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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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856
颗粒名称: 卷三十四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分类号: D64
页数: 35
页码: 1374-1408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自1987年开始制定实施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经过多个阶段的发展,晋江市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指导思想,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持续发展城乡联动、行业竞赛、军民共建、全民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局面。晋江市还获得过多个国家级和省级荣誉,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全国文化先进市等。近年来,晋江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落实“移风易俗,切实减轻农民隐性负担”整改项目,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关键词: 晋江市 精神文明建设 思想政治教育

内容

1987年,县委制定实施《晋江县“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1990年,制定《晋江县精神文明建设三、五年规划》,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确定“三年建成文明县城”和“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精神文明、生活小康的社会主义新侨乡”的奋斗目标。经过1989—1992年4年的努力,取得成效。1990年,县城青阳被评为全省“先进县城”,1991年,县城青阳又取得全省14个城市和泉州市6县城精神文明建设竞赛初评的好成绩。1991年11月,省委在晋江召开全省侨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交流会,对晋江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成绩和经验给予肯定。
  1993—1995年,晋江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方针,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指导思想,把握思想道德建设这一主线,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开展创建文明集镇、村(居)、片区、单位和评选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1993年,获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城和双拥模范城称号。1995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优胜城市”称号。
  1996年,制定《晋江市“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1996—2000年,围绕实现“三强”(经济强市、教育强市、科技强市),争创“三先”(文化先进市、体育先进市、计生先进市),建设“三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双拥模范城)的总体目标,按照“巩固、深化、创新、提高”总体要求,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龙头”,巩固发展城乡联动、行业竞赛、军民共建、全民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局面,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1997年,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全省第六届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一级达标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称号;1999年,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市”“全国爱心献功臣先进市”“福建省学校德育工作先进市”等称号,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在第四次全国城市卫生检查中,被全国爱卫会评为“全国卫生先进城市”。2000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七届“创建文明城市一级达标城市”称号。
  2001年,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实践内容,围绕“增进精神文明建设实效”的要求,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持续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落实“移风易俗,切实减轻农民隐性负担”整改项目,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健康、向上的态势,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晋江市先后获得“全国文化先进市”“福建省教育两基先进市”称号,同时,被确定为“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安海镇被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
  2004年,晋江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开展“立现代观念、建现代城市、做现代人”主题教育活动为主线,按照思想教育着力于同一思想、凝聚力量,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道德建设着力于狠抓基本行为规范,培育良好生活习惯;创建活动着力于丰富道德内涵,创新活动载体,提高工作水平,增强群众性、实践性;基层精神文明阵地建设着力于规范运行机制,切实发挥作用的要求,努力做到紧贴社会实际、紧贴基层需要、紧贴时代要求、紧贴经济建设,在巩固中提高,在创新中发展。获得“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全国科普示范市”“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市”称号,城市品牌入选“中国50家投资环境诚信安全区”。
  2007年,晋江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支撑带动海西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双基建设年”的工作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和谐创建,积极培育道德先进典型,大力倡导社会文明风尚,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呈现健康向上、稳步推进、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2005—2007年,晋江市先后获“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市”“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市”“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
  至2007年,5个单位获得国家级表彰:晋江市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市”称号,市地税局、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养正中学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安海镇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集镇工作先进镇。获省级表彰的文明单位有24个、文明镇6个、文明学校5个、文明社区1个、文明行业单位3个;获泉州市表彰的文明单位有29个、文明镇3个、文明村10个、文明社区6个、文明学校17所、文明行业单位15个。
  第一章 思想道德建设
  第一节 爱国主义教育
  1993年,组织4745名学生参加中国近代史和国情知识竞赛。
  1994年,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意见》,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5周年,举办“百歌颂中华”专题文艺晚会和系列展览。
  1995年5月,组织参加全省“祖国在我心中”征文活动。8—10月,组织开展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活动,举行爱国主义影片展映、专题图片展览、文艺晚会,组织老干部革命传统教育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组织参加泉州市“98168杯”爱国主义知识有奖征答活动。
  1996年,围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纪念建党75周年举行革命传统教育电影宣传周、书法美术展览、专题文艺晚会、征文比赛等活动,组织老干部革命传统教育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迎接香港回归祖国”读书知识竞赛,深化“知我古邑、建我晋江、美我侨乡”活动。
  1997年8月,正式确立安平桥、泉州晋江机场、安业民烈士陵园、晋江市革命烈士陵园、郑成功史迹(东石寨、星塔、白沙古战场)、晋江市博物馆、磁灶南苍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闽中支队泉州团队纪念室、陈埭回族史馆、深沪狮峰烽火台、金井烈士陵园、内坑革命烈士陵园等13个单位为首批晋江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998年,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以纪念“3个20周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实行改革开放20周年、开展真理标准讨论20周年)为契机,结合回顾和总结20年来晋江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巨大成就和实践经验,采取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举办主题征文和电视专栏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党的基本路线和形势政策教育。同时,把形势政策教育同爱国主义教育、晋江精神教育及弘扬抗洪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新一轮创业的伟大实践。编发《晋江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书,组织摄制《创造·斗争——晋江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巡礼》电视片,充实爱国主义教育乡土教材。指导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闽中支队泉州团队纪念室、陈埭回族史馆等逐步实施规范化布馆,提升基地教育功能。
  1999年,围绕纪念“五四”运动80周年,举办“晋江、我的第二故乡”演讲比赛、“五四”火炬接力赛、“五四魂”大型文艺晚会等活动,激发青少年爱国热情。谴责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我驻南使馆的暴行,激发全市人民爱国热情。组织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系列活动,举行“共和国万岁”群众性歌咏活动、“国庆诗词吟诵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美术摄影书法作品展和“祖国颂”等5场晋江金秋广场文艺活动,组队参加泉州市“共和国万岁”歌咏比赛获一等奖,举办“晋江解放50周年”报告会,在《泉州晚报》刊登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晋江专版,在晋江电视台播出10集系列专题片《晋江这50年》。出版《创造·斗争——晋江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巡礼》VCD(影音光碟),强化爱国主义教育的教材建设和基地建设。结合迎接澳门回归祖国开展思想教育、舆论宣传、文艺活动,兴起维护民族团结、实现祖国统一的教育热潮。
  2003年,挖掘本土教育资源,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命名市档案馆、施琅纪念馆和草庵等3个晋江市第二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荐磁灶镇南苍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闽中支队泉州团队纪念室命名为泉州市第三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召开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交流会,加强对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指导,发挥基地宣传教育功能。以市博物馆“晋江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晋江通史展”为窗口,适时组织更新部分展品和充实展览内容,面向海内外各界人士全面展示晋江发展历程和崭新成就。
  2004年,召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现场交流会,组织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系列活动,与浙江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联合举办“开天辟地大事变——中国共产党创建史图片展”。
  2005年,以元旦、清明节、建军节、国庆节、全民国防教育日、施琅将军诞辰日、“8·23”炮战纪念日、晋江解放日、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日等重大节庆、纪念日为契机,通过影视展播、图片展览、知识竞赛、征文比赛、“铭记历史,珍爱和平”主题巡回宣讲活动等形式,强化宣传教育效果,激发爱国主义情怀。
  2006年,编印《晋江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宣传画册5000册,策划纪念建党8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举办专题座谈会、大型图片展、知识竞赛、主题征文、“党员奉献日”、优秀影视作品展播展映等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长征精神。
  第二节 公民道德教育
  1988年,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和中共十三大精神,继续加强“两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两化”建设,广泛开展“五提倡、五反对”,为改革开放和发展外向型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两德”教育,在提高人的素质上下功夫;抓“两德”教育,完善、健全职业道德规范;抓创“三优”活动(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深化“两德”建设内涵。
  1989年,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采取一些切实措施,认真开展“两德”教育,把普及“两德”基本常识与开展文明单位、开展优质服务、评佳选优、建设“三优”示范街活动结合起来。4月,举办“两德”知识竞赛,下半年举办“两德”演讲会,促进“两德”教育的深入开展,使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观念逐步渗透到日常生活、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去。
  1990—1992年,通过组织知识竞赛、演讲会、定期评选“五好家庭”等活动,广泛开展“三优”竞赛,用社会主义公德规范每个人的行为,使“两德”教育落实到实处。用“诚信、谦恭、团结、拼搏”的晋江精神凝聚和激励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把改进机关作风作为加强机关职业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采取切实措施,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和“两德”教育。普遍建立健全一室(党建活动室)、一校(文明学校)、一站(文化站)、一网(广播网)等精神文明建设载体,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农村文化阵地。
  1993—1995年,晋江市坚持抓好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建设,突出服务精神,树立侨乡良好形象。3年间,以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为主线,突出加强“三德”教育。在活动中,有一批先进单位及个人脱颖而出,受到表彰。1993年,市公安局和计生委分别被评为全国“百家优秀公安局”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公安局出入境科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出入境边防管理系统文明窗口。1994年,市图书馆被评为“全国先进图书馆”,市工商行蔡亚丽获全国金融系统“优质服务标兵”称号等。1995年,青阳镇财政所、磁灶镇财政所副所长庄铭理分别被评为全国财政系统文明财政所和优秀乡镇财政干部。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的机关、学校、执法部门、工矿企业和商业服务等10个系统、部门中开展“创十杯、评百佳”活动,评选出先进单位8个、先进个人76人。这些先进典型在全市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为晋江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1996年,晋江市加强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依法行政,强化“窗口”服务行业的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注重市民文明意识和行为规范教育,制定《晋江市文明市民公约》和《晋江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并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促进市民文明意识的提高和行为规范的养成。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及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弘扬晋江精神,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激发海内外晋江人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
  1997年,晋江市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中共十五大精神武装全党,教育干部群众。采取“双带”“双促”(以市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带动和促进各基层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以基层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带动和促进党支部党员的理论学习)的办法,促进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入。着力加强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窗口”服务行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党政机关突出抓好《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贯彻执行,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努力当好人民公仆。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进行秉会执法、依法行政教育,推行“两公开一监督”的办事制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窗口”服务单位以“群众的需要作为服务工作的中心”的职业道德教育为主线,强化服务意识教育,推行服务承诺制,提高“窗口”行业的文明形象。晋江市注重市民文明意识和行为规范教育。把文明市民教育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融为一体,形成整体效应。通过加强道德教育,着重解决文明言行、公共场所、服务质量、交通秩序4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千人踩街”“万人签字”等活动形式,开展“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活动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通过开展评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百名优秀外来职工”和“进单位做文明职工,出单位做文明市民”等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社会氛围。加强晋江精神教育。继续深入开展“知我古邑、建我晋江、美我侨乡”系列活动,举办“党的十四大以来晋江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等,进一步树立艰苦创业的精神,调动海内外晋江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晋江市旅外乡新捐赠公益事业资金1.25亿元;有35名企业家自愿捐资120万元,帮助中国人民大学等4所高校的100名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把晋江精神教育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教育结合起来,发挥13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教育功能,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拼搏、奉献精神,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1998年,晋江市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提高人的素质、振奋人的精神、升华人的境界”,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为推进侨乡两个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加强“三德”教育。坚持区别层次、分类指导,把教育与管理、提倡与约束、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引导人们确立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在党政机关突出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在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进行秉公执法、依法行政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执法部门文明形象。在“窗口”服务行业着重加强服务意识教育,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引导人们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在开展捐助宁厦固原贫困地区和闽北、长江赈灾活动中,全市人民共捐献人民币1011.73万元,捐献衣物价值1426.88万元。1997年,获第二届全国公民无偿献血先进城市铜奖,1998年,又开展3次全市性无偿献血活动,参加献血者2611人次。组织“百人法制宣讲团”深入企业、学校村(居)开展宣讲活动,推动“法律进万家”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针对不同对象,分层次、分类型地抓好特色教育,如培养良好思想品德和生活习惯的幼儿启蒙教育,以增强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重点的青少年教育,以增强遵纪守法观念为重点的外来人口法制教育等。
  1999年,晋江市围绕提高人的素质这个主题,深入、扎实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为两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思想道德氛围。在党政机关广泛开展“增强公仆意识,做好群众工作”教育活动,突出抓好宗旨意识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勤政、廉洁,树立机关文明形象。在行政执法部门,着重进行秉公执法、依法行政教育,加强队伍教育整顿;在窗口服务行业,重点加强服务意识教育,通过行风评议,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在教育部门着重开展“师德教育年”活动,大力加强师德建设。把市民教育与“三五”普法结合起来,夯实依法治市基础,提高市民整体素质。
