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会救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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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78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社会救助
分类号: D632.5
页数: 5
页码: 1254-1258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社会救助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慈善救助、救灾救济两方面内容。
关键词: 晋江市 民政工作 社会救助

内容

第一节 慈善救助
  一、慈善互助
  2002年起,市民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抓紧筹建慈善总会。抽调力量,设立筹备办。经过3个月筹备,募集海内外资金7460万元。2003年12月18日第一个“慈善日”,慈善总会完成劝募资金超亿元目标。
  2006年,市慈善总会及其他公益性慈善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投入3000多万元,实施解困、助学、助行、助听、复明、慈善安居、荧屏文化、扶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系列慈善工程,救助社会困难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07年,市慈善总会发挥立体慈善援助网络的龙头作用,以建市15周年和慈善总会成立5周年庆典为契机,加大慈善文化宣传力度,筹得善款6.54亿元。至年底,累计投入9478万元,开展“助贫、助学、助行、助听、复明、慈善安居、荧屏文化、扶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扶助低保人员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程、关爱母亲工程”等慈善活动。
  二、爱心慈善援助
  2005年3月,晋江市着手部署“爱心慈善援助站”建设工作,市财政下拨21万元建设补助金,支持6个街道办事处及霞行社区开展爱心慈善援助活动。6月2日,在霞行社区召开爱心慈善援助中心建设现场会,以点带面,向各镇(街道)社区推广,全市建成“爱心慈善捐助站”的辖区内,所有低保户、五保户、孤寡老人、社会贫困户每月都可凭“领取卡”,领取30—50元左右的日常生活用品。同年,进一步推进“爱心慈善援助站”建站工作,以保障全市低保户的基本生活,全市建成“爱心慈善援助站”70个,东石镇成为全市首个建站率达100%的镇。
  2007年,全市建成380多个“爱心慈善援助站”,实现全市村、社区全覆盖,筹集资金3600多万元,救助2万多人次,发放救助物资价值128万元。
  三、经常性社会捐助
  1989年,金井镇洋下村旅港同胞陈文挺创办福利基金会,由陈文挺每年支付1万元作为基金会活动经费,基金会的宗旨是“治病救人,济贫扶残”。
  2001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设立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中心,负责捐助物品的集中、清理、消毒、运输和捐助款的清点、接收,公布接收捐助款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账号,方便群众捐助。当年共募集75万元慈善基金。
  2002年4月,结合援助宁夏、重庆万州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市政府召开全市性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业务会,制定《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管理接收办法》,规定全市统一接收捐助时间。全市接收捐款10.2万元、物资43455件,其中衣服42820件、鞋580件、床上用品55件。6月15日,三明、南平等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全市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优良传统,开展支援三明、南平灾区捐赠活动,接收捐款18.8万元、衣服7.8万件。建立健全社会互助体系,广泛开展“爱在泉州、慈善一日捐”募捐活动,募集爱心资金250万元;下拨13.72万元,帮助104户突遇困难户解决生活困难;核拨4.8万元,资助16名贫困大学生;配合各大中专学校,为111名贫困大中专学生办理助学相关手续。
  四、医疗救助
