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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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302
颗粒名称: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分类号: F840.612
页数: 1
页码: 5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泉州市丰泽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司于1997年成立并运作,全员参保。2004年起,执行《福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007年更名并确定为副科级单位,全区共有147个单位参保。
关键词: 丰泽区 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

内容

1997年9月,丰泽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司成立并投入运作。参保对象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镇(街道)全部工作人员,即全员参保。当年缴费比例28%(机关及全额事业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月工资总额28%,其中单位缴纳26%、个人缴纳2%)。
  2000年10月,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区属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除六种人员(即合同制工人、集体工;聘用制干部;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差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其他单位在职人员)外的工作人员不列入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不需缴纳社保)。
  2001年4月,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司由区人事局划归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2004年2月,根据《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关于丰泽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丰泽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开始执行《福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从2004年起,机关及全额事业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月工资总额30%,其中单位缴纳26%、个人缴纳4%;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月工资总额30%,其中单位缴纳26%、个人缴纳4%。全年有1030人参保,缴参保金1174.79万元。2006年9月5日,印发《丰泽区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纪要》,区财政安排300万元彻底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补缴历史遗留问题。
  2007年1月,丰泽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司更名为丰泽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同年3月,机构规格确定为副科级。全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147个,参保1482人,缴参保金892.13万元。

知识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泉州市丰泽区志》

本书收录了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城市建设,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与海洋渔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地方组织,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军事法治,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民政,华侨华人,港澳台乡亲,教育,科技,文体旅游,艺文,医疗卫生,风俗宗教民间信仰,街道概况,方言和人物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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