  2000年,坚持以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教育为首要任务,进一步树立全社会的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紧密配合三大政治斗争和重大节庆活动,把握正确的导向,维护社会的稳定,振奋群众的精神;加强“三德”教育和科学文化、民主法制教育,提高全民素质的任务进一步落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晋江市民文明公约》《晋江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切实提高全市人民的道德素质。突出抓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通过制定和完善各种守则规范、村规民约,促进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养成。精心组织思想道德教育系列活动,深入开展“送温暖、解忧愁、办实事”“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百店千柜无假货”“五好文明家庭”“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志愿者行动等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把道德教育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之中。修订再版《晋江市民必读》,对当地居民和外来人员进行广泛的民守则教育。学校、行业窗口、企事业单位乃至各镇、村都加大《晋江市民文明公约》《晋江市民“十不”行为规范》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001年,晋江市在公共场所设立有关道德建设内容的宣传广告,以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主题,印制1.5万张年历赠送各界群众,促进基本道德规范家喻户晓;在有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节目中推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新闻专栏、专题节目,及时反映社会各界学习《纲要》的动态和道德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新鲜事物;征订中宣部宣教局主编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百问百答》9000册,发放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驻晋部队等单位,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小学师生、“三警”(武警、交警、经警)官兵和各界群众中掀起学习《纲要》的热潮;组织召开学习贯彻《纲要》精神座谈会,广泛听取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对贯彻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建议,着手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纲要》的要求。
  2002年,制定发出《中共晋江市委关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在全市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纲要》的力度,把道德建设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市民素质的重中之重。组织全市机关干部、学校师生、企业员工、村(居)群众及离退休干部67717人参加全国、全省公民道德知识,在全市掀起学习《纲要》的热潮。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以弘扬“三德”、针砭不文明现象及“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文艺节目,举办2场“道德之风”文艺会演和计生宣传专题巡回演出,并结合“五进社区”和“三下乡”活动在城乡巡演,部分节目在泉州市调演中获“优秀节目奖”,晋江市还获“组织奖”。市委文明办、团市委组织开展以宣传《纲要》为主题的自行车环市活动,并沿途分发《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倡议书。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市委、教育局、关工委联合在中小学校发起道德劝导语征集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把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讲道德、树新风、迎市庆”公民道德实践系列活动,涵盖公共服务行业、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教育系统、生产和流通领域、广大城乡群众等各个领域和不同群体,形成“人人为建市十周年做贡献”的良好氛围,推动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倡导“慈善送温暖、爱心献社会”的道德风尚,成立晋江市慈善总会,募集善款7460万元。暑期,在获悉部分考生因家庭困难无法支付大学学费后,市委领导率先垂范,在全市发起捐资助学活动,仅市直机关就募集资金29万元,资助84名大学生就学。倡导“无偿献血、救助生命”和“见义勇为、惩恶扬善”的道德风尚,取得新的成效。突出诚信建设这一重点,组织开展“诚信晋江”建设专题调研,制定《关于实施“诚信晋江”工程的活动方案》,把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抓好关键部位建设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和群众的基础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深入开展“三优街”“放心店”“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一条街”等一系列加强管理与群众性创建活动相结合的诚信建设活动,形成诚信为本的良好社会风尚。
  2003年,晋江市把提高公民素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倡导良好风尚,坚持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相结合,以教育为基础,以活动为载体,努力形成全面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活动推动社会公共道德建设。启动“立现代观念、建现代城市、做现代人”主题教育活动,推进现代城市文明的培育。倡导树立现代市民观念,引导形成现代生活方式,促进提升现代城市品位。通过纪念施琅将军暨清廷统一台湾320周年活动来推动民族精神的培育和弘扬。组织开展学习先进模范人物推动“两个务必”。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推动社会法制观念的强化。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中注意培育和推介先进典型,全市涌现出泉州市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1个、百佳文明示范单位(窗口)9个、文明家庭(农户)100户、文明市民(农民)1000人;消防战士陈贵川舍身抢救战友,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侨乡忠诚卫士”称号。市委宣传部通过拓展教育阵地、开发活动载体,加强全民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辟网络宣传渠道,依托福建省“文明风”网站,开设市委宣传部子网,设置网上“成就展”和各类图文信息栏目,加强与兄弟文明单位工作交流,扩大宣传思想工作辐射面和参与面。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晋江市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道德之光”文艺巡演、学习郑培民和谷文昌等先进模范人物、“立现代观念、建现代城市、做现代人”主题教育、第一个“晋江慈善日”等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思想道德建设氛围。
  2004年,晋江市深入贯彻落实《纲要》,精心组织“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和“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日”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青年志愿者服务、“腾飞的晋江企业”“庆祝第20个教师节和师德建设月”演讲比赛、第二届“慈善杯”辩论赛、“感受亲情,爱在我家”才艺展示、“万家社区读书”等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倡导文明新风。开展以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为主题的“家庭道德教育实践宣传月”系列活动,举办“走进孩子的心灵”电视论坛活动、“争当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签名仪式和现场咨询活动,进一步传播现代家教观念,推动道德教育进家庭。继续深入开展“立现代观念、建现代城市、做现代人”主题教育活动,综合运用道德教育、社会实践、行为规范、公共监督等手段,开展“‘立现代观念、建现代城市、做现代人’和塑造现代新女性形象论坛”征文、“走向现代”电视论坛、第二届“慈善杯”辩论赛等活动,树立现代市民观念,提升现代城市品位和市民文明素质。
  2005年,市文明委坚持宣传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把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诚信、谦恭、团结、拼搏”的晋江精神贯穿于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精心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和第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系列活动,突出“加强道德建设,构建和谐城市”主题,整合“共筑诚信、共创维权”等25个活动项目,举办活动启动仪式和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5周年文艺演出;组织“双爱双评”“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敬老文明家庭”“文明诚信经营单位”等评选活动,创建阳光路—塘岸街“诚信一条街”,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向纵深发展。同时,结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组织开展史事史迹社会调查、“铭记历史、珍爱和平”主题巡回宣讲、抗日战争电影展播月、文艺会演和举办大型图片展等活动,弘扬革命精神和优良传统。
  2006年,市文明委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全过程,坚持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相结合,推动形成全面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4月11日,市文明委下发《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5月6日,召开全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工作会议,部署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工作。各级各部门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反腐倡廉宣传月、9月1日“学习节”、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纪念建党85周年等主题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专题讲座、演讲比赛、交流讨论、图片展览、万人签名、巡回宣讲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领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内涵和基本要求,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全市组织各种层次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专题宣讲活166场次,大型主题活动27场次,受众16万人次。
  2007年,晋江市深入贯彻《纲要》,不断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市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道德环境进一步形成。3月5日至4月5日,举办“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活动,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创和谐家庭、促和谐社会”“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以及志愿服务、消费维权、爱国卫生等一系列活动,营造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和谐人文环境和浓厚社会氛围。4月13日,召开“人人都是投资环境”誓师大会,市五套班子领导带头签名,750多名机关干部代表庄重宣誓,优秀股级干部代表现身说法,向全市干部群众发出“我为晋江‘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的倡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发展大局”的理念,号召全市各行各业为晋江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市纪委精心组织廉政文化“六进”(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三平”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召开社会各界座谈会、举办医疗护理知识竞赛、组织评选医德医风十佳个人、开展医疗卫生“三进三服务”和开辟新闻媒体“医德大家谈”栏目,推进卫生系统行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市委宣传部、教育局、晋江经济报联合组织评选“十佳我最喜爱的老师”,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总工会等单位举办晋江市“幸福生活、和谐家庭”才艺表演大赛,开展以“青春暖流·爱在晋江”为主题的情系来晋江务工青年系列活动,组织“我和农运共呼吸、我与泉州共奋进”主题活动,不断丰富道德教育和实践内涵。9月,组织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参加“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投票,6.1万多人参与投票,其中平面媒体投票2.1万张,网络投票4万张,组织收看“全国道德模范”颁奖和访谈节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12月,编印《晋江市民文明礼仪手册》,并分发至市直各机关单位、各窗口行业、镇(街道)、村(社区)、中小学校和文明市民学校,为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提供学习读本。
  第三节 道德模范培育
  1995年,全市评出晋江市文明市民48人,泉州市文明市民标兵10人。
  2007年,全市启动“美丽晋江人”系列报道、评选表彰活动。依托《晋江经济报》、“侨乡频道”开辟“美丽晋江人”宣传报道专栏,广泛宣传推介晋江地面上体现“真、善、美”的身边人和身边事;开通新闻热线,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荐、评议“美丽晋江人”。11月,启动“美丽晋江人”评选程序,经过评委初评、读者投票、评委复评、主办方确认4个阶段,从之前宣传报道的79名人物中评出“十佳美丽晋江人”和20个提名奖。人物的评选兼顾社会各个阶层和行业,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四大类别。为配合活动的开展,还组织“美丽晋江人”口号、标志征集、评选活动,征集来自全国各地的4963个口号和1052件标志,评出口号和标志采纳奖各1件,作为“美丽晋江人”活动宣传推广长期使用。联合中国作家协会诗刊社、福建作家协会等单位举办“做文明道德事、当美丽晋江人”公民道德主题诗歌活动。12月9日,举办“十佳美丽晋江人”电视颁奖晚会,并通过侨乡频道向全市播出,参与投票评选“十佳美丽晋江人”23.6万人次。
  第四节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004年,晋江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召开全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暨创建文明学校经验交流会,出台《晋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整合资源、形成教育网络,开发载体,加强体验教育,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等途径,先后开展“你我手拉手,成长心连心”教师家长学生道德体验、青少年“六五”行动(五爱:爱自己、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爱学校;五自:自信、自强、自理、自律、自护;五会: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健康、学会创造;五心:爱心献社会、诚心献他人、关心送同学、孝心送父母、信心给自己;五好:学校好主人、教师好助手、同学好伙伴、家庭好帮手、社区好公民;五讲:言语讲礼貌、行为讲品质、团队讲纪律、做事讲诚信、做人讲道德)、“红色之旅”夏令营、“手牵头”爱心家庭认助、共建“周恩来班”和“邓颖超班”“民族精神代代传”“关爱女孩”腰鼓大会操、“红盾维权进学校”“远离游戏机黑网吧”、未成年人“阳光上网”工程等一系列道德实践活动,使未成年人在自觉参与中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升华道德境界,扎实有效地推进晋江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005年,晋江市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构筑家庭、学校、社会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的“三位一体”网络。深入基层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督查调研,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全面部署、加强督导、培育典型。整合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青少年宫、劳动技术教育基地等一批社会文化教育设施及历史文化古迹,整合联席成员单位和各中小学德育工作者,整合图书展、美术书法摄影展、灯谜展、军训、夏令营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构筑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青新社区被确定为泉州市首批“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点。坚持知行统一的原则,努力创新德育活动载体,实施学校育人、家庭育人、社区育人、实践育人、阵地育人、环境育人、队伍育人等七大育人工程。组织家庭教育论文评选活动,促成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在晋江市落地,精心组织第二期“你我手拉手、成长心连心”“红色之旅”夏令营、“乡土文化进校园”“青少年文明网上行”“我做合格小公民”“节约资源四个一”“雏鹰行动”等一系列道德实践活动,组队参加第七届“全国小学生消灭错别字比赛”、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灯谜邀请赛。加大力度建设晋江市中小学禁毒教育基地、晋江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帮教基地;推广开展“五育”活动,即新侨中学的体验教育、侨声的“十个一”现代教养教育、南岳中学的责任教育、晋江一中的心理教育、晋江二中的科技教育。选送“你我手拉手,成长心连心”和“红色之旅”夏令营等8项活动参加省、泉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评选活动。
  2006年,晋江市通过构建教育网络、加强体验教育、净化社会环境等途径,扎实有效地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4月开始,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爱中华·爱晋江”“社区行·百姓情”“科学伴我行·创新我能行”“劳动之美,生命之源”“我的校园·我的团队”“讲实在话,做实在人”“学法知法,做守法公民”“建节约型校园,争做节约先锋”八大主题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向纵深发展。中央文明网对该项活动进行报道和推广。5月17日至6月16日,结合第29个国际博物馆日“博物馆与青少年”主题,开展为期1个月的送展览进校园活动,组织“永远的丰碑”“鲁迅读书生活”等大型图片校园巡展和网上展览,参观展览的师生6.8万多人次,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8月21日,市文明委下发《关于整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存在问题的通知》,针对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类教育基地整体建设、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社会文化环境净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共同推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网络的构建。4月3日,联合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下发《关于举办〈永远的丰碑〉读书活动的通知》。12月9日,召开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知识竞赛暨《永远的丰碑》读书征文竞赛颁奖大会,表彰在全省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知识竞赛中获奖的11个单位、46名个人,和在《永远的丰碑》读书征文竞赛中获奖的79名学生、77名指导老师。在2005年安海镇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通过制发活动方案、举办启动仪式、开发校本教材、开设专门课题、组织兴趣小组、开辟电视专栏等形式,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推进“乡土文化进校园”,将闽南深远丰厚的民间民俗文化引入校园。市委文明办加强对泉州、晋江两级7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点的工作指导,努力推进“六个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市文体局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市场管理,建立市文化市场监控中心,首创全国县级市监控系统网络,对全市61家网吧和10家营业性演出场所进行实时电子监控,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市委宣传部制作出版《晋江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画册,将晋江市17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图文并茂形式汇编成册,并分发至各学校、各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参考教材。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单列核拨制度,2006年市财政核拨专项经费75万元。
  2007年年初,市文明委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和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和指导。5月14日,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指导、协调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的开展。继续加大对青新社区、东石第二社区等各级“三位一体”示范点的培育、扶持力度,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平台。狠抓网络网吧、校园周边环境、文化市场的净化整治,逐步推广青少年“绿色网吧”试点工作,着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举办“乡土文化进校园”成果展示活动,持续推进“乡土文化进校园”,在教育广大学生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增强对家乡的热爱情感。5月30日,表彰养正中学等21所晋江市“乡土文化进校园”示范校。《晋江经济报》推出“这是给孩子最好的礼物”系列报道,在全社会倡导简办16岁生日,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以基层关工委报告员为主要力量,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爱国主义教育等专题讲座100多场次,听众达10万多人次。开展以“手牵手·爱心认助”为主题的家庭助孤,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和贫困孤儿,全市有125个爱心家庭和爱心单位结对帮扶154名孤儿。举办“晋江市青少年学生体验海西夏令营”活动,引导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的同时,更好地感悟海西建设的战略意义,激发他们热爱家乡、热爱海西、热爱祖国的情操。举办“你我手拉手、成长心连心”、少年军校体验和心理健康辅导等活动,为加强学校、家庭、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搭建平台。举行首届青少年宫钢琴冬令营、第九届“水保杯”校园歌手比赛、第九届少儿美术书画作品展、“跨越时空”暑期古诗词音乐吟诵会、“共创辉煌,共享和谐”广场文艺汇演等活动,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展示才能的平台。
  第二章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第一节 文明城市创建
  1988年,由县建委牵头、抽调宣传、交通、环保、土地管理,卫生、公安等职能部门参加成立城管监察队,做好城区全面规划,查处个别违章搭盖行为。1989年8月,县政府组织“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全县没收非法复制录音带1526盒、录像带3124盒,没收裸体扑克1045副,查封不健康书刊3395本。同时查获卖淫嫖娼案件132起276人,抓赌1316人。继续推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包卫生、包秩序、包美化绿化,室内、店外达到省级颁行业卫生标准)的环境卫生制度,逐步抓好环境的绿化和美化。1990年,在创建先进县城、创建福厦路晋江文明路段活动中,密切配合,成效显著,获省委、省政府授予“先进县城”的称号。1991年,迎接省市竞赛检查和省精神文明会议在晋江召开。参加全省14个城市文明建设工作竞赛的初评,得满分。县城青阳划分12片区、7条主要共建街道,成立理事会,订立工作制度、文明公约,开办市民学校,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全县开办20多所文明市民学校,参加学习者近8000人。1992年,把创建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点和载体,在城乡广泛开展“我为建市做贡献”系列活动。
