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干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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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28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干部管理
分类号: D630.3
页数: 3
页码: 574-5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泉州市丰泽区干部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干部调配、干部培训、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干部退休管理等。
关键词: 丰泽区 人事 干部管理

内容

一、干部调配
  1997年建区后,制订《丰泽区党政群机关(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范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中档案审核、调动程序、组织鉴定、体格检查以及计生、综治证明等相关材料办理。全年办理干部职工调动43人,其中调出1人,调入42人。
  1998年,办理干部职工调动137人,其中调出16人,调入121人。1999年,办理调动42人,其中区内调整人数22人,占当年调动人数52.4%。2000—2004年,年均调动66人,其中,区内调整人数占大多数。
  2001年11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规范人事调配工作。
  2005年9月,区委印发《关于调整丰泽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当年办理干部职工调动94人。
  2006年上半年,调配部分中小学教师。全年办理干部职工调动69人。
  2007年11月,调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年办理干部职工调动39人。
  二、干部培训
  1997年,丰泽区彻落实省、市公务员培训规定,推进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等四类培训。
  1999年,全年组织268名青年干部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因特网知识培训,组织323名干部参加各种资格考试。
  2001年,先后出台《丰泽区国家公务员2001年培训计划》和《关于举办我区国家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从当年9月3日起,组织274人分3期参加干部知识更新培训;组织128人参加青年干部计算机及因特网知识培训。
  2002年6月,组织25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和8个镇(街道)383名干部分4期开展知识更新培训;11月,组织全区229名公务员分2期开展依法行政培训。组织141名青年干部参加计算机、因特网及办公自动化培训。
  2004年4—5月,组织全区908名公务员分4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培训,并组织参加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统一考试,通过率100%。
  2005年11月,组织全区公务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培训,组织606名干部参加该法网络报名考试。
  2007年上半年,开展公务员以电子政务课程为主的干部知识更新培训,参训612人。同年11月15日,区政府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培训,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及规模以上企业人事部门管理人员参加。
  三、干部考核
  1997年年底,即按年度考核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全区干部年度考核工作。1998年,对全区政府系统1993名工作人员开展,考核结果定为优秀227人,称职(合格)1522人,不称职(不合格)2人,不定等次197人。此后,每年均按规定对全区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年度考核工作。2007年,全区政府系统3231名工作人员开展考核。其中,考核结果定为优秀473人,称职(合格)等次2588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1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6人,不定等次119人。
  四、任免奖惩
  (一)任免
  1997年,按照上级文件及政策要求,办理科员任职1人。1998年,办理科员、办事员任职28人。1999年,办理科员、办事员任职30人。
  2000—2004年,年均办理科员、办事员任职20人。2005年,办理科员任职16人。2007年,办理科员任职1人,办理职员任职56人。
  (二)奖惩
  1997年,区人事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办理奖惩案件1件。
  1999年,对违反有关纪律干部作出处分决定29起。其中,开除3起,降职1起,行政记大过处分20起,行政警告处分1起,行政记过处分3起,行政警告处分1起。2001年,作出行政警告处分1起。
  2004年,办理受处分人员回告27起。2007年,办理纪委处分回告案2起,处理事业单位职工自动离职手续1起。
  五、干部退休管理
  1997年,区人事局继续执行197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到龄退休政策,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55周岁)退休。其中,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年满35年按个人标准工资8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90%,中小学教师按100%)发给退休费:满30年不满35年和满20年不满30年也按不同身份分别按不同比例发给退休金。退休职工124人。按审批权限,科级干部退休由区委组织部审核通知,所有干部由人事局统一审批办理。干部退休后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保证阅读有关文件和资料。
  2000年,丰泽区退休干部开始实施社会优待服务项目,凡退休干部凭退休证均可在公交乘坐、法律咨询等服务项目中得到优待。
  2003年9月,建立退休干部联络员制度。同年,区人事局联合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举办退休干部理论读书班。
  2006年1月1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凡区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55周岁)的,男年满55周岁(女50周岁)且工作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经个人要求,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其中,工龄年满35年按个人标准工资90%发给退休费。干部职工退休后由原工作单位发给150元安家补助费,住房修缮费按一般干部职工2000元、科级干部2500元、处级干部3000元的标准发给。
  2007年,全区有退休干部866人,其中行政机关224人,事业单位642人。

知识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泉州市丰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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