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农田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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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843
颗粒名称: 一、基本农田保护
分类号: F061.6
页数: 4
页码: 111-114
摘要: 晋江市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包括建立异地划补保护区、制定保护措施、设立粮食自给工程和千亩蔬菜基地等。这些措施有效地保护了晋江市的耕地资源,提高了粮食产量和蔬菜供应能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关键词: 矿产资源 土地资源 晋江市

内容

(一)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1994年7月,市委、市政府印出《关于全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规划分解任务的通知》,并成立以市长为主任、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的领导组,把保护耕地作为晋江市解决“吃饭与建设”矛盾的头等大事,开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各项工作。
  1995年5月,基本农田保护区经省、市上级土地部门的验收,全市划定农田保护766片,面积20266.5公顷(其中粮食作物709片,面积18802.5公顷;蔬菜作物16片,面积645.3公顷;其他名特优作物48片,面积776公顷;养殖3片,面积41公顷)划定的保护区占全市耕地83.35%。
  (二)制定保护措施
  1995年,基本农田划定后,市委、市政府制定四条保护措施:市、镇、村三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实行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需动用基本农田,应取得许可证后再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获得后方可动用;发表公告,让全社会共同监督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有破环基本农田的行为,不仅在经济上给予处罚,而且依法予以惩处。
  1996年,又补充制定相应六条措施: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窑、建房、建坟、取土、挖沙和堆放固体废弃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保护区内的耕地;实行处罚赔偿制度;抓好利用总体规划,做好耕地宏观调控,保持耕地总量平衡;严格控制各类非农业用地占用保护区内的耕地。
  1998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中,再补充保护措施:建立保护机构,赋予机构的职能,制定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坚持“占补”原则,占多少面积相应开垦多少面积补上;建立基本农田地力监测网络,加强地力科技指导以及加强“三废”治理,强化基本农田环境保护。
  (三)异地划补
  晋江经济迅速发展,工业企业用地量也随之增加,加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启动,如福厦高速公路、泉三高速公路、福厦铁路、通信、电力、高科技等项目建设每年都要用去一定量的土地。为解决后备资源紧缺及“占补平衡”,于1998年后向南平地区的松溪、浦城、政和三县进行异地划补保护面积1333.3公顷(2万亩),每亩支付保护费300元。2000年,又抓住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异地划拨调整的机遇,向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争取异地划补的指标4235公顷(其中工业园区、市规划区及一些重点项目2313公顷,镇级项目1922公顷),支付保护费1919.596万元。在遵循“用一造一”的原则下,还向宁化、清流、寿宁、尤溪、松溪等县市进行异地划补,划补面积1653.3公顷。(四)粮食自给工程
  池店村地处晋东平原,原有水田266.7公顷,是晋江粮仓之一。自改革开放后,由于修筑国道324复线、福厦高速公路、兴办第二中学及泉州清濛高科园区的开发,征用该村66.6公顷的水田,全村耕地剩下175公顷,人均耕地只有0.37亩。村两委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解决“吃饭与建设”的问题,在各级政府关怀下,创建“福建省粮食自给工程”。
