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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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781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1
页码: 3

内容

一、《晋江市志(1988—2007)》(以下简称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制定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载晋江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与变化情况,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
  二、本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部《晋江市志》之续志,记述时间上限1988年,与前志相衔接,下讫2007年。前志已记述的事物本志一般不再记述。为保持记述事物的完整性,部分内容的记述时限有适当上溯或下延。收录照片以限内为主,限外补拍照片标明拍摄时间。晋江市地图、晋江市城区图为出版时审核的版本,资料截至2019年12月。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其他。除《概述》《大事记》《人物》《补遗》《附录》外,各专业分志采取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办法,制订篇目,设卷、章、节、目等层次,横排竖写,纵横结合。
  四、本志以现辖行政区域为记述范围;地名使用现名,历史古地名括注今名。
  五、本志记述机构、法律法规、文件名称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以下用简称。
  六、本志历史纪年采用朝代年号,括注公元纪年,以新版《现代汉语词典》附录的中国历代纪元表为准,除公元前外一律省略“公元”。民国纪年则在每节首次出现时括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采用公元纪年。
  七、本志数字使用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7个单位联合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修订本·征求意见稿)》为准。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民国时期及其以前使用的旧计量单位仍照实记载。货币计量一律为新人民币值,历史上各时代使用的货币沿用原称。
  八、本志人物由传、表、录组成。坚持“生不立传”原则,立传人物为对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或重大影响的已故晋江市籍人士和对晋江市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或重大影响的已故客籍人士。人物表辑录本市副处以上职务(军队副团职务)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中的知名人士;在外地任厅(师)级以上职务人员。对首部《晋江市志·卷四十一·人物传》中缺漏的重要人物,本志予以补遗。
  九、本志入志数据,凡列入统计部门统计的,以统计部门提供的为准。未列入统计部门统计的,采用部门核实后的数据。
  十、本志入志资料均经考证、核实,一般在志内标明,而不注明具体出处。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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