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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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79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1264-1265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对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进行良好的安置和服务管理,包括组织活动、解决生活困难、享受地方离退休干部同等待遇等。近年来,落实离退休费自然增长机制,提高补贴标准,集中报销医疗费,组织健康检查,办理优待证等。
关键词: 晋江市 优抚安置 离退休干部

内容

1990年,县民政局组织军队离退休干部过党的组织生活,并向军队离退休干部传达学习有关文件,丰富他们业余生活。到军休干部家中访问,了解他们生活、身体情况,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1993年,市委、市政府决定提高地方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费时,对安置在晋江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也给予享受同等待遇,师级套地方厅级每人每月补助70元,团级套处级每人每月60元,营级套科级每人每月40元,营级以下干部每人每月30元。市委、市政府决定给地方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每人安装1部电话,团以上军休干部也享受同等待遇,安装费由地方财政支付,每月随离休金发放电话费22元,1994年提高到30元。
  1993—1995年,接收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21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15人),无军籍退休职工7人。按照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两个待遇不变和管理“三公开”的原则,加强服务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军休干部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和参加生产经营活动。
  1996年,全市接收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20人,无军籍退休职工7人。鼓励和支持军休干部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和参加生产经营活动。1997年,帮助7名1981年以前退休的军队干部解决医疗费报销问题,把他们的医疗费报销列入市公费办统筹。1998年,为8名营以上的军休干部解决电话费及公务费补贴问题。
  1999年,坚持军休干部学习会议制度,组织外出参观。坚持走访制度,为军休干部办理工资卡及医保,提供优质服务。
  2001年,为军休干部办理工资卡及医疗保险,主动为军休人员报销医疗费用。组织他们外出参观农业生产。
  2002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已故军队离休干部遗属,每人发给500元慰问金;6月,组织军休干部参加全市健康检查,建立保健档案。
  2003年,市民政局组织慰问全市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病故军队离休干部遗属。参照地方待遇,发给离休干部每人600元,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每人500元的节日生活补贴金。坚持每季度的政治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时把文件、刊物发给军休干部。坚持走访制度,及时解和帮助解决军休老干部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组织军休干部参观泉州、晋江新建的市政设施。
  2004年,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年定期增加离退休费标准,为生病住院军退人员集中报销医疗费8万多元。在节日生活补贴方面,给每名军休人员享受600元、军退人员和无军籍职工享受500元待遇。组织全市军退人员参加健康检查。为老年军退人员和无军籍职工办理省老年人优待证。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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