续工作。
  二、抽样调查
  (一)人口抽样调查(见第三篇人口与计划生育第六章人口调查)
  (二)农村居民收支调查
  1997年,洛江建区后农村住户调查工作抽中6个乡镇18个村102户,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量上报账本,规范记账方法,要求每户都要进行编码,每村都配备辅助调查员,负责账薄收集上报工作,提高抽样调查数据质量,为了解洛江区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及消费水平提供准确数据支持,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006元。1998—2003年,洛江区继续对农村住户调查工作抽中的6个镇18个村102户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量上报账本。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080元,增长5.2%。2004年,洛江区按照随机起点对称等距方法对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进行轮换,抽取5个乡镇8个样本村90户,开展居民住户收支调查工作,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645元,增长13.8%。2005—2007年,洛江区继续对抽中的5个乡镇8个村90户继续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量上报账本,2007年,洛江区农民人均纯收入6316元,增长8.7%。
  (三)农业产量抽样调查
  1997—2004年,未开展农产量抽样调查工作。2005年,根据省农调队《关于开展粮食播种面积调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洛江区首次对8个抽中样本村进行水田面积、水稻播种面积进行实测调查,当年,稻谷播种面积59110亩,总产量24947吨。2006—2007年,洛江区继续对抽中8个样本村进行水田面积、水稻播种面积及农产量进行实测调查。2006年,稻谷播种面积63335亩,总产量24642吨;2007年,稻谷播种面积62515亩,总产量16719吨。
  (四)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
  1997—2006年,未开展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系农村投资的分列小项。2007年,全区抽中8个村90户农村常住户固定资产完成额来推算全区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量。据抽样年报资料显示,全区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为3379万元。
  (五)海洋经济调查
  2003—2007年,海洋经济核算的内容和方法基本一样。海洋经济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海洋经济第一产业(滩涂种植业、滩涂林业、滩涂牧业、海洋渔业)、海洋经济第二产业(海洋工业和海洋建筑业)、海洋经济第三产业(海洋运输仓储业、海洋批发零售贸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地质勘查业、海洋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及其他海洋第三产业)。
  (六)工业品价格调查
  2002年4月起,工业发展速度采用价格缩减法试算。洛江区抽中的工业品价格调查企业有20家,涉及食品制造、金属制品、专用设备制造、乐器制造、工艺美术品等行业。2007年,洛江区工业品价格调查企业数28家,当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102.2(以上年价格为100)。
  (七)产品市场占有率情况调查
  2003年起,产品市场占有情况统计调查作为常规性统计工作列入统计调查体系中。调查范围为工业企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农业生产和销售单位。调查内容包括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工业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批发和零售贸易企业基本情况、商品类值销售情况、重点商品销售情况、主要农产品产销情况;三大产品去向(省内、省外、境外)、农产品省内市场销售情况。2006年,产品市场占有情况由年报改为半年报。2007年,洛江区市场占有情况半年报样本45家,年报样本61家。
  (八)服务业抽样调查
  2004年,国家统计局制定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开展部分服务业统计调查。2005年,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纳入国家统计局正式统计报表制度,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国民经济核算的基础数据。2006—2007年,洛江区抽中样本企业3家,样本村1个,样本对市以上有代表性,对洛江区没有代表性,数据未对外公布。
  第四节 统计执法
  一、统计执法检查与处罚
  1999年,洛江区统计局执法队伍2名。2003年,查处违法单位6家,罚款2家,其中对拒报的1家企业一次性罚款1万元,为2003年以前泉州市统计执法之最。2004—2007年,发出统计报表催报单185份,统计查询书17份,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8件,作出处罚决定12起。至2007年,5名统计工作人员取得执法资格。
  二、统计人员培训
  根据1998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暂行规定》,2002年6月中旬,举办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有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专(兼)职统计人员45名;同月23日,组织培训人员在区参加由省统计局统一举办的全省统计人员持证上岗考试,考试内容有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43人通过考试,取得统计证,获得统计工作资格。2003—2005年,158名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专(兼)职统计人员参加培训、考试,156人通过考试,取得《统计证》,具备统计工作资格。
  第五节 统计服务
  一、为党政服务
  1997年起,洛江区统计部门利用各项统计调查资料进行系统的加工整理和分析预测,分析反映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主要是加强季度、年度主要经济数据预测和经济运行的监测,做到“进度数据快报、领导用数专报”,如:对地区生产总值(GDP)一揽子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实时精准监测,逐月、逐季对相关指标进行出数前预警和出数后分析,明确各指标及内部构成的优势和短板,反映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提出针对性应对建议。针对上级业务部门和地方领导所点题目进行重点分析,为党政领导宏观决策提供服务,如:2003年,撰写《优化结构:洛江区工业企业发展的重心》调研分析;2005年,撰写《洛江区第三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调研分析并被领导批示;2007年,撰写《洛江区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初探》调研分析并在市统计学会荣获三等奖。
  二、为部门服务
  2005年起,配合区效能办做好绩效评估区本级的数据采集及汇总,以及对区政府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考评的方案设计、表格设计、公众评议等工作;配合区科技局完成科技创先数据采集工作;配合区妇联完成妇女儿童监测的数据采集工作,完成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监测统计报告。2006年起,配合区粮食局按抽样调查方式对洛江区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粮食收支情况进行调查。2007年,配合区财政局完成粮食直补农户数据库的建立。
  三、为社会各界服务
  1997年起,开展“群众安全感调查”“社会综治满意率调查”“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供电服务满意率调查”“居民住房基本状况调查”等社会热点、难点专项调查,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2002年12月,按信息化建设要求购置服务器和计算机,实现当月统计数据文件资料与网上资料同时公布,社会各界可直接登录网站进行各种经济指标和统计相关文件资料查询,并派专人对洛江统计信息网站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提高和完善,通过统计信息网为企业品牌认证提供服务。
  第六节 机构
  1997年建区后,成立洛江区计划与统计局。1998年7月,核定区计统局内设秘书科、综合科、开发科、统计科,行政编制8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2002年4月,党政机构改革,组建区统计局,为副科级单位,行政编制3名;2004年3月,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区统计局下辖3个事业单位:洛江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洛江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洛江区企业调查队(加挂),编制10名。
  2006年7月26日,根据洛江区编办《关于同意设立泉州市洛江区乡镇、街道统计站的通知》,设立各乡镇(街道)统计站(股级单位),配备2名专职统计人员,挂靠在乡镇(街道)财政经济办公室,实行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区统计局双重领导。同年10月19日,乡镇(街道)统计站设立首席统计员制度。
