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卫生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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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93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卫生体制改革
分类号: R199.2
页数: 4
页码: 1607-1610
摘要: 本章介绍了晋江市深化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关键词: 晋江市 卫生管理 卫生事业

内容

第一节 卫生管理体制改革
  1988—1989年,晋江县卫生部门继续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探讨实行目标管理体制。
  1990年,县政府批转县卫生局《关于深化卫生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把卫生事业发展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作为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卫生事业的财政补助随财政收入增长而有所增加,推动和促进卫生改革,提高社会效益。推行院(站、所、校)长负责制,建立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院长提出本单位包括医疗、护理、科研、科学、防疫、保健、药政、设备、智力投资、经济收支、职工福利、精神文明、科学管理等方面的发展设想和近远期发展规划,报主管部门监督实施。院长根据党、政府的方针、政策,推行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各种管理制度,有权决定业务活动方式,决定人员的奖惩、决定财务收支。院长每年向职代会报告工作,接受职代会的质询和监督。实行院长定期考核的离任审计制度,接受主管部门监管。国家对全额管理单位实行“经费包干、结余留用”,对差额补助单位实行“全额管理、定项补助(按床位或基本工资总额计算)、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市(县)卫生局每年从财政年初预算给各单位的卫生事业费中提取2%作为局长基金,局长基金主要用于深化卫生改革、医疗、预防、护理、科研、教学、两个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在行政、业务、财务三大管理和抢险救灾等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各单位抓住机遇,按照开辟卫生资源、扩大医疗服务、加强医疗联合和技术合作、创造宽松的医疗内外环境的要求,大胆探索,激励和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医院发展。
  1994年,市属安海医院作为侨乡卫生改革模式在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交流推广。
  1998年,市卫生局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改革卫生管理体制和卫生机构运行体制。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晋江市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合理确定卫生机构的布局、规模和专业设置,对卫生资源逐步调整,对床位、人员、设备和经费实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对各种医疗机构严格监督管理,依法审批,切实防止和纠正“乱办医”现象。各镇政府加强对镇、村卫生管理,加大投入。按干部管理权限,调配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班子时,卫生行政部门按编制自行调配,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继续实行并不断完善院所长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扩大卫生机构的管理权限,落实行政和业务管理、财务支配、干部职工的聘用和奖罚等管理自主权。
  至2007年,上述卫生体制、机制进一步得到健全和完善。
  第二节 医药经营管理制度改革
  20世纪80年代末,晋江县医药市场逐步放开,个体私营药店及医疗单位进货渠道自主选择,实行“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县卫生局负责县内药品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审查等业务。1987年,县卫生局配备兼职药品监督员6人执行药品管理法,开展以打击非法批发为重点整顿医药市场工作。1988年8月,成立晋江县药品检验所,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采取经常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相结合,个别抽检和全市性大检查相结合,批评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开展药品质量检查监督。
  1999年11月,晋江市首次开展医疗机构首批29种常用药品集中公开招标采购。至1999年末,全市药品生产经营单位398家。2001年11月,晋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原市药品检验所划归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实行省以下药品监管系统垂直管理。原晋江市卫生局管理的药政、药检部门和职能相应划出,从此卫生行政部门只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2006年9月1日,晋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名为晋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为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下属单位,具体负责行政辖区内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行政监督管理、技术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管理,并在继续承担原监督管理职责的基础上,增加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
  2007年,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家,经营企业436家,卫生医疗机构412家,超市兼营药品专柜45家,一次性保健用品店8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市、镇、村农村信息监管网络,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聘请药品监督员64人、农村药品监督联络员102人、农村药品协管员及信息员600人,维护市内医药市场秩序。
  第三节 医疗制度改革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晋江市经过2年多的调查摸底,于2000年8月成立晋江市医疗保险中心,手开展医疗保险工作。
  2001年,根据泉州市政府的部署,晋江市开始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原有公费医疗制度废止。
