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劳动争议调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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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84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劳动争议调处
分类号: D912.5
页数: 1
页码: 1333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晋江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历程和成果。1987年,晋江市成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全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1993年和1996年,晋江市分别在全省率先试行委托镇级劳动就业服务站处理劳动争议调解和将劳动争议仲裁庭设置于全市各乡镇。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晋江市建立了劳动争议应急处置办公室,由多个部门联合办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妥善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晋江市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在1997年后逐年上升,涉及人数也上升,主要原因是企业拖欠员工工资及处理工伤赔偿时产生差距而引发的纠纷。晋江市劳动保障部门在解决争议时采取调解和仲裁两种方式,并坚持“双维护”的原则,建立健全三方协调机制,发挥市、镇、村三级劳动管理服务网络的作用,将劳资纠纷矛盾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20年间劳动关系始终保持和谐稳定。
关键词: 晋江市 劳动 劳动争议

内容

1987年7月,县成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全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1993年,在全省率先试行委托镇级劳动就业服务站(后改为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处理劳动争议调解。1996年,在全省率先将劳动争议仲裁庭设置于全市各乡镇,在镇一级开劳动仲裁工作。1988—1996年,晋江县(市)每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比较少(800件以下),主要是劳资纠纷和工伤事故纠纷,劳动保障部门采取调解的办法,处理解决双方的纠纷。
  1997年,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劳动争议易突发这一状况,建立劳动争议应急处置办公室,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成立应急处理小组,联合办案,实行24小时的值班制度,及时、妥善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这一制度一直延续至2007年。1997—2004年,晋江市每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所上升(在1500起左右),主要集中发生在小型企业和制鞋行业,原因是民间“三角债”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拖欠员工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法律意识逐年提高,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劳动争议案件还专门聘请律师为之诉讼辩护。2005—2007年,每年发生劳动争议案件上升幅度较大(集体劳动案件也显著增加),一年就有2500起,案件次数增加,所涉及的人数也上升,涉及人数达2.6万人。案件起因大部分是企业拖欠员工工资及处理工伤赔偿时产生差距而引发的纠纷。
  2000年前,劳动保障部门在解决争议时除大部分采取调解的办法,从2001年开始,开展劳动仲裁。部分劳动争议由于调解不成转为劳动仲裁,仲裁案件逐年增加,从2001年的53件上升2007年的324件。至2007年年底,累计开展劳动仲裁4213件,其中2001年53件,2002年45件,2003年64件,2004年105件,2005年143件,2006年211件,2007年324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坚持“双维护”的原则(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利),建立健全三方协调机制,发挥市、镇、村三级劳动管理服务网络的作用,狠抓源头治理,采取提前介入、案前处理办法,有访必接、有案必立、立案必结,将劳资纠纷矛盾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20年间劳动关系始终保持和谐稳定。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九卷,内容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华侨与港澳台事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民族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放言、街道、镇、人物、荣誉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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