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防雷减灾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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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98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防雷减灾工作
分类号: X3
页数: 1
页码: 242-243
摘要: 本文介绍了市气象局在防雷减灾工作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和措施,包括成立雷电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雷电业务服务体系、依法履行防雷行政审批管理职能、加强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宣传和雷灾调查鉴定工作等。同时,还介绍了防雷装置检测及防雷设施技术服务的主要工作范围和检测报告的发出情况。
关键词: 防雷减灾 宣传工作 晋江市

内容

一、防雷减灾工作管理
  市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的管理。2005年3月,成立由副市长陈晋永任组长,政府办、规划建设、安监、气象、经济发展、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市雷电防护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气象局,负责依法履行防雷减灾政府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福建省气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气象局2个行政审批事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于2005年10月31日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对外服务,依法开展对各种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工作。
  市气象局创建雷电业务服务体系。包括雷电预测预警系统、防雷装置检测与防护技术组成的雷电业务体系,建立服务窗口人员文明行为规范,围绕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服务言行等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防雷减灾业务服务能力;依法履行防雷行政审批管理职能,大力推进建设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强化防雷装置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做到从源头上把好防雷装置设计、施工质量关。2005—2007年,受理办结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审批417宗,防雷装置竣工验收1000多栋建(构)筑物;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通信、金融、学校、医疗等单位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等设施防雷安全检查。对防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单位实行限期整改,发出整改通知书200多份,对于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或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提高防雷装置的安全防护水平;做好防雷宣传和雷灾调查、鉴定工作。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防雷减灾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好国家有关防雷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通过典型雷灾事例,开展警示教育,让市民掌握防雷的基本常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雷减灾意识,增强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二、防雷装置检测及防雷设施技术服务
  主要负责全市可能遭受雷电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易燃易爆物资仓储场所、电力设施等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常规检测工作;负责新、改、扩建工程和重大设项目防雷工程的施工质量分阶段跟踪检测和竣工验收综合检测工作;负责雷电灾害事故的调查与鉴定工作。20世纪90年代,开展防雷装置检测及防雷设施技术服务,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质量保证体系”的各项制度和规定。防雷装置检测及防雷设施技术服务范围不断拓展,检测范围包括汽车加油站、油库、液化气站、天然气储气化站、煤气发生炉、化工厂房、仓库、证券交易所、期货公司、水利设施、港口、码头、普通民用建筑,银行、医院、中小学校等,至2007年发出各类检测报告、审查意见书、风险评估报告等技术结论10000多份。对于防雷装置经检测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加大跟踪和督促整改力度,为社会各界落实防雷安全措施、防范和减少雷电袭击服务。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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