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常务委员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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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52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常务委员会机构
分类号: D034.3
页数: 4
页码: 877-880
摘要: 本文详细介绍了晋江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历史沿革。从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到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文中列出了各个时期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人数以及变动情况。此外,还提到了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存在和变动,包括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侨务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以及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等。
关键词: 权力机关 政权组织 代表大会

内容

第一节 常务委员会机构
  一、常委会人员组成
  根据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条规定,1980年12月后,晋江县(市)召开的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都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行使本级地方国家权力,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为1987年10月至1991年1月。1987年10月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19人。
  (二)县(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县(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为1991年1月至1994年1月(1992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晋江县撤县建市,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随之改称为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991年1月,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8人。1993年3月,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同意施永康辞去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补选许龙烈为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都炎为副主任。
  (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为1994年1月至1999年1月。1994年1月,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20人。1995年8月,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王瑞强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1996年3月,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补选洪学谋为常委会委员。1996年6月,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邱奕谈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1997年1月,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许良志、张孙厚、蔡温恩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1997年2月,市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补选施学长为常委会副主任,许良晓、许清爽、许雄武、李元宗为常委会委员。1997年4月,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张子路辞去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同意陈健倩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
  (四)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为1999年1月至2004年1月。1999年1月13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18人。2000年1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补选王人冬、庄永添、许清爽为常委会委员。2000年12月,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接受林德育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2001年3月,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施学长辞去常委会副主任职务。2001年3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补选洪飞跃为常委会副主任。2001年11月,市第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洪飞跃辞去常委会副主任职务。2002年1月18日,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补选王金战为常委会副主任。2003年2月14日,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同意接受陈章进辞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同意王志勇、陈元典、许清爽辞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2003年2月14日,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补选施并章为晋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罗云、苏银楼为副主任,蔡仲谋、陈扶西、吴绶明为委员。
  (五)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为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2004年1月,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20人。2005年1月12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同意蔡仲谋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2005年1月28日,市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庄明栽为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006年11月10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黄锦民、吴绶明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
  (六)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从2006年12月起,任期5年。2006年12月,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22人。2008年1月,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补选连泉富为常委会副主任,补选王金聪、陈多多为常委会委员。2008年4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颜志平辞去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其常委会委员职务自然免除。
  表22-1
  1987—2007年晋江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名表
  续表22-1
  二、常委会办事机构
  1988年至1990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有: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侨务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1991年2月26日,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增设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1993年11月9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增设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至此,市人大常委会下设办事机构共有1个办公室和7个工作委员会。1997年,制定市人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机关内设机构(仍为1个办公室7个工作委员会)及其职责。1999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后,就机关内设机构的职责进一步明确。2006年5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福建省委印发〈关于福建省地、市、县、乡(镇)人大机构改革的意
  见〉和〈关于福建省地、市、县政协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共晋江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市级党政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精神、《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确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正科级办事机构1个:办公室,正科级工作委员会7个:人事代表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环境与城镇建设委员会。
  三、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
  2004年8月6日,为加强街道人大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晋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设立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6个街道工作委员会,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
  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会议
  1987年10月至2007年12月,晋江市(县)第十届至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认真依法履行人大常委会职权。在各届常委会任期内,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4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23个,做出决定、决议198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20人次。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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