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国内商贸服务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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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212
颗粒名称: 第十篇 国内商贸服务业
分类号: F712
页数: 11
页码: 222-232
摘要: 本文描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有商业企业改革的历程,以及洛江区在市场导向下建立商品流通体制、深化商业业态发展的情况,包括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的发展和市场繁荣情况,展现了商贸业在市场改革下的蓬勃发展。
关键词: 国有商业企业改革 市场导向 商品流通体制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没收官僚资本的商业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国营商业,之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形成以国营商业为主导、集体商业为辅、个体商业集市贸易为补充的社会主义商业体制。1978年后,逐步恢复国营商业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的商业体制,商业网点遍布城乡各个角落,商品购销旺盛,市场日益繁荣。1997年建区后,洛江区深化国有商业企业改革,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商品流通体制。区粮食部门贯彻国务院及省、市政府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实行“四分开、一完善”改革(注释见本篇第二章第一节体制)。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当年,洛江区批发和零售业企业44个、网点774个,就业人员1319人,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亿元。同年10月,华荣宾馆开业。1999年6月18日,洛江航空旅游城开业。2000年11月起,基层供销社全面改制,着重抓好农资、烟花爆竹、图书发行等专(主)营商品的经营工作。2004年末,全区批发和零售业企业39个,就业人员406人。批发业个体经营户140户,就业人员290人;零售业个体经营户2767户,就业人员4242人。住宿和餐饮业企业4个,就业人员206人;住宿业个体经营户4户,就业人员7人,餐饮业个体经营户404户,就业人员1025人。通过深化改革和扶持政策,促进全区商贸业发展,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先后建设万安和双阳农贸市场、首富和万荣商业街、恒盛汽车城和五金机电城等街市,市场逐步繁荣。2007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6亿元,是1997年的4.24倍。
  第一章 商业体制
  第一节 国有商业
  1997年建区前,鲤城区国营商业有11个公司214家经营企业,基本集中于城区,仅有少数企业和网点分布在洛江今域。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鲤城区医药公司河市商店、原鲤城区食品公司良种场和罗溪、马甲、河市、双阳4个食品站以及罗溪、马甲、河市、粮站划归洛江区管理。全区国有商贸企业16家,从业人员282人,没有500平方米以上商业网点,国有批发贸易企业8家,网点17个,从业人员90人;国有零售企业8家,网点35个,从业人员192人。全区国有商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619.1万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9%。
  1998年,洛江区成立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对国有商贸业的具体情况实行“一企一策”的改革。至11月底,全区18个国企除双阳农场的5个国企因建镇改制外,13个国企完成改革。其中,对4个食品站和良种场进行改制,全部职工实行辞职、自谋职业、一次性买断身份,4个食品站采取国有控股及职工入股方式组建洛江区副食品有限公司。河市医药商店、马甲供电公司改制为万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和马甲供电有限公司(以上公司均为国有控股公司,2007年,万安医药公司改制由厦门鹭燕医药有限公司控股,成立泉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对河市、马甲、罗溪粮站进行人员精简的改革,辞退部分富余人员,并组建洛江粮油有限公司。区文体中心实行对外租赁经营。区良种场实行内部风险租赁经营(2001年全部职工自谋职业,存栏生猪等资产拍卖处理)。此后,商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区属国有独资企业大幅减少。2000年,全区国有批发贸易企业2家、网点7个、从业人员37人,零售贸易企业2家、网点3个、从业人员34人。当年,全区国有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640万元。