  1994年,晋江市首次参加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在创建活动中,市文明办协调各职能部门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紧紧抓住文明市民、文明片区、文明企业、文明窗口、文明街路等5大工程,并从实际出发,确立抓重点、攻难点、创特色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思路。1995年,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或常委扩大会,专门听取创建汇报,使创建文明城市的步伐进一步得到加强。在9月开展的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竞赛初评检查中,晋江市获得全省14个县级市第4名的良好成绩,并获泉州市1994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初评“先进城市”的称号。在1994—1995年度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竞赛评比中,晋江市列县级市第四名,被授予“全省创建文明城市优胜市”称号。
  1996年,晋江市围绕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等主要内容,以加强城市管理为突破口,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制定创建张家港式文明城市工作计划,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张家港式文明城市暨加强城市管理动员大会,形成以“全面开展城市综合整治,努力塑造侨乡文明形象”为主题的创建氛围。加强市民教育,提高市民素质。广泛宣传《晋江市文明市民公约》和《晋江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在市区建制大型宣传牌6幅,小型宣传牌30幅,结合开办文明市民学校进行培训,让群众解内容,规范行为。加强城市管理,提高文明城市文明程度。成立以市长龚清概为组长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加强城监、交管、市管、治安、环卫、园林、环保、市政维护等8支专业队伍建设,制定、颁发关于市区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置、园林绿化、建筑施工现场、交通秩序、市政工程管理等6个暂行规定及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乱设摊、乱搭盖、乱堆物、乱张贴、乱停车、乱倒垃圾的通告,使城市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结合开展“城市综合整治月”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治理脏、乱、差现象,加强城市绿化、净化、美化工作。坚持“抓深、抓细、抓实,逐步推进,整体优化”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积极开展文明片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基层创建活动,逐步夯实文明城市的基础,促进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1996年,晋江市在全省第六届(1996—1997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初评中名列全省15个参赛县级市第五名。
  1997年,以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为突破口,以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为契机,以创建文明安全片区、文明单位、“三优街”为基础,围绕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优化管理,推动城市文明程度上新水平。市文明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使创建文明城市的步伐进一步加大。在创建活动中,以加强城市管理为重点,加大城市管理“六规定一通告”的宣传实施力度,抓好城监、交管、市管、治安、环卫、园林、环保、市政维护等8支专业队伍建设,使城市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进一步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让广大群众参与管理,不断增强市民共建文明城市的主人翁意识。在日常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动,集中时间、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集贸市场、流动摊点、夜市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市区卫生清洁制度,抓好市区“三废”专项整治,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三是加强市区交通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城乡道路“反违章、防事故”等活动,强化路面监控与疏导,加强交通法规宣传。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城市的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在全省第六届(1996—1997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总评中,名列全省15个参赛县级市的第三名,获得“一级达标城市”称号。
  1998年,晋江市以获第六届(1996—1997年度)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一级达标为新的起点,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契机,以强化城市管理为重点,以为民办实事为出发点,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推动城市文明程度上新水平。其主要做法:一是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城市管理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加大城市管理“六规定二通告”的实施力度,促进城市管理走上经常化、规范化管理轨道。重点抓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和建筑工地四大管理工作。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进一步健全卫生清洁制度,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推进全民爱国卫生工作的落实;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灭蟑为重点的市区灭“四害”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荣获“灭蟑先进城区”称号。在交通秩序管理方面,强化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活动,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保证市区交通环境安全、有序、文明。在集贸市场管理方面,着重抓好集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加强96315服务台建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市场建设工作力度,投资800多万元对青阳综合市场、翰林池市场进行改造和新建曾井市场,青阳综合市场荣获全省“十优”文明市场称号。在建筑工地管理方面,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建筑施工工地文明程度。为确保市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市委文明办牵头,市建委、交通局、工商局、交警大队、青阳镇共同组成的市区交通秩序管理协调小组,加强市区交通、市容秩序阶段性整治活动,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新水平。二是加强“110”社会服务联动建设。把抓好“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为民办实事的一个重要项目。“110”社会服务联动系统7月1日正式开通后,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和服务群众等方面做大量工作,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在全省第七届(1998—1999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初评中,名列全省15个县级市第二名。
  1999年,晋江市结合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双拥模范城和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深化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制定迎接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总评检查的工作方案,实行责任分解,抓督查落实。树立城市规划意识,认真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细化工作,编制完善道路、排水、园林绿化、旅游、环保、公交、燃气、消防、土地利用等专业规划,同时加大城市规划管理力度,坚决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载体,抓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四大管理工作,把加强日常管理与开展一季度一次的综合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不断优化市容秩序。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推行以岗位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环卫管理机制改革,扩大保洁范围,实行全日保洁;推行生活垃圾定点管理和袋装化,加强垃圾清运工作,市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在市区重点路段实行专人定岗值班管理,加大监督力度,抓好对乱贴乱画、乱扔乱放、乱搭乱盖、乱摆摊设点等违章行为的清理整治工作,市区环境卫生明显改观。完善交通管理基本设施,按新颁国标更新标志,规范隔离护栏、停车场所的设置工作,增设停车场2个,规划临时停车带800多米;全面加强路面监控,实行“高峰站点、平峰巡线、动静结合起来、以动为主”的管理模式,市区交通事故和显见性违章行为明显下降;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晋江作为全省唯一的县级市代表,接受公安部组织的全国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治理工作交流观摩。在集贸市场管理方面,实施规范管理,推行净菜上市,加强价格管理,推广标准衡具,完善投诉机制,实行市场巡查,因商品质量价格产生的投诉率比1998年下降50%以上;在青阳综合综合市场率先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袋,防止白色污染。在建筑工地管理方面,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实行围墙封闭和安全遮护施工,规范“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设置,整治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和运输车辆滴、撒、漏现象,重大工程项目实现文明、规范施工。加快城市绿化工作,做到建成一条路,绿化一条路,市化绿化覆盖率30.8%,人均公共绿地6.01平方米,创建“园林绿化达标城市”通过省级验收。深化“三优示范街”创建活动。以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为主要内容,深化泉安中路、新大街、迎宾路、崇德路等4条“三优示范街”创建活动。在“三优示范街”开展“百店千柜无假货”活动,加强对沿街服务行业的质量监督,设立举报箱,查禁假冒伪劣行为,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00年,晋江市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深化“城市管理年”活动和实施“畅通工程”、创建平安大道为载体,完善规划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做好城市规划的深化、细化工作,完成旧城区控制性详规调整及旧城区改造第一轮方案竞标、青华下沟岸修规,并进行市区11项市政专项规划、市区第二居住小区设计及东环路街景设计调整。市政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完成竹园小区主体建设和大部分配套设施建设,阳光广场、新店广场、社店绿地建设和市区各环岛、部分主干道绿化带改造,第二水厂主体部分和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建设。加强城市管理,进一步落实管理规章、完善管理设施,把加强日常管理与综合整治结合起来,重点抓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文化娱乐场所等五项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结合巩固“创卫”成果,组织开展“七乱”(乱贴乱画、乱扔乱放、乱搭乱盖、乱摆摊设点)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城乡结合部、村办集贸市场、夜市、停车场和公共场所等。结合重要节日、重点庆典活动,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治理市区“脏、乱、差”现象。创建“文明平安大道”工作与“畅通工程”全面实施,市政府投入200万元,用于市区交通标志、标线、灯控设备的更新完善和渠化路口改造、隔离护栏设置,并在市区重点路段设置规范文明交通行为的公益广告灯箱,市区“严管街”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公安部组织的实施“畅通工程”考评中被确定为三等(良好)管理水平。认真开展“卫生达标片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片区”“无毒害社区”等创建活动。市文明委发出《关于开展“清除黄赌毒,倡导文明新风”教育活动的意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清除“黄赌毒”专项斗争,并把专项治理工作与群众与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青阳镇青华小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安全小区(第二届)。继续围绕提高市民素质和提升城市品位目标,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2001年,继续围绕提高市民素质和提升城市品位目标,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大城市管理力度。以开展“城市管理年”和“畅通工程”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和娱乐场所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推行以岗位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环卫管理制度改革和沿街单位、店铺“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市区环境卫生有明显改观;继续深入开展“畅通工程”创建工作,投入资金抓好灯控设备的更新完善和渠化路口改造、隔离护栏维护,市区交通秩序有明显好转;把强化市场管理和加快市场建设结合起来,市场秩序和环境面貌有较大改善;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创建泉州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3个;加大文化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力度,取缔、整顿一批违法出版物,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年底,以迎接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调研为契机,市文明委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各职能部门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市委文明办抓好指导、协调、督查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进一步深入。
  2002年,根据泉州市文明委《关于对晋江市2000—200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的反馈意见》,市委文明办会同市委办把反馈意见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以督办件的形式下达给城市管理各有关部门及相关镇,对市容卫生、交通秩序、公共设施养护、公交管理、广告设施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治。加大城市建设管理力度。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迎接建市10周年“八大系列工程”,进一步完善道路、供水、排水、燃气供应和候车亭、果皮箱、路牌标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加强城市环境的亮化、绿化、美化,加快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步伐,抓好体育中心综合馆、游泳馆、科技馆、博物馆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和迎宾广场、黎刹广场、世纪公园、体育公园等一批园林景观建设。同时加强城市管理,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组织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活动,并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市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等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得到有效整治,促进市容市貌的进一步改观。“畅通工程”再次被评为“三级等次”,申报“二级等次”。加快社区整合工作步伐,以竹园、青华两个小区为依托,积极探索现代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开展道德、科教、文体、法律、卫生“五进社区”活动,进一步积累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的经验。
  2003年,晋江市强化城市经营理念,拉动城建投资,完善市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推进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泉安路立面改造以及市区夜景、绿化等市政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探索构建新型城市管理体制,优化整合管理资源,文明执法,规范管理,并突出抓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等管理工作,着力优化城市环境,市区“畅通工程”建设被评为“二等(优秀)管理水平”。努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在整治“牛皮癣”等老大难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社区整合尚未完成的情况下,以建设文明小区为抓手,引入现代社区管理机制,并结合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六进社区”活动,探索文明社区管理办法,为文明社区建设积累经验。根据省文明城市考评团的反馈意见,对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教育、推进社区整合、规范窗口行业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施督办整改,促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2004年,晋江市以加强城市日常管理,推进长效管理机制为主,综合整治、专项整治为辅,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成立市容整治领导小组,协调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协同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活动,按照“靓丽、畅通、整洁、安全、净化、平安”的要求,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文化市场、社会治安”等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容秩序。按照“加强行政监管,改制事业单位,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综合执法,实行分级管理,全面科学考评”原则,吸纳宁波经验,结合晋江实际,全面实行环卫改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的原则,开展“市区交通秩序整治月”系列宣传。推行市场动态巡查制,把强化市场管理与建设结合起来,使市场秩序和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加强施工管理,实现围墙封闭和安全遮护施工、建筑材料有序堆放、污染有效控制、运输净车出场、施工安全有序。以音像市场、电子游戏机室、网吧及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保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落实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整合警力和治安防控资源,建立“打、防、控、管、疏”一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坚决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和省委“城市抓社区”的精神,以跨越式建设中等城市和新设立6个街道办事处为契机,把创建文明城市的重点转移到文明社区创建上来,在年初考察学习厦门市社区建设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出台《晋江市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意见》,规范文明社区创建工作,通过强化社区服务设施、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整治社区环境卫生、开展社区文体活动,努力创建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管理优化的文明城市。
  2005年,市级班子领导成员发出“我为建设文明城市作表率”倡议书,进行全民动员、发动全民参与,通过运用公益广告、征文比赛、演讲辩论、手机短信、宣传折页、电视广播、电子屏幕、网页、宣传栏、墙报等形式,营造创建氛围;通过发放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材料、基本常识和问卷调查,“晋江市民道德守则”“晋江市民文明公约”和“晋江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宣传页,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签名仪式和创建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创建文明城市行列,在宣传中受教育,在参与中得提高。坚持把打造文明社区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贯彻落实《晋江市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意见》精神,围绕经济发展高水平、文化发展高品位、人的发展高素质的目标,成立志愿者队伍,建立爱心援助站,开展道德、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七进社区”,评选五好文明家庭、绿色社区、环保社区等活动,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在面上推进的同时,注重培育典型,增强辐射效应。引导青阳等街道高效整合资源,按照“高起点、高水平、创精品”的要求,努力将阳光社区创建为数字型信息化社区、青华社区创建为服务型社区和科普示范社区,青新社区创建为学习型社区,霞行社区创建为平安型与共驻共建型和谐社区。坚持规范公共管理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靓丽、畅通、整洁、安全、净化、平安”的要求,创新工作机制,注重工作实效。环境卫生治理方面,实施工业污染综合治理“零点行动”,加大垃圾发电厂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市区污水管网改造也正在紧张施工中。交通秩序管理方面,推行“高峰站点、平峰巡线、动静结合、以动制动”的管理模式,运用智能交通系统实现对综合运输、公交车辆定位、营运等各方面管理的信息化,巩固深化“畅通工程”和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成果。实行在市区禁鸣喇叭的规定,有效地遏制车辆的噪音污染。集贸市场整顿方面,实施市场动态巡查制,落实全日保洁制度,推行净菜上市,推广标准衡具,加强价格管理,在霍乱防控关键时期,及时部署防控工作。市工商局启动《安全生产及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工作方案》和联动执法机制。创建文明工地方面,制定《关于在全市建筑行业广泛深入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实现围墙封闭和安全遮护施工、建筑材料有序堆放、污染有效控制、运输净车出场、施工安全有序。文化市场整治方面,以音像制品店、网吧、影吧、书报亭及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科学规划“网吧”布局,引导业主依法经营。社会治安管理方面,举办百人法制宣讲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辅导讲座,提高群众治安防范意识和守法意识;结合平安晋江建设,落实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推进“11211”工程建设,建立“打防控管疏”一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坚决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2006年,晋江市以加强市民教育、优化城市管理、完善市政设施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2月15日,市五套班子全体成员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发出“我为建设文明城市作表率”的倡议,引导全市上下提高创建意识、投身文明建设,掀起文明城市创建热潮。创建文明城市七个项目组按照《福建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开展督促检查,查摆薄弱环节,各项目组相关职能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专项整治,全市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社会治安等方面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日益完善。认真做好迎接省级文明城市总评的宣传发动,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和宣传折页、发送手机短信、开设电视专栏、召开动员大会、举办文艺晚会、组织“百万市民迎新春环境卫生大整治”、开展“文明交通伴我行”主题教育等形式,广泛动员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做好业内资料审核把关,组织培训信息员,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审核材料收集、整理和报送程序,统一资料编制格式,分类汇编成册。3月9—12日,省创建文明城市考评团对晋江市2003—2005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总评检查。12月,晋江市被表彰为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
