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国土资源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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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823
颗粒名称: 卷二 国土资源管理
分类号: F061.6
页数: 25
页码: 100-1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市在人多地少的情况下,为了解决建设与吃饭的矛盾,经历了从土地无偿、无限期、无流动、单一行政手段划拨制度到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再到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和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晋江市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包括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加强地籍和建设用地管理,以及打击土地违法和乱挖、乱采矿产行为。晋江市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时,积极寻求减少对耕地浪费和过渡依赖以及矿山资源的过渡开发利用,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土地管理 国土经济 晋江市

内容

晋江人多地少,1988年,从晋江县析出3镇1乡建立石狮市后,县域土地面积649平方千米,其中耕地面积32292.6公顷,人口密度1506人/平方千米,未利用的土地5761.2公顷。矿产资源贫乏,以非金属矿为主,发现和探明的有高岭土、型砂、玻璃砂、钾长石、黑粘土、泥煤、海贝壳、磁铁砂、钛铁矿砂、锆英石砂、独居石砂和花岗岩矿点数十点。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晋江乡镇企业发展耗去不少土地资源,而人口逐年增长,“建设与吃饭”的矛盾突出。对此,县委,县政府“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并采取建设用地实行“一级出让市场由国家垄断,二级出让市场放开搞活”措施,多头分散的土地管理体制逐步转向集中统一管理,以及加强矿山资源的保护。
  1992年,晋江撤县建市,在加快城市建设的同时,加强土地的保护和管理,是年,完成国有矿山和乡镇矿山的定点划界和采矿许可证发证。1993年,晋江市打破土地长期无偿、无限期、无流动、单一行政手段划拨制度。1994年,实行县、乡两级土地垂直管理,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出让”土地有偿使用制度。1996年,开展矿山整治工作,重点对不符合办矿条件、无法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开采的矿山,限期整改、行政处罚或取缔查封。1998年,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创立土地储备制度,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建立土地招拍挂让、产权交易、收储等制度,并加强地籍、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规划保护。至2001年,先后编制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2004年,停止一切非国家、省级急需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向晋江原生的裸地裸岩、价值不高的山体、浅海滩涂、河滩沙滩要地,严格矿山开采审批,打击土地违法和乱挖、乱采矿产行为。
  至2007年,晋江市人口104.45万人,人口密度1609人/平方千米,人均耕地进一步减少。晋江市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时,寻求减少对耕地浪费、过渡依赖和对矿山资源过渡开发利用之路,促进晋江经济社会建设与土地开发利用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章 国土资源
  第一节 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特征
  晋江县于1988年析出石狮、蚶江、祥芝、永宁共4个乡镇建立石狮市后,其总面积649平方千米。各类已利用、未利用的土地资源具有三个特征:
  侵蚀剥蚀——断块丘陵,自闽中大山带戴云山脉向东南延伸的余脉为紫帽山,再由紫帽山向北东走向而延伸至灵源、石刀、高州山(华表),其间在海拔300米以上为高丘。海拔在300米以下为低丘。这些土地资源原生为裸土土地、裸岩石砾土地、林地、果地。原生的土地资源经济价值不高,改革开放时开发变为工业、商贸及旅游用地、发挥其重要的经济价值。海拔在200米以下的大觉山、红麒麟山、狮山等,这些原生资源多为火成岩、花岗岩石组成,基岩裸露,坡面沟壑短浅,但滨海丘陵冲沟发育是晋江花岗岩和钾长石的储藏区。这些土地资源在开发,发挥其经济效益。
  侵蚀剥蚀的土地资源——台地,镶嵌于市境丘陵间和滨海地区,海拔高度在50米以下,主要由花岗石组成,台面较为宽整,地表发育深厚的风化壳,发育砖红色或淡红色亚粘土、亚沙土。这些台地资源分布在围澳的金井和东石一带,深沪湾的土地寮等地,但这些台地资源蕴藏着型砂和锆英砂等矿产资源。海拔在30米以下的二级台地有英林、龙湖、罗山、内坑等。这些土地资源既是耕种农作物的粮食生产基地又是花岗石等矿产地,还是人居住房和工商贸易的用地资源。海拔30米以下的土地资源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67%左右。
  海拔在10米以下,地势平坦宽广、土地深厚、河汊密布的平原。晋东平原是晋江下游的组成部分,位于市域东北部,面积约58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池店、陈埭、西滨等镇。这些平原的土地资源是水稻播种的耕作区和鞋业的生产基地。因为土地空间的固定性,具有特定性质的土地资源只能存在于特定的区域,除不可抗力外,其位置不能移动。正由于这个特征,改革开放以来,晋江市委、市政府为寻求解决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贫乏的出路,一方面向山要地,另一方面与海争田。因晋江市海岸线长达122千米,海岸曲折,多港湾,多岛礁,岛礁多面紧靠大陆,滩涂面积大,浅海水域广泛。自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出资鼓励下,陈埭、西滨等镇踊跃围滩造田,向海要资源。
  二、土地资源利用分类
  1988年,晋江县根据土地资源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能直接为人类生产生活所利用,并能产生效益的土地的条件分类方法,将土地面积(含水域)中分类如下:
  耕地 1988年,全县耕地面积32292.6公顷,其中水田10396.66公顷,旱地21895.9公顷;1995年,全市耕地面积只有26228.88公顷,其中灌溉水田5858.24公顷,望天田18.9公顷,水浇地6067.88公顷,旱地14278.66公顷,菜地8.2公顷;2003年,晋江市进行土地部分项目调查,全市的耕地面积仅为21860公顷;至2007年,耕地只有19645.05公顷。
  园地 1988年,全县各类园地面积2842.5公顷;1995年,园地2816.87公顷,其中果园2691.2公顷,茶园124.3公顷,橡胶园0.5公顷,其他园地0.87公顷;2007年,园地只有2484.3公顷。
  林地 1988年,全县林地面积8233.13公顷,其中有林地7854.6公顷,疏林地346.2公顷,灌木林地28公顷,苗地4.33公顷,无林地1232.6公顷;1995年,林地5864.8公顷,其中有林地4127.9公顷、灌木10.63公顷,疏林1711.78公顷,苗圃14.49公顷;2007年,林地为4004.1公顷,调查没有细分和统计。
  草场 1988年,全县草地面积1046.66公顷;1995年,没有进行草地调查统计;2007年,只进行牧草地调查统计,为0.63公顷。
  水域 1988年,全县水域面积4266.66公顷,其中淡水1400公顷,海域滩涂2866.66公顷;1995年,全市水域面积11373.58公顷,海滩面积60%,其中河流水面1530.61公顷,湖泊213.8公顷,水库460.1公顷,坑塘792.99公顷,海域滩涂6811.67公顷,沟渠1467.38公顷,水工建筑92.6公顷,其他4.4公顷。
  城镇和工矿建设用地 1988年,全县各类建设用地面积19725.2公顷,其中乡村居民点8083.13公顷,道路4179.6公顷,盐场1450公顷;1995年,城镇及工矿建设用地总面积17901.96公顷,其中城市256.12公顷、村庄8885.71公顷、工矿5826.4公顷、其他762.08公顷,建制镇2171.65公顷,交通用地2216.68公顷(包括公路1214.93公顷,村道768.9公顷,机场164.32公顷,码头1.85公顷)。2007年,没有进行有关调查统计。
  2007年,全市未利用土地5761.95公顷。其中,荒草地1134.29公顷,盐碱地3.15公顷,裸岩石砾1158.73公顷,沙地128.16公顷,裸土地106.83公顷,田坎3209.34公顷,其他21.45公顷;其他农用地5696.1公顷。
  第二节 矿产资源
  晋江县(市)境内已发现矿产有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玻璃用砂、铸型砂、高岭土、耐火粘土、砖瓦粘土、泥炭、钾长石、水晶、砂铁、稀土等12种,产地106处。矿床规模:大型6处,中型8处,小型22处,矿点70处。地质工作程度:勘探1处,详查2处,普查32处,矿点检查4处,踏勘67处。
  全县(市)列入省资源量表的有深沪石英砂矿,灵源大布林、内坑白垵、磁灶大埔高岭,永和巴厝饰面用花岗岩矿等5处。
  根据晋江矿产资源的分布、潜力和市场分析,境内主要矿产是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石料、玻璃用砂、铸型砂4种,其次是高岭土、耐火粘土、砖瓦粘土、泥炭、砂铁等。
  饰面花岗岩 主要产于混合二长花岗岩中,部分产于混合花岗岩闪长岩、浅粒岩或变粒岩中。分布在永和、英林、东石、龙湖、金井等镇范围内的大觉山、小觉山、长岭山、燕岩山、龟山、南山、大牛山、黄岐山、加礼坪、坑口、新街等地。晋江全境混合二长花岗岩,出露面积35.37平方千米,占混合花岗岩出露面积的95%。预测饰面用花岗岩矿石2亿立方米。
  建筑用石料 晋江境内分布于低山、丘陵中的火山岩、变质岩及侵入岩凡岩石新鲜者均可用作建筑石料,预测矿石资源量大于3亿立方米。
  石英砂矿 晋江境内分布于深沪、龙湖、金井、东石滨海一带,根据质量和用途,可分为玻璃用砂、铸型砂、过滤用砂。预测石英矿总量1.5亿吨。勘探查明玻璃用砂1671.08万吨、铸型砂5863.29万吨。
  高岭土 详查矿区有灵源大布林,普查矿区有内坑白垵、磁灶大埔,矿床规模均为小型,曾小规模开发利用,至2007年均已停采。
  耐火粘土、砖瓦粘土、泥炭,均分布于第四系、在农田耕地之下,至21世纪初已停止开采。
  根据所处地质构造及地质勘查程度,至21世纪初已知有经济价值的矿产有非金属矿饰面用花岗岩、石英岩(玻璃用砂、铸型砂)、建筑用花岗岩资源储量大、质量好、分布集中等特点。
  优势矿产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次优势矿产有玻璃用砂、铸型砂,紧缺矿产有高档饰面和雕刻用石材、陶瓷原料矿产等。
  第二章 资源开发利用
  第一节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一、工业与商住园区的开发利用
