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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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429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纪检监察
分类号: D262.6
页数: 13
页码: 783-795
摘要: 本章介绍了晋江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相关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建立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聘请党风监督员,建立党风联系点,定期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关键词: 晋江市 纪检监察 党风廉政建设

内容

第一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988年,县委在磁灶镇、县农行等6个单位建立党风联系点。及时总结推广县农业局党总支、永和乡上宅村党支部、县纺织厂党总支发挥支部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经验。
  1993年,市委、市政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离退休老干部等9人为特邀监察员,在全市16个镇(场)建立党风联系点。
  1998年11月21日,市委、市政府制定《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同时,建立落实责任制联系点,确定市财政局、地税局和池店镇3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联系点。
  1999年,市委、市政府聘请21名党风廉政监督员,监督检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同年,市委、市政府制定《199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后简称《分解表》),下发各级各单位执行。《分解表》用表格形式,把全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为54项具体工作,明确每项具体工作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主要责任人和分管领导。
  2001年,市委制定《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试行)〉的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填报《廉政报告》等表格材料,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同年4月,在对镇(场)领导班子和领导十部进行届中考核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促进责任制的贯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共追究11人,涉及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7人,对其他不作党政纪处分的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2002年,翻印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分发各级各部门学习和贯彻执行,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市委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党建督查的重要内容,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市直科级班子和镇(场)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增强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此外,重新聘请23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和15名机关效能监督员,注意发挥监督员的作用。
  2003年,市委印发《晋江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试行)》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三项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和规范相关制度。制发《市委贯彻省委“六个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贯彻落实省委(若干规定)的通知》,制定《市纪委机关各室落实“六个机制”主要任务立项分解方案》。晋江市还被泉州市定为落实“六个机制”工作的联系点,市委、市政府确定市检察院等5个市直单位和深沪镇等3个乡镇作为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工作联系点。
  2004年,把责任制检查考评同落实责任制报告制度和“三项谈话”制度结合起来,增强检查考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9月中旬起,由挂钩各镇(街道)的市领导任组长,市纪委一名副书记任副组长,抽调有关人员和市党风廉政监督员组成考评组,对全市19个镇(街道)进行检查考评。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发案单位和重大责任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共立案7起,实施责任追究21人。
  2005年5月26日,召开全市勤政廉政工作会议,深入查找分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软环境造成硬伤害”问题。全年立案13起,其中科级干部7人,“一把手”4人,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2006年,举办“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专题辅导讲座,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为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学习辅导。全市对7名违反责任制的党员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2007年,对各镇(街道)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发出测评表1130张,满意率达94.11%,听取57名党政领导成员现场述廉报告,访谈社会各界人士285人,征求意见、建议255条,检查发现问题56个,提出整改建议70条,对检查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并进行通报,由市纪委领导同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反馈情况,提出要求。
  第二节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988年起,建立健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规范制度、“两公开一监督”(公开办事过程、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制度,实行廉政建设“一定三包”(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员的思想教育;包带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包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包及时制止和纠正不正之风)制度,同时聘请党风监督员,建立党风联系点,定期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990年,抓好清理党政干部违法违纪建造私房和多占公房工作。至1991年,清理全县党政干部建私房1160人,其中县处级12人、乡镇科级212人,建私房干部中不同程度违反省委〔1990〕12号文件规定的320人,占建私房干部总数的27.6%;查处多占公房151人,清理多占公房112套、62个单间合计建筑面积5357.8平方米。对有违法违纪和严重问题的10人立案审查,受到省、泉州市的肯定。
  1993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从10月1日起,对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的,一律停止审批,对因公出国组团严格审批,清理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护照。
  1994年,抓紧清理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收尾阶段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出国(境)人员分别作定性处理,属公务兼旅游的出国(境)人员23人给予退还制装费、伙食费的处理,退出总金额5353元。在清理过程中,还取消一个不符合规定的出国(境)团组,节省开支4万元。