  2005年,晋江市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晋江市城乡低保对象的特殊困难和实际情况,本着全面覆盖、保证重点的原则,市政府出台《晋江市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确定救助范围、救助病种、救助标准和具体审批操作程序。由市财政筹集救助基金100万元,开展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用于解决或缓解城乡贫困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点问题;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开设服务窗口,方便困难群众办理申请;全年受理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43人次,缓解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困难。
  2006年,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扩大救助面,全市共救助184人次,发放救助金52.77万元;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应负担的参合费每人每年20元,由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基金专户支出,核拨45.5万元,资助22753人参加新农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当年,发放280张“慈善门诊卡”,每张300元,使低保户大病有救助、小病有保障。
  2007年,深化城乡贫困家庭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救助60人次,发放救助金14.07万元,历年累计救助287人次。实现城乡贫困家庭大病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互相衔接,由慈善总会出资为低保户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五、五保户供养
  1988年,晋江县给予“五保”户发放原粮,每人75千克。1990年,“五保”老人的保障工作,由乡、村二级为主负责,完成与各乡镇签订“五保”户供应协议书工作,全县292名“五保”户的生活有着落;年内连续台风暴雨,影响“五保”户的房屋和生活,县民政系统开展对“五保”户住房情况的检查,下拨救济粮21240千克,“五保”户凭粮食供应证领取;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特困户、“五保”户,解决他们吃、穿、住、治病等方面的困难,下拨过节费11680元。
  1992年,全县(市)下拨312名“五保”户救济粮11267千克,用于解决“五保”户口粮问题。
  1993年,全市下拨“五保”对象330户、350人救济口粮款6.8万元,春节慰问款1.19万元。
  1994年,全市下拨救济口粮款8.5万元、春节慰问款1.4万元。
  1995年,全市下拨口粮款11.7万元、春节慰问款1.4万元。此外,还按规定下拨救济补助款。
  1996年,全市“五保”对象365人,除按规定拨给“五保”户救济补助款和春节慰问款外,还结合实施小康建设工程,组织对全市“五保”户普查,解决该保未保和乡镇统筹供养问题,“五保”供养费用进一步得到落实。下拨“五保”救济口粮款12.5万元,解决“五保”户的实际生活困难。
  1997年,全市有“五保”供养对象306户、362人,在开展“五保”户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市政府下发《关于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抓紧解决该保而未保问题,落实“五保”供养费用,对他们的口粮款、菜金全部实行由村、镇两级统筹的制度,全市“五保”户被列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五保”户,发放慰问金3.62万元。
  1998年,走访慰问“五保”户362户,发放慰问金11.25万元。
  2004年,做好“五保”对象甄别换证工作,把好“五保”对象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关,对全市符合“五保”条件的920名对象,组织各镇(街道)、村与其签订供养协议,换发《“五保”供养证书》。
  2006年,全市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共1205人。贯彻执行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在全市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经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批,全市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920人。
  2007年,投入283万元为全市100户“五保”老人建设安居房,切实解决“五保”老人住房困难问题,内坑、池店、龙湖、东石等镇采取集中建房形式,集中安置“五保”老人。