  (一)安平、福埔、东海垵三大园区
  1992年,晋江撤县建市前,县委、县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晋江的实际情况出发,扬长避短,创造条件,实现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城市社会转化,找一条符合县情的发展道路。撤县建市后,在推进城镇化建设时,市政府于1992年5月成立土地成片开发领导小组,实行“项目牵头、统一规划、分期实施、依法审批”和“开发一片,建成一片”的原则,鼓励内外商家开发成片土地,同时对其土地的功能利用、项目筛选、引导、监督等进行管理。在政策的引导及社会实际的前提下,三大片区的土地相继开发,以外商开发为主。
  安平开发区 1991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开发安海镇土地120公顷,由香港封域发展有限公司独资经营开发,区内的土地以浅海滩涂和荒杂地为主。1992年,动工开发,香港封域发展有限公司投资1200万美元,引进人造金刚石、轻纺、电子、食品等13个项目。至2002年,安平开发区内的各项基础项目基本完成。经10年的开发建设,区内逐步以工业为主体、工贸平衡发展、商住皆宜的现代化工业综合开发区。2006年,区内面积为136.9公顷,引资项目120个,企业实现年总值8.4亿元,上缴税利为6700万元,常住人口1.5万人,其中员工1.2万人。自1992年至2007年的15年的开发建设,区内有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以及供电、供水、车站、码头等基础设施。行政、公安、港务机构配套齐全,还有烟酒食杂和建筑钢材两大批发市场带动区内商贸繁荣。
  福埔开发区 福埔开发区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开发罗山镇土地110公顷,开发商为香港东宁发展有限公司。1992年,投资300万美元开发建设标准厂房3.6万平方米。除此,开发项目还有针织、电子、服装、五金、轻工、食品等项。由于某些项目不着落开发较缓慢,20世纪90年代后至21世纪初投资3750万美元建52座别墅,又投资2亿元建一个“SM”全国一级标准的商城,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福埔是晋江市的交通枢纽,商城建成后成为晋江商品展览、生产洽谈、招商引资的聚集地。
  东海垵开发区 开发区位于深沪东海垵海边,开发的土地属于山坡杂地及海边裸黄土地,开发面积66.7公顷,开发商为香港富联国际有限公司。1992—1999年,区内开发的项目主要是针织、服装和轻工。特别是漂染制衣可从织带漂染、辅料到成衣的“一条龙”的轻工生产配套。除此,区内还分南北两区,南区建有200多个座位的写字楼,50间套房宾馆,并有中、韩、日的高级餐厅配套,园内开发成为“工业、商业、服务业”的综合园区。园内2000年纳入晋江工业园区管辖。21世纪后的开发情况也归属市工业园区统筹。
  (二)市区商住三小区
  晋江撤县建市后,为扩大市区范围、加速城市化进程和发展经济的需要,赋予晋江市土地开发公司(公司系晋江市土地局下属单位)为主开发的职责。1992年6月,市土地开发公司向曾井、竹树下及青华村征用土地后进行推土平整、开路以及对供水、通信管道、电缆埋设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后,以土地二级市场形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用地者。
  曾井小区 小区原是青阳镇一个建制村,村中的民居住宅有的比较破旧,虽说306线(泉安路)从村中穿过,但道路狭窄,店面低矮,且又有一座荒塚杂芜的小山。要作为现代城市的社区的格局非常不符。为此,晋江市政府于1992年投资4000万元,交由市土地开发公司开发。1992—2007年,总开发利用土地面积45公顷,开发建设为一个现代化城市的社区。区内有八八商城、第二实验小学、祖昌体育广场、央属和省属多家商业银行、市长途汽车站等。
  竹树下小区 小区位于晋江市区的北端,又是晋江市区的北大门。市委、市政府为推进城镇化建设、扩大市区范围内,于1993年投资3000万元,由晋江市土地开发公司相继开发,至21世纪初开发建设为集“工、商、贸、住”于一体的小区。区内有凤竹漂染织造有限公司、凤竹乐园,有晋江最高的24层电信大楼,有市第一批“安居工程”,有荣誉国际、宝龙等多家高级酒店,小区总开发用地面积21.2公顷,其中商贸用地占13.4公顷。
  青华小区 小区区域是晋江市区的腹地。撤县建市前就是商贸云集,但不规范,建市后市政府为规范商贸市场,1994年初,由晋江市土地开发公司继曾井、竹树下小区开发建设,投资1700万元与青华村合作开发建设10多座商住综合楼及商厦,至2005年,小区开发为商、贸、住的综合小区,既是商贸活动市场,又是人们安居住区。2005年7月间,小区北面的湖光西路市委、市政府实施拓宽拆迁建设,从泉安路直接贯通到新华街,使一街一路相通,促进经贸更加发展。
  (三)梅岭、洪山两小区
  青阳镇是市委、市政府的所在地,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推进,市政府以市区为“龙头”,交通、能源、通信、供水、市政基础设施五大建设相应跟上。作为市政府所在地的青阳镇政府为加快经济发展,多方吸引内外商家,继市区三小区建设后,于1995年投资开发梅岭、洪山两个小区。
  梅岭小区 小区于1993年开发,面积为65.73公顷,地类大部分是荒山坡地和砾石地。该小区纳入市委、市政府“六五”规划工程重点项目之一。区域毗邻34米宽的中主干道,交通便利,通信发达。经10多年的建设,成为政企小区。入住有市电力公司、市邮政局、市自来水公司,还有荣盛针织等十几家企业。
  洪山小区 小区位于洪宅垵和象山两村之间。1993—1995年,小区由青阳镇政府与晋江市房地产公司、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股份制的形式联合开发建设,开发面积41.6公顷,由于是股份形式,多方招商引资,小区形成较快。入住落户的有奇峰食品公司、美达弹性织造有限公司、顺泰鞋业、富泰皮业有限公司、晋江华侨有限公司、国际俱乐部等海内外商家。整个小区成为鞋业、皮业、织造和娱乐的综合区。
  (四)晋江高科园区(三大工业片区)
  高科园区的前身是市政府于1997年3月1日市委常委会议确定的由市土地局实行统一征地、规划,分期开发建设科技的工业园区。区域由罗山、安海、永和的一部分组成,主要是引进高科技产业,培养新经济的增长点,增加财政收入的举措,是向传统产业扩散的辐射源,对外开放的窗口。
  1988年8月,正式成立“晋江工业园区”即晋江(省级)科技工业五里园。2000年,为推动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聚集,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加快城镇化进程,将东海垵园区和安东园区并入晋江科技工业园区,具体称为三大工业园区:五里园规划面积为20平方千米,安东园规划面积为10平方千米,东海垵规划面积为10平方千米。
  并入后的高科技园区坚持实行“规划一片,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滚动发展”的方针,边开发边报批项目用地,继后三年获批项目用地26.67公顷。
  2002年,以庆祝建市10周年为契机,按照“抢抓机遇,勇于创新,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整体思路,推进园区的开发建设,由此全区企业固定资产总投入可达16.647亿元。2003年,园区全年签约入区的企业108家,其中新批外资企业14家,合同外资5482.88万元,开工投产企业38家,就业人员9000人。
  2005年,园区坚持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目标,积极实施科技工程,重点引进高科技产业,与清华大学等高校研究所合作,使“灵源制药”“三力机东”等向高科技产业转化,由此园区被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定为“一市一园”的示范工业园区。此格局至2007年未变。
  二、山坡地开发利用
  (一)紫帽山综合旅游区
  紫帽山是在有优美的自然资源和有灵气的人文景观的基础上进行的综合开发。
  自然资源 紫帽山是闽中大山带戴云山脉向东南延伸的系脉,山体由南安大乌石山蜿蜒而来,自然耸为十二峰,诸山峰有高有低,似揖向人低头致礼,且山有紫云萦绕,像一层轻纱笼罩住山体,故有“崚嶒天与齐,山揖向人低”的描述,还有无数碧绿松树争向天体,山坡常年绿草茵茵,小溪流水,泉水叮当的自然景象。
  人文景观 有唐元德真人郑文叔授书遣粟传说的“金粟洞”,有宋宁宗赵扩皇帝御笔亲题“金粟洞”匾额。有明钱知县倡造的“灵霄塔”,有文人墨客游玩的归处,有百字“心”迹,有仙人足印等人文景观。1993年2月6日,晋江市政府与台商签订开发项目的意向书。同年2月20日,紫帽镇政府聘请同济大学对整个旅游区进行全面规划。面积323.3公顷,投资1.3亿元。项目:农林科研实验基地,浏览、娱乐、休闲、度假之处。
  1994年3月29日,紫帽山综合旅游区成立并庆典,省、晋江市领导及海内嘉宾1000多人参加庆典。继后开发建设农林实验基地,基地位于紫帽山南麓的铁灶山,栽种能制造新闻纸的桉树经济林,有荔枝、桃子、橄榄、梅子等嫁接的实验果林。该基地于2005年归入泉州进出口加工区管辖。
  1997年,原开发主体神州公司更名为泉州晋江中远发展有限公司,同年在区内建造18洞72标杆的高尔夫球场,面积6439平方米,1998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球场依山傍水,前九洞依湖顺溪,湖光山色,鸟语花香;后九洞绕山盘行,幽谷茂林,跌宕起伏,峰回路转。球道总长7108码,配以自动电脑控制灌溉系统和先进草坪机械,呵护绿草茵茵的球道。至21世纪初,区内建有欧式会所,所内有中西餐厅、会议室、客房、专卖店、桑拿等设施,是商务活动及赛事活动的场所。区内建有6栋小别墅,依山傍湖,背靠风景秀丽的紫帽山体,面临拥有17公顷水面的泉州四大湖的紫湖,环境优美。紫帽山综合旅游区被晋江旅游局定为“晋江一日游”的活动风景点。
  (二)泉州进出口加工区
  泉州进出口加工区于200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区域位于晋江市紫帽镇,泉州市区南面,紧邻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控制面积10平方千米。规划控制区均在石刀山范围的紫帽山脉延伸的鸭母山、铁灶山及紫溪水库和五道山水库。区域规划北至紫溪水库,南至324国道线,东至规划远期的外环路,西至磁灶前坡的后山村间公路。区内的用地大部分为山坡杂地,首期规划建设3平方千米,东至城市外环路,西至磁灶曾岭村,南至324国道线,北至五道水库。开发用地大部分山坡、杂地、砾石、黄土疏林非耕地(其中一部分属未利用土地)。区内以山坡地为主,用地范围无需拆迁民居就可投建,又可直接依托中心城区和泉州技术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
  泉州进出口加工区地处交通枢纽地带,拥有泉州中心城区海、陆、空主体交通网络,便于封闭运行,规范管理。
  2006年,出口加工区平整土地66.667公顷,平整土方近1000万立方米,区内的排水、排污供电、通信、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区内道路建筑水泥路面8千米。同时,投资3.8亿元建海关巡逻通道、围网设施,监管仓库验货场卡口设施、监控系统、综合服务大楼和海关。国检的监管、办公、休息用房及加工区的市政基础等工程全部竣工,各项监管设施完成安装调试。11月17日,经厦门海关预验收,加工区的海关监管设施要求顺利通过。
  2007年,区内竣工投入使用的面积12228.5平方米(卡口值班室、塔楼、综合服务大楼),首期的15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也在投标投建,5万平方米入区企业职工宿舍也在招标投建中。
  (三)罗裳山脉海峡西岸国际采购和区域物流中心