  1995年,晋江市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会议提出的“两不准”规定,制定《晋江市关于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不准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的规定》及补充规定。通过明查暗访和检查有关票据,使全市机关和单位用公款“吃喝玩乐”的现象得到遏制。通过自查自纠,全市有购买集资房的20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均按规定把原住房退还
  1996年,开始督促领导干部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礼金登记和企业接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等“三项制度”的落实。着重对领导干部乘坐超标小汽车进行治理,共清退24辆违规超标车,并妥善处理。为狠刹公款“吃喝玩乐”歪风,制定《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就餐的规定》。
  1997年,查处通过旅游渠道用公款出国(境)10人,追缴款项42650元。晋江市把贯彻落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压缩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综合用房、土地综合楼2个项目的基建规模,压缩建筑面积19683平方米,减少投资984.15万元;缓建交通大楼、检察院大楼两个项目,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取消会议21场次,节约会议费开支40万元,会议费下降13%;取消4次庆典活动,节约经费35.5万元;市直公务接待费比1996年减少124.5万元,同期下降20.5%;取消、暂缓购置车辆20辆。
  1998年,市纪委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下发清理移动电话、住宅电话的通知,抽调人员进行清理。全市165个单位共清理手机1193部(含自购242部),住宅电话697部(含自费安装378部),收回折价款71万元,违控处罚款38万元,收缴手机20部。全市共取消和压缩会议35场(次),节约开支36.2万元。市委、市政府还规定4月为“无会月”。9月初市委反腐败办转发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加强我市业务招待费管理的规定》。
  1999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制止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编印1700本《制止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文件选编》,发至各单位及副科级以上干部。还下发《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实行婚事新办、喜事简办的暂行规定》。
  2000年,全面清理党政干部违规占用和借用小汽车问题,自查上报有自用小汽车干部77人,其中家庭自购65人,向近亲属借用12人。
  2001年,在节日期间开展明查暗访,在节后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凡发现送收“红包”、礼金的,不论数额多少都坚决给予党政纪处分。共查处党员干部送收“红包”9人次,数额最低的仅500元,使送收“红包”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晋江市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离退休处级领导干部从业情况登记、核查和清理工作,对个别存在违反从业规定的,动员其加以纠正。
  2002年,市纪委、监察局加强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办15名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的案件,立案处理11人,交由主管部门处理4人。
  2003—2004年,市纪委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重点对奢侈浪费和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廉洁履行职务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组织对各镇(场)、市直单位奖金福利补贴发放、接待费开支和电话费报支等进行专项检查。出台公务话费补贴及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重点整治送收“红包”,狠刹大吃大喝,借“红色之旅”名义组织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
  2005年,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及处级干部配偶、子女出国(境)证照专项清理工作。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经过清理,28个单位超编车辆54辆、18个单位缺编24辆。
  2007年,晋江市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并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举行市五套班子领导廉洁自律承诺书签名仪式,召开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廉政警示教育会,组织新任科级干部到泉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第三节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一、纪检监察信访网络建设
  1988年,县纪委举办纪检信访干部培训班,坚持以会代训,学习控申试行条例。1989年,试行开展“一年三活动”,即年初计划、年中检查、年终总结评比表扬先进,对乡镇试行信访目标管理,在东石、金井等7个乡镇召开座谈会,了解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1990年,监察局成立举报中心,在青阳镇等6个单位建立信访信息联系点。1991年,聘请20名信访监督员,在龙湖等地设立4个信访联系点。1992年,各镇场成立信访小组,聘请各村纪委委员为信访员。2003年,建立1支344人组成的专(兼)职信访信息员队伍,2007年,聘请第1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顾问39人,帮助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引导信访人依法有序信访。同年,把目标管理的工作延伸到基层纪委,结合基层规范化建设的考评细则,对基层纪委在办理信访件以及档案管理等业务工作提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要求,促进基层纪委严格规范办理信访流程。
  二、信访工作制度建设
  1988年,县纪委制定《晋江县乡镇纪检信访工作要则》,明确乡镇纪检信访工作任务和职责,统一乡镇簿卡登记手续。县纪委加强对基层纪委具体业务指导工作,督促乡镇落实信访件办理,保证信访件办理质量,协助处理疑难信访件,减少越级访和重信重访。1989年,全县统一制订信访登记卡、呈批单、来访登记簿。1997年以来,建立健全信件登记制度、分级负责办信制度、交办督办制度、下乡指导办信制度、回音制度、审结制度和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坚持多办少转,注重抓好督办件的跟踪检查,实行交办月通报,加大信访件的查办、交办、督办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催办督办信件,区别对待,慎重处理,注意按期优质结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使信访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2006年,市纪委制定《晋江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协调工作的制度(试行)》,建立健全以市纪检监察机关为主体,信访室为具体协调部门,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和市纪委职能科室负责落实的信访协调工作体制。2007年,市纪委出台《晋江市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协调制度》,每季度由市纪委分管副书记带领信访室人员对各镇(街道)纪委、纪检组进行走访,检查交办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和基层纪委自收自查信访件的情况,对基层纪委在办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指导和协调,进一步关口迁移,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坚持接待来访制度,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每月一次信访接待日,深入开展市委书记、市长大接访活动,跟踪督查接访问题办理,把大量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信访办理