  六、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2003年8月1日,晋江市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2006年,晋江市成立救助管理站。市救助管理站从成立起,认真履行救助管理工作职能,完全采用人性化管理手段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加大救助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发放求助联系卡,多渠道、多方式救助,为被救助人员提供食物和住宿,帮助其与亲属取得联系,提供1元钱银行卡服务,流浪的精神病人则送市疗养院治疗,没有交通费返乡的人员帮买车票,并给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联系介绍工作。加大对城区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救助力度,坚持每周上街劝导,逐一登记、拍照存档,登记在册66人次。登记人员中,安徽籍的流浪乞讨人员占到一半以上,以70岁以上的老人居多,部分乞讨人员在其老家申请低保或“五保”救助,流浪乞讨者多选择在市区阳光路、阳光广场、大剧院门口、长途车站、大酒店门口等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乞讨。劝导工作做到救助最困难的人,帮助最诚实的人,教育好逸恶劳的人,打击违法犯罪的人。
  第二节 救灾救济
  1988年,下拨社会零星救助款5万元,重点用于解决“五保”户、社会孤老因遭受自然灾害、病灾而造成的家庭生活困难。由乡镇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助理员共同从严审批,确保把有限的救济款用于帮助解决重点困难户急需解决的困难。坚持专物专用原则,事先做好摸底工作,发放春夏荒救济粮250吨,救济对象主要是没有劳动力、没有经济来源、生活贫困的五保户、鳏寡孤独的社会贫困户及主要劳力长期疾病和遭受其它不幸灾害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既缺粮又缺钱的“双缺”户。对此类“双缺”贫困户,视其具体情况,每人发放不少于75千克原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优抚对象和“五老”人员中的孤老。为帮助遭受第24号台风损失的受灾户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下拨救济粮10吨,重点解决农作物、牡蛎、紫菜等养殖受灾户和其它灾害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缺粮缺钱“双缺”户。
  1989年9月21—22日,因遭受历史罕见暴雨袭击,全县洪涝受灾面积24.94万平方米,受灾波及14个乡镇、2个农场、303个建制村、55395户,受灾人口20.94万人,房屋倒塌509座、2034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831万元。县委、县政府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开展抗灾、救灾工作,连续召开县政府全体成员会和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抗灾救灾的具体措施。县府要求各部门,立即动员起来,挖掘潜力,从人力、资金、物资等方面支援灾区,尽快恢复灾后生产。经县政府第八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从县计委、水产局拨出柴油30吨,县农委、水电局拨出水泥700吨,县计委、物资局拨出钢材10吨,县粮食局拨出救灾粮125万千克,县民政局拨出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15万元(其中市拨5万元),县交通局拨出养路费10万元,县水电局拨出维修费5万元,县教育局拨出维修费1万元,县财政拨出41万元,资金分配突出重点灾区、重点乡镇、重点村落、重点困难户,突出生活安置、突出重点海堤险段、险库、险坝和灌区设施维修,突出生产自救和关键设施项目。为解决灾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困难,下拨救济粮95吨、救济款10万元,帮助灾区人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12月14日,下拨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1万元,重点解决民房遭灾倒塌、损失严重又没能力修建的重灾民。下拨农村春荒救济粮150吨,解决农村困难户在青黄不接期间的口粮问题。
  1990年6月24日,受5号强台风影响和遭受历史罕见暴风雨袭击,晋江遭受严重损失,灾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遇到极大困难。县委、县政府紧急会议决定下拨救济粮75吨、救济款6.45万元,后又追加下拨救济粮24.5万千克、救济款10.6万元,及时帮助重灾区人民解决生活困难。6号台风袭击晋江,狂风暴雨给晋江造成严重后果,农作物受淹,堤坝冲垮,直接经济损失在1.22亿以上。灾害波及14个乡镇、2个农场、392个建制村(居委会)、95000户,受重灾人口42万人,全县倒塌房屋1440幢、7200间,面积11.3万平方米。县委、县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动员全县人民立即投入抗洪救灾之中,县“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分别深入乡镇,检查指导救灾工作。县政府召开全县抗灾救灾办公会,号召全县人民发扬团结互助、亲邻相助的精神,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动员一切财力、物力、人力支援灾区。
