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地资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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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858
颗粒名称: 三、土地资产管理
分类号: F061.6
页数: 2
页码: 120-121
摘要: 晋江市土地管理部门通过土地收购储备、地价修订和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等措施,加强了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促进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在土地收购储备方面,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通过多种方式获取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和储备,为供应和调剂各类建设用地提供保障;在治理整顿土地市场方面,晋江市加强了对隐形土地市场的清理和规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市场行为,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关键词: 土地登记 土地资源 晋江市

内容

(一)土地收购储备
  2002年6月25日,晋江市土地修储管委会(简称土地储备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其职责一是受市政府委托,依照法律程序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储备并进行前期开发,以供应和调剂各类建设用地。其二是加强市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和价值规律,促进晋江市用地方式、用地格局和用地机制的根本转变。其三确保土地资产不流失,让有限土地资源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土地储备中心成立后,机构开始运行。2003年,跟金融机构合作,同国家开发银行签订总额为58亿元的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贷款合同,其中属土地储备项目有15亿元。在贷款的五年期间(2003—2007年)为收购储备提供资金保障。期间,土地储备中心投入4353.37万元收购泉州大清服饰有限公司用地,青阳镇老干部活动中心用地、岭山小区用地、赤西小区回拨地及陈村村预备地12.73公顷。同时介入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对市行政中心大楼、罗山机动车市场、紫帽闽南汽车城,双沟改造区域、华美国际商城、垃圾焚烧处理厂等项目共102.1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其中79公顷纳入土地储备库。
  2005年,土地储备中心又与金融部继续合作,组织对市区湖光西路两侧区域的改造工程、行政中心、政府城市展览厅、房地产交易用地、双龙路区域改造工程、泉安路林口段区域改造用地,驻军部队置换用地、金井LNG工业储备用地、行政中心企业总部用地等17宗,面积146.4公顷新增报批建设用地报批纳入储备。此外,还收购晋江市五里工业园3.6公顷的土地,征用7.7公顷土地让部队作建设用地,从而置换部队3.8公顷旧营房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土地储备中心还与罗山、青阳街道、池店镇政府等部门对市政府中心、湖光西路区域改造、泉州大桥南片区域改造工程的征地和用地报批。
  2006年,组织对会展中心区、市区15号路、部队2340工程、金井石圳LNG工业储备用地、磁灶镇区旧街改造工程、紫帽镇后厝街小区、安海鸿塔小区、前沿安置小区等150.1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纳入储备,并收购永和商住小区,梅岭小区许厝社区回批地、内坑糖厂,龙山商贸小区、万宝来(晋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7.30公顷作为储备用地。
  (二)地价修订
  晋江撤县建市后,为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于1992年只在市区的范围内制定土地市场价格。随着经济发展,原定的土地价格不能适应土地市场。2000年,为实现土地资源和资产并重管理,委托厦门亿达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各镇的基准地价进行修订。修订是采用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和市场比较法测算各种样点地价并编制样点地价图,划分和测算各类地价均法区域和地质区的基准地价。历经一年修订,2001年7月31日,发布《晋江市2000基准地价》的通告。
  2005年7月,晋江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后,7月23日,以市政府的名义公布实施《晋江市2004基准地价》。该基价包括市区、各镇规划的商业、住宅、办公、工业综合等各类用地基准地价,此地价作为晋江市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交易价格指导和土地出让金的标准依据。
  (三)治理整顿土地市场
  1990年5月,晋江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允许土地投入市场运转。为执行该条例精神,探索土地市场新事物,有效控制土地市场,于1992年成立晋江市土地开发公司,代替市政府管理晋江的一、二级土地市场,同时施行两个制度:一是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确认制度;二是成片的出让、转让、抵押许可证的制度。为促使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执行,土地投入产出良性循环,于1994年,增设土地资产科替代开发公司的职责,并替代市政府办理国有土地的出让、转让事项,控制土地市场。
  新开辟的土地市场的出现必然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产生隐形的土地市场。1997年4月,开展对土地隐形市场的调查,组织市、镇、村80多人对青阳镇7个村(居)用地6000多宗的租赁、转移等情况逐宗、逐户进行调查摸底,5月份完成内外调查工作,隐形市场的清理既可抑制土地投机又可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此外,市委、市政府还规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市场行为,即先补办出让手续,再补交出让金方可进入土地市场交易。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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