  2007年,晋江市认真对照《福建省文明城市考评体系(县级市)》,继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3月21日,召开市文明委成员(扩大)会,分析总结晋江市2003—2005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综合考评情况,研究部署迎接2006—2008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初评工作。7月20日,召开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传达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经验交流会精神,部署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继续发挥创建文明城市“七个项目组”的作用,把创建工作具体分解到项目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有序推进、落到实处。实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点评制度,及时组织对相关部门的创建情况进行跟踪点评,推动做好巩固提高和补缺补漏工作。组织到丰泽区考察文明市民学校创建工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培育一批泉州市级、晋江市级文明市民学校。11月6日,市委常委(扩大)会听取全市贯彻泉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研究下阶段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把握晋江建市15周年的有利时机,突出抓好市民素质教育、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机制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城市品位提升等基础工作,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上新水平。
  第二节 文明村镇创建
  1988—1992年,在镇容村貌建设中,各地注意发挥侨乡优势,采取多渠道集资的办法。金井镇石圳村近两年发动村民和华侨捐资102万元用于环境建设。铺路13条4680米,修水沟4800米,填旧厕所570个。建公厕16个,并添置垃圾车1辆。美化村容,被市、县爱卫会、卫生局评为文明卫生村。各乡镇既注重抓环境规划建设,又注重加强管理。由建委牵头、抽调宣传、交通、环保、土地管理,卫生、公安等职能部门参加成立城管监察队,做好镇容村貌全面规划,并对个别违章搭盖给予查处。金井镇城建办处理非法占地盖房37座,拆“土地公”牌恢复地貌58座(处)。安海镇相应成立城建监察分队,下各村街查处违章建筑5起,清理路障8起,重点整顿市容4起,纠正处理交通违章800多人次,解决各种纠纷17人次,为社会提供一个“安定、整洁、文明和谐”的良好环境。同时,宣传表彰石圳、高霞等13个文明村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1993年,晋江市4个镇(安海、陈埭、金井、深沪)参加省委文明办组织的第二届沿海61个“亿元镇”开展创“十好”文明集镇友谊竞赛活动,同年,东石、英林也参与竞赛活动。其中,安海镇被省委、省政府评为1993年“十好”文明集镇。1994年12月,省委文明办组织的第二届沿海61个“亿元镇”开展创“十好”文明集镇友谊竞赛活动在安海、东石两镇作示范性评估。6个参赛镇在竞赛活动中,广泛深入开展“建文明村镇、奔小康目标”主题活动,在61个竞赛对手中,分别获得第二名、第四名、第八名、十一名、十二名、十三名。1995年5月,市文明办在全市组织50个基础较好的亿元村、文明村开展“十好文明村”友谊竞赛活动,并带领参赛村的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到永春美岭村参观学习。全年晋江市有20个单位(村)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1996年,晋江市继续围绕加快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步伐,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加大移风易俗工作力度,改善农村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组织开展创建“十好文明村镇”友谊竞赛活动,推动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上新台阶。在全市12条骨干道路开展创建文明样板路活动,基本实现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开展村镇脏、乱、差整治工作,加快农村改水、改路、改厕进程,努力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安海、深沪、陈埭等镇进一步健全、充实城监、环卫等管理队伍,加强镇区秩序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开展评选“十星级文明农户”活动,逐步优化社会文明“细胞”。全年在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溪边、清濛、跃进等14个市级“十好文明村”。
  1997年,围绕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建新村的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以宽裕型小康建设统揽农村工作全局,实行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直单位挂钩村镇工作制度,突出抓好20个宽裕型小康建设试点村和20个旧村改造示范村的试点工作,推动宽裕型小康建设的进程。在创建“十好文明村镇”活动中,着力抓好村卫等管理队伍,加强村镇的环境整治,使村镇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强化思想道德文化内涵,加大移风易俗工作力度,倡导文明新风,加快镇级公园、镇、村两级文化中心建设步伐和有线电视联网工作,完善小城镇功能,促进农村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推动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上新台阶。安海镇、深沪镇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集镇”,西滨镇、金井镇、英林镇被泉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64个村(居)被各级评为文明村(居)。85个村(居)达到宽裕型小康标准。
  1998年,晋江市围绕提高农民素质,实施宽裕型小康建设的目标,以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为重点,以贯彻落实泉州市创建文明村镇现场会精神为主线,广泛开展“镇学崇武安海、村学美岭跃进”的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加强文明示范镇和示范村建设。加强村镇建设管理,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分阶段实施、按能力新建、有重点改旧、全方位整治”的原则,在农村突出抓好以“五通”(通水、路、电、电视、广播)、“五改”(改水、厕、路、旧房、圈)、“三化”(硬化、绿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加快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在集镇突出加强镇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抓好镇区管理工作,促进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再上新水平。安海镇结合实施“民心工程”,把整治村容村貌工作分为初步整治、有效整治、高标准整治三个层次,把整治工作分解到各村(居),推动整治工作的落实。西滨镇跃进村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增加投入,大力推进以“五拆、六改、三配套”为主要内容的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取得成效。安海镇、西滨镇跃进村被泉州市确定为创建文明村镇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评星级创文明户”活动,坚持季度评星级、年度评文明户制度,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在农村广泛开展“告别陈规陋习”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破旧俗树新风。
  1999年,市委、市政府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加强文明村镇示范点和新村建设试点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文明村镇活动深入开展,9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市”称号。全市15个镇和80%以上的中心村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开展以“五通”(通水、电、路、电视、广播)、“五改”(改水、厕、路、旧房、圈)、“三化”(绿化、硬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强化集镇基础设施、镇区公园、中心绿地、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村镇建设管理工作逐步走规范化轨道。全市确定4个示范镇、45个示范村和20个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示范村,实行五套班子成员挂钩示范镇、示范村制度,扎实推进文明村镇建设。在全面实现小康建设目标的基础上,建成宽裕型小康村219个,占总村数57%。西滨镇跃进村、池店镇清濛村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建设100个文明新村“精品”工程项目,并在检查验收中被评为“优秀”档次;安海镇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列为在全国宣传的十个文明乡镇之一。开展“评星级创文明户”活动。按照法纪、计生、团结、卫生和新风“五星”标准,在全市评选表彰文明家庭100户。加快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全市村级文化活动室覆盖率达到74%,有线电视进村率100%,入户率35.5%。
  2000年,晋江市以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市”称号为新的起点,以实施文明村镇建设规范化管理为重点,推进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在创建文明村镇活动中,切实抓好以治理环境卫生、活跃文化生活、强化社会治安、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的“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的主题活动。市委、市政府把建设文明精品村工作纳入2000年为民办14件实事项目之一。确定青阳镇青阳村、池店镇华洲村、西滨镇海滨居、安海镇庵前村、磁灶镇岭畔村、龙湖镇埭头村、金井镇溜江村、深沪镇东华村、英林镇高湖村等9个村为创建文明精品村,并拨出专项资金90万元,用于扶持宣传文化设施建设。市文明委制定《关于组织实施文明新村“精品”工程实事项目的意见》。市文明委领导和市委文明办人员经常深入基层加强工作指导,并召开文明精品村创建工作专题调研会,及时交流经验、研讨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创建文明“精品”村实事项目检查验收方案》,并在12月组织检查验收。9个精品村建设项目共投入资金700多万元,集中用于宣传文化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解决当地的难点问题;新建文化活动中心6个,完善原有文化活动中心3个,统一设置图书阅览室、健身室和多功能文娱活动室,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大力推进村容村貌卫生管理制度、队伍、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明显改观;逐步开展“评星级创文明户”活动,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9个精品村建设工作成效比较明显,并初步发挥典型效应,对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起示范带动作用。
  2001年,按照“市抓集镇、镇抓村(居)”的工作思路,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紧密配合小城镇发展战略,在抓好安海、英林、陈埭、西滨等4个小城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辐射带动周边农村的同时,突出抓好文明精品村创建工作。在上年确定9个文明精品村项目对象的基础上,确定罗山镇福埔村、深沪镇群峰村、陈埭镇西霞村、东石镇第四社区、深沪镇东华村等5个文明精品村(社区)创建项目对象。在创建工作中,以“建设一个农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一套农村宣传设施、建立一个村容村貌示范区域、建立一套有利于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的村规民约、寻求一条加强农村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落实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为重点创建内容,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委文明办人员经常深入基层抓好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协助解决实际问题。10月10日,市文明委组织人员深入陈埭镇西霞美村、龙湖镇埭头村开展文明精品村调研活动,进一步查找存在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文明精品村创建工作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14个文明精品村建设项目对象全年投入资金1200多万元(包括市拨专项经费95万元),集中用于宣传文化设施建设、村容村貌进一步改观;通过抓规范评选,“五好(五星)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的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各镇参照创建文明精品村的做法和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23个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形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点带面、推动整体的格局。
  2002年,坚持把集镇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小城镇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市启动创建文明集镇竞赛活动,制定《晋江市创建文明集镇竞赛活动实施细则》,建立考评检查、奖惩激励机制,切实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规范管理。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加强科教文化建设、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以镇带村工作为主要内容,实行分类指导、区别要求,推动各镇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创建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竞争局面。坚持典型示范,在巩固、深化原有的14个精品村创建工作的同时,重点扶持安海镇前蔡村、深沪镇运伙村、英林镇后头村、紫帽镇园坂村等4个年度文明精品村创建项目对象的创建工作,抓好村容村貌整治、宣传文化设施建设、移风易俗和“评星级创文明户”活动,使农村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有明显提高。全年4个新定文明精品村创建项目对象投入创建经费470万元。前蔡村投入30多万元用于硬化道路、绿化环境、拆迁旧房和建设市场、铺设排污排水管道,并动工投建设文化中心。运伙村新建公厕5座,新建、扩建道路7条、硬化路面1.5万平方米,建设文化楼、灯光球场、戏台、老人活动中心主体工程建设。园坂村在整治村容村貌的同时,利用村委会旧址建设文化活动中心,配套文化设施,投入使用。晋江市培养文明精品村的做法与成效得到省、泉州市的肯定,福建省《文明大观》杂志做专题报道。
  2003年,晋江市继续组织开展创建文明集镇竞赛活动。安海、深沪2个镇被表彰为省第八届文明集镇,西滨、英林、东石、青阳等4个镇被表彰为泉州市第九届文明集镇。坚持抓点带面的工作方法,在抓好原有18个文明精品村创建工作巩固深化,进一步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的同时,新启动7个文明精品村创建项目对象。新启动的7个文明精品村创建项目对象今年来共投入资金350多万元,集中用于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整治村容村貌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较好的示范作用。
  2004年,晋江市在巩固深化跃进村等省级文明村创建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25个市定精品村创建工作的深化,发挥典型辐射带动作用。
  2005年,晋江市着眼于推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采取各种途径引导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优势资源向农村辐射,促进重农、支农、扶农、为农整体效应的形成。因地制宜地组织城镇文明单位同文明村镇结成共建对子,借助城镇的优势和力量,加快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形成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督促文明行业在创建中加大对农村窗口的建设力度,完善网络,健全功能,提高为农服务水平;督促文明单位在创建中深化城乡结对帮扶,为农村多办实事好事;督促文明学校在创建中解决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外来农民工子女就学等问题。通过开展城乡文明共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城乡共荣的良好局面。
  2006年,晋江市实施“百村示范、村村整治”工程,聚集要素,盘活资源。针对农村“脏、乱、差、散”现象,通过开展“三清六改”活动,狠抓环境卫生整治;结合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普及农村自来水工程、“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等加强对公共设施、绿化等的投入、维护和管理。全年全市50个示范村累计完成投资1.37亿元。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化村容村貌;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河道两侧、村(社区)主要道路、背街小巷的垃圾,建立健全镇环卫管理机构、环卫清扫保洁队伍和垃圾收集清运队伍,规划投资建设镇、村环境卫生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全市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推动实现城乡统筹和农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2007年,印发《晋江市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农村社区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按照整治与改建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晋江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烧灰、梅塘、玉湖村被确定为全省试点村,大埔、东山村被确定为泉州市级试点村,前蔡村等18个村被确定为晋江市级试点村。
  第三节 文明行业创建
  1988—1995年,持续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全民学雷锋、社会树新风”等活动,各行各业普遍开展优质服务;“共学共建共发扬”活动继续向纵深发展。加强窗口服务行业优质服务工程,特别是推动各基层所站“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的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逐步深入和规范。
  1996年,晋江市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加强行业服务规范建设。制定颁发《晋江市行业文明公约》《晋江市行业道德规范》。开展“评行业风气、塑行业形象,创优质服务”活动。以评“五风”(税风、银风、医风、电风、警风)为主要载体,广泛发动群众关心、支持行业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及时发现典型,推广经验,促进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在企业中开展“文明企业”“文明杯质量奖”评选活动,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增强质量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开展“百店千柜无假货”活动,促进商店重信誉、重质量,文明经营,守法经营。
  1997年,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树立‘窗口’形象,增强服务功能”为中心内容,在全市组织开展“满意服务、情暖晋江”主题活动,并进行专项部署,以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形式推进文明行业、文明机关的创建工作。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围绕推行便民措施、实现优质高效、创造优美环境、营造文明氛围等方面开展竞赛活动。全市确定62个基层“窗口”单位作为创建文明“窗口”示范单位重点加以培植,抓点带面,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市委文明办组织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活动,把各“窗口”行业的典型经验,汇编成《晋江市行业“窗口”风范》,并在各行业交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此外,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作用,组织对25个“窗口”行业的行风进行测评,使“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更深入扎实,更富有成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等14个“窗口”单位被泉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满意服务”先进单位。农行晋江市支行英林营业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满意服务”先进单位。深入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市委文明办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市五套班子办公室联合向全市党政群机关发出“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倡议书,号召党政群机关的领导、党员干部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带头人,当好人民公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1998年,继续抓好“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市文明委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全面部署“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各机关单位围绕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完善工作制度等内容,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深化“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市文明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进行全面部署,通过召开专题调研工作会议,研讨工作措施,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各窗口行业通过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推行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建立管理监督机制,明确考评细则,抓好示范窗口建设,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的水平。市委文明办在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简报中开辟专栏,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推广创建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各行业(窗口)主管部门采取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工作观摩活动等形式,把创建活动由示范点达标向全行业达标发展,由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向其他行业扩展。