  至2003年底,全市22899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按职工工资总额的6%;个人缴费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2004年,晋江市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延伸到国有企业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至2007年年底,全市参加医疗保险城镇职工74595人,其中在职职工64392人,退休人员10203人。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04年8月,晋江市开始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5年11月,市编委批复同意设立晋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12月,市政府印发《晋江市200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晋江市200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管理办法》,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确定市新农合的指导思想、组织管理、基金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确定2006年度基金筹资标准(每人60元,市级及以上财政补贴30元,镇(街道)补贴10元,个人缴纳20元);确定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起付线分别为300元、500元和1000元;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6万元;确定6种特殊门诊病种等。
  2006年,新农合工作被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向省政府申报为新农合试点单位。同年4月,市新农合结报补偿管理系统正式开通,开始对全市参合人实施结报补偿。2006年起,不断开展宣传活动,以每户一份、每个临床医务人员一份的印刷量发放宣传手册、传折页,制作录音带发放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广播,制作发放宣传单、标语口号;通过宣传车、广播电视、宣传栏等载体,通过下乡义诊、市领导送款、参合人典型案例、媒体报道、电视访谈节目等形式开展新农合宣传,并编制工作简讯分发各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报告工作动态。是年,全市参加合作医疗人数77.7万人,参合率80.78%。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合人出院后,到窗口结报可当场拿到补偿金。随着新农合试点工作的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一年来逐步增加6家。总计筹集用于新农合基金结报补偿的财政补贴3194.96万元,其中包括省、泉州市财政补贴,各镇(街道)、村(社区)自发支付特殊群体的个人参合费。至2006年12月31日,参合人共登记住院8699人次,出院结报补偿6507人次,人次均住院补偿金额1088.50元,最高补偿金额44203.16元,得到2万元以上补偿的有9例。
  2007年,市政府先后出台《晋江市2007—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意见》和《晋江市2007—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在2006年基础上按照《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指导方案》精神,结合晋江市情,主要进行“两升、一降、两拓、一减”的修改。一次性组织好2007—2008年度参合工作,实现向自然年度过渡;2007—2008年度,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80元,市级及以上财政(包括省、泉州市财政)补贴50元,镇(街道)补贴10元,个人缴费20元;低保对象(含五保户)个人应急参合费改为由市慈善总会缴纳,革命老区基点村60岁及以上老人的个人参合费由市财政局缴纳,农村计生独女户、二女结扎户的个人参合费(限对象本人)由镇(街道)缴纳;简化补偿标准,增加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市内二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起付线分别为100元、500元和1000元,14周岁以下参合人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线400元;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7万元;增加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糖尿病、高血压病为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补偿金额200元;增加农村计生独女户、二女结扎户限额补偿500元等。在市新农合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积极组织各镇(街道)召开动员培训,及时完成参合资金筹集和参合人信息采集,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动和财务制度。在市卫生局监管下,规范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收费和病例书写;高度重视转外就医问题并组织调研、提出建议;出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备用金管理规定,每月向各定点医疗机构拨补备用金,用于新农合窗口结报补偿。改扩版一户一份宣传手册内容,宣传折页改用卡通漫画,2007年底开通新农合网站,提供在线查询结报补偿记录;制作每村(社区)一块固定宣传板。2007年5月8日,福建东南卫视频道新闻中播出《和谐海西——新农合晋江模式》。2007—2008年,全市总参合人员83.76万人,参合率87.00%。2007年,全市总计筹集用于新农合基金结报补偿的配套财政补贴(包括省、泉州市财政补贴)1888.72万元。自新农合实施结报到2007年底,参合人出院结报35787人次,结报补偿4282.32万元。最高补偿额67815.75元,得到5000—10000元补偿的有1182人次,得到1—2万元补偿402人次,得到2万元以上补偿97人次。2007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实行新的补偿标准后参合人补偿13946人次,人次均住院补偿额1208元,2007年度实际补偿率23.5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育补偿翻一番,增幅为116%;住院次均费用降幅20.22%;转外就医补偿人次数比由39%下降到33.36%,补偿额占总补偿额比由69%下降到54.54%。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九卷,内容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华侨与港澳台事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民族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放言、街道、镇、人物、荣誉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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