  第三章 价格管理
  第一节 收费管理
  一、涉农、涉企收费
  1997年起,洛江区物价局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收费许可证制度。1999年起,清理整顿涉企收费,实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2001年起,清理整顿涉农收费,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促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2002年聘请涉农收费监督员98名,制作涉农收费公示牌180多块,发出企业交费登记卡500多份。2003年起,清理涉及外出、外来务工收费等,改变收费多、杂、乱的局面,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群众负担。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
  1997年起,先后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至2007年末共年审100多家,并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对已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及时更改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
  三、教育收费
  1997年起,每年春秋两季入学期间,区物价局与教育等部门配合做好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2004年起,实行教育收费“一费制”后,加大规范和理教育收费力度,推进教育收费“一费制”改革,加强教育收费“一费制”监管,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的教育乱收费行为。至2007年底,全区累计退还多收款1万多元。
  第二节 价格监测
  20世纪60年代开始实行物价监督检查。1985年起,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税收、财政、物价大检查,鲤城区在每年9月或10—12月,或翌年春节前进行“三大检查”。通过检查,维护国家物价法纪,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的歪风,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1997年起,洛江区物价局监测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或有可能较大的商品价格、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分析价格走势,防范可能出现的价格异动情况。2003年“非典”疫情和2005年“禽流感”爆发期间,做好涉及防控“非典”疫情和禽流感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价格监测,累计监测200多场次。2007年发生通货膨胀期间,重点加强粮、油、肉、禽、蛋、菜等主副食品以及液化气、旅游参观点、客运票价等价格和收费监测,并做好日报、月报和旬报工作。
  第三节 价格监督检查
  一、市场价格监管
  1987年,鲤城区物价部门在洛江今域建立物价监督分站,在市场上对“菜篮子”“米袋子”“煤炉子”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监督检查。
  1997年起,洛江区物价部门开展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治理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落实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制止价格欺诈行为,确保市场物价稳定。重点整治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秩序,加大对节日期间价格欺诈行为检查力度,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和利用虚假标价、价格误导、诱导消费者的各种价格欺诈行为进行重点检查。至2007年底,累计出动检查1200多人次,检查商店、经营点16000多户次,发出《整改通知书》《提醒函》8000多份,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案件700多起。
  二、价格案件受理
  1997年起,区物价局畅通投诉渠道,受理价格举报案件,发挥好“12358”价格举报电话平台作用,提高和利用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影响力,起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作用。及时受理价格举报案件,对价格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至2007年底,累计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的教育收费、电费、停车场收费、物业管理收费等价格举报案件100多起,查处违法多收金额100多万元。
  三、农村电价治理
  1997年起,针对洛江区农村电价高达每千瓦时0.8—1.2元,农村用电混乱等情况,区物价局开展农村电价治理整顿工作,查处各种电价违法行为,规范农村用电价格秩序,降低农村电价水平,促进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至2002年5月,洛江区农村生活电价由原来每千瓦时0.75元下降到每千瓦时0.48元。从2003年1月1日起,洛江区纳入省电网直供区,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到户居民生活电价统一定为每千瓦时0.422元,每年减轻农民电费负担500万元以上。
  第四节 价格服务
  一、价格认证
  建区之前,价格认证部门已有为“公检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涉案物品价格认证。1997—2007年,区物价局为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涉案物品价格认证(鉴定)服务,办理价格认证案件累计900多件,评估标的额200多万元。
  二、价格服务活动
  1997年起,区物价局开展调查价格成本,为政府进行价格决策提供价格成本依据。2006年起,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开展价格服务进农家、进社区、进校园、进医院、进商场、进企业、进景区的“七进”工作。
  第五节 物价总水平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两年区境内物价总水平有所下降。2000—2006年,物价总水平基本保持稳定。2007年,价格总水平开始呈上升势头,并发生通货膨胀,房价、油价、肉价大幅上涨。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宏观调控,综合治理,物价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价格监督措施,加强价格调控、管理、监测和监督检查,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控制物价总水平。
  第六节 机构
  一、洛江区物价局
  1997年8月,洛江区物价局成立,为副科级单位,行政编制3名。至2007年,机构设置依旧。
  二、下辖事业单位
  (一)洛江区物价检查所
  该所于1997年8月成立,人员编制5名。
  (二)洛江区物价事务所
  该所于1998年8月成立(区物价检查所加挂牌子),无人员编制。2002年更名为洛江区价格认证中心。
  三、乡(镇、街)价格服务站
  2007年起,河市镇、马甲镇、罗溪镇、虹山乡和万安街道、双阳街道先后建立价格服务站,每个服务站聘请2名物价员开展乡(镇、街)价格服务工作。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节 经济合同管理
  洛江今域自古就有商埠,使用合同契约比较普遍,但缺乏管理。1979年,泉州市政府(县级)根据国务院《关于管理经济合同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开始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1984年,泉州市工商局(县级)设置经济合同管理股,并在基层工商所设兼职的合同管理员,组织签订鉴证经济合同。同期,市工商局设置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举办各种形式的经济合同法规培训班,开展合同法规咨询工作,受理经济合同纠纷。
  1997年起,洛江区工商局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区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单位认定活动,推荐上报一批合同认定企业单位参加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对获认定企业举行仪式进行表彰。1998—2007年,区工商机关鉴证经济合同132份,合同金额3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57起,抵押物价值2.6亿元,借贷金额1.14亿元;监管招投标活动57件场,标的额1.59亿元。至2007年,共表彰162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省级表彰15家,市级表彰56家。
  
  第二节 商标注册广告管理
  一、商标管理
  (一)商标注册