  2005年,限额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批发零售企业2家,从业人员23人,销售总额2.8亿元,分别占全区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数、从业人员、销售总额的66.67%、14.6%、78.73%。
  2007年,限额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批发零售企业2家,从业人员23人,销售总额1.8亿元,分别占全区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数、从业人员、销售总额的50%、12.63%、56.2%。
  第二节 集体商业
  1954年,组织小商小贩走合作化道路,按照“联购分销,联购联销,共负盈亏”的原则组成合作店(组)。1956—1957年,完成对小商小贩社会主义改造。1958—1960年“大跃进”时期,合作商店合并为统一核算的供销部,挫伤个体、合作劳动者的积极性。1961年,合作店(组)人员经批准允许恢复个体经营,恢复合作店(组)网点。1963年,合作店(组)改归工商局管理。1979年,合作店(组)复由泉州市商业局(县级)管理。1981年,下放合作店(组)经营自主权,各店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调动企业经营积极性,集体商业逐步发展。
  1997年,全区集体经济批发贸易企业3家、网点6个,分别占全区批发企业机构、网点27.27%、26%;集体经济零售贸易企业25家、网点235个、从业人员416人。全区集体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456.4万元,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7%。2000年,全区集体经济批发贸易企业1个,集体经济零售贸易企业(含联营)12个、网点30个从业人员142人。当年全区集体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500万元,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16%。2002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开始对包括商业企业在内的全市集体企业进行甄别,引导、督促集体商业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理清产权关系并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洛江区流通领域的集体企业或通过资产重置或通过甄别身份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至2007年,除供销系统外,内资登记集体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企业5家,当年全区集体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320万元,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
  第三节 私营商业
  唐代,随着海上通商兴起,商业活动日益活跃。明初,实行“海禁”,商业急剧萎缩。清代,康熙平台后,泉台贸易迅速兴起,封建官僚、地主纷纷兼营商业,出现“双口黄”(两广总督黄宗汉家族)等官僚地主商业集团。1950年4月,晋江县人民政府开展工商登记,全县有工商业户1381家申请登记。1978年以后,实行商业体制改革,个体商业迅速发展。1985年,泉州市(县级)有证私营商业共3169户,人员3564人。
  1997年,洛江区批发零售及餐饮业等商业流通领域基本没有经工商登记的私营企业,只有大量从事批发零售及餐饮业城乡个体工商业户,网点480个,从业人员600人,其中食品、饮料和烟草零售业网点193个、从业人员384人,日用百货零售业网点103个、从业人员103人;全年个体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3354.5万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5.36%。2000年,境内1114个批发零售贸易网点中,私营、个体1072个网点,占96.23%,国有商业网点只有10个。
  2001年后,随着商业体制改革的深入,新创办的个体和私营商业及服务业经济迅速发展,以个体或联户及内联商业成为商业主体。个体商业网点遍布城乡,各类消费品除国家专营及明令禁止出售外,其他商品应有尽有,品种繁多。2004年末,批发业个体经营户140户,就业人员290人,零售业个体经营户2767户,就业人员4242人。住宿业个体经营户4户,就业人员7人;餐饮业个体经营户404户,就业人员1025人。
  2007年,全区有限额以上批发私营企业1家,资产4835万元,主营业收入9097万元,利润90万元,从业人员135人;零售业私营2家,资产4307万元,主营业收入48627万元,利润59万元,从业人员92人。全区限额以上住宿餐饮私人企业1家,资产809万元,主营业收入285万元。私营经济消费品零售总额10740万元,个体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721万元,分别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83.7%。
  第二章 供销合作
  第一节 体制
  一、管理机构沿革
