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基层民主自治组织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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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79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基层民主自治组织建设
分类号: D632.9
页数: 5
页码: 1267-1271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基层民主自治组织建设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社区建设、村民委会建设。
关键词: 晋江市 民政工作 组织建设

内容

第一节 社区建设
  一、社区创建与调整
  2002年,晋江市学习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结合实际,草拟《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的实施办法》,发各镇及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完善,理清社区建设思路。围绕社区建设“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发展、四年高水平、五年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制定社区建设“十一五”规划,加快和谐社区建设步伐;开展“百村示范,村村整治”活动,加强对10个市级示范社区的工作指导,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卫生社区、温暖社区、绿色社区、双拥社区、学习型社区等各具特色的新型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是年8月中旬,市政府抽调人员组成社区工作小组,组织对市区各村(居)进行村改社区、社区整合集中调研。通过发放表格、走访座谈、实地勘察等方式,掌握各种所需数据,查摆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2003年,全市推进社区建设,抓好市区镇改街道和行政区划调整工作。2004年,调整充实城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市区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设立7个工作小组,制定《晋江市市区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工作方案》,提交市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工作领导组、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扩大会议通过,加强协调、督促和指导,编发《社区建设简讯》,交流、通报、推进改制工作,制定15种有关表决、报批阶段的示范文稿以及《社区印章衔牌规范》,下发各街道。采取“先全部改制,后逐步完善”的办法进行改制,全市6个街道71个村居一次性改制成功,共撤销71个村(居),设立69个社区。
  2005年,继续进行社区调整整合,安海、东石等7个镇所辖21个居委会改制成立社区居委会,新设立市区竹园、梅园2个社区。2007年7月,新设立华泰社区。
  二、城乡社区建设试点
  2005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全市6个街道社区开展专题调研,召开汇报座谈会,对街道社区工作做进一步分析部署。确定青华、霞行等10个社区为市级社区建设试点示范单位,下拨100万元作为创建工作补助经费,以典型示范引路,加强工作指导,开展双拥社区、学习型社区等特色鲜明的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强化社区功能,全市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5年8月上旬,采取以会代训形式,邀请厦门大学教授张友琴做社区建设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开展面向社区居民,与社区工作、学习、生活相关,以形势教育、道德教育、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医疗保健知识、人文知识以及生活技能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文化系列讲座活动,推动学习型社区建设,营造全民参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编制完成晋江市“十一五”社区专题规划,为全市社区建设和发展制定蓝图。市直机关与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以“永葆党员先进性、共建和谐新社区”为主题的共同学习、共过党日、共听民声、共办实事、共谋发展结队共建活动,提高社区组织建设水平。
  2007年,晋江市以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为动力,启动农村社区试点工作。晋江市确定19个村为市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龙湖烧灰、东石梅塘、永和玉湖为全省试点村。制定下发《晋江市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工作实施方案》。市委书记杨益民深入386个村(社区),逐一调研、解村居班子建设、办公场所、村财收入、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召开社区工作专题会,总结社区建设工作经验。
  三、社区工作者与工作站
  2005年,市政府制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意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大胆创新,通过社会公开招聘办法,完成3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录用工作。2006年,建立健全社区专职工作队伍,着力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面向街道现职两委成员、社会人员公开招聘97名社区(村务)专职工作者。2007年,再次招聘275名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完成“一村(社区)一大学生计划”。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加强管理。为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制定出台《晋江市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规定》,形成一套竞争、激励、保障机制。为适应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开展建立社区工作站试点工作,青阳街道建立洪山社区工作站,把管理服务末梢延伸至社区一级。在全市村(社区)老年人协会推广建立老年志愿者队伍,开展老年志愿者活动。
  第二节 村(居)委会建设
  一、村民自治示范活动
  1990年,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基层政权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县民政局设立办公室。