  1988年,继续保持省红旗单位;1990年,被省纪委评为控申工作先进单位。1997年始,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信访举报问题。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加大信访初查力度,抓好上级交办查报件办理工作,发挥案源主渠道作用,集中力量抓大案要案,提高办案率。市纪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纪委书记亲自阅批来信,参加重要疑难信访件分析和研究,每季度召开1次信访分析会,听取重要信件办理情况汇报。密切与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市信访局的联系,定期参加市人大、“一府两院”信访联席会,互通信访工作动态,形成信访工作合力。1988—2007年,晋江市纪委监察局受理信访举报7028件,属于纪检业务内3819件,初信初访办结率100%,信访结案率93.5%。
  四、信访信息
  1988年起,县(市)纪委信访室加强情况反映,提供准确依据,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信访信息、要信摘报、情况与反馈、控申信息等形式,及时向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把一些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06年起,重视信访理论调研,坚持对每季度的信访举报情况的分析,主要是对一季度以来的信访件受理情况,按照反映的对象、内容以及反映涉及的单位,进行定量分析,分析本季度的信访特点,提出工作建议,为各级提供决策上的参考依据。
  五、信访监督
  1988年起,对属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范围的一般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采取信访约谈与责成书面说明情况相结合的办法,弄清情况,给予帮助教育。至2007年底,先后约谈党员干部203人,其中科级干部57人。
  第四节 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
  1988年起,全县(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案件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的优势,坚持依靠群众,正确运用“两规”(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两指”(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措施,严格掌握使用条件和审批程序,坚持依法依纪文明办案,坚持从实际从发,讲究策略,做到宽严相济,既坚决揭露各种违法违纪案件,严惩腐败分子,又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针对各个时期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特点,紧紧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对象,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1988—1992年,县(市)纪委立案248件,涉及党员283人,其中科级干部49人;处分党员222人,其中开除党籍51人,留党察看92人,撤销党内职务8人。晋江县(市)监察机关立案47件,直接给予政纪处分43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多元。通过剖析发案原因,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完善管理。1990年,县纪委在查办内坑乡农技站有关案件时,针对乡财政管理混乱的情况,成立清账领导小组,制定有关财经制度,对乡直14个单位进行清理,回收闲置资金人民币51.4万元、港元1.6万元、美元1542元。
  1993年,市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当年,晋江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5件,涉及党员干部61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20人。结案41件,给予党纪处分53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14人;给予政纪处分10人,其中开除留用2人,开除公职1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1万多元。
  1994—199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38件,其中经济大案47件;涉及党员334人,科级干部32人。结案416件,给予党纪处分345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22人,留党察看42人,开除党籍81人;给予政纪处分178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95万多元。
  1999年,督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关于实行建筑工程施工公开招投标的若干规定》,并筹备成立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中心。2000年,市政府成立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市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建设主管部门对招标申请、投标报名、投标资格、企业业绩登记和班子配备情况、标底编制、评标定标和招投标简讯等进行严格审查审核,避免发生挂靠、围标、串标、私泄标底等违规现象,促进市有形建筑市场逐步规范完善。2005年11月,市纪委、市监察局印发《关于审理党纪政纪案件被谈话人聘请助辩人的实施方案(试行)》,在市级自办案件移送审理工作中,试行审理谈话助辩制度。2006年起,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召开执纪工作协调会议,统一执纪标准;市纪委、市监察局派员参加有关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意见。当年9月,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关于印发〈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协审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全面推行案件协审工作制度,规定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在提交党委会研究处理之前,应将全部案卷材料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核,共同认定错误事实,提出案件的定性处理意见,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基层案审人员业务水平。2007年2月,省纪委、省监察厅案件审理室确定晋江市为全省推行案件审理谈话助辩的试点单位。同年,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和行贿受贿问题,采取强化招投标中心监管、落实项目法人制、实行预选承包商和项目代建制、设立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减少挂靠、组建开标评标见证委员会、简化评标程序等措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同时,通过剖析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和市商业集团有关案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我市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管理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漏洞的问题亟待建章堵塞》2份呈阅件,为市委、市政府规范全市中介组织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市纪委、监察局被评为2004—2007年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综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998—200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952件,其中经济大案173件;涉及党员861人,监察对象331人,科级干部103人,一般干部251人。结案941件,处分871人,给予党纪处分721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15人,留党察看76人,开除党籍229人;给予政纪处分218人,其中开除公职51人;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处理108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290万多元。这期间,坚持查办案件与源头治理相结合,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改”制度。
  第五节 纠风及专项治理
  一、治理“三乱”“四难”
