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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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27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人事
分类号: D630.3
页数: 8
页码: 571-5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泉州市丰泽区人事的情况。其中包括人事制度、干部管理、职称评聘、工资、福利、人才工作等。
关键词: 泉州市 丰泽区 人事

内容

第一节 人事制度
  一、公务员制度
  1997年建区后,丰泽区即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次年,在机构“三定”(确定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基础上,全区行政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行职位分类,进行资格审查,区政府所属23个工作部门有134名机关行政干部过渡为国家公务员。从此。区直党政机关新进工作人员实行“凡进必考”。
  2000年,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公务员录用原则,在上级人事部门统一部署下,选拔3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录用1名村主干为国家公务员。
  2001年,经组织考试、考核,录用4名计生工作人员为国家公务员。200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区司法局司法助理员4人。
  200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实施。丰泽区开展对全区公务员进行甄别、界定、确认、登记等有关工作。至2007年,完成政府系统公务员登记283人。
  二、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制度
  1997—1999年,办理区属事业单位招工指标28件,录用全民和集体合同制工人163人,解决东海等4个学区以及泉秀、丰泽等6个镇(街道)企管站长期使用临时工问题。1999年,区委编办与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委编委办、省财政厅〈关于清理清退全省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自聘人员的通知〉的通知》,全区清理临时、自聘人员206人。
  2003年8月10日,会同区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当年8月10日起,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必须通过考试考核方式进行。翌年1月,丰泽区举行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录用43名工作人员充实到丰泽区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等单位。同年12月,会同城管办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聘24名市容环境督导队临时工。
  2004年2月5日至5月9日,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在全区首次试点推行卫生院院长竞聘选拔,聘任通过竞聘选拔产生的刺桐卫生院院长,该院长享受年薪制。
  2005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7名工勤人员。同年7月,公开招聘丰泽区机关幼儿园教师数名:8月,丰泽区举行第二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1048人报名,实际招考录用58人,录用率5.5%。
  2006年,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员43人。
  2007年10月,区财政局与人事局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聘用管理的意见》,对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聘用原则、基本条件、审批程序、临时工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续聘和解聘等作出规定。同年11月23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6个部门联合向全区各街道、区直各单位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全区性清理“吃空饷”人员。清理检查工作历时1个月,查出待清理对象35人,并按政策规定和有关程序提交研究处理。是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人,其中区审计局招聘专业人员3人。
  三、军转安置
  1997年,区人事部门按照上级有关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有关规定,安置营级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到辖区有关部门工作2人。
  2000年,共安置营级以下军转干部5人。次年,除安置2名军转干部外,还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人。
  2003年,完成安置军转干部、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工作。2004年,加强企业军转干部工作,成立丰泽区企业军转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企业军转干部信息库。
  2006年,完成安置军转干部工作,为历年安置人数最多的一年;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人。
  2007年,完成安置军转干部工作、接收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
  四、干部交流制度
  2005年9月,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派科级干部交流挂职锻炼的通知》,选派4名干部到永春县挂职锻炼,同时接收永春县4名科级干部到丰泽区街道挂职锻炼。
  2007年,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交流工作,全区68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岗位交流。
  第二节 职称评聘
  1997年,成立丰泽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加强事业单位职称改革工作。全年评审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111人,全部按规定聘用(当时为评聘合一制)。其中,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108人。
  1998—1999年,每年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均超过300人。2000年,成立丰泽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全年有13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技术人员通过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中级职称5人,初级职称8人。
  2003年始,实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制度。对全区所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聘任指标进行全面清理并重新核定。在岗位聘任上,推行竞聘上岗。
  2004年,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205人,其中高级职务资格34人,中级58人,初级113人。全年新聘专业技术职务205人,其中高级职称34人,中级职称58人,初级职称113人。
  2005年,福建省人事厅、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丰泽区职改办下发《关于调整丰泽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力度。全年有82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技术人员通过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78人。