  1853年,晋江县工商局实施商标管理,组织县工商联合会的有关行业对商标进行清理,宣传商标申请登记的办法,规定限期登记。改革开放后,1982年3月泉州市政府制定《关于商标印刷管理的规定》,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益和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97年建区后,洛江区工商局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宣传力度,深入企业进行走访,采取向企业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等方式,提高企业主的商标意识,引导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和参与创建知、著、驰名商标,支持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扩大洛江区经济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1999年,河市电教设备有限公司“CHNANSHENG”(泉声)牌商标被泉州市知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首批泉州市知名商标之一。2002年3月,福建泉州大华蓄电池有限公司“DAHUA”牌注册商标在2001年度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活动中获福建省著名商标,为洛江区注册商标首枚省著名商标。至2007年底,全区注册商标516件,其中知名商标18件,著名商标13件。
  
  (二)商标保护
  1998—2007年,区工商局先后开展“万人打假大行动”“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假”、源头打假大行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等多项行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13件,案值272多万元,罚没金额35.20万元。其中2001年7月3日,在马甲大厅埔查获一起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案件,案值170万元,当事人被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广告管理
  1982年起,工商部门开始实行广告管理。1984年,对洛江境域内经营制作广告单位加强督促检查。1986年,鲤城区工商局对洛江境域内经营制作广告的单位进行全面整顿和验证。1990年后,开展对灯箱广告、户外广告清理整顿,随后制定广告管理规章制度,设立广告档案,并试行收取一次性广告管理费。
  1998年,洛江区工商局对福厦路洛江路段的违规户外广告限期整改或拆除,责令5家公司拆除其设置在国道324线洛江路段的违规户外广告牌5块。1999年,对辖区内2家广告经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2000年,洛江境域内广告公司增至3家,从业人员43人;是年,区工商局对全区主干街道、饭店、餐馆、宾馆、旅游景点和国道324线洛江地段等地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检查整治,清除违章广告牌2块。2001年,开展虚假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出动50车次,250余人次,检查规范1000余家次。2002年,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加强户外广告监督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等工作,查处户外广告违法案件5起。2003年,区工商局将广告登记管理职能下放至各工商所(分局)登记管理,当年立案查处广告违法案件7起,罚没款2.24万元。2004年,针对房地产投诉突出问题,与万安街道区域内13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地产行业)行政指导服务与监管协约》,规范房地产企业房地产售房合同、发布户外广告行为和经纪人经纪活动等经营行为;当年涉及房地产类消费者投诉明显下降,受理投诉件比2003年下降35%。2005年,全区广告经营企业4家,均具有广告经营许可证。建立媒介广告信用制度,立案查处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案件2起,罚没款0.4万元,办理户外广告登记13份。2006年,加强对房地产行业广告行政指导与监管,重点监管涉及医疗、食品、药品、汽车、房地产等重要商品、服务广告,当年办理广告登记5份。2007年,重点开展对医疗、药品、房地产和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出动车辆154次,执法人员339次,查处违法广告案件8起,罚没款6.1万元,制定《洛江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广告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第三节 个私经济管理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有一定的行政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12月、1952年晋江县工商科先后对全县行、坐商和摊贩进行全面登记。1957年、1963年又对小商贩进行全面整顿登记发证。“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取缔个体商贩。1978年,工商部门开始办理个体小商贩登记管理发证工作,仍然采取限制扩大的办法,1986年,洛江今域各工商所移接和加强乡镇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工作,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开展法制教育。1990年初,按工商所的管辖区域,开展个体工商户管理。同时在各工商所之间开展个体经营管理规范化(即亮照经营、无占道、明码标价、文明经商)的竞赛活动,推动个体经营行为走上轨道。
  1997年,洛江工商分局成立后,从市工商局、鲤城工商分局移交并整理归档各类企业档案809份,个体工商户档案1021份,又于1999年理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接收4户原鲤城区国有企业,此为洛江建区初期全区在册经济户口总数。
  1998年6月20日,洛江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工商机关拟定的《关于加强我区矿产开发和种养殖业登记管理的请示》。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出政务承诺制,规定注册登记时限,以及违诺处理办法。至年底,初检外资企业82户,年检率为87%;年检内资企业426户,年检率为90%;私营企业6户,年检率100%;个体工商户验证换照557户,补检27户,罚款1.71万元,注销企业171户,个体户215户。
  1999年,洛江区经济户口呈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量与质双增长的发展势态。同年,区工商局对洛江区的集体所有制“公司”进行清产核资,与区清产核资办公室配合,在明晰企业产权关系前提下,甄别集体企业80户,其中“挂靠”集体企业37户,甄别后办理变更或重新登记15户;对全区经济户口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按照法定程序注销个体工商户104户、私营企业1户、内资企业63户。全年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案件12起,罚没金额8500元。
  2000年,新增个体工商户173户,注销335户,总数为389户,注册资金1305万元,同比减少9.75%和3%。新增私营企业50家,吊销17家,总数为146家,注册资本21279万元,同比增长30.36%和41%。新增内资企业15家,清理甄别集体企业113家,私营企业数量412家,注册资金58589万元,同比下降11.4%和4.59%。同年,洛江私营企业协会成立。
  2001年,洛江区市场经济增速加快,全年新增个体工商户402户,资金数额634万元,同比增加130%、264%。根据“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完成洛江区集体企业清理甄别清理工作。全区清理甄别233家挂靠集体企业,其中对原挂靠集体企业的21家“公司”按规定进行规范改制。鉴于清资核产清理甄别工作中存在的遗留问题,通过部门协调,批准采取先办理清理甄别、年检后改制办法,为企业甄别改制提供方便条件,办理登记注册工作。
  2002年,区工商局开展“整顿规范公司出资行为”的专项检查,责成7家股权变动企业进行审计、变更。8月26日起,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登记核准方面试行一审一核制,将原有的受理与审查环节合并,审查员受理审查后直接送核准人审批。个体工商户登记时限最快当天申请当天发照,企业注册登记时限缩至3天。同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和下岗证申办个体工商户计42家,免收管理费16800元,免收注册登记费360元。
  2003年3月1日,《洛江区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洛江区人民政府设立专门受理中心,依托在工商部门注册大厅,对企业前置许可审批试行“中心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并联审批与告知承诺两种方式。至2003年11月15日,受理涉及前置审批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105份,提交完整材料并经区工商机关核发执照67家(其中并联审批4家,告知承诺63家)。同年,区工商机关出台《洛江区工商局开展服务项目带动战略活动工作方案》,依法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登记手续,缩短办事时限。同年,工商部门推出“非典”时期工商管理费优惠措施,全区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12125元,受优惠的个体工商户总计87户。
  2004年,区工商局遵循“为企业服务,为企业解忧”的原则,建立重点项目专人联系制、无偿代理服务制、全程跟踪服务制三项制度。改革受理窗口运行模式,在万安辖区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由区工商局注册窗口统一办理:河市、双阳、马甲、罗溪的企业由注册窗口统一办理,个体工商户的受理与发照由辖区工商所办理,便利民众就近办理营业执照。试行“先照后证承诺等级制”,对6家未取得法定前置审批文件,但符合主体登记其他条件的申请者先予办理注册登记,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营业执照,允许企业在有效期内进行各项筹备工作。同年,区政府办公室批转区工商局《关于建立洛江区查处无照经营综合监管机制的方案》《关于无照经营源头治理实施意见》,促进查处无照经营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全年区工商机关累计取缔无照经营123家,立案100起,罚没款22.88万元。