  1999年,晋江市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着力抓好26个创建文明机关示范点和96个窗口行业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在党政机关,以开展“增强公仆意识、做好群众工作”和廉洁、勤政教育活动为载体,从强化公仆意识教育入手,围绕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等内容,着力解决党政机关中存在的“冷、硬、拖、卡”问题,促进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在窗口行业,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核心,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抓好规范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服务用语等,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全市涌现出一批文明行业先进典型。市财政局被省人事厅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被公安部荣记一等功,并获国务院授予的“特别能战斗的刑警队”称号;市交警大队紫帽中队被公安部授予“创建平安大道先进集体”称号;英林电信分局、邮政分局被中央文明办、信息产业部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示范单位”,英林电信支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市地税局获国家税务局“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称号。
  2000年,市委、市政府制定《晋江市2000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设立投诉中心,聘请社会监督员,开设“勤政大厅”“便民服务大厅”,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重要窗口“双休日值班制度”等措施,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围绕提高服务质量这一主题,进一步提高“窗口”行业创建工作水平。以泉州市创建文明行业现场会在晋江召开为契机,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加强对晋江市16个泉州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百佳”示范点的工作指导和督促,以示范点推动全面。组织对13个“窗口”行业的25个下属单位,特别是文明单位的服务质量状况进行测评,加强社会监督。从测评结果看,综合满意率达90%以上,群众对“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满意度有较大的提高。涌现出省第二届“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先进单位2个、满意服务先进个人2人;泉州市“窗口”行业满意服务先进单位15个、先进个人8人。英林邮政支局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协调小组授予“全国职工职业道德百佳班组”称号。
  2001年,结合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从提高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增进办事效率、规范办事程序、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监督考评入手,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全局的水平。以泉州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现场会在晋江市地税局召开为契机,宣传推广地税局“以规范促发展、以制度保长远”的经验,坚持抓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各窗口行业以规范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言行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建行晋江市支行被确定为全国金融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试点基地,东石镇法律服务所、安海地税分局、青阳邮政分局、农行英林分理处、市保险公司营业厅、电信局营业厅等6个单位被确定为第三届全省“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点。把创建活动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结合起来,加强诚实守信教育,推动行业自律,集中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以执法监督部门、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部门为重点,以专项治理勤政廉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并对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进行满意度的测评,发挥评议在创建文明行业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作用,推动行业窗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2002年,继续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题,把效能建设、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作为党政机关和窗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重点。在党政机关,一方面以被中央编办确定为全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为契机,统筹规划公共行政体制改革,重组组织机构,再造工作流程,从根本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益。另一方面,以加强效能建设为中心,规范机关制度,实现制度管人;简化办事程序,推行便民措施;深化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改革审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严肃行政纪律,规范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在窗口服务行业,突出加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教育,进一步强化优质服务观念;结合行业业务特点,加强行业规范建设,推动行业自律;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与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结合起来,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继续抓好示范点建设,培植、推广先进典型,进一步形成争先创优的创建格局。全市共有27个单位被确定为泉州市“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点。
  2003年,晋江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塑造行业文明新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市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协调小组,增进条块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结合表彰推广市地税局这一全国先进典型,组织召开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并组织32个行业(单位)签订竞赛活动协议书,以“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组织保障;强化思想教育,优化行业风气;改进行业管理,实现规范服务;落实法制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环境建设,营造文明氛围;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综合效益”6个方面为重点,启动新一轮“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文明行业创建新热潮。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行风评议,把政府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有效推动行风的不断优化,提高群众对服务态度、质量、效率、环境4个方面的满意度。同时,继续抓好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确保其先进性、示范性,并努力推动创建工作由示范点向全行业拓展,由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向各行各业拓展。
  2004年,以加强效能建设为中心,深化“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在窗口行业方面,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抓好行业服务规范的完善落实,着力解决服务环境、态度、效率、质量等方面的存在问题。组织对市区各行业及示范窗口明查暗访,加大行风评议力度,纠建并举,年底组织对全市各行业和示范窗口进行社会测评和考评,把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2005年,市文明委先后召开全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等,分类指导广大群众参与基层文明创建工作,夯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群众基础。以提高人员素质和完善服务设施为重点,以“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为载体,加强窗口服务建设。采取轮岗、自学、讲座、短训、函授、进院校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专业理论和法律法规;改造、更新和完善设施设备,开发、引进和应用高新技术手段,健全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增加服务项目,实现计算机联网和无纸化办公,办事窗口从单功能流水作业升级为多功能综合办理。市文明委与全市35个行业签订“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协议书,使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从示范点向全行业拓展,从抓一线“窗口”向抓领导机关拓展,从行业自建向共建联动拓展,呈现出健康向上,稳步推进、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市共有30个单位被确定为泉州市第五届“创建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点。
  2006年,晋江市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开通市长专线,进一步拓宽联系人民群众渠道,增强政府工作的服务功能;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行风评议,有效推动行风的不断优化,提高群众对服务态度、质量、效率、环境的满意度。组织35个行业(单位)继续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继续抓好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确保其先进性、示范性,推动创建工作由示范点向全行业拓展,由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向各行各业拓展。
  2007年,组织对各行业创建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掌握行业创建情况,印发《关于成立晋江市文明行业竞赛活动联席会议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召开全市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座谈会,听取各行业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确定37个窗口行业参加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深入开展文明诚信单位创建活动,推荐福建晋江捷龙商业有限公司等22家私营企业、晋江市安海华仔百货店等23个个体工商户参评泉州市文明诚信经营单位。
  第四节 基层基础创建
  1988—1992年,晋江县(市)基层基础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企业、文明学校)活动逐渐深入。1989年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从县直、乡镇机关抽调793名干部深入农村、街道、工厂、学校、医院及企事业单位,广泛宣传中共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活动。从而进一步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进一步稳定人心,进一步稳定社会,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1990年,每逢节日,组织戏剧展演、南音会唱、灯谜会猜、体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先后举办青少年艺术节、龙江吟社成立153周年纪念活动。承办全国性“第十九届翔宇杯”男女篮球赛,“88”国际体育援助计划越野赛跑,全国中学生女子篮球赛,举办南音、书画、文学大奖赛,举行县第七届运动大会。坚持把学习雷锋与实践雷锋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展“雷锋精神在晋江”的十项系列活动。全县有学雷锋小组3800多个,学雷锋送温暖服务队800多支,他们在各自岗位上,进行各种形式的为民、便民、利民活动。全县有19个单位和62名个人被县以上党委和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有11个省级文明单位经复查合格。1992年,把创建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点和载体,同时积极开展“五好家庭”及“双文明户”“遵纪守法户”评选活动。组织4个镇、8个村参加全省“百乡千村”竞赛。继续开展“扫黄打丑”净化社会文化市场;狠抓监督检查和考核,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带动全面,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过对全市省、市(泉州)、市三级文明单位进行全面复查考核,至年底,共有省级文明单位13个,泉州市级文明单位25个,晋江市级文明单位152个,共190个。
  1993—1995年,晋江市成立以市委副书记江作梁为组长,市委常委林进德,市政府副市长郑建树、陈道炳为副组长,有文明办、宣传部、交警大队和青阳镇等单位领导参加的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把创建文明街道分解为市容环境卫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等5个工作范围,分别由建委、政法委、交警大队、工商局和文化局牵头负责,卫生局、爱卫会、青阳镇配合,并要求他们根据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制定出各自的工作方案。由市文明办、公安局等9家联合制定《关于整顿市区交通、市场、环卫、治安秩序的通告》。在印发张贴、广播、播放的同时,还通过镇政府分发到各村居,通过工商分局、城监中队分发到各有关商店、摊位、工地。定出4个路段、2个广场为整治重点,即东主干道、新大街、青阳供销社至镇政府路段、新华书店至市政府路段、工作俱乐部和影剧院广场,并把新大街作为创建文明街道示范路段。3年间,市政府组织有20多个部门和基层所站参加的创建文明街路整治活动,对上面提到的4个路段、2个广场先后组织6次大规模的整治。清除卫生死角100多处,拆除违章搭盖、违章架设的广告40多点,取缔占道摆摊经营70多处,铲除东主干道违章占道的建筑材料及余渣,为搞好镇容街貌、美化城市建设,加强城监、市管、交管、环卫园林、市政维护等6支城管队伍的建设,市政府拨款30多万元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交通服务设施,环卫队伍由175人扩大到273人,城监中队升级为大队,还聘请50名退休职工、干部组成城市管理监导人,让群众参与管理。
  1996年,晋江市坚持“抓深、抓细、抓实,逐步推进,整体优化”的原则,积极开展文明片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基层创建活动,促进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
  1997年,全市以建设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的片区环境为目标,从实际出发,全面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成立由市委副书记施并章为组长的创建文明安全片区领导小组,实行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挂钩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制度,进一步落实创建工作的领导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制定《晋江市文明安全片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确立全面规划、重点突破、抓好典型、整体推进、分期达标的工作思路,着力抓好全市27个片区示范点的创建工作。按照社会风气良好、社会治安稳定、环境整洁优美、群众生活方便、社会文化活跃的基本标准,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立“三有两抓”(有办事机构、有办公地点、有创建经费,抓社会治安、抓环境整洁)的阶段性工作要求,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切实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全市创建文明安全片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青新文明安全片区获得泉州市“文明安全片区先进单位”称号。
  1998年,晋江市把文明安全片区创建工作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从大局着眼,从基层抓起,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扎实开展文明安全片区创建活动。确立“市区抓覆盖、镇区抓深化、农村抓结合”的工作思路。充分发动群众,抓好片区示范点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实行五套班子领导成员挂钩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制度,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在市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建制村(居)为依托,以文明楼院为骨干,以新村建设为基础,对市区进行全面规划,本年市区又新建7个片区,使覆盖率70%。在创建工作中,坚持以示范引路,重点抓好城镇新村型的青新片区、企业厂区型的青阳糖厂片区、机关院落型的曾井片区、物业管理型的融星片区等文明安全片区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并注意总结推广片区示范点先进经验,抓好示范辐射带动工作,提高片区创建工作质量。青阳青新文明安全片区获全省创建文明安全片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青阳糖厂文明安全片区被确定为全省创建文明安全片区“示范点”。
  1999年,市委、市政府把进一步深化市区文明安全小区创建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市区建成文明安全小区11个,覆盖率100%,小区的管理、服务、教育功能逐步配套和完善。继续抓好小区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筹资机制、小区服务和教育功能,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实行领导挂钩工作制度,市五套班子成员分别挂钩小区建设示范点,加强领导力量。坚持分类指导的方针,对城镇新村型、物业管理型、机关院落型、企业厂区型、商贸区域等不同类型的小区实行分类指导,抓特色,促提高。坚持示范引路的工作方法,着力抓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再创建100个高标准小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青华小区的创建工作,市、镇两级拨款9万元支持该小区文化设施建设。在省文明委组织的考核验收中,青华小区被评为优秀档次,并被评为1998—1999年度省级文明安全小区;青阳村和糖厂工业小区被评为1998—1999年度泉州市文明安全小区。
  2000年,晋江市广泛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打假维权满意服务”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创建活动的内涵,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以扩大老年教育学校覆盖面入手,切实加强老年人教育;充分发挥关工委在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加强青少年德育工作。广泛开展“五好(五星)文明家庭”和各个系列示范户活动,逐步优化社会“细胞”。市委文明办、市妇联联合表彰100户“五好文明家庭”。在泉州市文明办与泉州市科委、文化局、卫生局、司法局、妇联分别命名表彰首批科技示范户、文化示范户、卫生示范户、守法示范户和“五好文明家庭”示范户中,晋江市54户家庭榜上有名。晋江市加强对基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规范管理,制定《晋江市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晋江市五好(五星)文明家庭建设管理办法》,对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建设的基层标准、组织领导、评选命名、表彰奖励、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规范。认真贯彻《福建省文明学校建设管理办法》,成立晋江市创建文明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规范化的基层创建活动档案管理体系,努力解决“重评轻创”的问题,实行文明单位、文明集镇、文明学校“届初申报、届中考核、届末评选”的制度,推动基层创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组织对上年度省、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复审,确保创建工作的延续性和推荐对象的先进性。
  2001年,不断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三大系列创建活动的同时,广泛开展创建“五好(五星)文明家庭”为载体,推进社会细胞的不断优化。以创建安全小区为抓手,深化基层创安活动,进一步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爱我晋江、美我侨乡、青少年志愿者行动”“巾帼文明示范岗”以及“千校万户争先创优”“百店千柜无假货”“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出租汽车行业“争星级企业、创优质服务”、评选“首届晋江市百优十佳青年”等特定对象、特定内容的活动,进一步丰富创建活动内涵,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
  2002年,继续贯彻文明单位“届初申报、届中考核、届末评选”的办法,组织开展2002—2003年度晋江市“文明单位”申报工作,推动各单位认真制定新一届创建计划,启动新一轮创建工作。全市共有23个单位被推荐参评第八届全省文明单位,养正中学、市地税局、凤竹集团被省委、省政府推荐参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参照省“文明学校”基本标准,在全市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学校工作合格校活动,进一步扩大文明学校先进面。开展创建“五好(五星)文明家庭”和评选“敬老文明家庭”“敬老模范村(居)”活动,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尊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广泛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行动”“巾帼建功”、创建“文明学校”“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结对济困”“扶贫济困送温暖”以及“十百千万工程”“畅通工程”“百店千柜无假货”“诚信经营添光彩”等特定对象、特定内容的活动,丰富创建活动内涵,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针对全市民营企业繁荣,把非公经济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抓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加强典型培植,培育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晋江钻石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浔兴公司等一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体现精神文明建设新特色。凤竹公司被推荐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表彰对象,并被省文明委确定为在泉州市召开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参观点。《精神文明报》也先后对凤竹公司、钻石公司进行宣传报道。12月,泉州市在晋江召开非公经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座谈会,并组织参观凤竹公司、钻石公司、浔兴公司。拓展创建领域,加强对各类基层创建工作的规范管理,并结合评选推荐泉州市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和组织评选晋江市2002—200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推动各基层单位不断深化创建工作。全市共有38个单位、2个小区、12个村镇、15所学校、9个窗口单位被表彰为泉州市(2002—200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共有22个单位、6个村镇、5所学校和3个窗口单位被表彰为全省(2000—200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实施山海协作,按照“以精神文明领域共建为主、强化基层共建基础、加强思想文化交流协作,兼顾其他领域优势互补”的原则,扎实做好与宁化县的结对共建工作,宁化县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县纪念馆多功能展览室2个援建项目完成。广泛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结对济困”“扶贫济困送温暖”以及“百店千柜无假货”“诚信经营添光彩”等特定对象、特定内容的活动,丰富创建内涵,拓展创建领域。设立“晋江慈善日”,组织开展第一个“晋江慈善日”系列活动,弘扬慈善文化,推进慈善社会化进程,慈善基金突破亿元。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举行计生文艺汇演和“国策颂”广场文艺晚会,并组织开展计生文艺进镇进村活动,宣传婚育新风和生育政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增强防控违法犯罪能力的同时,以创建安全小区为抓手,深化基层创安工作。