  1989年,县政府成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简称纠风办),加大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力度。1991年,全县各有关单位通过严肃纠正不正之风,行业新风正在逐步树立,服务态度大为改善。1993年,调整充实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全市的纠风工作。纠风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监督检查上;放在狠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乱”“四难”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敲诈勒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好处乱办事、以及执法执纪部门个别工作人员以管人自居、耍特权、抖威风、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和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搞权钱交易等问题上。开展专项治理,纠正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不正之风。至2007年,重点检查专项治理乱收费的44个重点部门和343个收费单位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20个重点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取消收费项目76个,纠正项目16个,乱收费现象初步得到遏制。
  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1997年起,每年对重点部门和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部门和行业的风气进一步好转。2006年,举办“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直通车”走进晋江现场对话会活动。现场对话会活动包括现场直接对话、咨询投诉受理、优质服务推介、成果图片展示、开展问卷调查5项内容,市纪委牵头组织32个市直部门和行业主要领导与群众直接对话。到现场参观和咨询投诉的群众有2000多人,32个市直部门和行业接访群众252人,受理咨询投诉191件,现场办结111件;现场接收热线电话27个、短信26条,大部分都得到较好地解决。卫生、教育等11个部门主要领导走进直播车,解答咨询,接受投诉。对话会上还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征求群众对32个市直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现场对话会活动结束后,市纠风办、效能办加强对群众咨询投诉件的跟踪督办。
  三、减轻农民负担
  1993年起,晋江市实行村提留镇统筹预决算、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清理和取消一批涉农收费项目、改造农村电网和整顿农村电价、减轻农业特产税、屠宰税负,不断减轻农民负担。2001年3月起,把治理重点放在转移报支招待费的项目上来,推行村组“零招待”工作,利用财务检查和审计,对转移开支项目进行重点审查,经过市纪委和减负办的齐抓共促,村一级的吃喝风得到有效的制止,几年来报支的重大工程验收、接待华侨餐费,都能做到事前报镇代理中心审核备案,没有发现其他违规报支招待费问题。2002年起,开展治理报刊杂志摊派工作,通过19个镇(街道)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加强对村(社区)征订报刊的限额控制,做到从源头上对村(社区)报刊征订的把关,规定除党刊、党报必须征订的份数外,其他的报刊一律不得征订。2007年,辖区内建制村公费订阅报刊总额96.67万元,村均2504元,比代理前村均下降2000多元。2003年12月起,开展整治村级组织收费工作,推行“一事一议”,严格督促各镇(街道)把好审核审批关口,防止“一事一议”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新口子。凡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的村,都能按规定召开村民大会讨论研究,并上报镇政府审批,程序都比较规范,没有出现村级组织违反规定向农民收取押金、违约金等不合法收费问题。2004年起,开展制止部门摊派工作,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坚持抵制面向村级的各种乱收费和摊派行为。2006年起,结合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村集体征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重点加大对拨入自然村、村民小组发放的征地补偿款项兑付情况的审计力度,保证征地补偿款项能够做到专款专用,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减轻企业负担
  1995年,晋江市为改善外商投资环境,通过对外商投资企业税外收费的清理,取消2个违规收费项目,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严格的收费制度,使晋江市的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1998年起,从规范收费行为入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市转发省政府批准公布取消的4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72个,每年减轻企业负担1500万元;取消有关部门出台的涉及企业收费项目5项,每年减轻企业负担14万元;在2100多家涉外企业实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2001年开始,取消“三资”企业教育费附加,每年减轻企业负担3000万元。
  五、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1999年,推行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统一招标制度,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力度,全市发现不合格药品827批次、标值6.213万元,取缔无证行医售药35家、罚没款15.93万元;开展药品回扣专项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药品购销中赠送、收受回扣行为案件3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件,涉案人数4人,使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得到遏制。2000年,积极推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通过药品采购公开招标,使招标药品的品种由原来的29种扩大到83种,中标价与批发价比平均降幅32%。
  2001年,加强非法的药品集贸市场检查,开展社会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加大药品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群众就医用药安全。2003年,各医疗单位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数额与医院购物总额的41.44%,实行市直医疗机构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将药品收支结余上缴卫生局,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治理医疗事务中收支“红包”及“大处方”“贵药方”现象。2004年,召开“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优化医疗服务环境”现场会,以现场参观、交流形式,总结经验,部署工作,解决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问题,取缔无证经营药品184家,限期整改58家,没收价值40万元药品及医疗器械。
  2007年,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和投诉处理反馈机制,健全出院病人回访、医德医风奖惩及绩效考评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对药品采购招标竞标活动的监督。
  六、治理教育乱收费
  1995年,对全市38所中学及3所重点小学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清理违规收费金额114.89万元。1999年,查处中小学校乱收费案件34起,涉及违规收费金额137.13万元。2000年,开展中小学收费检查,查出违规金额154.79万元,清退违规金额129.51万元,罚没收费金额42.79万元,并查处有关责任人,中小学乱收费现象得到遏制。2005年,市政府出台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收费与当地学生同等标准政策,并确定296所定点学校,获得各级充分肯定。泉州市在晋江市召开“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现场会,总结推广晋江市的经验和做法,省电视台《纠风之窗》作专题报道。全年全市共受理教育收费咨询、投诉1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清退不合理收费178.58万元。2006年,制定出台“两免一补”规定,下拨全年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补助经费4332.9万元,惠及包含外来工子女在内的193595名学生。2007年,晋江市下拨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助学经费671855元,全市1673名中小学生和特教生受到资助。同年,组织对学校收费公开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设立接访窗口,受理乱收费举报36件,并予以严肃查处,督促清退违规收费35.06万元。