  2005年,区工商局下放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权限和年检权限至河市、马甲工商所。推行登记事务教导制,对13家从事农资经营的无照经营户提请洛江区政府召开部门协调会,引导其与区供销社建立连锁经营模式,办理营业执照。
  2006年7月1日起,区工商局实施企业注册官制度,15名工商人员聘任上岗。除集体讨论及委托事项外,基本实现登记事务一人办结。同年,区工商机关推行“统一对外、集中办事、就近办理、一级办结”的工作模式,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2007年,洛江区人民政府出台《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江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洛江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区工商局注册窗口进驻区政府服务中心。区工商机关委托万安、河市、马甲工商所直接登记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在全区所有工商所辖区实现就近、就地登记。根据《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划分A类守信企业1315户,B类基本守信企业4户,C类失信企业1户,D类严重失信企业0户。以行业风险为依据,划分T类企业145户。同年7月14日,区工商机关作为查无证无照经营牵头部门,组织公安局、经贸发局等16个成员单位召开首次洛江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部署2007年度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消费维权行政执法
  1997年起,区工商管理部门在开展日常市场监管的同时,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较为严重的消费领域,先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合同不平等格式条款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展销会专项整治、节日打假、构筑食品放心工程及“红盾护农”等数十项专项治理活动。至2007年累计查处各类市场经济违法违规案件828起,案值524万多元,罚没款240余万元,查缴没收一大批不合格、商标侵权商品。
  二、消费者维权服务
  2001年6月28日,区工商局成立检查大队及“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建立“12315”与检查大队、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三位一体”消费维权执法体系。
  2002年8月22日,区工商管理部门受理1位姓何消费者购买瓶装惠泉啤酒无故爆炸投诉案,经调查,惠泉啤酒厂给予何某20箱啤酒的赔偿(约合人民币600元)。
  2003年初,区工商局机关开展“红盾维权进社区(乡村)”活动,借助当地社区(乡村)党政、社团力量,在监管任务繁重、监管力量不足的社区(乡村)建立“红盾维权站”,由当地“维权站”负责消费者投诉处理、协助执法、提供咨询等维权服务工作。是年,全区挂牌成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5个,制定“消费者投诉站”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并在全区4个农贸市场及21家超市、商店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扩展消费投诉举报渠道,高效快捷处置消费纠纷。至2007年,全区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117个,覆盖到乡村、学校、企业等各个领域和角落。同年,洛江区政府拨付经费14万元作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专用经费,并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每年6万元)。至此,区工商局建立起覆盖完善的“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消费委会—各工商所+消委分会—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三级维权网络,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分类分流处理的运行机制。建区后,区工商管理部门受理调解各类消费投诉5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万多元。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
  1998年起,区工商管理部门每年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加大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分发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资料22.8万多份,受理群众咨询8260多人次。2002年11月7日,区工商机关联合区消委会,在罗溪中学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座。2003年,先后在河市中心小学、第十一中学、仰恩大学等学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和真假商品展示活动,在中学开设法制教育园地,提高在校学生维权意识。2004年,区工商机关在洛江区第十一中学举办走近“3·15”消法知识讲座,参加师生500多人。200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期间在仰恩大学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讲座,500多名师生参与。2006年,在全区开展“诚信联盟”签约活动,由各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员与20余家食品经营者签订《诚信联盟协议书》,探索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三方共守承诺、各担义务的社会共治格局。同年在仰恩大学和昌楼教学楼开展以“食品安全消费”为主题的知识讲座,参与师生300多人。2007年3月12日至13日,在泉州市河市中学、泉州市第十一中学开展两场以“消费和谐”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讲座。同月15日,组织仰恩大学青年志愿者在仰恩大学学生街开展以“消费和谐”为主题社会调查,回收调查问卷300余份。
  第五节 机构
  1997年11月17日,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洛江分局成立,隶属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工商企业注册管理科、综合执法科,下辖万安、河市、马甲、罗溪4个工商所,下辖市场服务中心、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委员会三个事业单位,编制35名。
  2000年3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机构、人员、财务、职责“四分离”和“人随市走,债随市移”原则,结合机构改革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2001年12月7日,洛江区举办市场办管脱钩交接仪式,区工商机关向当地政府移交市场3个,资产总额535.985万元,债务3.78万元,分流人员7名。2002年2月20日,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洛江分局更名为泉州市洛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4年6月10日,下属工商所机构建制调整,设立万安工商所、马甲工商所、河市工商所,撤销罗溪工商所,工商所均为副科级单位,配置政治指导员职位,职位等级为副科级领导职位。至2007年末,区工商局内设办公室(与人事教育股、信息技术股、财务装备股、监察室合署办公)、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与法制股、市场合同监督管理股、“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合署办公)、注册管理股,设检查大队1个直属机构,下辖万安、河市、马甲3个工商所,在职干部44名。
  第五章 审计
  第一节 财政金融审计
  一、财政审计
  (一)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1997年建区后,洛江区审计局开始接触财政“同级审”工作,以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财政分配秩序,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反映区级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区政府提供预算执行和管理信息,满足人大常委会对财政监督的要求。
  1998年,区审计局成立财政“同级审”协调小组,把《关于开展对1998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意见》上报区政府转发,内部制定《洛江区1998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方案》。
