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主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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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34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主管理
分类号: D638
页数: 2
页码: 601-6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丰泽区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社区自治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工作,包括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推行农村党员或党员代表议事会制度、实行社区工作者公开竞争上岗等。2007年,丰泽区初步建立了“一个核心、四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新模式。
关键词: 丰泽区 社区自治 民主管理

内容

1998年4月,泉州市政府把丰泽区北峰镇列为镇政府规范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十规范”试点工作单位。同年5月28日,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暨村容村貌整治现场会,下发《丰泽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6月17日,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农村党员或党员代表议事会的暂行规定》,并于7月1日起试行。在全区首创推行农村党员或党员代表议事会制度。
  2002年,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制度建设的通知》,各社区制订以《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公约》为核心内容的系列规章制度,推进社区居务公开;同年10月,通过省社区建设示范区评估检查小组验收。
  2003年5月,区委、区政府下发《丰泽区社区工作者公开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决定以“村(居)改社区”为契机,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对所有社区工作者岗位实行竞争上岗。通过笔试、面试等系列公开竞争方式,录用社区工作者259人。同年12月,区委、区政府印发《丰泽区社区工作者职数级待遇管理意见(试行)》和《丰泽区社区工作者参加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明确社区工作者的职数配置,在全市范围内率先统一社区工作者待遇。
  2004—2005年,丰泽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及上级民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先后制定《丰泽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社区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根据“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原则,制定《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等制度,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民主权利,增强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和服务居民意识。
  2006年,丰泽区贯彻落实省《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立足丰泽区中心城区工作实际,开展构建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实现社区居民自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优化人居环境等各项工作。健全和完善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落实社区自治权、居民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社区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听证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引导社区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社区事务管理,促进社区事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业主委员会机构成员选举工作,重点动员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组织能力较强、办事公正、能依法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并具有业主身份的退休党员、社区居委会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参与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由社区党组织组织业主选举,依法规范组建业主委员会,使业主委员会正确行使职权,真正发挥作用。建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听证会制度,由社区党组织针对居民所反映的关于业委会成立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听证会形式,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后,以会议决议付诸实施。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动协调机制。推行“一事,一承诺,一责任人”机制,接受居民群众监督。
  至2007年,全区初步建立“一个核心、四位一体”(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为一体)社区管理新模式。实行各成员单位交叉任职,由5个组织共同研究布置社区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型,对5个组织间意见分歧较大、无法交叉介入的社区,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定期召开由5个单位联席会议,民主协商处理小区事务;对暂无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旧住宅小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物业管理资质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采取有偿或低偿服务等方式为居民提供服务。

知识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泉州市丰泽区志》

本书收录了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城市建设,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与海洋渔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地方组织,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军事法治,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民政,华侨华人,港澳台乡亲,教育,科技,文体旅游,艺文,医疗卫生,风俗宗教民间信仰,街道概况,方言和人物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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