  2007年,评审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462人,其中高级41人,中级166人,初级255人。
  第三节 干部管理
  一、干部调配
  1997年建区后,制订《丰泽区党政群机关(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范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中档案审核、调动程序、组织鉴定、体格检查以及计生、综治证明等相关材料办理。全年办理干部职工调动43人,其中调出1人,调入42人。
  1998年,办理干部职工调动137人,其中调出16人,调入121人。1999年,办理调动42人,其中区内调整人数22人,占当年调动人数52.4%。2000—2004年,年均调动66人,其中,区内调整人数占大多数。
  2001年11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规范人事调配工作。
  2005年9月,区委印发《关于调整丰泽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当年办理干部职工调动94人。
  2006年上半年,调配部分中小学教师。全年办理干部职工调动69人。
  2007年11月,调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年办理干部职工调动39人。
  二、干部培训
  1997年,丰泽区彻落实省、市公务员培训规定,推进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等四类培训。
  1999年,全年组织268名青年干部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因特网知识培训,组织323名干部参加各种资格考试。
  2001年,先后出台《丰泽区国家公务员2001年培训计划》和《关于举办我区国家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从当年9月3日起,组织274人分3期参加干部知识更新培训;组织128人参加青年干部计算机及因特网知识培训。
  2002年6月,组织25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和8个镇(街道)383名干部分4期开展知识更新培训;11月,组织全区229名公务员分2期开展依法行政培训。组织141名青年干部参加计算机、因特网及办公自动化培训。
  2004年4—5月,组织全区908名公务员分4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培训,并组织参加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统一考试,通过率100%。
  2005年11月,组织全区公务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培训,组织606名干部参加该法网络报名考试。
  2007年上半年,开展公务员以电子政务课程为主的干部知识更新培训,参训612人。同年11月15日,区政府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培训,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及规模以上企业人事部门管理人员参加。
  三、干部考核
  1997年年底,即按年度考核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全区干部年度考核工作。1998年,对全区政府系统1993名工作人员开展,考核结果定为优秀227人,称职(合格)1522人,不称职(不合格)2人,不定等次197人。此后,每年均按规定对全区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年度考核工作。2007年,全区政府系统3231名工作人员开展考核。其中,考核结果定为优秀473人,称职(合格)等次2588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1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6人,不定等次119人。
  四、任免奖惩
  (一)任免
  1997年,按照上级文件及政策要求,办理科员任职1人。1998年,办理科员、办事员任职28人。1999年,办理科员、办事员任职30人。
  2000—2004年,年均办理科员、办事员任职20人。2005年,办理科员任职16人。2007年,办理科员任职1人,办理职员任职56人。
  (二)奖惩
  1997年,区人事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办理奖惩案件1件。
  1999年,对违反有关纪律干部作出处分决定29起。其中,开除3起,降职1起,行政记大过处分20起,行政警告处分1起,行政记过处分3起,行政警告处分1起。2001年,作出行政警告处分1起。
  2004年,办理受处分人员回告27起。2007年,办理纪委处分回告案2起,处理事业单位职工自动离职手续1起。
  五、干部退休管理
  1997年,区人事局继续执行197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到龄退休政策,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55周岁)退休。其中,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年满35年按个人标准工资8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90%,中小学教师按100%)发给退休费:满30年不满35年和满20年不满30年也按不同身份分别按不同比例发给退休金。退休职工124人。按审批权限,科级干部退休由区委组织部审核通知,所有干部由人事局统一审批办理。干部退休后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保证阅读有关文件和资料。
  2000年,丰泽区退休干部开始实施社会优待服务项目,凡退休干部凭退休证均可在公交乘坐、法律咨询等服务项目中得到优待。
  2003年9月,建立退休干部联络员制度。同年,区人事局联合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举办退休干部理论读书班。
  2006年1月1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凡区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55周岁)的,男年满55周岁(女50周岁)且工作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经个人要求,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其中,工龄年满35年按个人标准工资90%发给退休费。干部职工退休后由原工作单位发给150元安家补助费,住房修缮费按一般干部职工2000元、科级干部2500元、处级干部3000元的标准发给。
  2007年,全区有退休干部866人,其中行政机关224人,事业单位642人。
  第四节 工资 福利
  一、工资
  1997年建区时,机关事业单位延续结构工资制,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津贴、奖励工资制度。
  2001年10月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公务员各职务层次职务工资起点标准由最低50元至最高480元提高到最低100元至最高850元。全年全区参加调资在职人员3517人,平均月增资72.8元。同时,相应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全区离退休人员868人,平均月增资82.9元。
  2003年7月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参加此次调资有4777人,机关在职568人,人均月增资50.8元;事业在职3302人,人均月增资46.2元。同时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全区离退休人员907人,人均月增资41.7元。
  2005年,区财政出台《关于区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总量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地区补贴、绩效补贴和通讯补贴的资金测算和兑现工作。
  2006年7月,实施第五次工资制度改革。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津贴、补贴4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全区参加工改干部职工4747人,机关在职699人,月人均增资331.9元;事业在职3385人,月人均增资303.1元。机关离退休人员230人,月人均增资244.1元;事业离退休人员433人,月人均增资220.6元。
  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月平均工资2831.79元。
  二、福利
  (一)遗属抚恤和生活照顾