  区域物流中心也称会展中心,这是晋江市委、市政府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于2004年确定的开发建设项目。其区域坐落在紫帽山向北东延伸山脉的罗裳山山脉,海拔239.5米,属侵蚀剥蚀的低丘。山体多原生的裸露基岩,坡面多黄土、疏林杂草间,可耕地不多。2006年,在此区域内开辟晋江会展中心中心项目后又开发建设物流中心(美旗城)。用地手续由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其区域内拟建大学城,2007年,有泉州轻工学院入住,开办招生上课。
  三、浅海滩涂和河沟开发利用
  (一)浅海滩涂开发
  晋江市浅海滩涂有113.736平方千米可开发利用。1988年以前,为解决晋江土地储备资源不足,县委、县政府提出向海要田的口号。
  改革开放后,企业迅猛发展,建设用地相应增多,为解决“吃饭与建设”的矛盾,晋江市委、市政府鼓励沿海人民在浅海滩涂上作文章。1992年,陈埭镇政府发挥临海优势,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发临海的滩涂资源,围垦开发的有洋埭、溪边、西坂、花厅口、岸兜、江头等7个建制村,自筹资金295.4万元,围垦浅海滩涂面积110.22公顷。1993—1995年,在滩涂上围海造田259公顷(其中陈埭241公顷)。单陈埭西滨就投资1470万元,投入劳动力50多万工日,炸石58.7立方米,围垦滩涂增加可耕地114公顷。英林镇的柯埭投入135万元,修筑海堤1340米,增加可耕地17.6公顷。围垦后的土地肥沃,围垦的埭田当年可播上水稻,当年收益,收成可观。自1993年到1995年的三年中就增收粮食1990吨。为此,晋江土地局与陈埭镇政府分别被福建省政府授予“服务耕地开发先进单位”和“耕地开发先进单位”的称号。
  1996年3月,陈埭镇坪头村人又向海滩要地,成立围垦领导小组,请晋江水电部门设计并上报泉州市水电局审批同意,在泉州湾西面的一浅海滩涂地上开发围垦,投入资金753.25万元,动用22万个工日,填方203613立方米,挖土方19128立方米、砂方54137立方米、条石865立方米。东西向两条堤长983米,计2929米。建排洪水闸1座,石涵2个,木涵2个,砌石护坡27388立方米,围垦的土地面积41公顷。围垦后的埭田作为养殖场,养殖鱼、虾、鳗苗,并请厦门水产学院教授作养殖技术指导。
  1997年9月,陈埭洋埭村也成立围垦造田指挥部,聘请泉州晋江流域水电部门勘察设计,并报经水利局批准,在该村地处晋江河道入海处的永浦海滩地(泉州的潮间带)进行围垦。筑堤2948米,土地顶高9.0(石砻标高)。防浪墙高程10米,土堤顶宽3米,筑水闸1座6平方米,投入资金1000万元,围垦增加土地面积93.3公顷,人均增加土地0.2亩。同年12月,陈埭江头村也筹集资金500万元,经晋江水电局现场勘察设计批准,在该村地处泉州湾地名为“南港北坪”的海滩上围垦,工程所用的护坡块石19691平方米,条石2130平方米,砂方3.5万立方米,土方95245立方米,筑堤长1415米,高度9米,底宽25米,筑涵闸1个,围垦的面积可耕地38.814公顷。
  晋江市委、市政府为继续在水域和未利用土地上作文章,于21世纪初又发动鼓励其他乡镇开发耕地,其中永和镇玉溪村(省级开发项目)开发新增耕地24公顷,龙湖龙铺村(市级开发项目)开发新增耕地9.8公顷。
  (二)河滩开发
  陈埭仙石村地处晋江母亲河的入口处,因上游的泥沙长期冲积,加上洪峰瀑泻,长年累月的泥沙堆积在村地名为“湄洲下草坪”的一片26.7公顷的河滩地。仙石村以农为主,以渔为副,经济较落后,但为开发土地资源,解决生产和用地的矛盾,发动村民集资395万元,1997年4月,请晋江水电部门设计,5月,成立开发领导小组,6月,发动民工300多人,动用8台机械,出动7.15万个劳动工日,用土、石、砂方99847立方米,筑土堤长1925米,建排水闸1座,围垦土地24.3公顷。该河滩地位晋江入口岸边,土壤肥沃,围垦的土堤沿江而行不受台风的正面袭击。滩田播上水稻,长势良好,每公顷单产在6000千克左右,年增长粮291600千克。
  (三)沟滩开发
  安海镇西安村地处镇区西面,面临内海的安海湾,因长年累月的潮汐起落冲积很多沟滩,沟壑纵横,该村人口3562人(1996年)而耕地只有57.3公顷,人均只有0.0016公顷,属于土地贫乏的建制村。当年,村两委发动村民在村地名叫“斗仔门”和“牛南周”的沟滩填土平整,开发出一片7.4公顷的可耕地。而后在开发出的沟滩地上全部种上蔬菜,产出的蔬菜供应安海居民,是安海镇菜篮子工程之一,沟滩开发既增加耕地又增加村民的经济收入。
  (四)沙滩开发
  龙湖镇衙口村东南面临深沪湾,是内陆港湾,久而久之冲积成一片高低不平的沙滩,沙滩上灌木稀疏,间有草丛,是一片长年的荒滩,少人涉足。该村民施清辉独具慧眼看中此荒滩,独自投资1000万元,从1994年开始围海开发,至1997已具规模,开发面积100公顷,并在沙滩上填土改良,其中9.3公顷作为水产养殖场,1.3公顷作为园林苗圃,6.6公顷作为绿化带。因合理开发利用,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该沙滩变为一片绿洲,产出良好的经济效益,每年单产鳗可达200多吨,苗圃培育的苗木供各地绿化。
  (五)其他耕地开发
  1994年,内坑镇潭头村旅居海外侨胞怀着对家乡建设与发展的热忱筹款开发村内两座小荒山,面积6.67公顷,后因遇亚洲金融风波而搁置,直到1998年继续开发,交由镇土地所牵头,聘请晋江良种场机械工程队推土平整,开发出可耕地3公顷,其中1.33公顷作为放牧和家禽养殖场。
  四、综合开发利用
  (一)旧城与旧村改造
  1.旧城区改造
  晋江市旧城区(青阳)自明、清、民国至今的城区建设年代已久,原城区格局建筑密度84%,(没有活动空间,没有绿化带)危房占54%,街道狭窄,店面太差,加上无消防设备,与晋江定为中等城市的品位很不相称,与繁荣市区的商贸发展不相称,与晋江经济快速发展不相称,与现代城市风貌不相称,与现代人的生活水准不相称。2001年元月,晋江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区进行改造,同年4月,成立晋江城区改造建设指挥部。
  旧城改造方案经论证,最后由天津市规划设计院厦门分院中标设计。接着实施拆迁改造,拆迁补偿:一是参照其他城市切实可行的方案;二是按照法规,即国务院颁布《城市拆迁补偿条例》的规定实施,旧城改造分两期进行,改造面积计48666.7平方米。城区改造至2007年基本竣工,新的塘岸街、旗牌街、锦绣街、玉堂街、东华街屹立在新的市区内。新的市区街道宽敞,店面宽采光足,街道商贸住房整齐有序,商贸活跃,交通便捷,街景绿化美化,人居环境舒适。改造后的城区体现现代城市的气息风貌。
  2.旧镇区改造
  金井镇自古以来是晋江南部沿海镇的集市贸易中心,随着对台商贸的拓宽,金井镇的商业服务得到迅速发展,镇区的中兴路是省道306线通往围头的交通咽喉要道。此地段又是商业繁荣的地段,但区域内的房屋较为破烂,店面不整齐,道路脏、乱、差,影响环境又影响交通和正常的商贸活动,严重地阻碍经济发展,对此群众要求拆旧建新的呼声亦高,镇两委也为改善投资环境和镇区形象,决定对中兴路进行改造,2000年作准备,2001年实施改造。
  实施改造,拆迁范围自金井溪桥头至原围头东场,全长560米,路面拓宽24米,两侧各拆迁20米深进行改造,总用地面积41101平方米,建筑面积35328平方米(其中店面88320平方米,住宅26496平方米),绿地面积536平方米,停车场400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3270万元,工程建设分主干道、供水、排水和商住楼4个项目。
  道路主干道长560米,宽24米的水泥砼路面。
  供水主干道型号为DN400管道,中兴街由北向南铺设型号为DN400—DN100管。
  排水雨水按晋江暴雨公式:Q=[1446*154+(1+0.5881g(te))](t+5.492)0.615(1/s×ha)地面集雨时间为15分钟流量,管网按型号DN1200埋设。
  商住楼沿街两侧楼层高4层12栋,每栋均16米纵深设计,另留4米为消防通道,建筑用地8832平方米,建筑基础为环绕钢砼条型,结构为钢筋砼框架,并按7度地震区设防抗震设计建筑。
  2002年,改造基本完成。
  3.旧村改造
  西滨镇跃进村在旧村改造前,存在“三多一少一无”的状况(即旧危房占地多,工厂与居住混为一体多,村民乱搭盖多,耕地少,村民建房屋无规划)。根据存在的现状,村两委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于1996年投入230万元资金。为高起点、高标准和统一、规范、有序、合理地进行旧村改造,聘请市城乡规划局进行统一规划。
  改造目标以“六改三拆三配套一绿化”为主要内容:六改(路、水、电、沟、圈即猪厩、线);三拆(危房和闲置房、违章搭盖、违规建筑);三配套(基础、公共、文化设施);一绿化(因地制宜,逢空插绿)。
  1997年,旧村改造按工业园、居民生活区、商务和公共设施的分布点明确划分,着手拆除改造。拆除乱搭盖66座、简便厕所8座,铺设4条村间水泥路,13条小巷道,计面积18200平方米,硬化路面800米,架桥7座,砌条石排水沟一条2700米,架构路灯20盏。村间绿化面积5100平方米。设建冲水式的公厕1座,设1个垃圾处理场。配置图书室、阅览室和广播室各1个。
  改造后的跃进村实现居住楼房整齐有序,商贸市场,工厂有处,文化有室,村容村貌有品位。此外,道路硬化,种树种花绿化,公厕无害化,环境美化,农村城市化。因此改造后的跃进村为晋江市现代化的示范村。
  (二)荒滩地养虾
  金井镇南江村是该镇6个沿海渔村之一,由于海水的潮起潮落的冲击,堆积着一片杂海沙滩地。该滩地坐落在“大房头、深安内、北破内”,面积5.3公顷。沙滩上长着稀疏的木麻黄树,稀疏林的经济价值甚微,且沙滩地又不能耕种,长期无人理会,成为一片荒滩。改革开放后经济迅速发展启发着南江人,他们认为应把荒滩变金滩。
  1996年,从宁德人来村买虾苗得到启发,于是派人到宁德地区参观育苗场并学习技术和经验。而后,南江村两委研究决定利用荒滩,开发整理为养虾育苗场。1999年,村两委向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养殖用地,得批的面积4.6公顷,2000年,进行基础建设,建对虾育苗间15个,每场(间)面积约0.5公顷左右。育苗场的配套设施有仓库管理场和工人宿舍,每场资金投入80多万元,资金来源由村民自筹入股,村委会收每平方2元的场地租金。
  2001年,育苗场已成规模,并聘请厦门大学海洋系海水养殖专业技术人员作科技指导,每场1—2人。育苗场育有美洲的白虾、日本的斑节对虾、新加坡的白沙虾。在技术员的精心指导下,幼体的培育从出卵、无节、巢状、糠虾到幼虾的过程顺利成长,虾苗销往全国各地,当年经济价值3000万元,纯收入1000万元。虾场建成后,将三害变为三利:一是将荒滩变金滩;二是虾房可挡风拦沙改变环境;三是从疏林地变虾场,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环境效益。
  (三)迁坟平墩
  陈埭镇地处晋东平原,田间的岸墩有好多的坟墓,占用不少的土地。2000年,镇政府在开展殡葬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有效的“开源节流”的办法,提出向“坟墩”要田,向“荒沟”“废渠”要地的口号,发动所辖的村迁坟平墩造田。在晋江市土地局的协助下,聘请泉州土地局测量队对其辖区的所有坟墩进行测量规划,经测全镇可迁坟墓34814个(其中圆坟墓20856个)。平墩后全镇可增加有效耕地266.7公顷,这举措既可增加耕地,又可净化环境,美化村庄。当年的洋埭、岸兜等村率先迁坟平墩,净增耕地33.3公顷。
  (四)农、林、水综合开发
  内坑镇政府本着提高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在镇辖的北侧葛洲、前洪、上方、下尾、柑市等5个建制村的范围内进行土地、农业综合开发,即对田、水、路、林综合整治。内坑是个以农为主的乡镇,该项综合开发是晋江市2001年度的国家级的项目。
  开荒治水 项目在片区内的土地有615.5公顷,其中的中低产田占86.6%,旱地比重大,水资源缺乏,原有兴修水利设施老化造成灌溉条件恶化,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而出现大片土地抛荒现象,要开发治理该项目片区万亩土地势必先治水,以此在葛洲、上方新建电灌出水池系0.5千米,在葛洲五梅山新建滚水坝2座,电灌站40千瓦1座,并在整个旱片区新建电灌站片渠系6.2千米,整修4.2千米,新建闸涵28座,可增灌溉土地面积147公顷,改善灌溉13.3公顷。
