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老区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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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79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老区建设
分类号: D632.3
页数: 3
页码: 1265-1267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重视关怀“五老”人员,从1990年开始对部分游击队员实行定期定量补助,随后逐年提高定补标准,并全面覆盖全市“五老”人员。同时,为高龄和特困“五老”人员提供医疗和生活补助,并采取临时补助的方式解决住房困难。在老区扶建方面,投入资金修建水利、校舍和道路,成立老区建设促进会联络组和分会,协助市老促会进行龙眼园改造等。
关键词: 晋江市 优抚安置 老区建设

内容

一、“五老”人员定补
  1990年,晋江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部分游击队员实行定期定量补助。
  1991年,对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4名赤卫队员实行定期定量补助,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游击队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组织批准返乡的生活确有困难的游击队员,分不同情况,实行定期定量补助。春节期间开展慰问革命老根据地人民活动。
  1996年,晋江市拨出25.1万元,对全市570名“五老”人员实行全面定补。
  1997年,提高“五老”人员定补标准。从7月1日起,无依无靠的“五老”人员的定补标准每人每月从40元提高至100元;有依有靠的“五老”人员每人每月从40元提高到80元。春节前,组织对全市14个镇、50户特困户进行慰问。1998年,全市“五老”人员570人。
  1999年,做好全市538名“五老”人员的定补发放工作,并率先建立“五老”人员定补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无依无靠的每人月定补从100元提高到188元,余者每人月定补从80元提高到165元。春节期间,慰问全市“五老”人员,发放慰问金8.6万元。
  2000年,做好全市“五老”人员定补发放工作,努力解决“五老”人员的生活困难,春节期间,组织慰问“五老”人员,随同泉州市老区办、老促会到内坑镇后山村、前山村走访慰问,到磁灶镇宅内村召开慰问座谈会。
  2001年,开展对革命“五老”人员的普查,全市健在“五老”人员478人。1月起,再次调高革命“五老”人员定期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40元。
  2002年,给予20名患病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五老”人员临时性困难补助共计4.32万元。投入5.35万元,为446名“五老”人员提高补助标准。16名无依无靠及特困“五老”人员定补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50元,其他“五老”人员446人提高至181元。“五老”人员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2003年,对全市革命“五老”人员进行普查、核实,全年拨出补助经费12.03万元,补助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孀62户,帮助解决住房、病灾及家庭困难问题。元旦、春节期间,拨出慰问经费8.9万元,慰问“五老”人员433人。全市“五老”人员去世46人,一次性发给6个月定期补助金;下发《关于下拨革命“五老”人员高龄补助款的通知》,拨出6.2万元补助全市高龄“五老”人员124名,每人500元。配合做好老区预科班招生工作,为革命“五老”人员后裔升学办理报考加分40人次。
  2005年,春节期间,开展慰问“五老”人员活动,关心“五老”人员生活,共发放慰问款12.9万元。提高“五老”人员定期补助标准。无依无靠和特困“五老”人员的定补标准提高到370元(镇级负担20元),其他“五老”人员的定补标准提高到279元(镇级负担20元)。下拨“五老”人员的增加定补经费共56万元,所需经费纳入年度市财政预算,确保革命“五老”人员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水平,晋江市“五老”人员定补标准超过省定标准。
  办理低保、困难补助咨询
  2006年,全市154名高龄“五老”人员,每人每月补助500元,下拨医疗补助经费7.7万元,用于解决他们的医疗补助问题;48名特困“五老”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下拨生活补助经费4.8万元,帮助解决生活困难;为3名“五老”人员解决住房困难,给予每户补助资金2万元。落实革命“五老”保障政策,对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属的病灾和生活困难及修建房屋,采取临时补助的办法,共补助83户,补助资金12.06万元;给予患重病的4个“五老”人员医疗救助,补助1.83万元。把全市14名革命“五老”人员及“五老”遗属53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使“五老”人员享受双重保障。
  2007年,落实各项“五老”人员扶持措施,解决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属生活保障问题。按规定落实“五老”定补金自然增长机制。
  二、老区扶建
  1996年,市民政局抓好扶建项目、资金的落实,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较好的效益。拨出扶建款4万元,扶持内坑镇下村、上岭、张坑以及磁灶镇南仓兴修水利,修建校舍、道路。配合市党史研究室在磁灶镇南仓建立闽浙赣游击纵队泉州团队部纪念室,使之成为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
  1997年,深入老区镇、村检查扶建项目的实施情况。各镇均成立老区建设促进会联络组,安海镇、内坑镇分别成立老区促进分会,全年投放基点村扶建经费4万元。
  2000年8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晋江市老区工作的意见》;9月,到内坑革命基点村后山、下村调研;做好内坑镇下村村修造村级道路、内坑镇砌坑村的历史纪念室、内坑吕厝村修路造桥、龙湖镇山尾村围溪建田等情况调查。协助市老促会做好内坑镇下村村、安海镇仁寿村的龙眼园改造。
  2001年,拨款106.6万元,分期分批为23个基点村扶助基础建设和10名“五老”人员解决困难。6月,召开市老区建设委员会全体成员会,传达《中共晋江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晋江市老区工作的意见》精神,部署下一步老区工作。
  2002年,加强对老区基点村的扶建力度,帮助“五老”人员提高生活水平。下拨老区扶建资金81万元,扶助18个基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帮助解决5名“五老”人员病困问题。
  2003年,下拨市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116万元,扶持29个老区基点村修桥铺路、修建小学综合楼。对上级核拨扶持老区建设资金的落实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005年,利用省、泉州市老区办下拨的财政老区扶贫资金15.5万元,晋江市财政再核拨配套资金3.2万元,共18.7万元,扶持6个镇(街道)9个老区基点村,老区基础设施面貌有较大改善。
  2007年,召开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成员(扩大)会议,制定《晋江市扶持老区村建设三年规划》,在项目布局、资金安排、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老区村更多的关心和更大的倾斜。继续做好老区扶建工作,市财政全年共下拨222多万元支持老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老区宣传表彰
  1997年“七一”前夕,组织“三下乡”活动,慰问革命基点村群众,举办科技咨询、义诊和文艺会演,慰问“五老”人员并给予每人200元。配合市委党史室在磁灶镇南村建立革命历史纪念室。“七一”期间,在内坑镇砌坑基点村召开“迎回归,庆‘七一’,忆传统,促发展”座谈会,会后举行文艺联欢。
  1999年国庆节前夕,召开全市“五老”人员座谈会。为老区基点村颁发铜质纪念匾,向“五老”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2000年,市委、市政府把加强老区工作作为“三讲”整改重要内容之一。4月,召开老区建设委员会成员会议;5月,召开全市老区基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五老”人员代表座谈会。
  2005年12月2日,召开晋江市老区建设促进会第二届理事会暨成立10周年纪念大会,表彰老区建设工作先进集体18个和先进工作者28人。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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