  第六节 预防腐败
  1989年,晋江县廉政办在对“四局一行一乡一镇”等7个单位进行试点的基础上,针对群众最关心的土地审批、出入境审批、农转非的问题实行公开监督,全县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的单位增加到224个,公开的项目增加到142个。
  1997年,在推行办事公开工作过程中,及时确定政务、村务、厂务、校务和卫生系统院务五公开工作联系点,以各联系点为试点,积极协调各牵头单位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和帮助,并通过联系点带动全市基层事务公开工作的全面铺开。全市381个村均实行村务公开,公开率100%。
  1998年,以规范账户管理为突破口,会同财政有关部门制定《关于清理整顿市直单位银行账户工作的意见》,对市直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整顿,做到每个单位保留一个收入账户和一个支出账户,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率先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罚缴分离制度,进一步加强票款管理。
  2000年,政务公开纳入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办事制度,简化、公开办事程序。全市应公开企业20家,全部推行厂务公开,推行率100%。结合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多次组织评议代表开展明察暗访,对推行公开工作不力的单位,发出通知书限期整改,有力地推动工作。同年,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制度。在具体操作中,采取“制度一步到位、工作分步实施”的办法,分别在镇级、市直所有执收执罚单位推行。
  2001年,调整充实市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各有关单位相应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从而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6月,召开全市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工作现场会,组织实地参观10个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以及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市政府统一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重要事项。市电信局还在泉州市厂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
  2002年起,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市政府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以流程再造为核心,以电子政务为手段,以完善制度为保障,持续推进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一定的社会成效。同年1月,启动第一轮审批改革,对39个部门上报的641项审批项目进行清理,重新确认357项,削减率44.3%。在理顺部门权责关系的基础上,采取精简审批环节、改进审批方式、改革审批制度和建立审批平台等方法进行流程再造和优化。
  2002年,建立市级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对财政拨款的市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市管的中小学、幼儿园)的财务收支统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积极推行村级财会集中代理制度,初步形成市、镇、村三级会计集中核算网络。制定推行村级财会集中代理制度的工作方案和有关制度,确定紫帽镇、东石镇、永和镇为试点。同年,会同组织、人事部门结合乡镇换届选举,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选派优秀后备干部参加差额选举,全市15个镇258名干部参加镇党政换届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14人(含挂职干部),其中现职科级干部当选177人,落选14人;市管后备干部选37人,落选30人,实现干部“能上能下”。是年,把村务公开的内容重新归纳为11个方面,设计制作成10张表格,统一印制,规范公开,逐步在全市铺开。
  2003年2月,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取消申报材料137份,简化审批前置19个,压缩审批时限1866天。进一步完善市级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市直单位及所属基层所站有386个单位的财务收支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基本实现市直单位财务的“零户管理”。制定《村级财会代理服务工作暂行办法》和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村级财会代理服务制度。从6月1日起,全市15个镇的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投入运作,380个村(居)实行委托代理记账,并理清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同年,认真组织对镇(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回头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后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举办《干部任用条例》系列专题讲座,组织全市4252名干部参加《干部任用条例》知识竞赛。全面推行乡镇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全市359名干部参与110个股级职位的角逐,28名一般干部走上中层干部岗位,86名表现突出的落选干部被择优安排其他股级岗位。
  2004年4月,开展第三轮改革对规划建设审批项目、材料、程序进行精简,将原来需多重程序把关、现场勘查的8个审批项目直接改为当场即办。10月,第四轮改革提出审批、监管、服务职能适度分离的思路,选择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国土局、环保局、商务局、卫生局、经济发展局等六个重点部门,专设审批科成建制进驻行政审批中心,推动政府管理方式实现体制机制上创新。同年,市委、市政府对各镇(街道)财政所长、总预算会计实行统一委派,强化对镇(街道)财务的监管。继续全面推进村级财会代理服务工作,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会计电算化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不断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全市383个村(居)财务收支纳入镇(街道)财会代理服务中心核算。同年,认真做好市直机关机构改革和干部调配工作,妥善制定出台机构改革期间人员离岗待退、分流安排、定编定岗等配套措施和规定。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暂行规定》等有关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对各单位正职领导所持因私护照及通行证情况进行摸底、收集,统一管理。清理6名科级干部的企业兼职。是年,各医疗单位重点抓好服务制度、收费依据和标准等的上墙公开,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和“一卡通”,让患者明白消费、打消疑虑。2004年,选择20个村(居)为试点开展村务民主听证,进一步丰富村务公开工作内涵。
  2005年,探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营运体制改革思路,按照“政府统一所有,授权管理经营”的原则,成立公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晋江市资产管理营运有限责任公司,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增值。同年,在市直部门推行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共有512名干部参加210个股级岗位的竞岗,直接提拔担任正股级职务的34人,原有股级干部43人落选。制定《晋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规定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原则上实行“凡进必考”,提高干部队伍入口的公正性与规范性。是年,大力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公开,构建“阳光工程”。依托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以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为试点,在晋江政务网建立“晋江重点工程建设公开网”子网站。在抓好五大公开、公共服务部门公开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党务公开。