  1999—2000年,对1998年区级财政和科技、教育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23个部门,审计调查7个部门单位,根据资金流向,延伸审计24个单位,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63万元,对违纪单位处以罚款10.2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违规控购比较普遍,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提高补助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应税收入漏缴税费。
  2001—2002年,对区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地税局、卫生局、交通局等20个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流向,延伸调查11个参与预算执行的单位,对地税部门提取手续费和外经贸企业税源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006万元,处理应上交财政59万元。审计结果上报区政府和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2003年,树立全局“一盘棋”观念,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对组织预算收入的区财政局、地税局和部分预算执行部门、单位进行审计,结合开展支农资金、教育经费、科技经费、基建投入资金及政府采购资金5个专项审计调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流向,延伸调查参与预算执行的单位。通过审计核实财政收支,摸清财政家底,向区政府提交财政“同级审”结果报告,提交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受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2002年洛江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财政审计报告真实体现审计实施结果,反映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提出加强预算管理的审计建议。2004—2007年,对组织预算收入的区财政局、地税局和使用预算资金的部分区直部门、政法机关、乡镇等44个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当年度洛江区社会保障资金、粮食及副食品风险基金、行政经费管理、地税经费、政府采购资金、教育基金、科技投入、“三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基建工程预(结)算、计生专项资金、低保专项资金、城市维护费专项资金、“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预(结)算等进行专项审计及调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流向,延伸调查参与预算执行的单位。
  (二)乡镇(街道)财政审计
  1998年起,对乡镇(街道)财政审计工作重点查找财政预算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核实财政收支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专项资金的流向、相关单位的账外资产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自筹收入不实,转移、隐瞒截留收入,乱罚款且截留、隐瞒未上缴财政,财政周转金长期未得到清理,农业税未征或减征,违反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规定,白条支付工程款,预算外资金管理违反收支两条线,扩大或提高补贴范围和标准,应税收入漏缴税费等问题。是年,对河市镇政府、虹山乡政府199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决算进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6.2万元,其中隐瞒转移财政收入1.7万元,违规提高费用标准11.7万元,对违纪行为处以罚款3.5万元。1999年,对马甲镇政府和罗溪镇政府199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决算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0万元,对违纪违规行为罚款5.52万元,追缴税费5.52元。
  2000—2007年,对河市镇政府、双阳镇政府、万安街道办事处、马甲镇政府、罗溪镇政府、虹山乡政府等单位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决算进行审计。查纠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289.6万元,对违纪违规行为罚款2万元,追缴税费2.1万元。通过审计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存在着突出的问题是:扩大或提高补贴范围和标准;财力分散;税费征管不够规范。依法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纠正,提出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使用各项资金、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做好债权债务和财政周转金的清理工作建议,促进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化、规范化。
  二、金融机构审计
  1999年,组织对中国工商银行洛江支行199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对其信贷资产质量开展审计调查。审计中主要发现应收和应付利息计提不准确,未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利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费用支出监控制度不够完善,存在隐性信贷风险,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等问题。
  第二节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1998年,区审计局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审计发现单位财务管理薄弱、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内控制度不完善、购建固定资产漏缴税费、白条抵支较为普遍,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下达《审计决定》给予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其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对罗溪中学、河市中学1997年度预算内外资金和洛江区良种场1997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0万元。
  1999年,以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为目标,对区法院和检察院1997—1998年度的财政预算资金、行政性收费、罚没追缴款(物)收支、管理和解缴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对区检察院、区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机关不准经商办企业的决定”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发现区检察院、区法院系统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补贴、违控购买“专控”商品等问题。对区交通局、建设局、乡镇企业局、计划与统计局、马甲中学、马甲至义山路段拓改工程指挥部等单位199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开展审计监督,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85.5万元,对违纪单位罚款2万元。
  2000—2007年,对区土地管理局、计划生育局、外经贸局、马甲学区、罗溪卫生院、林业局、劳动局、河市卫生院、双阳中学、罗溪学区、万安开发区管理处、马甲中心卫生院、就南中学、基建投资审计中心、法院、检察院、民政局、司法局、奕聪中学、经贸发局、建设局、卫生局、工商局、罗溪中学、质监站、教育局、科技局、文体局、环保局、老龄委、计生局、政府行政科等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专项资金、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开展审计监督,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32万元,对违纪单位罚款6万元。审计中发现存在主要问题有违规发放奖金补贴、财务管理薄弱、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收款票据及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等。
  第三节 企业审计
  1999—2001年,区审计局通过对企业审计,揭示企业经营管理存在问题和国有资产的运营状况,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查出的问题主要有:违规发放补贴、白条抵支、漏缴税金、违反控购、乱挤成本、账外资金、内控制度不够完善,接待费占管理费比例偏高等。1999年,对马甲供电公司1998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万元。2000年,组织对洛江区副食品有限公司1999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7万元,查缴税金1万元,对违纪行为处以罚款0.3万元。2001年,对马甲粮食管理站2000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有:违规发放补贴、白条抵支、接待费占管理费比例偏高等。