  1992年,下拨冬令救济棉絮、被单各600条,下拨春夏荒救济款9万元,下拨社会零星救济款3万元。
  1993年,全市发生火灾29起,受灾群众89户、539人,死亡6人,烧毁房屋205间,经济损失816.2万元。全年发放火灾救济补助款1.9万元,社会零星救济款8万元,救济棉絮、被单各875条,蚊帐553条。
  1994年,全市发生火灾17起,受灾群众34户、167人,经济损失225万元。全年发放火灾救济补助款1.27万元,社会零星救济款8.88万元,救济棉絮、被单各980条。9月末至10月初,开展向灾区、贫困地区捐赠衣被活动,全市募集衣被14万件、现金4万多元,捐赠给遭受洪涝灾害的大田县。
  1995年,全市发生火灾33起,受灾群众33户、165人,死亡3人,房屋倒塌134间,经济损失565.3万元。全年发放救济补助款9.58万元,社会零星救济款23.09万元,救济棉絮、被单各600条。
  1996年,深化救灾救济体制改革,救灾工作分级管理、经费分级负担,体制逐步完善。遭受7号、8号台风袭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3亿元,因灾死亡7人,民房倒塌905间,全年发生火灾23起,受灾群众20户、112人,经济损失147万元,及时拨出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17.8万元,帮助灾民解决吃、穿、住困难。市级落实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30万元,落实救灾粮差价款5.2万元。普查全市社会贫困户,全市共有贫困户2273户、6589人,为扶贫救济提供依据,拨出8.2万元,对其中295个特困户实行定补。全年拨出社会零星救济款9万元,发放救济棉絮、被单600件。春节期间,配合市“五套班子”慰问社会特困户200户,每户500元,镇级慰问3000户,每户不少于300元。1月、8月,开展向灾区和贫困地区捐赠衣被活动,全市募集衣被22.496万件、现金136.63万元,支援龙岩灾区长汀、上杭2县和安溪贫困地区。发动捐助龙岩灾区和安溪县贫困地区的衣、被22.496万件,现金136.63万元。
  1997年,完善分级管理、经费分级负担新体制。市财政每年单列救灾预备金30万元,全年下拨春、夏荒救济补助款17万元、社会零星救济款8万元,发放给受灾户救济金10.7万元。为确保救灾救济款真正落实到灾民及特困户手中,8月中旬,组织对全市14个单位进行救灾救济款专项检查,抽查金额20.88万元,占总发放额的51.40%。春节期间,慰问特困户225户,发放慰问金11.25万元,发放冬令救济棉絮和被单各600条。全市集捐39.28万元、衣被4.83万件,支援宁夏固原县。
  1998年,全年下拨春夏荒救济补助款13万元,救济总户数446户,下拨临时困难救济16万元,救济困难户60户。全年发生火灾11起、水灾5起,共发放救灾款21.28万元。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特困户225户,发放慰问金11.25万元。4月,开展扶贫和救灾赈灾捐款活动,支援宁夏固原县,全市捐赠现金11.69万元;6月,发动向闽北灾区捐赠款物活动,募集衣服34504件、价值46万元,现金46.92万元;8—9月,先后两次向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的长江灾区捐款捐物,全体干部职工顶烈日、冒酷暑,参与搬运救灾物资。接收捐赠现金459.86万元,部分单位和个人直接汇款到中华慈善总会达551.87万元,合计现金1011.73万元,衣物49.25万件,价值1380万元。
  1999年,全市发生水灾、火灾24起,其中一般性灾害23起、特大自然灾害1起,死亡3人。全市安置灾民1137户次、3571人次,帮助修建房屋133幢、面积5764平方米,发放救灾救济资金243.76万元,发放救济棉被1000条。其中受14号台风袭击,晋江市灾情较为严重。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灾区,做好查灾、计灾和报灾工作,接收泉州市民政局救灾补助款105万元和市财政拨70万元,安置灾民908户次、3008人次,修建民房116幢,面积3094平方米。市级发放救灾补助费203.57万元,镇级发放配套救灾补助费21.81万元,共225.38万元,安置灾民生活救济387户次、1258人次;发放救济款96.133万元;发放修建房屋救灾款129.25万元,集中新建房屋18幢,分散建房73幢,修建房屋25幢。开展救灾款专项落实检查,确保灾民过好春节。是年,筹资安置灾民1137户次,资助修建房屋133幢。
  2000年1月、3月,分别下拨自然灾害救济补助款50万元、33.7万元,解决受灾特困户的建房、修房问题;5月,对上级下拨本市的12万元,采用市粮食局负责提供粮食、民政局负责发放救灾粮供应票的办法,安排分配52吨大米,用于灾民春荒生活救济;“6.18”暴雨及第10号台风(碧利斯)造成严重灾害,全市共倒塌、损毁房屋503间,受灾群众868户、2604人。在核实灾情基础上,立即把各级下拨的30万元救灾款拨给各镇,用于灾民现有居住房屋倒塌安置补贴,并对救灾款专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8月、9月,分两批下拨救灾款共75万元,安置灾民1288人,重(修)建房屋3168平方米。全年共下拨救灾款项、救灾粮款计200多万元,冬令救济棉被1000条,解决社会特困户、五保户及因台风造成的重灾特困户的过冬问题。做好对宁夏固原县的对口帮扶工作。8月,由社会各界捐赠的价值141.16万元的服装、鞋运往固原县。