  造林 在片区内营造巨尾桉树7.5公顷,沿干渠支渠机耕路营造农田保护林12.4公顷(186亩,每亩220—400株不等),营造的防护林既可储水又可防水土流失。
  筑路 在整个片区内新建筑机耕路8千米,新置16台农用机械进行生产,由此每年粮食总产增加735吨,花生、蔬菜185吨,种植收入408.4万元,综合开发一举多得。
  第二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一、矿产资源开采
  1988年,晋江县矿产开采主要是花岗岩和沿海的矿砂。1997年,市地矿局对花岗岩矿产资源开采主要放在解决矿点上。因晋江国土范围内很多矿点涉及军事设施的问题,不能随便开采。故市地矿局配合部队、人武部、英林镇政府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规定及要求,对全市矿点涉及军事设施予以检查,界定军事管理区涉156宗采石场一律查封,严禁开采;对在军事设施管理区外的122宗的采石场,重新审核办理采矿许可证;对靠近军事设施管理区的8个采石场,严禁越界开采。
  2002年,地矿局归并国土资源局,成为国土资源局一个内设机构(科)。该科认真履行职责,注意跟踪沿海矿砂的开采。深沪与龙湖有的群众未经批准在潮间带挖砂,致使海岸砂堤受海水冲刷,防护林被破坏。甚至使海岸线后退,暴风潮的部分海水入侵,造成部分土地被淹的严重局面。为此矿管科指令深沪、龙湖两矿管站制止违法采砂,并协调站头林场和深沪镇政府联合发出《禁止在深沪镇一带挖砂取土的通知》,而且配合有关部门对矿点跟踪监督开采。
  至2007年,矿管科还常年到内坑、池店、青阳等镇禁止、处罚无证乱采滥挖粘土矿资源的行为。
  二、矿产品营销
  晋江市的矿产品多年来严格执行矿产品的准运制度。1997年,外运的矿产品必须在各镇设立准运申报站办理准运手续,领取准运单后方可将石料运出市外。准运制度的目的是引导矿产就地深加工,促进转化增值,提高企业效益,增强矿产交易市场的竞争力。准运制度的执行还规范各申报站人员的思路和业务素质,强调清廉勤政办理准运手续,严禁不开准运单而私放外运的矿产品及多收少开的行为。
  第三章 国土资源规划与保护
  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1998年的晋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由厦门大学有关专家学者负责,是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整治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应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需求的情况进行修编。
  晋江经济发展快、基础建设规模大,用地面积大,为控制和合理利用土地,修编主要是对各项建设用地分类进行预测。
  中心城镇(市区青阳镇)它是晋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占地10平方千米,人均用地125平方米/人,规划期间人均建设用地定额指标为106平方米/人。
  区域中心城镇(包括磁灶、陈埭、安海、深沪和金井)1996年建成后的实际面积为1830.21公顷,人均用地133.53平方米/人,规划期间,人均建设用地定额指标90平方米/人。
  一般城镇(包括池店、内坑、罗山、永和、龙湖、英林、紫帽和西滨)规划间,人均建筑用地定额指标为105平方米/人。
  城镇建设用地预测。至2000年,除安海和深沪两镇增加面积外,其他维持现状,甚至要腾出1067.39公顷。
  工矿用地,主要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耕地需求量预测。晋江市缺粮严重,据粮食部门估算(包括外来人口)全市每年可耗去粮食35万吨,而本市只能生产15万吨,缺粮大,顾建设也得顾吃饭,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还要保护生态环境,加强资源的综合治理,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晋江市第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1997—2010年,规划期下达给晋江市可占用的耕地指标为500公顷(7500亩),至2002年,用去442.67公顷(6640.1亩),规划期间未到而可占用的耕地指标将用完。2002年12月,恰逢全国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晋江市召开,研讨修编试点工作。为此,抓住这个机遇将晋江纳入代表全国十个试点单位之一,介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轮修编工作,修编于2008年实施。
  二、土地利用规划修订
  晋江市委、市政府为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平衡,把好规划龙头,于1999年初由土地管理部门制定修编。
  (一)原则方针
  以保护耕地为重点,非农业建设需占用耕地的必须按“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质量相当的耕地,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统筹安排各项各行业用地,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各项非农业建设首先必须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可利用荒地不占用耕地,可利用劣地不占用好地。
  最大限度地挖掘已利用土地潜力,提高土地产出率,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适度开发滩涂和后备土地资源,做到地尽其用,坚持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统一。
  (二)总量目标
  根据修订的方针,至2010年土地利用总量目标:
  耕地至2000年,耕地面积25799.14公顷;2001—2010年,耕地面积26021.36公顷;规划期间净增266.67公顷。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500公顷。
  园地 2000年,林地面积为2725.48公顷;2001—2010年,为2600.45公顷。
  林地 2000年,林地面积为5779.30公顷;2001—2010年,为5476.30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4.0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2000年,用地18935.65公顷;2001—2010年,用地20432.23公顷。
  交通用地 2000年,2186.11公顷;2001—2010年,为2427.36公顷。
  水域 2000年,面积为5499.19公顷;2001—2010年,为4309.66公顷。(三)利用区划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将土地划分为8个利用区:
  农业用地区 根据耕地的质量和生产潜力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划定的是确保人口高峰年对主要农产品需求的耕地区。主要分布在龙湖、东石、安海、磁灶、陈埭、罗山、池店、永和、内坑和金井等镇,本区耕地用于粮食、花生、蔬菜生产等。
  园地区 主要用于种植果树、茶树和其他园地作物。
  林业用地区 种植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殊用途林。
  城镇建设用地区 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
  村镇建设用地区 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企业、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
  独立工矿用地区 主要用于工矿生产建设。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 主要景点有紫帽山风景区、衙口滨海沙滩、深沪海底古森林遗址、安平桥、草庵摩尼教遗址、龙山寺等。
  其他用地区
  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订编制工作于1999年7月完成并报送省政府审批,2000年获省政府批准施行。
  第二节 土地资源保护
  一、基本农田保护
  (一)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1994年7月,市委、市政府印出《关于全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规划分解任务的通知》,并成立以市长为主任、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的领导组,把保护耕地作为晋江市解决“吃饭与建设”矛盾的头等大事,开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各项工作。
  1995年5月,基本农田保护区经省、市上级土地部门的验收,全市划定农田保护766片,面积20266.5公顷(其中粮食作物709片,面积18802.5公顷;蔬菜作物16片,面积645.3公顷;其他名特优作物48片,面积776公顷;养殖3片,面积41公顷)划定的保护区占全市耕地83.35%。
  (二)制定保护措施
  1995年,基本农田划定后,市委、市政府制定四条保护措施:市、镇、村三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实行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需动用基本农田,应取得许可证后再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获得后方可动用;发表公告,让全社会共同监督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有破环基本农田的行为,不仅在经济上给予处罚,而且依法予以惩处。
  1996年,又补充制定相应六条措施: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窑、建房、建坟、取土、挖沙和堆放固体废弃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保护区内的耕地;实行处罚赔偿制度;抓好利用总体规划,做好耕地宏观调控,保持耕地总量平衡;严格控制各类非农业用地占用保护区内的耕地。
  1998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中,再补充保护措施:建立保护机构,赋予机构的职能,制定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坚持“占补”原则,占多少面积相应开垦多少面积补上;建立基本农田地力监测网络,加强地力科技指导以及加强“三废”治理,强化基本农田环境保护。
  (三)异地划补