  2003年,晋江市从建设企业文化,发挥凝聚、约束、导向功能入手,全面加强民营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引导民营企业以“三优”(企业环境优美、经营业绩优良、内部管理优化)、“三为”(人文建设为先、诚信守法为本、乐于奉献为荣)为主要内容,开展“文明企业”创建活动。召开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把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和动员部署全面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各有关单位齐抓共管、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的创建格局。突出典型带动,在深化凤竹、钻石、浔兴等全国、全省先进典型创建工作的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辐射带动全市民营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后有11个企业被泉州市表彰为首届文明企业,10个企业被评为福建省首届最佳信用企业,使非公经济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晋江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新亮点。
  2004年,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开展“非公党建年”活动,引导民营企业以“三优”(企业环境优美、经营业绩优良、内部管理优化)和“三为”(人文建设为先、诚信守法为本、乐于奉献为荣)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文明企业”创建活动,突出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引导广大业主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共同打造“诚信晋江”。认真贯彻《福建省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建设管理办法》,实施《晋江市五好(五星)文明家庭建设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基层创建活动。严格实行“届初申报、届中考核、届末评选”制度,强化日常管理,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评选表彰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实事求是,公开公正;从严掌握,不搞平衡”,引入公示制度,加强群众监督,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整体质量。年初,在养正中学召开全市创建文明学校工作经验交流会,举办“晋江市创建文明学校成果展”,宣传推广各级文明学校的创建工作特色做法和经验,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创建氛围,在全市掀起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活动热潮。2004年,安海地税分局、青阳邮政支局等8个单位被确定为第四届全省“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点;90个单位(个人)被表彰为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个人),2个单位被评为泉州市“美德在农家”活动示范点,11个村(居)被评为泉州市“敬老模范村(居)”。2004年表彰市级文明单位122个,文明集镇(街道)4个,文明村(居)31个,文明学校32个,文明企业20个,文明家庭296户。巩固和发展“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成果,广泛开展社区、村镇、学校、单位等领域的军警民共建活动。实行市直单位挂钩基层连队制度,全市所有市直单位均与驻军挂钩共建。巩固深化与宁化精神文明的共建成果,启动“宁化县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雕塑”建设工程。广泛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号”“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结对济困”“畅通工程”等特定对象、特定内容的活动,拓展创建领域。
  2005年,继续深化以“三优”(企业环境优美、经营业绩优良、内部管理优化)和“三为”(人文建设为先、诚信守法为本、乐于奉献为荣)为主要内容的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举办全市企业战略创新调研座谈会、“深化创建内涵、打造品牌之都”文明企业恳谈会,编印《2005年晋江市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材料汇编》,及时总结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经验、新方法,探索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与载体。举办“企业文化之旅”“乡土文化进企业”“企业文化节”等活动,培育企业文化理念,巩固企业组织堡垒,拓展企业品牌影响,推动企业全面发展。制定出台《晋江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届初申报、届中考核、届末评选”制度,开展2003—2005年度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2004—2005年度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推动基层创建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
  2006年,晋江市从发挥凝聚、约束、导向功能入手,深入开展文明企业创建活动,引导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强化安全生产,提高员工素质,理顺劳动关系,培育企业文化,树立品牌理念。举办首届企业篮球联赛,在丰富企业员工文化体育生活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形成非公企业积极参与、良性互动的创建格局。加大对凤竹公司等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力度,辐射带动全市民营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年全市有15个企业推荐参评泉州市第二届文明企业。按照管理重心下移原则,以强化服务设施、健全服务体系、整治环境卫生、开展文体活动为重点,全面推进文明社区创建。加强“创绿”先进典型的培育工作,严格考评标准,评选青阳街道青新社区、梅岭街道竹园社区、罗山街道华泰社区等3个社区为晋江市级“绿色社区”。统筹“平安社区”“无毒社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等创建活动,维护社会安定,推进“平安晋江”深度创建。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有线数字电视试点小区平移等工作,大力开展文明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青年志愿者社区、村居发展计划”等活动,促进“七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社区文明市民学校建设,青阳街道青新社区文明市民学校被确定为泉州市首批文明市民学校示范校。
  2007年,市委把2007年确定为精神文明建设“双基建设年”,明确提出全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是抓基层、打基础。2月28日,召开市委工作会暨2004—2006年度“三个文明”建设双先表彰大会,全面部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表彰196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其中文明单位112个、文明集镇(街道)2个、文明村(社区)22个、文明企业30个、文明学校30个。市委文明办发动各级文明单位深入开展“文明春风暖万家”活动,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全市253个各级文明单位与结对对象签订《结对济困协议书》,落实帮扶资金52.7万元。印发《关于规范文明单位奖励金发放的通知》,兑现各级文明单位表彰奖励金,有力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认真做好全国、省级、泉州市级精神文明各类先进的届中检查和复查。工商等部门深入开展文明诚信单位创建活动,推荐福建晋江捷龙商业有限公司等22家私营企业、晋江市安海华仔百货店等23个个体工商户参评泉州市文明诚信经营单位。组织对行业创建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掌握各行业创建情况,印发《关于成立晋江市文明行业竞赛活动联席会议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文明行业创建工作。4月26日,召开全市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座谈会,听取各行业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确定37个窗口行业参加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印发《晋江市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农村社区试点工作,按照整治与改建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晋江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龙湖镇烧灰村、东石镇梅塘村、永和镇玉湖村被确定为全省试点村,磁灶镇大埔村、东山村被确定为泉州市级试点村,安海镇前蔡村等18个村被确定为晋江市级试点村。
  第五节 军警民共建
  1988—1992年,晋江县(市)广泛开展军民、警民共建文明单位活动。驻军支援地方建设和抢险救灾,经常组织“学雷锋为民服务队”,义务为群众修理器具、诊疾看病,密切军民关系,加强军民团结。地方政府及时为部队排忧解难,部队支持地方工作,特别是在创建先进县城、创建福厦路晋江文明路段活动中,密切配合,成效显著,获得省委、省政府授予“先进县城”的称号。县人武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完成每年兵员征集任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先进人武部”和“双拥先进单位”称号。至1991年底,共建点发展到100多个,并不断提高创建水平。1992年,县城12大片区、7个共建街进一步强化机构和制度。
  1994年9月,经军地双方共同协调,晋江市在全省率先与驻军32833部队联合开展以“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共防精神污染、共治社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三共”活动。根据军地双方的实际情况,制定8条共建共防共治活动公约,并把公约的内容传达到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军的各个连队,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发动广大部队官兵和地方人民群众参与“三共”活动,遵守“三共”公约。活动所涉及的5镇21个村都积极行动起来,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三共”活动,加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受到省军区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并在全省加以推广。金井镇塘东村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军民共建先进单位,并涌现出市图书馆、华侨中学、“拥军世家”林荣护、“拥军模范”许世界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1996年,在取得省“双拥模范城”称号的基础上,深化军警民共建活动。实行党政机关单位和驻军连队挂钩制度,把“双拥”工作落实到机关单位、驻军连队,切实为部队办实事、办好事,帮助驻军解决训练、生活上的困难。如帮助基层连队建设“一块好菜地、一座好猪圈、一个好食堂”等。引导各军民共建点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共建活动,培育一批军警民共建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驻军某部四连被省军区授予“海防模范连”称号,村民许解放被评为省“拥军模范”。
  1997年,在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制定为双拥办14件实事的方案,落实市直机关单位和驻军连队挂钩制度,切实为部队办实事、办好事,帮助解决训练、生活上的难题。全年支持部队建设投入资金429万元,组织慰问部队建设投入资金25.5万元,帮助37个基层连队建设好一块菜地、一座猪圈、一个食堂。同时,注意引导军民共建点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实实在在的共建活动。8月,平山中学获得中宣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授予的“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1998年,晋江市进一步深化军民共建活动,巩固双拥成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二连冠。召开全市性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动员大会。加强国防宣传教育,制定双拥工作办10件实事的方案,并逐项抓好落实。落实市直机关单位挂钩单驻军连队工作制度,帮助驻军建设“好幼儿园、图书馆”和“一块好菜地、一个好猪圈、一个好食堂”等,为驻军部队解决实际困难。为配合全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驻军部队派出官兵1120人次帮助整治内沟河,打扫城市环境卫生。在抢险救灾中,驻军官兵总是战斗在第一线。清明节期间,晋江市发生山林火灾,部队出动官兵800多人次,连续扑灭6处火情。
  1999年,晋江市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称号。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做好拥军优抚工作,全市募集拥军优属保障金131万元,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问题。组织开展“送科技进军营”活动,支援部队科技兴训经费20万元,捐赠电脑、传真机、科技书籍价值近50万元,组织由专家组成的“科技演讲团”为驻军官兵传授科技知识和科学技术。免费开办军嫂会计证培训班,为军嫂就业创造条件。制定本年度双拥工作办10件实事的方案,并逐项抓好落实。全市投入拥军经费614万元,用于支持驻军和武警部队建设。落实市直单位挂钩基层连队工作制度,使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驻军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配合地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受教育人数4万人,帮助驻地中小学校和机关单位开展军训活动,受训人员2.1万人次;全力支援地方建设,协助地方搞好抗洪救灾、内沟河整治、植树造林、农村水利建设、创卫等工作。在3号、14号台风影响晋江期间,驻军出动官兵1000多人,抢救遇险渔民3人、堵住溃堤决口600多米。在3月5日紫帽山火灾中,驻军官兵及时出动400多人,扑灭火灾。
  2000年,晋江市以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二连冠”为新的起点,深化“双拥”共建活动,支持驻军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市财政投入支前拥军经费599万元,帮助驻军发展农副业生产,建设基础设施;继续开展“送科技进军营”活动,支持部队质量建军、科技兴训;巩固和发展“爱心献爱功臣”活动成果,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完善共建挂钩制度,实现市直机关全部挂钩驻军连队;成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权益合议庭,强化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市人武部与平山中学、市财政局与82837部队53分队等两对共建单位荣获省“第二届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市教委与32837部队模范四连、华侨中学与32833部队93分队、晋江移动通信分公司与86235部队51分队、罗山镇与32834部队53分队等四对共建单位获得泉州市“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
  2001年,围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目标,把深化军地共同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双拥共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在提高“双拥”层次、推广“双拥”典型、扩大共建挂钩面上下功夫,提高“双拥“共建水平。加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市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支持驻军做好对台军事斗争准备,帮助驻军发展农副业生产、建设基础设施,市财政投入支前拥军经费676万元;继续开展“送科技进军营”活动,全力支持部队质量建军、科技兴训;在机场、银行、卫生、邮政、电信、交通等窗口服务行业的服务窗口,设立“军人优先服务”标志,实行军人优先服务,把拥军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抓好市财政局和73313部队50分队、平山中学和市人武部等11对省、泉州市、晋江市共建先进典型的培植、宣传,辐射带动挂钩共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002年,加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力度,成立市国防教育学校,增强全市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大力支持驻军做好对台军事斗争准备,帮助驻军发展农副业生产、建设基础设施。至11月底,市财政共投入支前拥军经费359万元;继续开展“送科技进军营”活动,全力支持驻军质量建军、科技兴训;巩固和发展“爱心献功臣”活动成果,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召开“军人优先服务”工作军地协调会,推动“军人优先服务”工作的落实。成立市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加强对军警民共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总结交流共建活动经验的同时,对共建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明确工作方向;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企业与部队双拥共建活动的意见》,推进军企共建工作,拓展共建活动领域。突出思想政治共建、互办实事、增进团结三个重点,加强对共建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动共建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市人武部与平山中学、市财政局与73313部队50分队被确定为全省高质量共建对子示范点,市人武部与平山中学、市财政局与73313部队50分队、市移动通信公司与94683部队51分队被评为省第三届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另有7个共建对子被推荐为泉州市第三届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表彰对象。
  2003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的目标,主动地发挥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军地的双向交流。协调解决沿海大通道、金井发电站建设用地问题,协调部队参与抗击9号台风和抢险救灾任务。帮助协调处理涉军案件、纠纷,为军人军属解决涉法问题,有力维护军属的合法权益。
  2004年,协调解决沿海大通道、发电站建设用地问题。协调部队参加抗击13号台风和抢险救灾任务。与团市委、妇联等单位组织军夏令营活动,并协调部队完成学生军训任务。帮助协调处理涉军案件、纠纷,为军人军属解决涉法问题9起,有效地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2005年,开展社区、村镇、学校、单位等领域的军警民共建活动。与原中央苏区宁化县结对共建成果显著,先后支持宁化县145万元实施共建项目,落实宁化县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广场和张仁和纪念室两个援建项目。
  2006年,晋江市围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的目标,扎实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市、镇(街道)人武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军地之间传递双拥信息,协调军地开展共学、共建、共育活动,进一步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协调驻晋部队继续开展构建“和谐晋江”爱民工程活动,组织驻军开展捐资助学、医疗、国防知识、科普知识“三下乡”等大型活动。协调各有关单位妥善处理空军某部飞机失事事件,协调驻军部队参加封堵东石海堤缺口,扑灭内坑、灵源等地山林火灾2007年,围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目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经常深入各驻晋部队座谈解情况,密切与各部队的联系,为党委政府做好双拥工作建言献策。组织协调驻晋江部队参加地方创建平安晋江和清洁家园行动,执行抗击台风灾害等急难险重任务。主动承担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双拥共建工作。在庆祝建军80周年、迎接上级“双拥模范城”评选考评等工作中,协调组织大量的活动。
  第三章 文明新风
  第一节 文明规范
  晋江撤县设立市后,部分群众思想意识还没跟着转变过来,为引导市民提高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意识,增强文明素质,1994年,市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晋江市市民文明公约》《晋江市行业文明公约》,这是晋江第一次通过官方促成的、对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全市性共识。文明公约颁布后,结合开办文明市民学校和评选文明市民,宣传推行文明公约,强化道德规范约束,让广大市民自觉按照“两德”要求规范言行。1996年10月,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把市政府制定的城市管理“六规定一通告”等规范性地方规章汇编为《晋江市民必读》,分发到广大市民手中,努力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树立社会公德意识,提高文明素质。
  1998年,深入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把文明市民教育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融为一体,营造“人人讲文明、侨乡树新风”的社会氛围。加大市民文明公约、市民行为规范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公共场所建立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示范区,组织劝导队纠正不文明行为,促进市民文明意识的提高和文明行为规范的养成;结合开办市民文明学校等形式,组织开展《晋江市民必读》的学习教育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解有关城市管理“六规定二通告”、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等内容,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
  1999年,刚成立的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修订《晋江市民文明公约》,篇名少个“市”字,内容上也作调整,还修订《晋江市民“十不”行为规范》。2003年,晋江市提出建设中等城市,市区扩大,为引导刚从农民转变而来的新市民更新观念,树立市民意识,市文明委结合“立现代观念、建现代城市、做现代人”等主题教育活动,再次修订《晋江市民文明公约》《晋江市民“十不”行为规范》《晋江市行业道德规范》。
  2005年,出台《晋江市民道德守则》,内容包括基本准则、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守则,形成市民群众一致认同的道德规范和文明约定。
  2007年12月,市委文明办将各类文明规范汇编成《晋江市民文明礼仪手册》,其中包括《晋江市民文明交通守则》内容。《晋江市民文明公约》内容不变。《晋江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内容不变。
  附:
  一、《晋江市民文明公约》
  爱国爱乡,拥政拥军,关心集体,服务社会;
  遵纪守法,维护秩序,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举止文明,恪守公德;
  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乐于奉献;
  保护环境,珍惜资源,计划生育,奉行国策;
  敬老爱幼,和睦邻里,尊师重教,平等待人;
  破除陋俗,树立新风,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诚信谦恭,团结拼搏,共创辉煌,共享成果。
  二、《晋江市民“十不”行为规范》