  2002年,对洛江区境内唯一的国有资产投资的中外合作企业——泉州市金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01年度资产及收益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派出审计人员参加对洛江区参股的泉州运通兴业有限公司、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及收益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洛江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纠其违规行为。针对金田旅游公司审计中发现的“国有资产投资增加部分长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确认、现金坐支现象严重、企业资金外借手续不完备、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漏报税收”等问题进行查处。
  2003—2006年,围绕规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促进财务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提高,对洛江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万安网球娱乐中心、区粮食局、区外贸公司、区粮油副食品公司、马甲动植物观赏园等单位的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发现国资收益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转移资金、内部财务管理不完善、存在损失浪费问题,针对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下达审计决定,作出处理处罚,出具审计意见书,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2007年,指导区主管部门内审机构对加锥农场进行审计。
  第四节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998年,区审计局对原鲤城区万安开发区管委会历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该管委会部分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基建竣工结算审计,主要包括安吉路、安达路、安顺路、安顺桥、一号路等5个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审计核减工程造价367万元,核减率达20%。
  1999—2002年,对洛江区万安科技工业园区道路市政工程、万安开发区水厂路、三号路、安和路、C幢厂房、琯罗公路白新路段拓改工程、洛江区万安科技园土方工程、万安屠宰场土建工程、官头旧村改造A2幢工程、福利中心前期工程和前洋小学教学楼、万安科技园1—4号路市政工程、A、B片土方填筑工程、琯头旧村改造D幢工程、双阳侨居A、B幢工程和河市中学教学楼工程、万安农贸市场工程、区土地综合大楼工程、双阳镇阳江公路工程、万荣街市政工程等121个建设工程项目的预算或竣工结算审计,核减工程造价3078万元,配合纪检等部门查处案件4项。
  2003年,在全市县级审计部门中首次对重点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对万虹公路万河段B、D标段两个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权进行公开招标。当年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尝试标底审核工作,完成4个项目的标底审核工作,送审标底造价2594.71万元,审核核减造价74.46万元。开展村级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全年基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77个(其中村级基建项目2个),送审工程造价10345.42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997.03万元。
  2004—2005年,在坚持和深化基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同时,新拓展标底(预算)审计,对重点工程设计变更(追加)投资试行审计,逐步实行重点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控制基建规模、节约财政资金,提高投资效益。2004年,基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69个,送审金额11973万元,核减工程造价643万元,其中公路工程224万元,一般土建294万元,市政工程项目125万元;工程招投标预算标底审核14个项目,送审金额5666.08万元,调减预算造价314.48万元,调减率达5.6%;基建审计中心完成机关办公室装修及零星工程项目审核18个,送审造价88.24万元,核减17.88万元,核减率20.3%。2005年,全年基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49个项目(含上年末3个),审计核减工程造价999万元,核减率为8.3%。工程招投标标底(预算)审计9项,送审金额17470万元,调减486万元,调减率为2.78%,另外组织基建审计中心完成简易项目审计78个,核减金额47万元,核减率为5.73%。
  2006年,服务区属国企改制,审计较大数量的基建工程项目,清理扫尾工程。全年基建工程竣工预、结算审计83个项目,送审金额33479万元,(含再审项目工期延期违约违规处罚15.55万元,补税2.3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2124万元,核减率为6.3%。其中工程招投标标底(预算)审核23项,送审金额17539万元,调减预算价1119万元,调减率为6.4%,另外组织基建审计中心完成简易项目审计105个,核减金额54万元,核减率为6.1%。
  2007年,制定《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变更鉴证和(预)结算审核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在完善和深化基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同时,开展标底(预算)审计,审查招投标文书,在工程招标环节控制工程造价;对重点工程设计变更(追加)投资试行审计现场抽查,逐步推行重点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将监督关口由事后前移至事前、事中,控制基建规模,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全年完成50万元以上基建工程预、结算审计项目45个,送审造价39604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2871万元,核减率为7.2%,其中工程标底(预算)审计25项,送审预算价29668万元,调减预算价2181万元,调减率为7.3%;基建审计中心审计简易零星项目105个,送审造价3948万元,核减造价202万元,核减率为5.1%。
  第五节 经济责任审计
  2003年,区委、区政府出台《洛江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洛江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区审计局制定《洛江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经济责任审计实施,使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受到深刻财经法纪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规范相关单位的财务制度,纠正单位“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到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薄弱,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会计核算不规范等财务违规问题,促进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领导干部单位财物移交和工作交接,同时弄清领导干部是否有账上弄虚作假、决策上失误、个人经济上违规等问题,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引起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为干部管理部门考核领导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2003年,区审计局对政府部门3个正科级离任领导干部实施任期(2001年—2003年6月)经济责任审计。2004年,对3个区直党政部门、3个乡镇和2个中学等单位主要领导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5年,对区科技局、环保局、文体局、区老龄办4个区直党政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区政府领导交办(受主管部门委托)对1个国有企业(区外贸公司)单位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纠离任者应负直接责任1条,应负主管责任5条,涉及应负经济责任的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13万元。
  2006年,首次开展对乡镇现任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任中审计,深化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在审计中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当年对马甲镇、罗溪镇、虹山乡3个镇(乡)6个党政主要领导和区交通局、劳动局、林业局、安监局、档案局、侨务办、残联7个区直单位的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此外跨年度审计2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查纠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385万元,界定领导干部应负相关经济责任(主管)23条。