  晋江经济迅速发展,工业企业用地量也随之增加,加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启动,如福厦高速公路、泉三高速公路、福厦铁路、通信、电力、高科技等项目建设每年都要用去一定量的土地。为解决后备资源紧缺及“占补平衡”,于1998年后向南平地区的松溪、浦城、政和三县进行异地划补保护面积1333.3公顷(2万亩),每亩支付保护费300元。2000年,又抓住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异地划拨调整的机遇,向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争取异地划补的指标4235公顷(其中工业园区、市规划区及一些重点项目2313公顷,镇级项目1922公顷),支付保护费1919.596万元。在遵循“用一造一”的原则下,还向宁化、清流、寿宁、尤溪、松溪等县市进行异地划补,划补面积1653.3公顷。(四)粮食自给工程
  池店村地处晋东平原,原有水田266.7公顷,是晋江粮仓之一。自改革开放后,由于修筑国道324复线、福厦高速公路、兴办第二中学及泉州清濛高科园区的开发,征用该村66.6公顷的水田,全村耕地剩下175公顷,人均耕地只有0.37亩。村两委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解决“吃饭与建设”的问题,在各级政府关怀下,创建“福建省粮食自给工程”。
  粮食自给工程创建于1999年,工程面积146.6公顷,是一片平川的水田,由“田洋、田美、浚东、浚西”四个田区组成,同年4月,在市财政、农业、水电、农机部门的支持下,投入资金430万元(其中村自筹资金220万元)。
  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为不让土地流失减少耕地面积,在工程4个片区内建4个渠系网络主石渠13.5千米,U型水渠12.6千米,建跨金鸡河南高渠桥7座,河床两边石块保护砌。
  机耕操作 为使旱涝保收,在4个片区建4个固定机灌站,安装250伏安变电器及1个配电宝,竖电线杆加设线路供电,添置“农友150”收割机5台,烘干机1台。
  科学种田 建16座钢架大棚育秧,培育优良稻种;适时种植反季节蔬菜,实行农业科研实验。粮食产量年亩产800千克,可产粮176万千克,扣除9097人年口粮127.746万千克外,尚有几十万千克余粮,成为名符其实的自给工程。
  (五)千亩蔬菜基地
  千亩(66.6公顷)蔬菜基地在龙湖镇“后溪、杆柄”,基地面积170公顷。该基地不仅是晋江市最大的蔬菜基地,而且又是泉州市政府挂牌的蔬菜基地之一。
  基地于20世纪90年代陆续开发整理而成型的。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做到投入少、产出多,于是在基地内修引水渠,开垦未利用土地。
  修引水渠 基地内原有一条3千米长的水渠,是冲沙型的,两岸杂草丛生,渠底淤泥厚积,流水不畅不便灌溉,故对水渠两边砌筑方条石、渠深0.5米,另一边加固5米宽机耕路,坡道1:1.5,减少因水流冲刷而破坏耕地。
  开垦未利用土地 基地西北侧有一片凹地,崎岖不平杂草丛生,开垦整理新增耕地21公顷,开垦整理后均种上蔬菜。
  基地主要种植萝卜、西红柿、洋葱、蒜类等20多种长短季蔬菜,一年可种植4—5季,经测算年亩产值3800元。
  (六)万亩耕地保护区
  20世纪90年代后,陈埭镇政府发挥自然的地理优势,在政策上给予优惠、资金上予以支持,鼓励沿海各村及社会团体在浅海滩涂上围海造田。经几年的围垦,全镇围垦的耕地上万亩(666.6公顷),被评为“福建省耕地开发的先进单位”。
  镇政府为便于保护与管理,将“乌边港”以北的“溪边、洋埭、涵埭、仙石、海尾”的五个建制村围垦的耕地进行路、渠、沟的整理,修渠筑网,填沟平墩,扩大耕地面积,经整理连片的面积达800公顷。连片后进行机械耕作,以此改变村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模式,起到对万亩耕地统一规范耕作、保护管理的示范作用。
  (七)基本农田保护区复查
  1994年,晋江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将一些荒坡地、沟、塘、路、林等错划为保护区,部分保护区的界址不明确的原因,使基本农田被占用和受毁的现象时有发生。1998年12月中旬,市委、市政府根据省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全面核查工作。
  至1999年11月,全市基本农田由原来的776片划为844片,划定的保护面积由原来20266.5公顷划为20480.1公顷(其中水田4845.9公顷、旱地14236.3公顷,其他农用地1398.2公顷),制定图件33件(其中农田分布图17件、实地调查图16件、报表材料17件),整理档案材料3套立卷归档。同时,保护区立标树牌255块,牌上标明地名、面积和责任人,还重新签订责任状。
  (八)耕地特殊保护
  1999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田的审批权限,规定严格审批后方能使用,使用者根据“用一造一”的原则开发同质同量的农田,同时对个别条件较差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特殊保护措施。
  受到特殊保护的是磁灶镇小桥村“田洋”区保护区40.8公顷,该片保护区因泉厦高速公路的建造从保护区穿过,又因石狮引水工程的建设也沿该片保护区而过,高速公路的护坡砌筑,引水工程的砌筑高渠导致该片保护区低洼积水,无法排水而长期浸渍,直接影响粮食产量的增长和土地资源的质量。晋江市委、市政府对该地保护区列入特殊保护范畴,下拨资金实施改造。市委、市政府下拨专项资金157.5万元,修水渠4500米,渠道高1米,宽0.8米,建4个电灌站,电力34千瓦,可灌溉整片水田且又能排水,改变该保护区长期浸渍和农作物生长不良的现象。同时还在该片保护区内开挖4口大井,每口井深6.5米,直径6米,容积183.69立方米,以此确保该片区旱涝保收。保护区内还修筑机耕路11条,总长4000米,便于运输,提高劳动工效和土地利用率。
  二、土地整理
  (一)九十九溪土地整理
  九十九溪源于南安市大旗尾山,全长49.33千米,流域面积350.8平方千米,流经晋江市境内长约20千米,流域面积137平方千米,年经流量2.01亿立方米,是晋东平原的重要灌溉河系。
  九十九溪流经晋江两岸涉及磁灶、青阳、池店、陈埭四个镇,土地面积162.5平方千米,地貌以梯形为特征,地势由北向东南倾斜,呈波状起伏梯级分布。总体上是磁灶、青阳、池店、陈埭由高到低逐渐过渡,区域内磁灶的山地和丘陵为主,池店和陈埭是冲击海积平原,区域地平面高程平均3.9米左右(黄海平原标高)。区域内沟地较多,废弃坑塘凌乱,造成水田排水不易,劳作不便,撂荒地较多,耕地质量下降。对此,2001年11月,晋江市土地局聘请浙江大学东南土地管理学院编制《九十九溪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规划项目分两期实施,第一期自2001年底至2002年2月,完成土方挖填,3月,完成土地平整及修建道路,水泥渠道配套工程,整理166公顷,其中耕地91.4公顷,整理后耕地面积可达120.2平方千米,净增耕地面积28.7公顷。
  2003年,第二期再投资3000万元,进行旧河道拓宽,整理区域面积800公顷,其中改良53.3公顷的中低产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120公顷。
  整理中,不仅对土地进行平整,还对沟渠、道路、林带进行综合治理,一次实现田成方、路成网、树成行、渠相通。整理后,溪水流畅,旱能灌溉,涝能排除,渍能降下。
  (二)变荒地为良田
  磁灶坝头村地处晋东平原的西北部,是该镇大米产区,但村民历来对土地法制意识不强,毁田挖土卖土,加上福厦高速公路从该村经过,造成一片12公顷水稻田成水池潭,有的深达0.8米,旱时不能排水,涝时成灾,长期渍水不能耕种废弃抛荒。2001年新的村两委发动村民对该地荒田进行整理,还筹资金3万元,村民无偿献工运土填掘,历经10个月的整理,12公顷的废弃田变为可耕田。
  (三)填埋茅厕猪厩
  1997年前,安海镇许幕村中各家各户散落着私厕(这种厕为农家开挖在房前或屋后供人上厕或蓄粪作用),私厕无卫生配置,粪池朝天,暑热天臭味熏天,既不卫生又影响村容村貌,还占用土地。为此,村两委于1997年6月对这些私厕进行挖掘填埋,计填埋私厕289个,整理出的土地面积1890平方米,将整理出的土地1120平方米建菜市场,将270平方米建公厕,500平方米作公益事业用地,整理后既美化村容又可提高土地利用率。
  英林是革命老区村,村中遍布危房、猪厩、茅厕。1998年,村两委为有效利用地资源,就挖掘村内的土地内潜,拆除旧仓库7座,旧危房45幢,猪厩20个,露天茅厕几十个,整理出土地4公顷,筹集资金140万元将挖出的土地建一条长3000米、宽6米网状式水泥村道,又建3座公厕,还建有菜市场、老人协会和村委会的综合楼,两幢商住楼,解决45个拆迁户的住房问题。
  第三节 矿产资源保护
  一、矿产秩序治理
  2000—2002年,为巩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并入国土资源局的矿产科结合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多次召开矿管秩序治理整顿与矿山安全会议,布置专项整治任务,打击无证采矿,对持证矿山加强监督。每月组织1—2次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矿区边坡、开采深度、边帮裂缝的情况,发现边坡不稳、残留岩柱岩墙隐患处,工作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未达到要求的,及时向采矿权人提出限期整改,开发整改通知,不执行的不予办理延续开采许可证,严重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治理中,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维护”的工作方针,依法取缔无证采矿点226个,拆除临时搭盖建筑75处2500平方米,切断供电线4条,查处越界采矿35例,调处采矿纠纷28起,整治矿区道路22处。
  2002年,原地矿局归并到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为有效地保护矿产资源,制订相应的三条保护措施。整顿非法采矿、整改规划、消除隐患。
  2003年,对全市矿区内的岩石、残留石柱、石墙不稳定的边坡进行监测,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排除,巡逻中发现永和长岭山林建忠无证采石场西侧边坡一处压扭性断层上盘石,岩石产生顺坡滑动塌方的现象,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矿产科人员联合永和镇矿管站捣毁该矿场,没收采矿设备,责令所有人员撤离。
  2004年,依法查处打击非法采矿,销毁非法采石发动机、空压机376台,拖拉机18辆,石材火焰切割机12台,碎石机1台,吊杆21根,扣留吊车2辆,发出停止开采通知书126份,查处无证采矿46起,办结33起。
  二、地质灾害防治
  2002年3月,晋江市国土局聘请闽东南地质大队对《晋江市2002年地质灾害预案》进行修订,调查地质灾害,多次到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摸清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当年3月、4月汛期到来时,又持续结合乡镇加强监测,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并在永和、东石、龙湖、深沪等镇建立地质监测和预报组,及时掌握地质环境动态,协调有关镇及时排除矿区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
  2005年,又修地质防治预案,及时掌握环境动态,同时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情况进行评估备案。评估备案归档100份,并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
  第四章 管理
  第一节 机构