  1991年,县民政局下发村民委员会委员当选证书,组织开展创建村民自治示范村活动,当年村民自治示范村任务数76个,占全县村委会总数22%。
  1993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福建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抓好基层政权工作和对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指导,开展创建“明星乡村”活动、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和居委会达标升级活动,全市村民自治示范村66个,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深沪镇及跃进村、柴塔村、华山村、青阳村、下灶村、下官路村、钞岱村、围头村、山头村分别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明星镇”“明星村”称号。
  1996年,在全市开展第二轮自治示范村达标活动203个村,占全市58.33%,其中本年新增86个,9个居委会新开展达标升级活动,全市25个居委会全部达标升级,3个居委会达到一级标准。配合综治委培训村治保、调解员324人。市委、市政府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磁灶镇和青阳镇竹树下村、陈埭镇沟头村、深沪镇科任村、罗山镇缺塘村分别被评为年度移风易俗先进镇与先进村,永和镇古厝村、磁灶镇下官路慈善协会被评为民政工作先进单位,还评选10名优秀村主任。
  1998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使各村(居)委会进一步走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轨道;制定并下发晋江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有关制度范例,建立“三簿二册”,即村(居)委会议记录簿、村(居)民代表会议记录簿、村(居)务公开登记簿,村(居)委会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监督小组成员花名册,村(居)民代表花名册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促进全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市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有81个村,其中40个村达标,达标升一级居委会6个、二级11个、三级9个。
  1999年,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检查全市各镇、村贯彻落实情况。举办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培训班,各村(居)委会主任、各镇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参加培训。推进各村(居)委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促进全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年开展第二轮村民自治示范活动240个示范村和173个达标村,达标升级居委会一级7个、二级11个、三级8个。
  2003年10月,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开展全市村级组织“基础建设月”活动,指导抓好新老班子交接和建章立制工作。11月,晋江市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
  2004年,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评选表彰15个村(居)民主法治示范村(居)。
  2005年,市民政局在全市全面推行村务(社区事务)决策听证会制度,加强民主制度建设。
  2007年,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等方式提高村(社区)干部的政治素质、民主法制意识和业务水平,促进村民自治示范村深入开展。
  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
  1994年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市进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至10月底基本结束,全市371个村(居)委会,除70个村实行村主任聘任制以外,其余301个村全部换届选举,换届率100%,选举产生村(居)委会委员2247人,村民代表会议代表4353人,村民小组长2809人,对当选的363名村(居)委会主任进行培训,培训率97.58%。
  1996年,着手做好1997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加强有关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市民政局配合组织部对全市15个镇分管组织或民政工作的领导进行基层政权建设业务培训,参加人数20人。
  1997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依法完成全市381个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抓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统一部署各村(居)选举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宣传,举办换届选举骨干培训班,下发初步候选人征求意见表,严格报批手续,在各镇上报的3615个候选人中,经审核被取消参选资格429人。根据选举中出现的热点问题,重点帮助指导,认真协助解决,推广典型经验,全市382个村(居)委会完成换届选举381个。10月,举办全市村(居)委会主任培训班,为期一周,全市367名村(居)委会主任接受培训,参训率97%。为全市2040名村(居)委会成员颁发当选证书。
  2000年,制定《晋江市2000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派员参加全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骨干培训班和全省村委会选举信息系统软件培训班。全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基本结束,参选率89%。对上报的7907名候选人进行审核,取消资格30人,全市385个村(居),380个如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改变往年依托流动票箱投票的做法,严格依法选举,充分尊重民意。选民参加竞选的热情、关注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市选民584252人,参加投票选举557633人,参选率89%。
