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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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83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分类号: F061.6
页数: 1
页码: 109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矿产资源开采和矿产品营销的历史和现状。在矿产资源开采方面,晋江市经历了从主要开采花岗岩和沿海矿砂到归并国土资源局后对军事设施保护区的矿产进行管理,以及对违法采砂行为进行制止和跟踪监督的过程。在矿产品营销方面,晋江市严格执行了矿产品的准运制度,通过设立准运申报站办理准运手续,规范了市场交易行为,提高了企业效益和矿产交易市场的竞争力。
关键词: 矿产资源 产品营销 晋江市

内容

一、矿产资源开采
  1988年,晋江县矿产开采主要是花岗岩和沿海的矿砂。1997年,市地矿局对花岗岩矿产资源开采主要放在解决矿点上。因晋江国土范围内很多矿点涉及军事设施的问题,不能随便开采。故市地矿局配合部队、人武部、英林镇政府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规定及要求,对全市矿点涉及军事设施予以检查,界定军事管理区涉156宗采石场一律查封,严禁开采;对在军事设施管理区外的122宗的采石场,重新审核办理采矿许可证;对靠近军事设施管理区的8个采石场,严禁越界开采。
  2002年,地矿局归并国土资源局,成为国土资源局一个内设机构(科)。该科认真履行职责,注意跟踪沿海矿砂的开采。深沪与龙湖有的群众未经批准在潮间带挖砂,致使海岸砂堤受海水冲刷,防护林被破坏。甚至使海岸线后退,暴风潮的部分海水入侵,造成部分土地被淹的严重局面。为此矿管科指令深沪、龙湖两矿管站制止违法采砂,并协调站头林场和深沪镇政府联合发出《禁止在深沪镇一带挖砂取土的通知》,而且配合有关部门对矿点跟踪监督开采。
  至2007年,矿管科还常年到内坑、池店、青阳等镇禁止、处罚无证乱采滥挖粘土矿资源的行为。
  二、矿产品营销
  晋江市的矿产品多年来严格执行矿产品的准运制度。1997年,外运的矿产品必须在各镇设立准运申报站办理准运手续,领取准运单后方可将石料运出市外。准运制度的目的是引导矿产就地深加工,促进转化增值,提高企业效益,增强矿产交易市场的竞争力。准运制度的执行还规范各申报站人员的思路和业务素质,强调清廉勤政办理准运手续,严禁不开准运单而私放外运的矿产品及多收少开的行为。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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