  1986年,晋江县土地管理局成立,为晋江土地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一个政府部门。撤县建市前内设人秘、用地、地籍股和监察中队,财务归属人秘股。撤县建市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调整机构职能,各股室由股改科,设置办公室、用地、地籍、资产管理、监察、财务科和监察大队、土地开发公司(后转为土地储备中心)。
  1986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后,晋江县组建晋江(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隶属晋江企业局一个股级单位)。历经10年对矿产资源法的贯彻执行,晋江矿产资源走上轨道,1997年8月,正式成立晋江市地质矿产局,内设机构有秘书科、地质矿产监察科、征收办。同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对镇土地垂直管理体制的决定》,从当年7月1日起,土地所改制为土地局派出机构。
  2002年4月,晋江市土地管理局改为国土资源局。为加强矿产资源的管理,原地矿局并入国土资源局。其主要职责除按原土地管理职责外,要增加组织矿资源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及地质危害防治等。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监察科、地籍科、用地科、资产科、土地储备中心、财务科、矿产科、监察大队等。同年,镇街土地所跟国土资源局一样改为国土资源所。土地所原为各镇街所辖,为推进土地管理体制改革,保证土地统管职能进一步到位。此机构编制至2007年未变。
  第二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一、全面实施土地有偿使用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条例规定:“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还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活动。合法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1993年9月2日,省政府也发布《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由此,晋江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发布的条令先后制定实施《晋江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程序》《关于市直、各镇直、工业小区实行有偿使用的通知》,并公布市直基准地价及城镇公共设施建设基金标准等规章。这掀开全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序幕,全面实行有偿使用,改变过去土地行政划拨无偿无限期的土地使用制度。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1993年,晋江市土地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有关规定,代表政府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1宗,出让面积17.4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1753.08万元,1994年收取出让金1863.32万元,1995年收取出让金500万元。1996至1999年出让国有土地353宗,出让面积146.7公顷;补办出让手续33宗,补办出让面积7.4公顷。
  21世纪初,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国务院于2004年10月21日以国发〔2004〕28号文精神,晋江市严格执行该文“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除按规定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用地外,工业用地也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程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在市场操作上规范管理,大力推进经营性项目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2001—2007年,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10宗,出让面积258.2公顷,补办出让309宗,补办出让面积143.1公顷;协议出让421宗,面积404.9公顷;招标出让9宗,出让面积110.8公顷;挂牌出让4宗,出让面积19.7公顷。
  土地使用权转让在土地市场中称二级市场,二级市场仍是政府行为,转让事项也是由政府控制垄断。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商品经济不断迅速发展,形成房地产开发热潮,出现一方出地一方出资开发房地产的隐形的土地使用权的交易行为。这种行为侵害国家利益,在一定的程度上扰乱社会经济和土地管理的正常程序。为此,晋江市政府于1992年成立晋江市土地开发公司,公司隶属土地局管理,受市政府委托转让土地使用权。从1993年起,市区由晋江市土地开发公司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曾井、青华、竹树下三小区土地再进入市场,转让土地使用权。
  晋江市土地开发公司受市政府委托,按用地单位性质分为3种类型实行有偿转让。一是国家建设用地,权属归国有,项目归国有载体,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用地单位缴纳有关税费后方转让土地。二是乡镇企业用地,按立项规模的批准文件,缴纳土地转让金签订转让合同后,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转让。三是合资企业用地,按国务院1990年第55号令规定,缴纳转让金签订合同后,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转让。
  市土地开发公司代市政府转让市三小区土地使用权27.8公顷,收取转让金4376万元。
  为推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晋江市委、市政府贯彻执行国发〔2004〕25号文精神,将经批准的原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在有形市场公开交易。于2003—2005年办理转让土地使用权627宗,转让面积133.5公顷。
  三、乡镇企业用地有偿使用
  1998年,晋江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实行有偿使用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规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其有偿范围“凡商业金融,旅游,服务,娱乐,房地产,市(镇)开发的商业小区”均划入有偿有限期范围。通知指出,以划拨方式或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或改变用途及从事以地合作、合资、联合开发等市场行为。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行为须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办理出让手续收取土地出让金方可进入市场。
  乡镇企业使用集体土地必须经市政府批准,缴纳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资金、公共配套费、教育基金、耕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后,再办理土地登记,实行有偿有限期土地使用划拨。
  四、土地实行适度规模经营
  1994年,土地规模经营始乡镇经济较发达的陈埭镇。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鼓励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若干规定》,在土地调整、资金借贷、税收减免、经营服务、技术指导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当年,市财政投入农业资金2900万元,土地规模经营快速发展。1995年,承包10亩(0.67公顷)以上的粮、油、蔗、菜的专业户620户,承包面积2533.3公顷。主要集中在陈埭、池店、罗山、西滨、青阳等5个镇的水田区。
  1996—1998年,土地规模经营逐渐向沿海农业地区延伸,如龙湖、金井、安海、东石、永和等镇承交专业户有298户,承交面积363.8公顷,承交期有2—3年,最长15—20年。承交户可农、果、牧结合开发,也可粮、菜、畜并举结合利用,效益颇丰。
  第三节 土地资源管理
  一、用地管理
  (一)征地与报批
  1988年,土地管理局成立不久,晋江也即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乡镇企业刚起步,大部分手工作坊,用地量不大。直到1991年,晋江县政府重视土地功能的利用开发三大片区,征用安海镇土地120公顷、罗山镇土地107公顷、深沪镇土地66.6公顷,呈报福建省人民政府。
  1992年撤县建市后,在城镇化的建设中,为确保各项建设用地需求,抓征地报批。1993—1995年的3年中就审批国家建设用地88家,面积358.4公顷(其中有泉厦高速公路29.8公顷、泉州晋江机场251.8公顷、高科技产业区103.6公顷、邮电用地4.1公顷等),征地报批市区3个小区用地竹树下小区21.3公顷,青华9.9公顷,赤西5.3公顷,及洪山小区41.7公顷。
  1996年,国道324线晋江路段征用土地24.4公顷、机场扩建55.6公顷、万时红“三资”企业12.2公顷、泉州电力新安变电站0.3公顷,当年审批各类用地4328案,使用土地面积167.6公顷。
  21世纪初,晋江经济又有新一轮发展,各项企业从粗放型向密集型和高科技方向转变发展,用地管理也侧重于服务经济。
  2002年,按土地管理法规定,非农业项目投建应从农业用地报批转为建设用地,为保证国家重点项目和高科技项目及时用地,当年办了8个批次土地报批,其中农转建6个批次,报批面积134.4084公顷(其中农用地111.702公顷)。
  2003年,对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和生态建设项目优先提供用地,对重大工业建设项目凡涉及调整规划,实行个案处理,依法报批,对省市重点项目水利、交通、能源优先介入,协调征迁一年中报批46个转用批次,面积1616.0618公顷(其中耕地1179.163公顷)。
  2004年,又组织7个城市批次、9个村镇批次、4个单独选址的农用地转用报批,面积270.2公顷(其中农用地207.9公顷)。
  (二)保障经济发展用地
  2004年,晋江市土地局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工业用地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对工业用地加大扶持力度,设立工业用地成本调节资金,对工业用地成本调节资金提取比例和具体操作方法,建立工业用地地价成本补贴机制。同时对项目用地积极介入选址、预审和论证的前期工作,保证省级粮食储备库、沿海大通道、晋江500千伏变电站、晋江变电所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三)全面清查非农业建设用地