  2001年,继续做好2000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扫尾工作,接受省民政厅和泉州市民政局检查验收。3月,配合市委政研室对全市所有村(居)委会民兵营长、治保主任、妇女主任、计生活动小组及计生管理员、农技员等的配备及享受补贴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参与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的“送法律下乡”活动,为群众解疑释惑。6月,晋江市和安海镇被省民政厅评为2000年度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先进单位。7月,印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范例》,下发各镇村,对村民代表会议的组成、数额、产生办法、职权、召集和主持、议事程序、议序原则、表决形式及会议记录等进行规范,指导基层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9月,配合市政协视察部分镇村村务公开工作。11月,下文要求各镇认真组织落实《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着手制定晋江市实施办法,成立领导机构。
  2002年,指导各村(居)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认真做好2003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
  2003年,在调查研究、培训骨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基础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铺开。在选举工作中,采取下派联络员、召开阶段性分析汇报会、指定专人负责政策解答等形式加强宣传;统一印制相关公告、表册、选票等材料,深入基层,巡回指导。通过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协调,确保选举统一规范、依法有序。9月,完成换届选举村(居)377个,占全市总村(居)数97.92%,做到措施得力、发扬民主、于法周全、社会稳定。经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委会主任377人、副主任331人、委员822人。9月底,会同市委组织部、党校联合举办村(居)主干培训班,参训对象近800人。
  2004年,做好村级换届选举扫尾工作,总结换届选举经验,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座谈会。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来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基层,调查解决。
  2005年,在全市全面推行村务(社区事务)决策听证制度,加强民主制度建设,组织对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进行逐一排查摸底,形成调研材料,针对存在问题,分析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为换届选举打好基础。会同市委组织部,对全市8个没有村址的村(社区)和16个依托其他场所办公的村(社区)采取“村级自筹为主、市镇(街道)补助为辅”的原则,予以资金扶持,加强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和活动阵地建设。配合做好村(社区)提高干部补贴调整工作,主干提高到每月1100元,两委成员提高到每月600元。
  2006年,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指导组,制定下发《晋江市200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晋江市2006年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认真预算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经费,市政府批拨43万元作为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按照每个选民补助1元的标准给予拨补72.29万元换届工作经费。选举指导组注意掌握每日选举工作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五套班子领导分片挂钩,深入镇、街道指导选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选举期间,编发宣传资料,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严格按照全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的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分阶段、分步骤地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市选举指导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及时做好指导工作,注意抓好各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市选举办统一制作秘密写票围板2600个下发各村(社区),统一编写工作文书式样汇编共85种下发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规范指导。
  2007年1月15日,全市293个村委会、93个社区居委会,共386个村(居)委会,进行正式选举378个村(居),选举成功村委会284个,社区居委会88个,村(居)委会实配职数1509个。抓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扫尾工作及换届后的建章立制工作,扎实推进村(居)委会的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等培训方式,提高村(社区)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007年,晋江市村(居)委会主任培训班举行
  三、薄弱村整顿
  1990年,结合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重点摸情瘫痪、半瘫痪村委会底数。分门别类,制定好的、比较好的村委会和瘫痪、半瘫痪村委会的标准条件,通过自查、乡镇政府讨论、县民政局检查,全县358个村委会,好的、比较好的占总数的97.4%,半瘫痪的占2.6%,对于半瘫痪村委会,责成根据村委会工作条例,限期改正。
  1996年,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完善村(居)委会基础设施。继续抓好软弱涣散村委会的整治工作,配合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对全市17个村建相对薄弱村进行整顿。
  1997年,加强村“两委”建设,以巩固第二轮村民自治示范成果为出发点,以居委会达标升级活动为重点,整顿软弱涣散的村级组织,全市达到省定第二轮示范村标准村数97个。配合市纪委对全市推行村务公开制度情况进行抽查和指导,确保村务公开制度得到如期贯彻。
  2004年,配合做好下派年轻干部到不适应村和经济欠发达村挂职的有关工作,制定《晋江市村(居)干部补贴管理办法》及《村(居)主干养老保险办法》。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评选表彰15个村(居)民主法治示范村(居)。
  2007年,选派41名干部到20个不适应和经济欠发达村(社区)驻村任职,指导他们抓好整顿转化工作,村(居)委会建设整体水平得到提高。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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