  2006年,财政部门把会计集中核算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结合起来,启动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确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规范收入收缴方式、减少资金拨付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市334家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收支,以及市财政对镇、企业、个人的专项补助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同年,组织换届集中考核与调配工作,继续推进《干部任用条例》、“5+1”法规性文件和省委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等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任前公示和考察预告、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协同市人事局制定出台《晋江市营职级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试行)》,规范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进必考”规定,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2人。是年,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进政务、村务、院务、厂务、校务的网上公开,督促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网上公开内容,每季度在晋江政务网上公开一次。2007年,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和规范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
  2007年,出台《晋江市第五轮审批体制改革和全面实施电子监察系统工作方案》,启动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实施电子监察系统,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将全市行政审批办件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推进阶段式并联审批工作,推行网上审批服务,推动行政审批市镇联动等一系列措施,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方便企业群众。至当年年底,市行政审批中心进驻24个部门,95名办事人员,224个审批项目;受理各类审批项目538607件,办结538050件,当场办结率75.35%。全年2893个审批事项成功进行网上受理、预审批,办结2869件,办结率99.17%,行政审批中心成为市委、市政府营造投融资软环境和体现为民宗旨的重要载体。同年,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改革。晋江市以《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摸清底数,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年,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科级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意见》,重点抓好中央出台的“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十一个法规性文件”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工作。在全市开展第二轮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工作,其中交流269人,轮岗63人,交流轮岗面14.6%。进一步深化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竞争上岗,273人干部参加竞岗,145人干部通过竞争走上股级职位。
  第七节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一、完善工作机制
  1991年2月,成立县纪委党纪教育室,出台《晋江县党风党纪教育工作意见》。2004年,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并加强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党校、市广电局、市文体局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着手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2006年,建立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12个部门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大宣教”工作机制。
  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1989年,组织学习《关于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通知》。1990年,组织学习《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并印发《党纪手册》发至全县党员干部。1992年,要求各镇(场)运用好墙报、广播、录像等宣传阵地,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广泛宣传党的纪律教育的原则和有关内容。1994年4月,开展“讲党性、学先进、比廉洁”反腐倡廉系列活动,自编《反腐败学习参考资料》。1998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下简称《行政监察法》)、《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7部法律法规的教育活动,编印《党风廉政法律法规选编》4150册;组织市各套班子主要领导及230多名党员干部到泉州参观“全省反腐倡廉教育图片展览”;组织《行政监察法》及《方圆月刊》知识竞赛活动,订阅《行政监察法》学习问答2300册,全市党员干部参加两次知识竞赛11288人次。1999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和《关于制止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编发《制止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文件选编》1700本;成立党风廉政教育宣讲团,在全市开展反腐倡廉和遵纪守法专题教育讲座119场(次),参加人数有7548人(次);组织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770人观看泉州市反腐倡廉图片展览。2002年,翻印《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的讲话(1993—2002)》,要求各级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讨论;同年4月,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门在全市部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宣传月活动,向各单位、部门提供《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应知应会读本》等学习材料,督促指导学习讨论;组织对全市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勤政廉政意识。2003年,组织“艰苦奋斗、勤政廉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组织举办“艰苦奋斗、勤政廉政”图片版报展览及“正气颂”专题文艺会演、文艺晚会和下乡演出,并推选优秀节目参加泉州市专题文艺晚会演出;编印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关于“艰苦奋斗、勤政廉政”的论述及廉洁从政知识小册子,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举办“实践‘三个代表’先进事迹报告会”、主题辅导报告、知识讲座。