  1951年1月3日,罗溪双溪乡农民集资创办晋江县第一家合作社,社员603人。1952年6月晋江县合作总社成立,随后确定以区建社的原则。同年8月底,马甲、河市供销社成立,社员分别有2124人、4746人。供销社遵循办社宗旨,把服务农村支援农业生产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根据农时季节,做好组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供应。广大农民依靠供销社及分布各农村中的代销点进行供应,市场占有率90%以上。三个基层供销社还设货挑担6担,送货到偏僻山村。
  1958年7月,国营与合作商业合并,基层社改为商业局办事处,仍挂供销社牌子。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基层供销社按公社设置,当时洛江今域河市、马甲、罗溪3个供销社。1971年初,晋江县罗溪、马甲、河市公社划入泉州市,晋江县河市供销合作社、马甲供销合作社、罗溪供销合作社随之划入。1977年1月,恢复泉州市供销合作社机构后,立即进行供销社组织整顿,重建规章制度,调整经营网点,扶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供销合作事业又走上新的发展道路。
  1983年,进行体制改革,以全民改集体(所有制)为核心,恢复原来供销社群众性、民主性、灵活性的特点,逐步办成农村商品生产综合服务中心。各基层社通过清(增)股、分红、扩股,增加民办因素,召开市社和基层社两级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本级理事会、监事会(或社务委员会)。
  1997年,鲤城区行政区划调整,河市、马甲、罗溪3个基层供销社和城东供销社琯头网点划归洛江区,由区经贸局代管。
  2000年11月,供销社全面改革,企业与全部职工(共129人)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发给安置费,返聘6名管理人员,通过盘活现存资产,着重抓好农资、烟花爆竹、图书发行等专(主)营商品的经营工作,使供销社摆脱债务包袱和人员包袱。
  二、经营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后,经济体制逐步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原有全民、集体企业经营的领域引入竞争机制,甚至放开。1986年,供销社系统打破“大锅饭”推行大包干经营体制,实行柜组核算、自负盈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先后经过5轮(1承包轮期为3年)15年的承包经营管理。
  至1992年,原鲤城区河市供销合作社下设门市部25个,共有干部职工75人,资产总值23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52.7万元),当年购进总额179.2万元,销售总额191.0万元。原鲤城区马甲供销合作社下设批发部1个、门市部20个、购销站2个、茶果场1个,共有干部职工68人,资产总值34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66.6万元),当年购进总额192.5万元,销售总额246.5万元。原鲤城区罗溪供销合作社下设批发部1个、门市部31个、购销站1个、联营茶果场1个,共有干部职工75人,资产总值23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30.4万元),当年购进总额194万元,销售总额162.6万元。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因供销社经营管理机制问题,职工存在“大锅饭”思想,包盈不包亏,企业部分费用无法分摊,以及历史遗留的问题,如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对农村的一些低息贷款转嫁给供销社,造成供销社较大资金包袱。加上城镇改造拆迁,供销社原有的网点破旧,地段优势尽失,经营网点和经营项目逐步减少,供销社逐步走入困境和衰落,迫使企业需要转换机制。2000年11月,供销社改制,其业务从商品经营为主转为“资产经营与商品经营”并举,主要抓好供销社资产(门站、仓库等)的租赁承包经营,同时继续开展农资、烟花爆竹、图书发行等专(主)营商品的经营。
  第二节 生活资料购销
  改革开放前,今洛江区域是典型农业区,广大居民日常生活消费主要依靠供销合作社和分布在各镇乡的农村代销店进行供应;由于经济计划时代绝大部分商品需要凭票购买,商贸氛围差、流通效率低,经营无赢利可言。供销社经营网点对乡村广大农民的生活资料供应起到主渠道作用,市场占有率90%以上,供应的主要品种包括:纱布、绸缎、服装鞋帽、针织、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炊事用具、瓷器、家用电器、钟表、自行车、副食品、课本、图书、文具用品,开设饮食、旅社、照相等服务行业。进货渠道便捷,较多的向县市二级批发部进货,这个时期为供销社最昌盛年段。随着改革开放,原有全民、集体企业经营的领域逐步引入竞争机制。1986年始,供销社打破大锅饭推行大包干经营体制,实行柜组核算、自负盈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后,百货日用市场以私营企业、个体户为主经营。随着市场经营结构的不断变化,城乡各大小商店经营者包括供销社门店改变过去单一向国有商业各专业公司批进商品,再行调拨给各经营门点和代销店的商品流通渠道,开始直购直销业务,采取向中间商进货与厂家进货相结合的商品流通经营形式,各经营者采购渠道遍及全国各地,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1999年,罗溪、马甲、河市等3个基层社共同组建洛江区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独家获准烟花爆竹等批发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调入、储存、批发经营,年销售额近200万元。2000年供销社改制,生活资料经营门店一律向原职工或对外承包或租赁,由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002年,区农资公司在万安塘西投资120多万元,建设烟花爆竹仓库(农资仓库),建筑面积1100多平方米。