  不闯红灯;不乱停放车辆;不损坏公物;不喧哗扰民;不讲脏话粗话;不乱涂写张贴;不毁坏花草树木;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乱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三、《晋江市民文明交通守则》
  从我做起,人车互让,各行其道;按灯停走,按线通行,按位停车;当文明人,开文明车,走文明路;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共享和谐。
  第二节 移风易俗
  1988年,在制止封建迷信活动中,各乡镇普遍做到建立一个“账本”。把全乡镇“普渡”“佛生日”列成表,并把人员分工、车辆安排明确注在表上,促进工作的落实;在动员大会和煞“头普”现场会大造声势。宣传队、劝导队、巡视队深入各地做制止“普渡”工作,全面实行乡镇、片、村包干责任制,定人头、定职责、层层抓落实;发挥下村工作队、村支部、村委会、团支部、老人会协同做工作力量。以制止“普渡”为突破口,打好综合治理的总体战和纵深战,促进全面工作的开展。英林乡结合制止“普渡”工作煞住21起封建迷信活动。晋江县制止“普渡”的工作受到省市检查团的肯定,青阳镇、英林乡被评为泉州市制止“普渡”的先进集体。
  在提倡婚事新办的活动中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做促进婚事新办的带头人。各乡(镇)都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青阳镇及时制定婚事新办《实施细则》,并为参加新式婚礼者,每对发给300元价值的纪念品。短短几个月,全县有20多对青年男女举行新式婚礼。婚事新办逐步形成风气。在殡葬改革工作中,青阳镇高霞村早先行动,是全县殡改的先进单位。安海镇制定切实可行实施细则,由镇“移风易俗”督导队负责监督实施。
  1989年,继续开展以“六提倡、六反对”(提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健康娱乐、反对聚众赌博;提倡婚姻自由,反对买卖婚姻;提倡村邻和睦,反对宗族纠纷;提倡艰苦创业,反对铺张浪费;提倡优生优育,反对计划外生育)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活动。各级政府充分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卓有成效地制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以青阳、安海为重点的殡葬改革和管理初见成效,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也有良好的开端。
  1990—1992年,以制止“普渡”等封建迷信活动为突破口,全面倡导移风易俗。宣传推广青阳镇高霞村、磁灶镇岭畔村、安海镇复兴街3个先进党支部坚持“两手抓”的先进经验。各地老人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破除封建陋习的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殡葬管理,破除丧葬旧俗,推广高霞村坚持“火葬”的经验。西滨镇跃进村成为新实行火葬的村。全县(市)有279个村制定移风易俗乡规民约,实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乔迁省办。
  1993—1995年,晋江市把移风易俗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每年岁末新春,市政府都把狠煞“三风”(婚嫁丧葬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聚众赌博)为重点,抓好春节期间“六提倡、六反对”的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安排文体科普活动,促进全社会建立起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新思想、新风尚。每年七八月,宣传部、文明办分别组织力量指导检查各镇制止“普渡”的情况,还有效地制止几场大型的封建迷信活动。殡葬改革取得突破性的进展,1994年4月,市精神文明领导小组总结推广青阳镇高霞村坚持17年的殡改经验和深沪镇科任村墓地管理的经验,以点带面,在全市抓36个殡改试点村,引导农村建安息堂,以解决存放骨灰问题,一个厚养薄葬的新风尚正悄然形成。青阳镇高霞村、磁灶镇三吴村、西滨镇跃进村、陈埭镇沟头村这4个村在实行遗体火化方面均有新的进展,被市政府评为移风易俗先进单位。
  1996年,晋江市把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新风作为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继续加强全市36个殡葬改革试点村的创建工作,加大制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的工作力度,开展坟墓专项治理工作,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的社会新风,促进文明、健康、科学生活方式的形成。
  1997年,晋江市继续把移风易俗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在认真抓好移风易俗“六提倡、六反对”宣传教育的同时,全面加大破除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的工作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尤其是制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工作,做到早宣传、早动员、早部署,抓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深受群众拥护,促进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的形成。在进一步加强全市36个殡葬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行遗体火化,通过宣传发动,抓好示范,带动全局,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市政府制定《晋江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殡葬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从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殡葬改革,推行遗体火化,殡葬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池店镇、磁灶镇三吴村、金井镇金井居委会、西滨镇跃进村、安海镇东鲤居委会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移风易俗先进单位。
  1998年,晋江市结合开办市民文明学校等形式,组织开展《晋江市民必读》学习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解有关城市管理“六规定二通告”、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等内容,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同时大力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市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向全市机关工作者发出包括“移风易俗、倡导新风,做精神文明建设带头人”内容的倡议,池店、紫帽、永和、英林镇等镇发出《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实行喜事简办有关规定的通知》,通过抓机关干部职工作表率,促进社会文明新风的逐步形成。池店镇、教委、恒安集团公司、潘径中学等单位通过举办“集体婚礼”活动,弘扬社会新风尚。宣传移风易俗“六提倡、六反对”的同时,在农村广泛开展“告别陈规陋习”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破旧俗树新风。组织开展殡葬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专题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讨工作措施,推动殡葬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提高殡葬改革工作水平。1998年,全市死亡人口遗体火化率100%,丧事简办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1999年,市委、市政府在进一步加大禁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力度、完善殡葬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同时,以倡导婚事新办、喜事简办为重点,拓展移风易俗工作领域。市委领导班子向全市共产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实行喜事简办的倡议,带头实行婚喜事新办简办。市文明委先后召开市直机关喜事简办工作专题调研会议和以推行喜事简办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村镇建设专题调研会议,制定《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实行婚事新办喜事简办的暂行规定》,并于5月1日起开始实施,制定实施细则,实行事先汇报、事中监督、事后反馈制度,有效地控制婚宴的规模,遏制婚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滥收贺仪等现象,鼓励举办集体文明婚礼,并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形成“抓党内带党外、抓机关带基层、抓队伍带社会、抓城区带农村”的局面。全市先后有341对青年参加市直部门和各镇举办的集体文明婚礼,其中农村青年占63%。
  2000年,晋江市坚持不懈把深化移风易俗工作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巩固、发展移风易俗成果。执行《晋江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全面落实遗体火化制度,丧事大操大办的不良习俗得到遏制。继续倡导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婚喜事新办简办,在重大节日期间,举办集体文明婚礼等,促进婚喜事简办工作的落实和延伸。东石、磁灶、龙湖等镇、市委组织部、市教委等单位有130对青年先后举行集体婚礼。持续抓好禁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工作。在农历七八月的集中“禁普”工作中,营造舆论声势,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检查督促。市政府重新颁发《关于禁止“普渡”等封建迷信活动的通告》,市文明委发出《关于禁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广电局等单位组成“禁普”检查组,夜间先后出动272人次,检查137个村落。
  2001年,市委、市政府把落实“移风易俗,切实减轻农民隐性负担”确定为全市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八项整改项目之一。市委文明办牵头负责这个项目的整改工作。为抓好此整改项目的落实,先后组织各镇(场)对1998年以来的骨灰安置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组织开展移风易俗“百村入户民意调查”活动。市文明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和《市委文明办关于落实“移风易俗,切实减轻农民隐性负担”整改项目的实施方案》,提出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并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场)和有关职能部门,形成移风易俗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7月27日,组织召开晋江市移风易俗整改项目专题汇报会,抓好移风易俗整改项目落实反馈工作,研究部署工作重点。10月12日,市文明委在深沪镇召开全市移风易俗工作专题调研会,研讨移风易俗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当前移风易俗的工作重点,明确“长期坚持、重点突破,防止回潮、逐步深化,疏导有度、破立结合”的移风易俗工作指导思想。市委文明办以简报形式及时通报落实整改项目的工作情况,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在深化殡葬改革方面,抓好镇(场)、村(居)骨灰安置登记制度和一年一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加强对骨灰安置工作的管理;引导各镇以集中建骨灰堂为原则,以利于管理、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为前提,加快骨灰存放设施建设,龙湖、东石等镇先后完成镇级骨灰寄存设施建设;通过制定和执行镇(场)移风易俗规定和村规民约,有效遏制丧事大操大办现象。在反对封建迷信方面,突出抓好农历七八月的“禁普”工作,做到早宣传、早部署,狠刹“头普”和加强重点村落、重点人群的“禁普”工作,巩固和发展“禁普”工作成效,并加强对群体性、宗族性封建迷信活动的疏导和监管工作。在倡导喜事简办方面,市纪委、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情况季度检查汇报制度》,制定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的管理、监督及责任追究的配套措施,并认真抓好“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汇报”制度的落实;以重大节日为契机,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婚事新办工作,国庆、元旦期间,全市有百对新婚夫妇参加文明集体婚礼;市委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民政局还联合发出《实行婚喜事新办》的倡议书,通过婚姻登记渠道直接对每一对新婚夫妇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初步建立婚事新办日常宣传教育机制。
  2002年,确立“长期坚持、重点突破;防止回潮、逐步深化;疏堵有度、破立结合”的指导思想,继续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减轻群众隐性负担的一个重要抓手。在落实巩固遗体火化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健全骨灰处理监管制度,加强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制止骨灰“二重葬”,并宣传陈埭、池店两镇开展大规模的迁坟还耕的做法。坚持开展禁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巩固成果,防止回潮,并开展整治清理算命、卜卦等迷信活动。倡导红白喜事新风。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活动情况季度汇报检查制度,并印制《实行婚喜事新办》的倡议书,由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向新婚夫妇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力促婚喜事简办向农村地区的延伸。继续深入开展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
  2003年,晋江市广泛开展以防控“非典”为重点的“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加大移风易俗工作力度,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搞好卫生防疫工作,创建清洁卫生的公共环境,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把集中禁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力地配合全市的防控“非典”工作,永和镇、深沪镇区还成功地制止3起规模逾千人的群众性封建迷信活动。
  2004年,晋江市继续抓好深化殡葬改革、反对封建迷信和倡导婚喜事新办简办等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树立“长期坚持、重点突破;防止回潮、逐步深化;疏堵有度、破立结合”的指导思想,推动城乡移风易俗工作的深化。引导村(居)制定和执行村规民约,强化村自管理,加大落实《晋江市民文明公约》《晋江市民“十不”行为规范》的力度;采取设立公益广告牌、座谈会、主题演讲、自行车环市活动、征集道德劝导语、加强舆论监督、落实行政措施等形式,加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普及力度。
  2005年,召开移风易俗工作座谈会,印发《深化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和谐》倡议书,推动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倡导集体婚礼、文明婚礼,推动形成喜事新办新风,陈埭镇为27对青年职工举办文明集体婚礼,恒安集团为20对青年职工举办集体婚礼。通过印发《关于禁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宣传提纲,结合防治霍乱宣传及“禁普”督导,把“禁普”工作责任落实到下片、下点、下村干部。完善村规民约,倡导勤俭节约,开展“全民节约,共同行动”和《晋江市民道德守则》宣传,召开工青妇、商会、企业各界人士参加的移风易俗工作座谈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并加强引导,提倡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反对奢侈浪费,反对讲排场、比阔气。
  2006年,晋江市召开全市深化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会议,制发一系列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文件,其中《关于破除丧葬陋习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被泉州市文明办转发推广,有力推动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针对农历闰七月的特点,加大“禁普”工作力度,8月19日,召开全市禁止“普渡”等封建迷信活动专题工作会议,对“禁普”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农历七八月期间,联合卫生、旅游、工商、交警、晋江经济报社、市有线电视台等单位进行督查,综合治理“办普”。加强“禁普”宣传工作,运用有线电视、手机短信、宣传车等载体以及采取入户宣传的形式,努力做到“禁普”宣传进村入户。9月30日,联合团市委等单位举办晋江市首届“新青年、新婚尚”百对青年集体文明婚礼,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婚育新风。各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修订有关移风易俗的文件,并积极推进落实,形成市、镇、村三级联动的工作合力。
  2007年,市政府印发《关于禁止“普渡”等封建迷信活动的通告》,市文明委下发《关于禁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市委宣传部印发《禁止“普渡”等封建迷信活动宣传提纲》,加强对全市“禁普”工作的统筹部署和督促指导。市委文明办针对群众反映和检查“禁普”过程中发现的部分民间宴席经营者(俗称“厨子”)为“普渡”“佛生日”的村(社区)无证无照承办宴席的新现象、新问题,以市文明委名义出台《关于在“禁普”期间开展对民间宴席经营者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整治的紧急通知》,集中在农历七八月开展“厨子”承办“普渡宴”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通过出台举报奖励措施,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从源头上打击无证无照“厨子”经营行为。文明办联合卫生、工商、公安、文体、广电、晋江经济报等部门,加大“禁普”工作的督查和曝光力度,交警大队结合“禁普”大力开展制止酒后驾车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推进工作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声势,“禁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晋江市把制定村规民约作为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在全市大力推进“制定村规民约、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文明办通过下乡调研、入户走访以及召开各个层面的座谈会、培训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对全市总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征求意见,并就村规民约知识对镇(街道)宣传委员、村(社区)主干、文化协管员等进行培训,同时发现并大力培育英林镇东埔村这个典型,为全市工作的开展做好前期准备。8月,市委下发《关于加强村规民约建设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意见》,决定按照全面开展、分批推进的原则,采取“一村一策”和连片共建相结合的办法,用1年左右的时间,分2批推进全市386个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各镇(街道)按照市委《意见》要求,认真组织调查摸底,确定上报第一批村(社区)名单180个,其余206个村(社区)纳入第二批,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宣传发动、指导督促,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委文明办在《晋江经济报》开辟“村规民约二人潭”专栏,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普及村规民约知识。市广电局、晋江经济报社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市委宣传部组织18家新闻媒体进行联合采风并推出大量报道,为工作的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9月29日,召开全市“制定村规民约、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检查调研会,检查调研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指导部署下阶段工作。11月8日,召开全市“制定村规民约、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汇报会,总结前阶段工作,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布置下阶段工作。针对村规民约制定过程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市委文明办及时协调解决,专项突破。如主市区出殡队伍影响交通问题,文明办、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和青阳、梅岭街道联合规范主市区各社区出殡路线;对分发“女婿烟”给男方家庭造成沉重负担、群众强烈要求给予革除,但单个镇村难以自行规定问题,文明办引导晋南四镇及东石、永和文明委联合向辖区内村(居)民发出不分发“女婿烟”的倡议,并要求有关村(社区)将其写入村规民约,取得很好的效果。至2007年底,全市有246个村(社区)完成制定工作并落实执行。通过一段时间的推行,整个社会风气有所好转,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群众隐性负担得到有效减轻。许多群众把简办婚丧喜庆的资金捐给慈善公益事业,仅2007年下半年,群众简办婚丧喜庆节省资金捐赠慈善公益事业500多万元。
  第三节 诚实守信
  1988年,县委、县政府提出“质量下,晋江衰;质量上,晋江兴”的口号,激励全县人民重视质量意识和地方形象。全县开展“重质量、讲信誉、创名优、抓达标”“质量品种效益年”“争创侨乡名优产品”等活动。
  1991年,县委提出“诚信、谦恭、团结、拼搏”的晋江精神,在晋江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讨论通过,晋江正式把“诚信”列为“晋江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2年,建市10周年时,晋江又提出要发展创新“晋江精神”,不断赋予其新内涵。市委、市政府组织政协委员进行“如何建设信用晋江”的专题调研。这份调研分为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中介机构建设、建设“信用政府”、加强晋江信用环境建设4部分,为建设“信用晋江”明确目标、指出关键、廊清框架。2003年12月,凤竹集团等10家企业获“省首届最佳信用企业”称号。2004年3月,市委文明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等5个部门联合开展“共铸造诚信”活动,重点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3个方面推进“诚信晋江”建设。在政府信用方面,加强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在政府机构内导入诚信评定机制,把诚信评定机制与行政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起来,把地区、部门、单位的信用等级作为考核党政干部政绩的指标之一。在商务诚信方面,完善质量立市的激励机制;开展“百店千柜无假货”活动。在社会诚信方面,实施“诚信晋江”工程,在全社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从家庭、学校、单位三个环节入手,分层次展开,让诚信逐步转化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为。
  2005年,为规范该商圈市场秩序,并带动其他商业街的文明诚信建设,市文明委在阳光路——塘岸街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活动,并在影剧院广场举行启动仪式。2005月12月,晋江市63家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荣获泉州市2004—2005年度“文明诚信经营单位”。
  2006年,市工商、法院等部门联合开展“诚信晋江”创建活动,把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结合起来,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在阳光路—塘岸街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一条街”活动,在《东南早报》《晋江经济报》等新闻媒体曝光“老赖”名单,努力形成诚信为本的社会风尚。各级各部门加大对道德实践活动的组织引导,从具体事情抓起,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使道德实践活动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取得实效。
  第四章 管理
  第一节 机构
  1988年6月,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改称为县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随之改称。1989年8月,县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升为正科级行政机构。1992年5月,改称市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1996年6月,更名为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2002年4月,加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由市委宣传部管理。
