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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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82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事制度改革
分类号: D630.3
页数: 3
页码: 1299-13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市进行了机构改革,精简了机构和编制,实施了公务员制度,规范了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并进行了职称制度改革。机构改革包括市级党政机构的调整和镇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划归。公务员制度推行过程中,全市公务员过渡工作基本完成,并通过检查验收。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得到了规范,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公开招聘办法。职称制度改革包括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调整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推行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实行评聘分开制度等。
关键词: 晋江市 人事 制度改革

内容

一、机构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常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市、区)机构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并获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1996年6月,《晋江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由市委、市政府公布实施。10月,市级党政群机关“三定”工作完成。经调整,市级党政机构共设37个,比改革前减少22个,精简37.3%;核定机关行政编制795人,比改革前减少147人,精减15.6%。
  2003年,晋江市人事局根据镇级机构改革有关精神,对农业局、文体局、计生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下派到各镇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随机构进行划归,共有279名工作人员划归到镇。按照撤镇改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做好副科级以下192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
  2004年,市人事局制定出台《晋江市党政机构改革期间机关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和《晋江市党政机构改革期间机关人员离岗待退实施细则》,规定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科级以下(含科级)国家公务员、党的机关工作者,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可办理离岗待退。离岗待退期间,免去职务,保留原职级工资福利待遇,并可享受市政府发给的一次性离岗补助金。2004年,全市共审定办理离岗待退79人(其中科级干部32人、副科级以下干部47人)。
  二、推行公务员制度
  1993年8月,晋江市贯彻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
  1996年12月,市委、市政府召开晋江市市直党政群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参照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举办“职位分类理论与实务”讲座,培训推行工作骨干和布置职位分类工作,开展职位分类工作和现有行政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过渡的工作,实施公务员制度进入实质性阶段。
  1997年,对各单位现有行政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过渡报送的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和身份审查,并一一核对两年来的年度考核情况和过渡培训情况;对不符合过渡条件的人员和暂缓过渡的人员坚决不予过渡或暂缓过渡。1998年5月,全市公务员过渡工作基本完成,并通过泉州市组织的检查验收。
  2005年1月,实施《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试行标准取消对报考人员身高、体重等相貌方面的限制,对残疾没有做出限制性规定,特别明确乙肝病原携带者在体检标准中是合格的。是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出台,晋江市按照该法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调整公务员的范围,将属财政负担工资的检察院、法院公务人员也纳入公务员的范围;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划分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的职位进行聘任,聘任以签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还规范16项公务员必须遵守的纪律,公务员交流、考核等管理制度。
  2007年11月,晋江市开始实施《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该规定对公务员录用的原则、报考条件、招考程序和方法以及纪律与监督等做出全面规定。
  三、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1999年,晋江市人事局制定《晋江市聘用合同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今后凡新招用人员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通过合同明确期限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加强合同管理,完善监督机制,逐步打破“铁交椅”,做到能进能出,实现人员动态优化组合。
  2000年,建立健全合同制干部续聘、考核、调动等制度,严格干部聘后管理,对超期未办理续聘或因其他原因需辞聘、解聘的,予以辞聘或解聘。
  2005年,制定出台《晋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凡进必考”的考试考核公开招聘办法,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
  四、职称制度改革
  1988年,晋江县继续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1990年,开始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相继在计算机软件、经济、会计、审计、卫生等系列中,对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以考代评。
  1997年,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各单位编制、职能的变化,在编制职数限额内,及时调整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共增核高级职数42个,中级职数389个,促进事业单位技术力量向乡镇基层、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倾斜。
  1999年,下发《晋江市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的实施方案》,启动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2002年,组织制定《晋江市普教系统高、中级职务推荐量化评估细则》,为实行评聘分开制度奠定基础。
  2004年,以全市公共行政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农业局为试点单位,实行全员竞聘上岗。
  2005年,根据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开的意见的通知》,审定教育系统、农业局作为推行评聘分开试点单位,在全市事业单位中逐步推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开制度,逐步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
  2007年,着力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前期准备工作,对全市461个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旨在在事业单位中建立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用人机制。
  五、机构改革与人员分流
  2003年,市人事局根据县乡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制定晋江市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培训实施方案。根据镇级机构改革有关精神,对农业局、文体局、计生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下派到各镇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随机构进行划归,279名工作人员划归到镇。按照撤镇改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协同组织部做好副科级以下192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2004年,市人事局制定出台《晋江市党政机构改革期间机关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和《晋江市党政机构改革期间机关人员离岗待退实施细则》,全年全市审定办理离岗待退79人(其中科级干部32人、副科级以下干部47人),公务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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