  第三节 农业生产资料购销
  20世纪60—90年代,农业生产资料是供销社经营服务的首位,主要经营供应化肥、农药、农膜、小农机具、种子、煤柴油等;改革开放后,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主要在化肥和农药方面,经营体制经过专营、主营、经营三个阶段。
  一、专营阶段
  1990年之前,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只有供销社可以经营。在那个时期,除了小化肥(碳酸氮铵、过磷酸钙)省地有化肥厂生产,能自给自销,尿素这种高氮肥国内省内产量少,需要大量进口,不能满足供应,每年必须按计划分配,供销社业务组按季节和指标印发化肥供应凭证,农民只能凭票购买。年销售量每个基层社有30万—35万千克,碳铵40万—45万千克,过钙50万—52万千克,购销总额150万元左右。
  二、主营阶段
  1991—2001年,各级政府扶持“三农”,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多种经营迅速发展,农业生产的农作物用肥、果树用肥、林木用肥逐年增加,化肥生产企业也提高生产技术和产量。由于市场需求和变化,各乡镇农技站准许经营化肥、农药、种子,乡村代销店也允许办证经营,供销社化肥供应变专营为主营。
  供销部门依托网点优势、业务优势主导着化肥供应市场。每个供销社销售总额350万—380万元,销售尿素700—750吨,复合肥120—150吨,碳铵800—1000吨,过磷酸钙1000—1200吨,其他专用肥80—100吨,各种农药20—25吨,农膜2—3吨,供销社部门在化肥供应执行低费率政策,即把费率控制6%左右。
  三、经营阶段
  为方便农民购买,包括化肥、农药在内的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点延伸到各个村庄。供销社在各个镇区保留原有的经营网点,根据乡村特点划片设定代销网点。化肥是一种季节性强的农资商品,需淡季储备旺季销售,特别是今冬明春季节,20世纪90年代初,供销社每年按政府下达的冬储任务执行储备。
  1998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泉州市政府建立政府指导下市场价格机制和实行运输优惠政策,各基层供销社把农资商品经营重点放在化肥、农药,每年按照区政府和上级社指示,在春耕前落实化肥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调运和储备。全区每年储备任务是氮肥(尿素、化钾、复合肥)1500标吨,小化肥(碳铵、过钙)1500标吨。每年第四季度,按照上级化肥冬储工作部署,把冬储任务下达到各个销售供应店,保证春耕化肥供应。
  1999年,供销系统设立3家较规范的庄稼医院,帮助农民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开展植保技术咨询服务;同时,提供农产品信息服务工作,在门市部等经营场所设立信息广告栏,摘抄有关信息资料,或印成小报随商品散发,使农民获得信息,学到技术。
  2003—2004年,全区供销系统调入化肥6500吨、农膜55吨、农药57吨、中小农具8500件。供应化肥5700吨、农药49吨、农膜35吨、中小农具7200件。
  2007年,春耕期间全区供销系统供应碳氨118.5吨,过钙1380吨,尿素275吨,复合肥195吨,农药7吨,农膜8吨,中小农具1250多件。
  第三章 粮油贸易
  第一节 体制
  唐代以后,由于粮食的匮缺,各省输入福建的商品以粮食为大宗,而且多仰赖于海船运输。民国时期,新型经营方式的出现和先进交通工具的使用给粮食运销贸易带来巨大的变革。民国3年(1914年),泉州商人获准由上海报关纳税,直接开运泉州起卸。粮食商人可以直接从粮食产地购进商品,降低成本,扩大贸易规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不少米店(摊)、粮杂铺继续经营。1953年11月,实行统购统销。1954年初,确定粮食代销店,归市粮食公司管理。1961年,开放粮食市场,缓解居民粮食供应不足的问题,农村粮食余缺得到调剂。1963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粮食市场重新关闭,禁止粮油上市买卖。1983年,粮油实行多渠道经营,集体、个体粮店大量出现。
  1991年,粮油集市贸易活跃,粮源充裕,特别是国家粮油第二次价格改革后,粮价稳定。1992年10月,粮油购销体制全面改革,取消国家粮油定购和计划调拨,放开粮油购销价格和经营。城镇居民口粮供应证作为档案关系予以保留,军粮、军油按国家规定的统销价供应,统销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价及其经营费用由财政负担。实行储备粮管理制度。国有粮食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的原则,发展粮油购销业务,参与市场竞争,坚持以经营粮油为主,掌握粮源,为稳定粮食市场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粮食企业内部富余人员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责任制,由企业提供原有经营场所,经营粮油和烟酒食杂、土产等。1993年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颁发,实行40年的城镇居民粮食供应制度(即统销制度)被取消,境内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一道在市场上自由购买粮油。
