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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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515
颗粒名称: 二、选举程序
分类号: D034.3
页数: 1
页码: 8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晋江县(市)进行了五届人大代表选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采用了选民直接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并实施了四个步骤。这些步骤包括培训骨干和宣传选举法、划分选区和登记选民、推荐和协商代表候选人以及投票选举。在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时,重视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并采取了多种方法来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关键词: 权力机关 政权组织 代表大会

内容

1988—2007年,晋江县(市)共进行5届人大代表选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有关规定,采取由选民直接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法,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培训骨干,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换届选举时,全县(市)由县(市)直接培训选举骨干,各镇(街道)和县(市)直各单位也各自培训选举骨干。编印选举宣传材料,采用广播、宣传车、墙报、电影、幻灯片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为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打下基础。
  (二)划分选区,登记选民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凡年满18周岁、具有选民资格的公民都应进行选民登记,选民名单于选举日前20天公布。
  1984年举行晋江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三)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
  晋江县(市)在历届推荐协商人大代表候选人时,均重视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候选人,选民也可以联名推荐候选人。县第八届、九届选举时,有选民1人提名,3人以上附议,即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要求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2至1倍。县第十届人大代表选举时,改为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要求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3至1倍。县(市)第十一至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选举时,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沿用第十届的做法。在方法上,各届均采取由各选区的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5天前公布。
  (四)投票选举
  晋江县(市)第十一届至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规定的选举程序进行:1.全县(市)统一规定选举日;2.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3.实行差额选举;4.根据选民居住状况,分别采取召开选举大会,设立投票站和流动票箱的形式进行投票。第十一届至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投票选举选民参选率高,代表选举均一次性成功。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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