  1997年是土地管理部门非凡的一年,即对自1987年以前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清查。土地管理部门是1986年新成立的政府机构之一,管理工作尚不入门,机构成立前土地是多头管理,对违法占地难以处置。加上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如雨后春笋发展,企业要发展经济大量使用土地建工厂,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比比皆是,还有居民因生活提高急着改善居住条件大肆建新房,未批先占或少批多占的现象屡屡发生。1997年5月,晋江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土地清查文件的精神,在晋江市范围内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清查工作。6月23日,晋江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晋江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实施意见》,并组织成立清查领导小组,从各部门抽调36名人员组成办公室;6月24日,又发布《关于全面清查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的通告》。7月2日,再下发《关于市清地办受理用地申报工作通知》,以此全面铺开清地工作。
  清查时限为1991年1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跨度6年多。清查工作分组织准备、宣传调查摸底、自查申请、全面清查及现场核实五个阶段。
  历任一年的清查共查出全市实际用地85909宗,面积5243.77公顷(其中已批39436宗,面积1738.98公顷;未批用地46437宗,面积3504.73公顷),未批准的用地面积占用地面积66.84%。
  各类建设用地情况,一是国家建设项目,主要指基础设施、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二是集体建设项目,主要指乡镇村企业、基础设施;三是指居民建房。
  二、地籍管理
  (一)土地资源变更调查
  1997年的土地变更调查是在1996年土地变更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市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查清及统计分析,从而获得准确的土地数据资料,这些数据既可科学利用,也可提供给领导制定国民经济计划的依据。
  从调查的数据看,晋江市土地利用结构发生变化,主要的原因是土地利用的改变与相互转化,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明确增加而耕地面积反而下降。因此,当年又对耕地利用进行单项现状调查,全市利用现状调查核实耕地面积26228.8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6.35%,耕地集中分布在龙湖、东石、安海、永和、磁灶、罗山、内坑等7个镇,面积共有18059.0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68.85%。
  2001年3月,省国土资源厅实施卫星遥感检测,将拍下的图斑送给各县(市),然后各县(市)以图斑为依据设置核查表,对每个图斑位置变化后的地类、变化范围和原因及是否报批进行调查记录。经核查晋江有变化图斑139个,总监测面积349.5公顷,实际用地346.2公顷,涉及违法用地图斑67个(100宗),移交土地监察查处。
  2006年2月,因晋江市行政区域变化,从青阳镇、罗山镇、安海镇析出青阳、梅岭、西园、新塘、灵源等街道办事处,土地的利用现状也跟着变化,于是又开展全市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采用1:2000大比例尺数字正射影像图为调查底图,启用新的行政区划勘界成果,对辖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内业制读和外业调查,做到图件、数据、实地三者相一致,建立大比例尺更新调查数据库,影像库的现状管理信息系统。
  (二)土地登记发证及年检
  登记 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登记。发证 国家以法定程序把土地权属关系、用途面积、使用条件按情况登录于簿册。
  年检 地方政府明晰产权而为。
  土地登记发证直接服务于社会,保护单位和个人利益,1995年登记属建委管理,继后由土地管理部门承管。
  土地、矿产两个部门合并为明晰产权关系。2002年,晋江市政府决定组织土地局人员对市区及独立工矿区内的国有土地进行年检,共办理年检手续宗地1780件,将取历年拖欠土地使用费261.4035万元,查出少批多占面积13772平方米。
  (三)土地档案整理
  21世纪初起,晋江市国土局为促进地籍管理走上信息化和网络化,组织人员从2001年9月起对历年来的土地档案重新整理,按时间、证号登记排列,共整理档案76116件,并按类分档放在4个档案室38个档案柜内。根据档案储放的要求,晋江市国土局将档案室的建设作为一个重点工作来抓,加大人、财、物的投入,配备2名专职档案管理员,各科室配备有建制档案管理员,形成一整套机关档案管理网络,并对档案进行全面改造,购置标准化档案密集柜32柜,新添2台高配置电脑,开通局域网,安装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开辟356.4平方米电脑室,将20多万件档案放入密集柜里,并制订“人员岗位责职”“资料借阅”“公开查询”“保密”等制度,使档案管理走上规范化。
  三、土地资产管理
  (一)土地收购储备
  2002年6月25日,晋江市土地修储管委会(简称土地储备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其职责一是受市政府委托,依照法律程序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储备并进行前期开发,以供应和调剂各类建设用地。其二是加强市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和价值规律,促进晋江市用地方式、用地格局和用地机制的根本转变。其三确保土地资产不流失,让有限土地资源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土地储备中心成立后,机构开始运行。2003年,跟金融机构合作,同国家开发银行签订总额为58亿元的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贷款合同,其中属土地储备项目有15亿元。在贷款的五年期间(2003—2007年)为收购储备提供资金保障。期间,土地储备中心投入4353.37万元收购泉州大清服饰有限公司用地,青阳镇老干部活动中心用地、岭山小区用地、赤西小区回拨地及陈村村预备地12.73公顷。同时介入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对市行政中心大楼、罗山机动车市场、紫帽闽南汽车城,双沟改造区域、华美国际商城、垃圾焚烧处理厂等项目共102.1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其中79公顷纳入土地储备库。
  2005年,土地储备中心又与金融部继续合作,组织对市区湖光西路两侧区域的改造工程、行政中心、政府城市展览厅、房地产交易用地、双龙路区域改造工程、泉安路林口段区域改造用地,驻军部队置换用地、金井LNG工业储备用地、行政中心企业总部用地等17宗,面积146.4公顷新增报批建设用地报批纳入储备。此外,还收购晋江市五里工业园3.6公顷的土地,征用7.7公顷土地让部队作建设用地,从而置换部队3.8公顷旧营房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土地储备中心还与罗山、青阳街道、池店镇政府等部门对市政府中心、湖光西路区域改造、泉州大桥南片区域改造工程的征地和用地报批。
  2006年,组织对会展中心区、市区15号路、部队2340工程、金井石圳LNG工业储备用地、磁灶镇区旧街改造工程、紫帽镇后厝街小区、安海鸿塔小区、前沿安置小区等150.1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纳入储备,并收购永和商住小区,梅岭小区许厝社区回批地、内坑糖厂,龙山商贸小区、万宝来(晋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7.30公顷作为储备用地。
  (二)地价修订
  晋江撤县建市后,为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于1992年只在市区的范围内制定土地市场价格。随着经济发展,原定的土地价格不能适应土地市场。2000年,为实现土地资源和资产并重管理,委托厦门亿达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各镇的基准地价进行修订。修订是采用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和市场比较法测算各种样点地价并编制样点地价图,划分和测算各类地价均法区域和地质区的基准地价。历经一年修订,2001年7月31日,发布《晋江市2000基准地价》的通告。
  2005年7月,晋江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后,7月23日,以市政府的名义公布实施《晋江市2004基准地价》。该基价包括市区、各镇规划的商业、住宅、办公、工业综合等各类用地基准地价,此地价作为晋江市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交易价格指导和土地出让金的标准依据。
  (三)治理整顿土地市场
  1990年5月,晋江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允许土地投入市场运转。为执行该条例精神,探索土地市场新事物,有效控制土地市场,于1992年成立晋江市土地开发公司,代替市政府管理晋江的一、二级土地市场,同时施行两个制度:一是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确认制度;二是成片的出让、转让、抵押许可证的制度。为促使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执行,土地投入产出良性循环,于1994年,增设土地资产科替代开发公司的职责,并替代市政府办理国有土地的出让、转让事项,控制土地市场。
  新开辟的土地市场的出现必然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产生隐形的土地市场。1997年4月,开展对土地隐形市场的调查,组织市、镇、村80多人对青阳镇7个村(居)用地6000多宗的租赁、转移等情况逐宗、逐户进行调查摸底,5月份完成内外调查工作,隐形市场的清理既可抑制土地投机又可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此外,市委、市政府还规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市场行为,即先补办出让手续,再补交出让金方可进入土地市场交易。
  四、法治宣传与执法
  (一)土地法律法规宣传
  1988—2007年,坚持每年的3月、6月、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较大规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宣传活动,录制宣传片,利用宣传车上街下乡宣传。还设固定广播点宣传,利用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法定假日,人们活动相对集中有利时机扩大宣传。此外,“6·25”特定的全国土地纪念日的期间,分管的副市长发表电视讲话,通过电视将法律法规送进千家万户;举办土地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邀请司法部门人员对干部进行法律讲座;组织百人团分赴各镇宣讲法律知识,还将土地法律法规印成问答让学校带给家长阅读。