  2007年,对10位领导干部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双阳街道办事处2位党政主要领导,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党校、农水局、老干局、侨联7个区直单位和马甲中学的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纠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330万元,界定领导干部应负相关经济责任(主管)17条。
  第六节 专项资金审计
  一、养老保险基金专项审计监督
  1999—2000年,对洛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司年度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审计结果表明该公司能按规定筹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金基本上能够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各单位的退(离)休金。
  二、政府负债专项审计调查
  2000年,根据上级审计、财政机关的统一部署,与洛江区财政局组成政府负债情况联合调查组,按照省审计厅制定的审计调查方案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对7个部门单位开展政府负债专项审计调查工作。调查结果表明,洛江区政府负债大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益的偿还能力较低,负债的偿还大部分依赖于财政和部门资金。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审计调查
  2000年,对1999年度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等49个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调查显示,洛江区收费基金主要用于业务费补贴和基本建设,弥补财力不足,资金运用总体符合洛江区经济运行规律。
  四、普通教育经费专项审计
  2001年,通过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专职教育管理机构和部分中小学校等6个单位普教经费的审计,掌握普教经费的资金来源渠道、收支规模、管理方式,核实资产负债;审查资金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查出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审计表明,洛江区全年普教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部门能够按年初安排的教育经费预算指标执行预算支出,有重点地安排资金,及时调整和追加教育经费预算,按时向基层学校拨付经费,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绝大部分基层学校对普教经费能严格使用管理。
  五、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
  2002年,对2001年度洛江区运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发现,项目区内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增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是镇村及群众自筹资金到位比较迟,部分配套资金未及时兑现;没有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开发项目资金和事业费区分不严格;项目工程监管力度不够,个别工程逾期竣工未能及时组织验收。
  2005年,对洛江区2002—2004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项审计,涉审资金量大且分布点多、面广,时间跨度长。通过审计基本摸清3年期间农综资金投入总体规模和项目的实施情况,揭示资金使用及内部财务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规范资金管理、促进良性运行等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
  六、住房基金审计
  2002年,对洛江区住房基金管理中心1997年11月至2002年6月住房基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缴纳住房基金情况,住房基金政策执行情况,对区住房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在调查中发现住房基金在归集方面存在问题以及管理上存在着薄弱环节。
  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
  2003年,对洛江区2002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进行专项审计,了解和掌握洛江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总体规模及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纠正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督促国家相关政策的落实。
  八、环保保护专项资金审计
  2003年,对洛江区2002年度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行审计,了解区级预算安排给环保部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情况,审查评价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情况,揭示环境保护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4个方面不足的问题,提出“扩大排污费征收面,多渠道争取环保资金投入,清理逾期贷款,规范预算编制,加强和改进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提高使用效益。
  九、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2003—2004年,因企业改制需要,对区地产公司2002—200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摸清企业家底,理清债权债务,核实企业资产及所有者权益,为企业改制合并提供真实的审计数据和情况。
  十、社会保障资金审计
  2004年,对洛江区2003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了解和掌握洛江区各单位员工参保及征缴情况的现状,摸清社会保障基金的总体规模及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纠正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筹集渠道单一,支撑能力较弱,部分单位尚未按规定足额参保,基金筹集力度不够,社保覆盖面不广,财政资金紧张,社保预算经费未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尚有部分单位和企业瞒报、少缴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挤占拖欠社会保险基金的现象仍然存在等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和规范社保基金有效运作,督促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十一、土地出让金审计
  2006年,对洛江区2004年1月至2006年6月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基本摸清洛江区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现状,督促开发实体催收缴交拖欠土地出让金791.96万元。揭示征收管理中存在部分土地出让金征收未及时到位,乡镇(街道)开发实体“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到位,土地出让金收支核算管理欠规范,财务收支手续不完整等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加强和完善土地出让金财政综合管理;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欠缴的清收力度;健全协作机构,加强财务会计工作,提高出让金管理水平等3条审计建议。
  十二、社保“五险”专项基金审计
  2007年,对全区2006年度社保“五险”即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进行专项审计。通过审计调查摸清洛江区社保“五险”基金的征管现状,揭示五大基金在使用管理中存在部分基金账户银行存款未执行优惠利率,基金存款利息未足额计收;部分社保资金结余数额比较大,基金增值最大化潜力不高,个别基金银行专门账户存在跨行开设现象以及社保基金财务核算管理不够规范,个别账户设置欠合理等问题。区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意见、建议。当年年底向银行追回少计利息8.5万元。
  十三、新农村合作医疗等项目专项检查
  2007年,派出审计人员配合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组织对全区有关收费票据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配合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新农村合作医疗项目专项检查,协助区政府组织对教育资金投入专项检查。
  十四、其他专项审计