  2001年,下拨冬令救济补助资金21.6万元,春荒救济补助款23.5万元及1000条冬令救济棉被,对22个特困精神病人住院实行费用减免。
  2002年,受第12号强热带风暴影响,从8月4日起,全市普降暴雨至大暴雨,全市受灾村(居)共203个,直接经济损失9635万元,受灾人口73855人。灾情发生后,深入基层解、核查灾情,重点到池店、磁灶、内坑、陈埭、青阳等受灾严重的镇指导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工作要求,对灾民的吃、住、用等生活问题,采取按轻、重灾分级解决的办法;对由于受灾造成缺吃、缺穿和倒房的灾户转移安置,先由所在镇政府解决,确保灾区安定、稳定。8—9月,下拨救灾金59万元用于解决各镇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生活问题,6户需要重建家园的受灾户由市重点扶助。下拨冬令、春荒救济款40万元,用于采购粮食、赈济灾民和特困户;下拨社会救济款7.78万元,用于救助全市54户病灾户和住房困难户;对22户家庭困难的精神病患者实行费用减免;下拨冬令救济棉被1000条,用于帮助优抚对象、“五老”人员、社会特困户安全过冬。
  2003年,受第9号强热带风暴“莫拉克”影响,全市受灾人口23.36万人,受灾房屋1695间,经济损失14560万元。在做好灾情统计、上报的同时,下拨30万元救灾款到各镇,按统筹规划、重点使用原则,向池店、陈埭、磁灶、金井等重灾区倾斜。下拨20万元冬令、春夏荒救济款,解除生活困难群众的困境;下拨救济款28.35万元,为145户特大病灾户、住房困难户解决生活困难;为20名精神病人实行不同程度的住院医疗费用减免。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共慰问270户社会特困户、贫侨、计生户、优抚对象、“五老”人员,发放慰问金30.7万元。
  2004年,全市遭遇18号台风“艾利”袭击,直接经济损失6180多万元,倒塌房屋136间。晋江市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全力投入抗灾,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建立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检查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与晋江捷龙、威兰等大型超市签订救灾物资购买使用协议。做好查灾、计灾和报灾工作,分别到受灾较严重的镇(街道)解、核实灾情。加强24小时值班,加强与上级民政部门、市防汛指挥部及各镇(街道)的联络,确保抗灾救灾信息畅通。及时分三批下拨救灾款53万元。开展向四川、重庆灾区捐款捐物活动,募捐现金人民币19.61万元,衣服、鞋类等物品3.18万件支援灾区。“两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共慰问215户社会特困户、85户优抚对象、“五老”人员,发放慰问金近30多万元;泉州市民政局到晋江市慰问社会特困户30户,发放慰问金1.5万元;各镇(街道)相应开展慰问活动,慰问对象2400多户,发放慰问金90多万元。
  2006年,受台风暴雨影响,晋江市部分地区遭受损失。市政府启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预案,解、收集、汇总灾情,分别对全市19个镇(街道)的受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受灾区域、人员及房屋倒塌的基本情况;及时下拨救灾款物,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指导灾后重建工作。全年下拨救灾救济补助款156.8万元,其中春季自然灾害补助款26万元、冬令救济款25万元、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27万元,用于灾害临时转移安置补助、受灾群众生活困难补助;下拨救灾专款78.7万元,帮助64户灾民恢复重建家园。
  2007年,转变灾害救助观念,以防灾、抗灾为重点,做好灾前防抗工作。第9号台风“圣帕”到来之前,下拨紧急转移款50.5万元,用于生活救济。建立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充实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储备帐篷600顶、棉褥1000件、毛毯200条、一般衣服2万多件,与晋江捷龙、威兰等大型超市签订救灾物资采购供给协议,确保灾害发生后救灾物资能及时到位。做好查灾、计灾、报灾和救灾工作。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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