  (二)土地信访
  1997—2000年,根据土地信访居高不下的情况,市土地局把信访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局长亲自抓信访工作,成立信访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信访督办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信访工作的通知》并建立四项工作制。每月3日为局长接待日,每月25日为信访预测专题会议,建立信访督办和重大信访件报备制度,建立市镇两级的信访网络。
  2001—2006年,对人民群众的信访件及来电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调查处理,开展“排查化解、维护权益”的宣传日的活动,并实行案件“听证制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历年来群众来访1125件,举报电话2167个,督办件119件,按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1件(主办17件、协办4件),对历史遗留来访积案实事求是逐件调访,弄清事实。
  (三)卫星监测
  2001年3月,对省国土厅传给的卫星遥感检测图片上反映变化图斑在晋江市的范围内逐一检查。全市查处变化图斑139个,总面积349.5公顷,涉及违法图斑67个(100宗),涉及土地面积90.7公顷(其中耕地48.9公顷,保护区的面积5.8公顷)。本着尊重历史现实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原则,对每宗用地提出处理方案,即对每个图斑的实地位置前后变化的地类、变化范围和原因以及是否报批等情况同步调查并记录,对涉及违法用地面积较大的地形复杂,再聘请专业测绘人员测量。其中报处罚12宗,面积18.2公顷(其中耕地9.7公顷),自行复耕10宗,面积22.1公顷;9宗是泉州国土局、省国土厅处理。
  2006年,国土资源部又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晋江2003—2006年用地情况再次监测,根据国土资源部提供卫星图斑实地检查,涉及用地1272.95公顷(其中耕地724.44公顷),用地宗数1969宗,违法用地面积443.85公顷(其中耕地263.83公顷),对违法用地均立案查处。
  (四)监察网络设置
  1997年5月,成立土地监察大队,执行《土地监察条例》,行使监察权。监察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坚持长期巡逻检查,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依法定程序查处违法案例。这是市一级监察网络。
  二级监察网络的建立是依托各镇土地所,各个所有一个专职土地监察员,镇监察员要及时反馈土地监察动态给市一级监察联网。各个建制村也有一个兼职土地监察员,设置“95625”专线举报电话,及时反馈土地违法行为,使市镇村三级监察能畅通联网。
  (五)查处两违
  1988—1995年,晋江市贯彻执行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违法行为除罚款外,还进行拘传或监视居住,此阶段立案查处1044宗,面积47.7公顷,拘传1人,监视居住64人,拆除357座,面积1公顷。1995年,晋江市土地局被省土地局评为全省土地监察先进集体。
  1996年,主要是查处机砖厂。因机砖厂是用地大户,吃掉大量的良田土壤、毁坏耕地,故对8件毁田取土进行查处,引起市委市委、市政府的重视,组织有市委调研员、城建委主任、监察、司法、农业、土地部门的50多人对全市的用地情况进行检查。
  1997—2000年,立案查处450宗,违法用地23.8公顷,查处非法取土16宗,面积2公顷,破坏基本农田19宗,面积2.75公顷,申请法院执行122宗,面积12.31公顷。
  2003—2006年的卫星遥感监测处罚情况上节已记载。但其他立案查处有1273宗,面积92.29公顷。此外,还聘用6名保安人员充实监察队伍,协助维持执法现场。
  第四节 矿产资源管理
  一、矿山管理
  晋江市采石场经多年的开采,石窟越来越深,可采难度也越来越大,各种不安全隐患也日益突出。1998年,矿管办对矿山采取若干相应管理措施。
  限期整顿 如责令英林加礼坪一堵危及周围4个采石场安全的石墙限期整顿,待炸掉石墙的方能再开采。
  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为使各矿山能安全开采,下发《关于对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暂行办法》,开采时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型号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检查整顿 下发检查通知,市镇两级出动169人次,检查采石场479个,查处不安全隐患66处,责令9个场停止开采,同时对矿山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树立安全意识,消除事故隐患,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矿产资源法宣传
  1997年1月1日,晋江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宣传矿产资源法,每年设定一个宣传月,在市区和各镇的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并在交通要道设固定标语,书写法律条文,还利用电视台播放矿产资源法的条款。
  举办法制培训班,组织矿主学习矿产资源法,让矿业主懂得矿产资源也是不可再生的,要依法对其保护,增强依法办矿和有偿采矿的观念,组织干部参加法治讲座。
  1998年,国务院颁布《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办法》,福建省颁布《矿产资源条例》称(三办法一条例)。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形成学法、懂法、守法氛围,市镇两级政府把“三办法一条例”列入议事日程,并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利用宣传车上街下乡宣传,在公共场所显置的地方悬挂大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印发《矿法手册》2150本和订阅矿业报刊分,分发给矿业主及人员。
  三、依法治理整顿矿点
  1988—1996年,矿管办注重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每年的年初矿管办进行自检,而年中或年末县矿管办会同有关部门抽查或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为:一是采矿点有否办理采矿登记;二是采矿点有否越界采矿;三是采矿点有否申请登记;四是矿点有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事故隐患有否及时排除;五是矿点是否乱挖滥堆废砂。
  检查发现的违规违法者,轻者给予法律教育,适当处罚,责令整改;触犯刑律的,依法报批处理。
  四、采矿审批登记发证
  晋江在1992年撤县建市前有集(个)体采矿场2336个,占用山地(荒山地)2686400平方米,约为268.34公顷。为规范采矿行为,矿管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具有登记发证条件的采矿点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办理。大致分两个阶段,一是申请登记确权调查,二是审批登记发证。
  五、“三区”管理
  “三区”,即禁止开采区、控制开采区、规划待采区。地矿管理局为加强对“三区”的管理,于1998年至1999年采用“五统一”“七个不批”的原则进行管理。“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勘探、统一开采、统一价格及统一运单。“七不批”,即无开采设计方案不批,无在统一规划区内开采不批,存在企业纠纷不批,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批,无具备环保条件不批,无工商营业执照不批,无镇区矿管站和镇乡管领导签字不批。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对英林军事保护区、深沪海岸线保护带和市区山林保护区不定期进行检查。
  六、组织矿区测量调查
  1998年,晋江市政府制定下发《晋江矿区补勘测工作方案》,同时下拨资金组织各镇矿管人员对6个镇(永和、东石、英林、龙湖、金井、深沪)的16座山的3.83平方千米的1000个集(个)体采矿点进行拐点坐标测量,为矿区的规范管理和换证工作打下基础。
  1999—2000年,市地矿局筹措资金20多万元,委托闽东南地质大队编制《晋江市矿产地质调查工作方案》,开展矿产资源的调查摸底,寻找矿业后备基地,了解矿产资源分布,掌握成矿条件,保有储量,明晰潜在优势和开发前景。同时结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修编《晋江市矿产资源分布图》,委托专家编写《晋江市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为发展经济及招商引资提供依据。
  七、安全生产检查
  2006—2007年,随着晋江经济的迅猛发展,晋江市内也大量地开采矿产资源,特别是开采饰面建筑用的花岗岩矿山石。由于大量开采,各矿山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国土资源局为促进各矿山安全生产,联合市安全监督局每季度对全市各矿山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是检查矿山安全隐患情况及对采矿权人执行安全措施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采矿人整改,在实行安全隐患检查的一年多的时间内,下发370份责令停止开采的通知书,吊销6家不按安全规范操作的开采许可证,关闭2个存在严重隐患的矿点,以此消除隐患,安全生产。
  八、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1998—2001年,晋江市地矿局根据矿产资源法关于“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规定,开展矿产资源补偿费收缴工作。先由镇矿管站以矿产资源补偿专用发票向个体采矿者进行收费,然后上缴地矿局,再由地矿局上缴主管部门。收费标准按矿产品质的优劣进行评估,然后按产值的2%计算资源补偿费,由采矿主缴交地矿局。地矿局并入国土局后,国土局仍按国家法规定及省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的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收缴工作,并开展“四评”活动(评先进矿管理、先进工作者,矿业开发先进企业、依法纳费先进个人),以保证资源补偿费收缴有序进行。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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