  1997年建区后,国有粮店与民营个体粮店并存,逐步形成以超市和个体粮油销售网点为主的粮油销售网络。城镇居民粮食供应放开后,辖区城镇居民的粮籍管理还是和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一样严格。城镇居民婴儿凭出生证,征用土地“农转非”和政策性“农转非”指标凭省、市计委、土地、公安等部门批准文件办理粮籍登记,公民参军、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和毕业生分配、干部职工工作调动等到粮食部门办理城镇居民粮食供应关系转移和登记。是年,洛江区国营粮站3个,分别是罗溪粮站、马甲粮站、河市粮站;粮店6个,分别是罗溪粮店、虹山粮店、马甲粮店、双溪口粮店、河市粮店、双阳粮店,国有粮食企业人员59名。
  1998年5月,执行国务院及省政府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全区实行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储备与附营业务分开、新旧财务挂账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的“四分开、一完善”改革,对市场粮食流通进行管理,对粮食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是年,粮食定购价和保护价执行省政府统一调整的确定。同年,洛江区粮油有限公司成立,对各粮站富余人员精简改革共减员33名。
  2001年3月,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省政府《关于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的实施意见》,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全区所需的新增储备粮、储备粮轮换粮源、军供粮、粮食企业自主经营的粮食,采取签订粮食购销合同形式,向省外江西、安徽,省内邵武、尤溪等粮食主产区采购。同年5月1日起,不再办理城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关系和粮籍登记,标志着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执行的计划经济时期城镇居民口粮供应体制正式结束。各级粮食部门管理的粮食供应档案继续保留,对居民持有的粮籍证也不向社会宣布取消。2002年4月,为规范区级储备粮管理,区粮食局与财政局联合制定《洛江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2003年,全区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新一轮改革,罗溪粮站、河市粮站并入洛江区马甲粮食管理站。罗溪粮站、河市粮站变更为粮点,不具备法人资格,其人、财、物及债权债务由马甲粮管理站接收,保留副站长以上人员,其余职工实行辞职自谋职业,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返聘部分人员。改革后剩余2家国有企业,即洛江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洛江马甲粮食管理站,共有人员26名。
  2004年,取消农业税,放开粮食购销价格。粮食购销价格由市场供求规律确定,原则上不再实行粮食收购保护价,实行经营主体多元化。同时,采取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配套措施,完善粮食储备制度,落实粮食储备数量;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区级每年筹集(含上级补助)粮食风险基金2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到位,与粮食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在合作上讲效益,重实效;改进农发行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办法,保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经营性企业收购、储备、调销等业务所需的资金。
  2004—2006年,根据市政府《关于短期粮食周转库管理办法》和市粮食局、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加大米应急储备计划》,国有粮食企业逐年增加短期粮食库存,作为经营性补充库存,并建立定期大米储备轮换制度。区财政补贴费用,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在转换机制过程中应对粮食市场价格波动,保证应急情况下的粮食调控。
  第二节 购销
  一、收购
