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社区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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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338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社区自治
分类号: D638
页数: 3
页码: 600-6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泉州市丰泽区社区自治的情况。其中包括居委会换届选举、民主管理、社区服务等。
关键词: 泉州市 丰泽区 社区自治

内容

第一节 居委会换届选举
  2000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全区有56个村民委员会和36个居民委员会,其中6个居民委员会刚批准成立正在筹备之中,不纳入该届选举;至10月22日,东湖街道东湖村、凤山村,丰泽街道迎津村、东霞村,泉秀街道灯星村,清源街道城口村、北门村、西门村等8个村民委员会,在换届选举过程中依法改制为居民委员会,并与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相衔接,因此该届村居换届实际实行换届及选举的村民委员会48个,居民委员会38个。选举按照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主任48人,副主任31人,委员134人,村民小组长393人,村民代表1802人;居民委员会主任38人,副主任12人,委员150人,居民小组长514人,居民代表1412人。
  200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区委、区政府决定对东湖街道仁风村、丰泽街道东涂村,以及泉秀街道灯州村、沉州村改制为仁风居民委员会、东涂居民委员会、灯州居民委员会和沉州居民委员会。至此,丰泽区有村民委员会44个,居民委员会48个。改制完成后组织新设立4个居民委员会的选举,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主任4人,副主任4人,委员12人。
  2002年2月,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当年将原来38个居委会整合为21个社区。其中:东湖街道由东湖等13个居民委员会整合为8个社区;丰泽街道由东涂等14个居民委员会整合为7个社区;泉秀街道由灯星等11个居民委员会整合为6个社区。各社区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当年完成社区自治组织(即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
  2003年2月,实施“镇改街道、村改社区”,东海、城东、北峰撤镇改街道,并把原东海镇的大坪等12个村、城东镇的东星等10村、北峰镇的北峰等11个村、华大街道的城东等4个村、清源街道的普明等7个村,共44个村全部改制为城市社区,各社区依法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同年4月30日,区、街道分别成立社区自治组织选举指导组;5月,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做好社区组织选举工作的通知》,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当年应选举社区数50个,即新改制的44个社区及上届换届后批准成立的6个社区,完成选举社区数50个;当选的社区居委会成员总人数273人,其中主任50人、副主任13人、委员210人。
  2006年,全区71个社区举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按照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387人。其中,主任71人,副主任39人,一般委员277人;居民小组长948人,居民代表2365人。
  第二节 民主管理
  1998年4月,泉州市政府把丰泽区北峰镇列为镇政府规范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十规范”试点工作单位。同年5月28日,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暨村容村貌整治现场会,下发《丰泽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6月17日,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农村党员或党员代表议事会的暂行规定》,并于7月1日起试行。在全区首创推行农村党员或党员代表议事会制度。
  2002年,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制度建设的通知》,各社区制订以《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公约》为核心内容的系列规章制度,推进社区居务公开;同年10月,通过省社区建设示范区评估检查小组验收。
  2003年5月,区委、区政府下发《丰泽区社区工作者公开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决定以“村(居)改社区”为契机,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对所有社区工作者岗位实行竞争上岗。通过笔试、面试等系列公开竞争方式,录用社区工作者259人。同年12月,区委、区政府印发《丰泽区社区工作者职数级待遇管理意见(试行)》和《丰泽区社区工作者参加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明确社区工作者的职数配置,在全市范围内率先统一社区工作者待遇。
  2004—2005年,丰泽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及上级民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先后制定《丰泽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社区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根据“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原则,制定《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等制度,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民主权利,增强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和服务居民意识。
  2006年,丰泽区贯彻落实省《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立足丰泽区中心城区工作实际,开展构建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实现社区居民自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优化人居环境等各项工作。健全和完善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落实社区自治权、居民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社区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听证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引导社区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社区事务管理,促进社区事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业主委员会机构成员选举工作,重点动员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组织能力较强、办事公正、能依法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并具有业主身份的退休党员、社区居委会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参与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由社区党组织组织业主选举,依法规范组建业主委员会,使业主委员会正确行使职权,真正发挥作用。建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听证会制度,由社区党组织针对居民所反映的关于业委会成立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听证会形式,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后,以会议决议付诸实施。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动协调机制。推行“一事,一承诺,一责任人”机制,接受居民群众监督。
  至2007年,全区初步建立“一个核心、四位一体”(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为一体)社区管理新模式。实行各成员单位交叉任职,由5个组织共同研究布置社区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型,对5个组织间意见分歧较大、无法交叉介入的社区,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定期召开由5个单位联席会议,民主协商处理小区事务;对暂无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旧住宅小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物业管理资质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采取有偿或低偿服务等方式为居民提供服务。
  第三节 社区服务
  1997—2000年,各居委会强化服务功能,建立“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读书中心”“老人活动中心”等,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计生、安全等服务活动。
  2002年,组织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清理整顿,协调市、区两级医保部门,增设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2个民办医院为医保定点单位,方便参保居民就近享受医疗保健服务。
  2004年,投入39万元,引进社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区—街道—社区信息互通的社区信息管理内部网络。利用平台计生通知管理系统、流动人口管理系统、企信通系统、网络传真系统、会易通系统、多媒体视频会议系统等信息化应用,把短信群发、网络传真等实用技术广泛应用于社区日常管理服务中,让社区居民享受到方便、实惠的信息服务。
  2006年,创办《丰泽区社区动态》刊物、开通“丰泽区社区网”;与泉州电信开展“数字丰泽”信息化社区建设。通过“一刊一网”两个平台和电信、移动信息网络,为实现工作指导、信息互通、经验交流,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平台。同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星光计划”和“泽光工程”,各社区相继建立集社区公共事务、自治事务和社区服务“一站式”服务窗口——社区服务中心,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服务网络。同时,完善社区卫生计生三级服务网络;鼓励个体、私营服务企业进驻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便捷、全面服务。
  2007年,组织制定《丰泽区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丰泽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与发展规划》,区财政每年拨专款用于改善社区卫生服务设备设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配备。全年有35人享受到医疗救助金,发放医疗救助金12.88万元。同年,贯彻落实《丰泽区转移社区富余劳动力的意见》,按照人员、场地、经费等“六到位”标准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建设,推进社区富余人员和失地农民免费技能培训。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2503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4人,“4050”人员(指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难以就业的劳动者)再就业5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0.79%。

知识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泉州市丰泽区志》

本书收录了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城市建设,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与海洋渔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地方组织,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军事法治,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民政,华侨华人,港澳台乡亲,教育,科技,文体旅游,艺文,医疗卫生,风俗宗教民间信仰,街道概况,方言和人物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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