  第二节 规划编制
  1987年,县委制定实施《晋江县“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1990年,又制定《晋江县精神文明建设三、五年规划》,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按照省委提出的20世纪90年代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确定“三年建成文明县城”以及建设“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精神文明、生活小康的社会主义新侨乡”奋斗目标。
  1996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制定《晋江市“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努力实现两个文明建设互相促进、协调发展。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牢固树立主体意识,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和军警民共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晋江市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2001年,在分析、总结“九五”期间晋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存在问题及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省、泉州市“十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主要精神及晋江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晋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总体目标、指导方针以及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并吸纳“增进精神文明建设实效”专题调研的结果,起草制定《晋江市“十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后简称《规划》),经多方征求意见,最后由市文明委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规划》分三部分11条,第一部分为形势分析和总体构想,提出初步建立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社会安全保障体系、法律普及和服务体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体系;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归纳涉及思想道德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事业建设、城乡环境建设、群众性创建等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第三部分为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提出加强领导、保证投入和队伍建设方面的具体措施。
  第三节 宣传发动
  1988—2001年,每年3月为“全民文明礼貌月”。晋江县(市)坚持把治理脏乱差作为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重点,广泛动员群众,对环境卫生、社会秩序、服务态度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2002年3月,市委制定贯彻《纲要》的意见,决定把每年的3月5日至4月5日确定为“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2003年3月9日,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等单位牵头组织在阳光广场举行纪念“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40周年系列活动暨“晋江市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系列活动,在党政机关、执法部门深入开展“争当优质服务标兵”活动,在医疗卫生单位大力开展“争当让患者满意的白衣天使”活动,在广大党员、青年中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争做合格小公民”活动。在节庆纪念日期间,开展庆祝“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组织全民义务植树、维护消费者权益、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和全民爱国卫生等活动,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组织表彰文明家庭,开展评选推荐泉州市“十百千万工程”先进集体和个人等活动。深入15个镇30多个村(居),开展“道德之光”文艺巡演,努力通过服务基层、寓教于乐来提高群众思想道德品质。召开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交流会,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解(录像)比赛获奖单位进行颁奖,并对晋江市第二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授牌。各镇配合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活动,通过分发宣传材料、营造舆论氛围、组织主题演讲比赛、文艺宣传活动、专题座谈会、宣传踩街活动等,把公民道德建设推进到基层、落实到实处。
  2004,市文明委精心组织“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妇女节、植树节、消费者权益日、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使“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不断丰富。
  2006年,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晋江市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公民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突出“崇尚道德,崇尚文明,崇尚和谐”主题,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倡导“诚信、谦恭、团结、拼搏”的晋江精神,立足基层,面向群众,通过宣传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倡导文明与强化管理相结合、集中普及与长期深化相结合,普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倡导文明新风,提高市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紧密结合节庆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2007年,晋江市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以“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联合《晋江经济报》、“侨乡频道”开设“美丽晋江人”专栏,宣传生活中乐善好施、自强不息、艰苦创业、见义勇为、诚信经营、拾金不昧、孝敬公婆(父母)、家庭和睦等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道德行为,激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树立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组织广大公职人员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增强道德操守、提高业务素质,塑造廉洁勤政、务实亲民的公仆形象。开展“又好又快发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人人都是投资环境”誓师大会,向全市印发“我为晋江‘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倡议书,着力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发展举办作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廉政文化进企业、反腐倡廉南音演唱会和廉政灯谜竞猜等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晋江“三个文明”建设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结合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极强烈的责任感的“三平精神”教育,加强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行业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促进行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推广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认真解决服务环境、态度、效率、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自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发挥团员、青年在道德实践中的主力军作用,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志愿者组织,以体力、智力、技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开展“雷锋精神在闪光”,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挂钩帮扶对象家中开展帮扶服务,举办青年志愿者公民道德建设宣讲,开展“守法重德、诚信经营”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示范月等活动。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道德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公民意识,养成青少年良好的道德品质。活动内容包括“老少共话荣辱观”“我身边的小雷锋”少先队主题教育、“失足少年”现身说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进校园开展以案释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青春共建和谐晋江”18周岁成人宣誓仪式等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组织开展“3·15”邮政明信片发行、“诚信一条街商标品牌宣传日”、打假维权网络成员单位座谈会、集中销假以及真假商品对比展示、现场打假维权成果展和咨询服务等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强化环境整治,进一步优化城乡人居环境。以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为契机,组织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主题活动,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历史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在实践中锻造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时代精神。在全市开展“创和谐家庭,促和谐社会”家庭才艺展示、“3·8”维权周法律、防艾、禁毒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爱心帮教”、村(社区)妇干培训会,组织开展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等一系列活动,推动家庭美德建设,促进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形成。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活动,结合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青年岗位技能竞赛活动、非公企业职工文艺汇演、师风师德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道德教育“七进社区”和农业“五新”进村入户、环境保护“三下乡”等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满足群众增长知识、愉悦身心、学法用法、强身健体、崇尚文明等方面的需求,培养良好的环境伦理道德规范,深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第四节 组织领导
  1997年3月,成立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市委书记、市长分别担任主任和第一副主任,市五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各镇(场)也相应调整充实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领导保证。在创建工作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一把手”的表率作用带动各级各部门坚持两手抓,先后主持召开4次市文明委全体成员会议,对阶段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委书记朱明还亲自带领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4次深入基层做精神文明建设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研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保障。市政府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市财政投入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计生、卫生的专项经费达13248万元。
  1998年,晋江市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把继承和创新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制定《晋江市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试行原则》,建立各级领导班子共同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抓两手的原则,实行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挂钩镇(场)和文明安全片区示范点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工作的领导。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检查评比,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绩作为评选先进个人、集体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二是坚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季谈会制度。发挥其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三是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制度。为把握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指导性、针对性和主动性,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先后召开文明村镇、文明安全片区、窗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专题工作调研会议,认真交流总结经验。组织开展殡葬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专题调研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推动殡葬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建立多渠道增加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机制。市政府继续以高于财政增长的幅度增加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全年投入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专项经费1.53亿元,卫生专项经费比上年度增长15.9%。同时,发动社会各界和海外侨胞踊跃捐资。全市“三胞”捐助家乡文化教育事业的资金7400多万元。
  1999年,晋江市认真落实《晋江市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试行原则》,健全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建设,在镇(场)和市直机关换届后,及时调整和充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建立健全镇(场)、市直各口、各行业主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落实领导目标责任制,实行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挂钩镇(场)、挂钩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创建活动示范点、挂钩创建文明城市有关职能部门工作等制度。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制度,先后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喜事简办、文明村镇建设、移风易俗工作等专题调研活动,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主动性。市委文明办的专题调研文章《晋江市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调查与思考》,被省委文明办、省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评为调研文稿二等奖。坚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季谈会制度,每季度召开市文明委全体(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发挥市精神文明委的宏观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文明单位考评制度,按照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文明村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切实抓好1998—1999年度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的申报、推荐、评先工作。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实事求是,公正公开;从严掌握,不搞平衡”,保证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先进性和典型性。推荐第七届省级文明单位21个、文明村镇6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4名,泉州市级文明单位38个、文明村镇11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13名,晋江市级文明单位173个、文明村镇55个、文明学校35个。
  2000年,晋江市加强对基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规范管理,制定《晋江市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晋江市五好(五星)文明家庭建设管理办法》,对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确定的基本标准、组织领导、评选命名、表彰奖励、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规范。认真贯彻《福建省文明学校建设管理办法》,成立市创建文明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规范化的基层创建活动档案管理体系,努力解决“重评轻创”的问题,实行文明单位、文明集镇、文明学校“届初申报、届中考核、届末评选”的制度,推动基层创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组织对上年度省、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复审,确保创建工作的延续性和推荐对象的先进性。
  2003年,晋江市认真落实《晋江市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试行原则》,进一步形成党政各部门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坚持市文明委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解决需要部门协同解决的难点、重点问题。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认真回顾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结合表彰荣获全省(2000—2002年度)、泉州市(2002—200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集体(个人),进一步形成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创新发展,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探索新思路、新途径,先后配合省、泉州市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科教文卫事业发展、区域共建4场专题调研活动,并围绕泉州市确定的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组织各镇(场)、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思考和探索。《以史为鉴、以史育人,充分发挥党史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的思考》2篇论文入选省第八次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市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还结合跨越式建设中等城市和推进“两个率先”的崭新实践,先后深入部分镇、窗口单位、学校及居住小区开展3场精神文明建设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当前工作特别是人的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
  2005年,市文明委转发《泉州市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原则》,认真落实《晋江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着眼提高常态化水平,积极构建精神文明创建与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把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实绩考核范畴,把创建工作与评先评优结合起来,与干部的考核、奖励和使用结合起来,健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成立城市管理组、基层创建组、道德建设组、文化建设组、社会服务组、公共服务组、生活环境组等创建文明城市7个项目组,完善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标准,制度工作方案,把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级各职能部门,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市委、市政府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发挥财政主渠道的基础和导向作用,探索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对精神文明建设给予财力和物力的支持,进一步拓宽投入渠道,建立起精神文明建设多元投入机制,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2007年,市委文明办探索加强和改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和课题调研,形成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调研文章。选送8篇论文参加泉州市200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评选活动,有6篇获奖。其中《制定村规民约,促进社会和谐》获一等奖,《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农村文化建设的思考》《关于地税系统加强新时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探索》《关于创建学习型家庭的思考》获得三等奖,《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实践和思考》《晋江市20世纪80年代后青少年犯罪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获得优秀奖,市委文明办获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九卷,内容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华侨与港澳台事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民族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放言、街道、镇、人物、荣誉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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