  1998年,根据审计署等8个部门的通知,在全国对农业发展银行、粮食主管部门、粮食企业1992年以来新增财务挂账和不合理占用贷款进行清查审计的要求。区审计局派出3名业务骨干赴南平市光泽县参加这次全省粮食行业交叉审计,审计光泽县农业发展银行、财政局、粮食局和基层粮站等13个单位。
  第七节 外资项目审计
  1998年3月中旬,根据泉州市审计局下达《关于增加“亚行贷款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项目审计计划的通知》,对下达《审计意见》进行规范。同年9月,遵照审计署下发《关于加强救灾款物审计监督的通知》,区审计局成立专项审计组,对1998年救灾款物专项审计,将洛江区援助灾区情况上报上级审计机关。
  1999—2003年,组织对洛江区运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项目资金审计监督,对正在运用亚行贷款的项目单位的外债偿还能力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亚行贷款扶持和促进洛江区山地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对水土保持和发展农村经济发挥较好的作用;亚行贷款转贷手续完整,资金按时投入使用。存在问题是各项目点的配套资金到位不平衡,个别项目单位外债偿还能力薄弱、资金使用和管理不够规范。
  2004—2007年,开展对洛江区运用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审计世行贷款项目的账目。审计结果表明:世行贷款扶持和促进洛江区对结核病控制项目的实施发挥作用,世行贷款项目资金按时投入使用。通过审计揭示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外资利用质量,降低政府偿债风险,规范财务管理。
  第八节 社会审计
  1998年,经泉州市审计局批准,由泉州泉联审计师事务所在洛江区设立业务部。至2003年,接受委托,完成各种审计查证事项524项,其中企业年检87项,注册资金145项,审计查证55项,资产评估22项,工商年检32项,企业甄别改制72项,事业单位净资产验证53项,专项审核24项,其他34项。
  1998年,洛江区基建审计事务所成立,次年更名为洛江区基建投资审计中心。1999年,审计13个基建项目,推动建筑市场的整顿和管理。2002年,审计50个基建项目,送审工程总金额10266万元,核减基建投资1100万元,核减率10.71%。2003年,审计77个基建项目竣工结算,送审工程含税造价10464.96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016.29万元,核减率9.71%。
  第九节 管理
  一、审计制度建设
  在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办事限时制、绩效考评制等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和执行审计各项工作责任制,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制度、审计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审计执法责任制、审计复核工作制度、审计执法承诺制、审计执法公示制、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重大审计事项审理制、审计执法质量考评制以及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等。
  二、审计信息化建设
  2004年,区审计局配置电脑18台,人手一台;一线审计干部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对局域网进行改造,分设内、外网,既增加使用功能,达到保密要求,实现与政务网的链接。同时,开通局域网模拟功能,增加服务应用项目。2005年,组织业务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计算机业务知识培训,逐步推行计算机辅助审计,统计数字实行电脑数据库管理。
  第十节 机构
  一、区审计局
  1997年10月,洛江区审计局成立。1998年,区审计局内设秘书科、财金基建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行政编制8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同年,增设事业单位洛江区基建审计事务所,次年更名为洛江区基建投资审计中心。2002年,增设经济责任与企业审计股。2005年,洛江区基建投资审计中心由自收自支改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编制6名。2007年,区审计局内设办公室、经济责任与企业审计股、财金基建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行政编制6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
  二、社会审计机构
  1998年,经泉州市审计局批准,由泉州泉联审计师事务所在洛江区设立业务部,从业人员3名。
  三、内部审核机构
  1998—2007年,在区教育、卫生、经贸主管部门组建内部审计机构,设立内部审计机构3个,内审人员15名。
  第六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一节 法制建设
  1997年起,洛江区通过宣传车、广播、有线电视和制作宣传板报、图片展览以及张贴标语口号、悬挂大幅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意识。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洛江区做好宣传贯彻。在“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两节”“两会”“春运”等重要时期和重点时段深入厂矿、企业、乡镇、机关、学校、村(社区)进行宣传,有效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002—2007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每年6月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其间,全区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6场,悬挂跨街横幅标语及张贴标语口号8300幅(张),刊出专题安全生产板报227板,发放宣传图集30份、宣传教育材料28.7万份、安全生产法单行本100本,征订安全生产明信片2000张,出动宣传车152车次。2002年至2007年举办各类建设工程安全培训、危化品从业人员培训、复审培训、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培训15期,培训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51人次。2006年,洛江区以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一法三卡”试点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试点单位活动为载体,分别组织130多家、10家和8家企业3.3万多人参加“安康杯”知识竞赛等相关活动。
  第二节 专项治理
  2002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后,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两节”、“两会”、“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期,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三合一”建筑消防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旅游景区(点)、食品卫生、学校和卫生医疗机构等专项整治检查活动,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社会安定稳定。2002年4月至2007年12月,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774家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84份,取缔无证石油经营点33处、无证照非法危化品生产加工点2家,责令停止非法经营行为4家,停产停业整顿6家;检查企业及家庭作坊点2092家次,发出整改意见通知书426份,取缔“三合一”企业(家庭式作坊)29家(处);检查车辆11514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章54826件,查扣机动车7489辆;检查非煤矿山544家次,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237份,取缔无证非法、死灰复燃采石点66家(点)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网点566家次,取缔无证经营网点163家,查处非定点进货经营点38家,没收销毁烟花爆竹371箱。
  第三节 管理机构
  一、洛江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2年4月,设立洛江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机构级别为正科级,行政编制8名。至2007年,机构、编制不变。
  二、乡镇(街道)安委会
  2003年5月29日,万安、双阳街道和河市、马甲、罗溪镇、虹山乡先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分管企业领导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2007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挂靠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办。
  三、洛江区安全监察大队
  2004年6月,洛江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成立,参公事业编制5名。2006年12月更名为洛江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泉州市
相关地名
洛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