  1997年建区后,福建省人事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发给丧葬费(7×最低工资标准),抚恤金(因公死亡=40×标准工资,非因公死亡=10×标准工资),一次性困难补助费(6×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工作人员因公死亡每月遗属困难补助费按所在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60%(非农业户口)或55%(农业户口)计发;非因公死亡每月遗属困难补助费按所在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50%(非农业户口)或45%(农业户口)计发;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父母需供养的,采取兄弟姐妹共同分担办法处理,单位只承担死者份额补助费。
  2004年10月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其生前80个月标准基数,因公牺牲(因工死亡)为其生前40个月标准基数,病故为其生前20个月标准基数。
  2005年12月29日之后,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含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抚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2006年7月1日工资改革以后,按福建省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时,标准基数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退休(职)费与抚恤附加之和。同年,区委、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规范、提高教师经济待遇。
  2007年初,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人事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发出《关于规范街道福利补贴的通知》。全年审核审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补助6人。
  (二)医疗待遇
  1997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2003年,3686名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06年1月起,调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特级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处级干部(含在职和退休以及享受处级待遇军转干部)医疗待遇:每人每年给予一次性普通门诊补贴,即个人账户在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拨入基础上,再按不同级别不同标准拨入门诊补贴;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的医保范围内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报支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全额予以报销;住院床位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天40元。
  (三)假期待遇
  1998年,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各种假期及假期待遇。包括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事假、病假、生育假、探亲假。其中,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其余假期工资和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007年,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相继颁布。
  (四)其他
  1997年建区时,副食品价格补贴、私车补贴、书报费补贴等已归并为岗位津贴和地区补贴,继续享有夏季降温费补贴。全面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按工资总额8%向干部职工发放住房补贴,1999年,对未参加住房制度改革(购买公房、集资建房)职工实行住房工龄补贴。2007年,落实老干部异地安置住房货币化补贴,促进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
  第五节 人才工作
  1997年12月15日,丰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立,编制6人。
  1999年,通过与市中心人才市场信息网络联网,建立丰泽区人才信息网络,实现市、区人才信息资源共享。全年为各类企业推荐用人1000余人次,办理人事代理45人。组织区属事业单位356名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
  2000年,编印《丰泽人才信息》,及时向企业提供最新人事政策、人才信息。全年接待查询资料企业600家,个人应聘登记1200人,查询信息4000条,办理人事代理58人。
  2003年6月,在福建省第一届“6·18”项目成果交易会期间,组织辖区企业到福州国际会展中心参加人才招聘暨人才需求信息发布会,引进丰泽区急需专业人才。
  2004年2月23日,设立远太大学生实习基地。该基地当年接纳实习大学生15人。同年4月,丰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分设丰泽区人才服务中心,挂丰泽区人才储备中心牌子,为副科级单位,编制7人;负责人才储备开发及继续教育、人事代理等服务。2005年11月2日,丰泽区人才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9人。
  2006年4月7—8日,区经济委与武汉工交职业学院举行“订单式”培养人才签约仪式。匹克集团、湖美大酒店、景都大酒店、华蓄集团等委员企业与该学院签订合作培养人才协议。同5月,人事部批准福建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这是全省首家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月,在福建省第四届“6·18”项目成果交易会期间,区人事局组织福建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泉州雷克通信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到福州国际会展中心参加由泉州市举办的人才招聘暨人才需求信息发布会,提供230多个职位,收到求职表300多份,达成意向60人;11月,丰泽区人才服务中心更名为丰泽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是年,区人事局还先后在泉州市侨乡体育馆举办3场大型人才招聘会,有300多企业家参加,为求职者提供3000多个职位,参加近万人,达成意向1000多份。
  2007年2月,在全省人事局长会议上,省领导为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授牌,同时福建省人事厅授予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为“福建省引进外国智力示范单位”称号。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引进的意大利专家沙·乔治被国家对外知识产权局授予“国家友谊奖”。3~9月,丰泽区人事局组织有关单位赴泉州市仰恩大学以及安徽省合肥市、甘肃省兰州市等地参加省外高校、人才市场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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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志》

本书收录了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城市建设,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与海洋渔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地方组织,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军事法治,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民政,华侨华人,港澳台乡亲,教育,科技,文体旅游,艺文,医疗卫生,风俗宗教民间信仰,街道概况,方言和人物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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