  粮食自给工程创建于1999年,工程面积146.6公顷,是一片平川的水田,由“田洋、田美、浚东、浚西”四个田区组成,同年4月,在市财政、农业、水电、农机部门的支持下,投入资金430万元(其中村自筹资金220万元)。
  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为不让土地流失减少耕地面积,在工程4个片区内建4个渠系网络主石渠13.5千米,U型水渠12.6千米,建跨金鸡河南高渠桥7座,河床两边石块保护砌。
  机耕操作 为使旱涝保收,在4个片区建4个固定机灌站,安装250伏安变电器及1个配电宝,竖电线杆加设线路供电,添置“农友150”收割机5台,烘干机1台。
  科学种田 建16座钢架大棚育秧,培育优良稻种;适时种植反季节蔬菜,实行农业科研实验。粮食产量年亩产800千克,可产粮176万千克,扣除9097人年口粮127.746万千克外,尚有几十万千克余粮,成为名符其实的自给工程。
  (五)千亩蔬菜基地
  千亩(66.6公顷)蔬菜基地在龙湖镇“后溪、杆柄”,基地面积170公顷。该基地不仅是晋江市最大的蔬菜基地,而且又是泉州市政府挂牌的蔬菜基地之一。
  基地于20世纪90年代陆续开发整理而成型的。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做到投入少、产出多,于是在基地内修引水渠,开垦未利用土地。
  修引水渠 基地内原有一条3千米长的水渠,是冲沙型的,两岸杂草丛生,渠底淤泥厚积,流水不畅不便灌溉,故对水渠两边砌筑方条石、渠深0.5米,另一边加固5米宽机耕路,坡道1:1.5,减少因水流冲刷而破坏耕地。
  开垦未利用土地 基地西北侧有一片凹地,崎岖不平杂草丛生,开垦整理新增耕地21公顷,开垦整理后均种上蔬菜。
  基地主要种植萝卜、西红柿、洋葱、蒜类等20多种长短季蔬菜,一年可种植4—5季,经测算年亩产值3800元。
  (六)万亩耕地保护区
  20世纪90年代后,陈埭镇政府发挥自然的地理优势,在政策上给予优惠、资金上予以支持,鼓励沿海各村及社会团体在浅海滩涂上围海造田。经几年的围垦,全镇围垦的耕地上万亩(666.6公顷),被评为“福建省耕地开发的先进单位”。
  镇政府为便于保护与管理,将“乌边港”以北的“溪边、洋埭、涵埭、仙石、海尾”的五个建制村围垦的耕地进行路、渠、沟的整理,修渠筑网,填沟平墩,扩大耕地面积,经整理连片的面积达800公顷。连片后进行机械耕作,以此改变村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模式,起到对万亩耕地统一规范耕作、保护管理的示范作用。
  (七)基本农田保护区复查
  1994年,晋江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将一些荒坡地、沟、塘、路、林等错划为保护区,部分保护区的界址不明确的原因,使基本农田被占用和受毁的现象时有发生。1998年12月中旬,市委、市政府根据省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全面核查工作。
  至1999年11月,全市基本农田由原来的776片划为844片,划定的保护面积由原来20266.5公顷划为20480.1公顷(其中水田4845.9公顷、旱地14236.3公顷,其他农用地1398.2公顷),制定图件33件(其中农田分布图17件、实地调查图16件、报表材料17件),整理档案材料3套立卷归档。同时,保护区立标树牌255块,牌上标明地名、面积和责任人,还重新签订责任状。
  (八)耕地特殊保护
  1999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田的审批权限,规定严格审批后方能使用,使用者根据“用一造一”的原则开发同质同量的农田,同时对个别条件较差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特殊保护措施。
  受到特殊保护的是磁灶镇小桥村“田洋”区保护区40.8公顷,该片保护区因泉厦高速公路的建造从保护区穿过,又因石狮引水工程的建设也沿该片保护区而过,高速公路的护坡砌筑,引水工程的砌筑高渠导致该片保护区低洼积水,无法排水而长期浸渍,直接影响粮食产量的增长和土地资源的质量。晋江市委、市政府对该地保护区列入特殊保护范畴,下拨资金实施改造。市委、市政府下拨专项资金157.5万元,修水渠4500米,渠道高1米,宽0.8米,建4个电灌站,电力34千瓦,可灌溉整片水田且又能排水,改变该保护区长期浸渍和农作物生长不良的现象。同时还在该片保护区内开挖4口大井,每口井深6.5米,直径6米,容积183.69立方米,以此确保该片区旱涝保收。保护区内还修筑机耕路11条,总长4000米,便于运输,提高劳动工效和土地利用率。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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