2004年,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发文要求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两个《条例》),并通过邀请省纪委政策法规室主任作专题学习辅导报告、开展两个《条例》讲座电教片展播、组织党校老师和纪委业务骨干深入基层宣讲两个《条例》、举办全市两个《条例》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2005年,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贯彻,举办全市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学习《实施纲要》辅导讲座,在全市开展《实施纲要》辅导讲座电教片展播活动,组织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和部分股级干部参加《实施纲要》知识竞答活动;举办“保持党的先进性,反腐倡廉教育展”,运用图片、文字、音像等形式,重温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回顾反腐历程,展现各个时期涌现出来的勤政廉政楷模风采,展示近几年来全国查处的一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共有党政干部、中小学生、部队官兵1万余人前往观看,《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人民网等新闻媒体作报道和转载。2006年3—4月,会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开展全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采取举办培训班、开设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两个《条例》、《实施纲要》和其他党政纪知识。2007年,举办晋江市“知荣辱、讲廉洁、促和谐”青年干部演讲比赛。
  三、示范教育
  1999年,配合省纪委和省电视台拍摄市财政局勤廉兼优专题片。2001年,精选出市刑警局等5个勤廉兼优的典型,通过省纪委、泉州市纪委有关刊物进行宣传报道,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效应。2002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采集各类先进典型17个,市财政局、地税局和法院干警吴庆锥等5个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先后在《中国纪检监察》《福建方圆》和市有线电视台等媒体上宣传报道;召开陈欠水先进事迹报告会暨全市勤政廉政工作会议,号召党员干部学习陈欠水同志的先进事迹。2006年,开展向郑培民、任长霞、谷文昌和陈欠水等先进典型人物学习。
  四、警示教育
  1989年,选择5个比较典型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的案件进行全县通报,此后典型案件通报成为(县)纪委常用警示教育方式。1993年,在磁灶镇举办反腐败电影专场。1998年,派员到机关、基层进行反腐倡廉和遵纪守法教育讲座,全市共开展宣传讲解法规、以案释纪、剖析案例的各类教育讲座97场次,参加党员干部有5840人次。2000年,组织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动员大会,观看《生死抉择》影片和《胡长清案件警示录》等电教片,采取召开座谈会、撰写观后感等形式,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市73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动员大会,6200名党员干部观看反腐败影片。2001年,联合市检察院,深入剖析近年来查处的5起典型案件,在全市开展警示教育巡回宣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2006年,组织市直单位重点岗位的女干部到省女子监狱开展帮教及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发案单位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在市财政局、地税局、检察院建立警示教育基地。2007年,组织100多名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到泉州监狱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接受警示教育。
  五、廉洁文化建设
  2000年以来,推动廉洁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在教育形式上,注意运用网络、音像、电视、广告等传媒手段和大众文化等形式,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召力和渗透力。2000年,在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中开展“廉内助”教育活动,召开教育动员大会和配偶代表座谈会,发放倡议书,提供《生死抉择》电教片给与会的干部家属,推荐2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家属参加泉州市第二届“廉内助”评选活动。2004年,组织文艺队伍到农村、社区和企业,举办8场“廉政之声”文艺晚会,观众3万余人次,在群众中营造积极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和社会舆论氛围。2005年,会同团市委在晋江青年网开设“中小学生敬廉崇洁启蒙教育专栏”;成立全市家庭助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妇联联合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开展廉政歌曲征集活动,共创作反腐倡廉歌词57首、谱曲33首,评选出10首最佳歌曲,其中《心里装着谁》满票入选“泉州市反腐倡廉十佳歌曲”;组织创作反腐倡廉公益广告,有2幅作品在全国首届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大赛中获奖;以安海、西滨、灵源、紫帽等镇(街道)的12家非公企业为试点,探索推进廉洁文化进非公企业,引导非公企业廉洁诚信、依法经营。2006年,向全市领导干部家庭发出《构筑廉洁防线,共创幸福家庭》倡议书,赠送《创建廉洁家庭教育读本》;举办全市性勤政廉政歌曲演唱比赛等活动,继续深入农村、社区和企业开展“廉政之声”巡回演出活动,在晋江电视台侨乡频道定期播放反腐倡廉公益广告。2007年,开展廉政短信征集评选活动,征集900多条,评选表彰60条优秀廉政短信;举办反腐倡廉南音新曲演唱会暨廉政灯谜展猜活动,组织20个南音社团演唱《清廉赞》《心里面有灯不怕黑》等反腐倡廉南音新曲;创建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126个,着力抓好侨声中学、中和小学、南区中学、中小学生劳动技术教育基地等4个市级廉洁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并在中小学生劳动技术教育基地建立晋江市中小学生敬廉崇洁教育馆,开展“廉洁诚信”主题班会、演讲比赛、书画创作等一系列活动,培养学生“敬廉崇廉”的思想观念。继续推进廉洁文化进社区(农村),引导村(社区)在修订村规民约时将廉洁守法、勤俭节约写进村规民约,创作《天下第一清官施世伦》连环画,在东石镇举行廉洁文化进社区踩街活动和书画作品展,在龙湖镇前港村开展廉洁文化进祠堂试点工作。召开领导干部家庭助廉工作会议,发出“晋江市家庭廉洁倡议书”;在市机关开展“好读书、知廉耻”主题征文比赛。
  六、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
  1993年,市纪委办公室编发《晋江纪检监察信息》,1999年,《晋江纪检监察信息》改版为《晋江纪检监察》。2002年,制定市纪检监察信息及通讯报道量化评分方案,健全纪检监察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机制。2001—2007年,市纪委办公室连续7年被省纪委、省监察厅评为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中国纪检监察》刊发晋江专版,宣传报道晋江建市10周年来反腐倡廉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成功经验。2004—2005年,在晋江电视台开设“求真务实、勤政廉政”新闻栏目,2006—2007年,更名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勤政廉政”新闻栏目,并在《晋江经济报》开设“党风廉政之窗”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全市反腐倡廉工作;2003年,创办中共晋江市纪委晋江市监察局网站,加强对外宣传交流。2007年,加强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和政策法规研究工作,在《中国纪检监察》发表文章22篇,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研究室《研究与动态》发表文章17篇,市纪委、监察局被确定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调研工作联系点和调研信息直报点。
  七、电化教育