  1949年9月至1953年11月,市场和国营公司都采取自由贸易议价买卖,1953年底实行粮食统购,1955年晋江县开展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工作,1959年执行中央提出的“多购少销,瞻前顾后,以丰补歉,计划用粮,留有余地”的批示,1978年恢复粮油议价经营,1985年起实行粮食合同定购,包干3年。1988年5月,市场粮价波动,粮食部门大量抛销议价粮,议价粮库存量下降,国营、集体粮食部门到产粮区采购议价粮食,保持议价粮食库存量。1997—2002年,基层粮站的收购任务主要是代征公粮(没有余粮的可直接向当地政府缴交现金)和收购农民手中的余粮,收购任务为指导性计划。1997—2000年,区政府每年下达的收购计划为150万千克,由河市粮站和马甲粮站共同完成。河市粮站每年收购粮食200万千克,其中公粮100万千克;马甲粮站收购粮食80万千克,其中公粮50万千克;2001—2002年区政府每年下达的收购计划为110万千克,河市粮站计划80万千克,马甲粮站计划30万千克。1997—2002年,共计代征公粮820万千克,收购农民余粮300左右万千克。2004年,取消农业税,放开粮食购销价格。粮食购销价格由市场供求规律确定,原则上不再实行粮食收购保护价,实行经营主体多元化。
  二、销售
  (一)平价粮油供应
  粮食供应 1953年11月起,实行粮食统销。1955年起,境内城镇居民正常口粮供应是有计划不限量,凭单位造表按人数适当控制销量。同年6月,开始压缩定量,调整标准。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供应一律调整为0.5千克;在校学生每人每天供应0.55千克,工人供应标准不变。8月起,一律实行分等定量供应。执行泉州市(县级)制定《泉州粮食定量供应实施细则》,将供应对象分四类六等十四级。1958年,大办食堂,取消口粮定量,按编造计划供应。1959年1月,取消按编造计划供应办法,实行以人定量,分户计算、划片定点、凭证供应的办法;3月,连续3次降低城镇居民粮食定量,由原来每月平均每人13.13千克降为11.885千克。1960年,国民经济暂时困难,粮食供应矛盾大为突出,响应泉州市委(县级)号召群众实行“瓜菜代、低标准,大力节约,渡过难关”。1961年,下调部分体力劳动者的粮食供应标准。1962—1965年,随着国民经济恢复,粮食供应形势逐渐好转,干部和居民定量逐渐提高。1970—1972年,全市有1128人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城市粮食销量增加。1975—1978年,推广旅大市粮食包干定额办法,有20多个单位实行依靠工矿企业党委、工人群众管好粮食。至1980年,增加到42个单位,包干定额24.9万千克,占全市100人以上单位的87%。1978年12月,调整部分偏低的粮食定量标准。1980年,各粮店设专(兼)职人员管理工种粮,下工厂、单位帮助建立健全粮食管理制度。1989年,全市月销售粮食234万千克,年供应量2808万千克。1990年,调整一般市镇居民的粮食供应标准。各农户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和集中统筹的粮食任务后,剩余粮食各农户自行支配。1991—2007年,区粮食部门积极发挥粮食经营的主渠道作用,多方组织粮源,从外县、外省购进大量的议价稻谷、大米、小麦和面粉;议购价格随行就市,逐年提高。议价稻谷每50千克从1991年32元左右提高到2007年88元左右,大米每50千克从44元左右提高到150元左右,小麦每50千克从32元左右提高到84元左右,面粉每50千克从40元左右提高到130元左右。
  食油供应 1953年10月起,食油实行计划供应。城市居民、机关干部和学生每人每月0.5千克,农村居民每人每月0.3千克。1956年,调整为城镇居民0.3千克,农村居民0.2千克,一次安排4个月。是年全市供应食油92.2万千克,油料34.2万千克。1959年,城镇居民食油定量下降为每人每月0.1千克。1960年,取消农村居民的食油供应,每年春、夏收大忙,每人补贴食油0.1—0.2千克。1963年1月,调整部分工种工人的食油供应标准;外海渔民每人每月0.25千克,机械起重工、铸、锻、铆工,野外勘察工每人每月0.1千克。1964年,城镇居民食油供应标准全省统一为每人每月0.2千克。1966年10月,僧尼、回族居民食油定量与当地居民相同,原特殊照顾一律取消。1981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城镇居民食油定量从10月份起,每人每月供应0.5千克,至1992年不变。1992年10月起,取消平价食油调拨计划。至2005年,粮食部门没有食油购销业务。
  (二)粮油议销
  粮食议销 1962年起,境内粮食议价购销业务由供销社经营,统购后先换购再议购。1965年5月起,议价粮油购销业务由粮食部门经营。同年6月,由市粮食局议价股专门负责议销供应工作。1965—1970年,销售议价粮食640.5万千克,食油1.2万千克。1971年10月,停止议销供应。1978年,重新恢复议销,全年议销粮食6万千克。1984年,开放市场,实行多渠道经营。1985年,统购改为合同定购,扩大市场调节,议销粮食数量大幅度上升。1988年1—5月,市场粮价波动,粮食部门大量销售议价粮食,限定每人每次最多购5千克,保证正常供应。1990年,市场疲软,议价粮市场出现持续滞销状态,粮食部门采取购销同步的办法,适时抛售一定数量价高的存粮,采购价低的粮食,以低价冲高价,逐步压低库存粮价格。1997—2007年,区粮食部门做好议价粮食的销售,以保证农村缺粮人口和粮食市场放开后城镇人口的粮食供应。议销价格逐年提高,议价稻谷每50千克从1991年37元左右提高到2007年95元左右,大米50千克从52元左右提高到165元,小麦50千克从36元左右提高到90元,面粉50千克从47元左右提高到145元左右。