  1989年,购买11部电教片在全县进行展播,此后,党员干部电化教育成为常规教育方式,每年均选择一些电教片在全县(市)展播。1998年,选购9部优秀电教片开展展播活动,全市共播放285场、12825人次观看。1999年,组织观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系列教育电视剧,全市组织观看系列电视剧216场次,观看人数51800人次;组织观看《昨日的承诺》反腐倡廉影片,全市党员干部2700多人观看。2001年,在晋江电视台播放电视剧《一代廉吏于成龙》,组织观看《公仆风采》《失职渎职大透视》等电教片。2002年,组织观看《厦门特大走私案》《许运鸿案件庭审纪实》《责任的呼唤》等反腐倡廉电教片。2005年,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郑培民》和《王怀忠的两面人生》等电影、电教片。
  第八节 机关效能建设
  2000年起,晋江市坚持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00年3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的精神,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006年,泉州市开始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市委、市政府把绩效评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精力、工作力量、保障措施向绩效评估工作倾斜。结合晋江实际,制定出台《晋江市2006年度绩效评估自评工作方案》,明确绩效评估自评工作方向,确保工作进度。根据评估内容,按职能范围,把绩效评估考评指标体系的5个一级指标、33个二级指标分解到21个单位,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做好采集、测算、提供绩效评估指标2006年度预期值和标准值等基础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同时,由市政府办、监察局、统计局、效能办牵头,做好全市绩效评估自评工作的督促检查、指标考核、察访核验等工作。
  2006年,晋江市制定出台《晋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试行办法》等“四项制度”,明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日考勤、季评议、年述职和定期考核”的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每年年初印发《晋江市绩效考评工作日记》,全市干部职工人手1册。进一步健全出勤考勤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效能追究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办事服务行为。
  2007年,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市长为组长,各1名常务副市长、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监察局、效能办、统计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监察局,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负责绩效评估日常工作。2007年度,在泉州市政府绩效评估中,晋江市的成绩在泉州市排名中等水平(2006年度没有公布评估结果)。
  至2007年,市效能办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从推进绩效评估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电子监察系统、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效能督查等方面不断探索提升机关效能的有效途径,以“抓效能、优服务、促小康”为主题,把效能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执政能力建设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向纵深发展。
  2006—2007年,市效能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介入开展效能督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工作落实。共组织对市直机关、镇(街道)进行明查暗访200多次,检查单位130多个次。2年间,市效能办受理效能投诉件653件,办结572件,办结率95%,对2个单位、95名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36名工作人员进行效能告诫,对81名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160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3名临时人员作辞退处理。
  第九节 行政监察
  1988—1993年,县(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工作主要围绕中央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重要决策,开展清理整顿公司、清理在建项目、清查对外经济合同、清理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等工作。围绕促进政府廉政建设,组织开展“两公开一监督”为重点的廉政建设,督促358个单位制订廉政制度和配套措施,公开项目140多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党政干部违规建私房的问题,开展清理党政干部违法违纪建造私房和多占公房等问题。围绕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开展乱收费专项治理,农业专项经费和支农周转金使用、救灾款粮发放、计划外生育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农民减负工作。
  1994年,市纪委增设执法监察室,发挥职能,围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难点问题,围绕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查处违纪行为。先后开展春耕生产监督检查,公路“先行工程”专项监察,物价大检查,建筑市场管理监督检查,工程建设中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专项检查,土地执法监督检查,减轻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农村电价检查,中小学收费情况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执法监察,“菜篮子”工程专项监察,减轻企业负担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监察,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招标执法监察,落实“收支两条线”情况执法监察,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监督检查,取消村组招待费情况检查,青阳糖厂转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公务车控购情况专项检查,防治“非典”监督检查,中小学危旧校舍改造专项检查,抛荒复耕工作督查,“百村示范、村村整治”督查,制止“两违”工作督查,取缔关停无证非煤矿山专项督查,以及对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及中小学招生工作监督等。先后开展国债资金、社保四项资金、“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环保排污费资金、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资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泉州“沿海大通道”、市区旧城改造、“百个工程”建设、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湖光西路区域改造、安海鸿塔小区改造、LNG燃气电厂建设、出口加工区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加强“四项制度”(政府采购、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产权交易)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五个坚决纠正”(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纠正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纠正污染环境损害群众健康利益)工作力度。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审批制度改革,财政制度改革,构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规范工程招投标和土地出让等市场机制,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等预防腐败工作。至2007年,全市开展执法监察246项,检查单位4326个次,发现各类问题991个,提出整改意见310条,查办案件44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4.35万元。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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