  食油议销 1971年前,粮食部门以保本和加价两种办法供应城镇市场和工商行业用油。1971—1977年,油源紧缺,停止议价油供应。1978年,恢复议价油供应。1979—1981年,采取“保本微利”“高进高出”等方法议价供应市场。1981年10月,城镇人口菜油发证定量中价试销,议价菜油敞开供应。1982年,扩大菜油销售,同年9月,农村种粮区每人供应中价菜油0.15千克。1988年9月后,控制议销,只零售不批发,议价油销售每人每次不超过0.5千克。1997—2004年,区粮食部门做好议价食油的销售,以保证农村缺粮人口和粮食市场放开后城镇人口的食油供应。2005年起,粮食部门没有食油议销业务。
  第三节 储备
  一、储备设施
  1950年,农业税的征收及支前军供任务十分繁重,境内几处破旧仓库已不堪使用,政府征用祠堂、庙宇,借用寺院,租借民间仓栈、民房和临时架设仓廒加以解决。20世纪50—60年代境内3家国有粮站先后建6座粮食仓库,其中罗溪粮站仓房2座,仓容70万千克;马甲粮站仓房2座,仓容100万千克;河市粮站仓房2座,仓容150万千克。至20世纪90年代,上述粮仓仓房已经老化。1998年4月,为了解决洛江区境内粮站仓库老旧问题,管好上级下达的地方储备粮任务,洛江区政府决定设立泉州市洛江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建设洛江区储备粮库,承担上级下达给洛江区的政策性粮食储备任务。当年12月,公司筹建洛江区储备粮库,选址在洛江万安科技园区,占地面积1.833公顷,规划仓房5座,仓容1000万千克。由于上级下达的储备粮规模较少,至2002年12月,投入资金500多万元,建成仓库2座,每座占地面积850平方米,仓容200万千克,仓储总规模400万千克。新仓库建成后,洛江区承担上级的政策性储备任务全部集中在新仓库存放,总储备量为200万千克。
  二、储备与保管
  1960—1997年,长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保粮方针,专人定期巡回查仓,掌握粮情,推陈储新,合理调拨,各粮库先后采用多种方法降温、杀虫,确保粮食安全和质量。1998年起,泉州市政府下达洛江粮食储备任务200万千克,省内粮食对口调拨75万千克。因辖区库容不足,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向辖区外租仓储备100多万千克。2002年7月检查核实,全区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库实物库存117万千克,其中小麦77.6万千克,稻谷40万千克。区粮食系统贯彻《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和储藏技术规范》《福建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三卡一折”(粮情检查记录卡、囤头卡、粮油进出仓登记卡,保粮折)自查制度;落实储备粮“一符、三专、四落实”(账物相符,专仓储藏、专人保管、专账记载,数量、质量、品种、地点落实)管理制度;对粮仓进行“四无”(无鼠雀、无虫害、无霉变、无事故)鉴定;采用外墙刷白、机械通风、密闭过夏、吊顶隔热、槽管密封、环流熏蒸和电子测温等技术进行保管与检测,平均每年采用塑料薄膜密闭粮食80万千克,普查粮食200万千克,鉴定仓容量250万千克,全区粮食储存安全无事故。
  第四节 管理
  一、粮食风险基金管理
  1994—1998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先后下发《关于印发粮食风险基金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规定》以及对粮食风险基金的来源管理和使用提出新的要求。洛江区级粮食风险基金的资金来源由省财政补助和区级财政预算安排构成,区财政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区粮食部门执行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区级粮食储备粮油的贷款利息和费用补贴。至2007年,全区调整配套粮食风险调节基金规模为9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5万元,本级安排配套粮食风险调节基金60万元,纳入年度区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到位。
  二、财务核算管理
  1997—1998年,区粮食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与产粮区理顺、协调对口调拨粮的有关事项,采用“有利则调、不利则补、调补结合”和给予没调粮或者没全部调粮的产区发放补贴的办法,减少粮食购销价格倒挂和利息的支出。1998年,粮食系统将定额管理和费用包干管理有机结合,切实加强企业各项经营资金的管理;当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和《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消化国有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办法的通知》,区粮食主管部门全面清理粮食企业,清查结果:1992年4月1日至1998年5月31日期间企业发生的新增财务挂账为零,无不合理占用农业银行的贷款,经福建省审计厅组织的审计清查小组审计和省政府认定:洛江区该期间无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至2007年,在财政政策性补贴到位的情况下,粮食企业政策性经营没有再出现新的亏损挂账。
  第四章 市场建设与商贸物流
  第一节 农贸市场
  解放后,罗溪、马甲、河市各有集贸市场,其中河市设立交易所,为国家收购粮食、水果、畜牧、柴草等农副产品。1953年以后,国家先后对粮、棉统购统销,牲畜派购,主要农产品统一收购,集市贸易范围缩小。1954年,取缔粮食自由市场,河市集镇设立国营粮食市场。1958年人民公社化,集市贸易自行消失。1961年农村集市贸易恢复,市场活跃。
  1978年,河市、马甲集贸市场建成。1987年,罗溪集贸市场建成。1993年,马甲农贸市场择地新建。1995年,河市镇政府在炉田村泰源建成河市果蔬批发市场,并与工商局管辖的河市农贸市场进行产权置换。1999年1月1日,万安农贸市场(1.38万平方米)建成投入使用。2001年11月,区工商部门把所管辖的河市蔬菜批发市场、马甲、罗溪农贸市场移交区经贸局管理。2004—2006年,罗溪、马甲的农贸市场产权经营先后移交当地镇政府管理。2004年10月1日,双阳农贸市场(1.1万平方米)建成并投入使用。洛江区有关部门与区内5个农贸市场、1个蔬菜批发市场签订行政指导协议书,帮助经营者把好商品进出关,确保食品安全,放心消费。
  第二节 商场与超市
  解放后,各区(乡)对驻地街道逐步改造,主要街道两侧逐步兴建供销社、粮站、食品站店铺。80年代中后期,基层供销社、粮店、食品站新建或修建综合楼、店铺,扩大业务经营。同期,个体、私营商业快速发展,形成大批从事批发零售个体户,商业网点遍布乡村角落。1987年和1993年,工商部门先后在罗溪、马甲新建农贸市场(二楼服装及小商品市场)。1994—1995年,河市镇在炉田兴建玉泉商住街。1997年建区前,境内商贸业发展水平滞后,没有商场和超市。建区后,洛江区通过扶持政策,促进商贸业发展,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市场逐步繁荣。1999—2001年河市、马甲万利隆超市先后开业,商场面积分别为1500平方米、2000平方米。2001年5月1日,友谊超市(址于万安万荣街)开业经营,商场面积1200平方米。2002年8月18日,洛江区首条商业街——首富商业街建成投入使用。2003年,洛江五金机电商城首期投建,用地66667平方米;第二条商业街——万荣公寓商业步行街建成并投入使用。2004年7月3日,恒盛汽车城(1.3万平方米)投入运营(2007年其主打品牌奇瑞汽车月销量100辆以上,写字楼入驻率100%)。同月8日,双阳好朋友超市(4000平方米)开业。9月29日,洛江五金机电商城首期建成,并举办首届海峡两岸五金机电商品交易会。2005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4亿元,比建区时的2.3亿元增加5.1亿元。2007年,改造和提升农村传统集贸市场,鼓励发展城乡联营便利店、餐饮、农村超市等商业网点,培育农村消费市场。
  第三节 专业批发市场
  一、河市果蔬批发市场
  1995年,河市镇政府在炉田村泰源建成河市果蔬批发市场,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年交易果蔬约1.5万吨,交易额800万—1000万元。随着果蔬生产发展,市场交易量增加,2007年交易量2万—2.5万吨,交易额约1500万元。
  二、泉州洛江五金机电城
  洛江五金机电商城位于安吉路中段,是福建省最具规模的五金批发市场。2003年,商城动工建设,列为是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首期开发66667平方米;2004年底,建成12栋大楼,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商城内有近千间营业铺面,配有写字楼、产品展销大楼、省五金机电商会会所、仓储区、停车场、餐馆及商住大楼等。商城内约有400间店铺(经营户可根据需要打通店铺隔墙),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设立“五金建材专营区”“灯饰专营区”“大型五金超市”。展销大楼配备4部自动扶梯。商城内有2万多平方米的标准仓库,配套设施齐全,配备6部客、货电梯,为经营者提供大型仓储场所。至2007年末,300多家厂商入驻,初具规模。
  第四节 商贸物流企业
  2005年12月,洛江区流通服务行业协会成立。自此,洛江区商贸流通服务业开始走向政府引导、行业内部管理、企业自我约束的模式。
  2006年上半年,天宇物流、四海物流、华阳储运先后入驻洛江区,货物运输业向规模化、现代化发展,运营模式由原先的第一、第二方物流向专业的第三方物流转变。
  2007年,万安开发区实施“退二进三”战略,收回并重新拍卖建文艺品、刺桐技防用地,在“退二进三”进程中,规划洛江区物流园,引进嘉太酒类饮料配送、前兴家装精品、东南医药、长江家电、闽侨典当等现代物流建设项目等。
  第五节 行政机构
  1997年建区后,洛江区经贸局成立,加挂区粮食局、区供销社。1998年7月,核定行政编制10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内设办公室、财贸股、粮食购销储备股;下辖区粮食管理站、副食品基地站、定点屠宰管理站3个事业单位,编制分别2名、3名、3名。2001年11月,区工商局把所辖市场移交区经贸局管理,区经贸局设立市场服务中心,为自收自支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名。
  2002年,行政机构改革,区经贸局撤销,成立洛江区经济贸易发展局;设立洛江区粮食局(编制1名),与洛江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合署办公。2003年11月,区副食品基地管理站和市场服务中心核减编制各1名。2007年,洛江区经济贸易发展局更名为洛江区经济贸易发展和改革局。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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