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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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26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劳动
分类号: D630.3
页数: 4
页码: 568-57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泉州市丰泽区劳动的情况。其中包括劳动制度、劳动就业、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管理机构等。
关键词: 泉州市 丰泽区 劳动

内容

第一节 劳动制度
  1997年建区后,辖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每周5天40小时工作制,每周2天休息。但民营企业常出现拖班或加班现象,并按正常工作日付与工资,也有部分企业能按国家规定发给工人加班费。区属国有、集体新招工人普遍实行合同制(分短期合同制、长期合同制)。生产正常的民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占85%,一部分民营企业招收临时工。
  1998—2002年,区属泉州市纸箱厂和回族包装用品厂等16家国有企业实行改制。改制后,企业原有“固定工”或买断工龄或留厂与改制后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006年,丰泽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开始企业化运营。区劳动部门鼓励部分用人单位推行劳务派遣制度。当年区劳务派遣公司向各用人单位派遣劳务174人,其中社区计生工作者155人,残疾人联络员19人。派遣劳务人员由区劳务派遣机构实施统一组织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均保持在100%。
  2007年,辖区各企业新招工人基本上通过劳动力市场(各种劳动中介公司)按“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方式进行,普遍实行合同制。泉州泓霖化纤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福建先创电子有限公司等上市企业以及虎都(中国)服饰有限公司、达派箱包(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匹克集团有限公司、仁建安通物流有限公司等规模企业普遍遵循每周工作5天40小时、每周休息2天的工时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资福利待遇。
  第二节 劳动就业
  一、就业培训
  1998年,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成立。中心依托于社会办学力量,先后开办电脑操作、电器维修等短期职业培训班102期,设置培训专业13个,培训结业1357人。
  1999年,经市劳动局批准,设立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针对辖区树脂工艺行业发展特点,争取社会办学力量举办雕塑、彩绘等专业培训班,培养合格学员1420人。
  2002年,在泉州市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城活动期间,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立足于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无偿为驻军某部举办烹饪技能培训班1期,即将退役士兵参加培训。
  2003年,区财政拨付161万元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就业技能培训,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农民转岗就业。
  2005年,全区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16家。各培训机构开展就业、再就业和劳动技能培训,培训各类劳动者3993人,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80多人。次年,完成初级厨师、维修电工等项职业技能鉴定培训1020人,并向泉州市申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
  2007年,区财政拨付98.1万元补助进城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对培训场地和教学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增加登高架子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电梯电路维修等技工培训项目21个;推出铁板烧烤、卤水制作、炸鸡奶茶等创业培训项目6个。承办福建省“丰泽杯”农民工职业技能大赛,营造社会尊重技能、崇尚技能氛围。同年,区人社局被泉州市评为“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市农民工技能培训绩效考评中位居各县市前列。
  二、就业服务
  1997年,辖区劳动力市场仍由市级统筹管理,区劳动服务公司派员参与协调。当年全区有丰泽区泉秀益顺职业介绍所、泉州市丰泽区万成职业介绍所、泉州市丰泽区利众职业介绍所、泉州市丰泽区德福中介服务所、泉州市丰泽区信顺职介所5家民办职业介绍机构,配备具有职业介绍资格工作人员26名,介绍各类劳动者就业32159人。同年,区劳动服务公司成立。公司根据省、市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力就业进行服务与管理,发放“就业许可证”46735件,办理用工登记企业1641家,全区社会劳动力管理覆盖面95.7%。是年,辖区城镇登记失业率0.98%。
  1998年,区劳动局设立丰泽区职业介绍中心。该中心通过外地劳动部门的招工渠道,向福州、厦门等地输送专业技术人才117人,并推荐4名辖区大学毕业生到省广播电视厅就业。实施“再就业工程”,全区设立再就业服务窗口2个。鼓励和扶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当年有136名国有企业和417名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取得“再就业优惠证”,并免费参加转业、转岗训练,其中546人得到企业安置与社区分流,再就业率98.7%。
  1999年,泉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中心撤销。当年丰泽辖区9所民办职业中介所划归丰泽区管理。全年受理求职登记16530人,介绍就业7120人。
  2000年,按照省劳动厅《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重点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泉州市金源电子有限公司、泉州市达宝轻工制品有限公司等多家较大企业设立监控点,特聘联络员和信息员,开展春运期间民工流动就业调控工作。
  2001年,加强外来人员流动就业管理,建立农村和外来务工人员信息库,实行就业、居住、计生“三证”统一管理。全年通过各镇(街道)劳动服务站审核发放外来人员求职证56700多件。
  2002年,受区政府及区树脂陶瓷协会委托,区劳动局组织15家外贸出口企业前往湖北省荆门、荆州等12个县市劳动力市场举办劳务招聘活动,引进当地农村劳动力1078人,满足部分树脂艺品生产企业用工需求。
  2003年6月,区政府投资200万元在田安路丰泽建设大厦建立公共职业介绍服务平台——丰泽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该中心为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提供求职登记、信息发布、人力资源储备、企业资讯查询、劳动事务代理、人力资源调配等电子信息化服务。中心全年开展招聘活动13场,带动新增城镇就业1854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1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降到0.92%。此后,政府部门通过定期组织和以会代训形式进行业务学习,规范职介机构中介行为,实行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制度。
  2005年,由于软硬件设施不符合条件,多家民办职业中介机构退出劳动力市场。辖区有民办职业介绍所5家。求职者大部分转移到区人力资源市场求职。中心试行社会化管理,先后举办“就业畅通工程”“劳务招聘夜市”和“关注女性就业”等主题大型招聘活动,帮助企业下岗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此后,服务中心每年均以举办大型企业招聘会方式,引导、帮助辖区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就业。
  2007年,加强劳动就业区域协作,由政府牵线搭桥,联系云南楚雄等地劳务输出地与丰泽区开展合作,引导企业与友好县市开展劳务对接。其中,区属企业大创箱包有限公司在云南南华建立劳动力培训输出基地。区政府组团到四川省仁寿县开展劳务考察,向该县捐资兴办农民工培训转移基地1个。组织丰泽区企业参加“2007年泉州市企业劳务合作洽谈会”。同年,辖区企业提供岗位11253个,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就业6358人。
  第三节 职工工资
  1952年,在泉州郊区工作的职工年平均工资527元,其中运输邮电部门职工平均工资600元,为最高;工业部门职工平均工资280元,为最低。1965年,在境内(东海、城东、北峰、渔业、清源5公社、农场)工作职工年平均工资613元,其中运输邮电部门职工平均工资726元,为最高;农林水部门职工平均工资447元,为最低。1967年后,金融、机关团体职工年平均工资高于运输邮电部门职工平均工资,当年境内职工年平均工资529元,其中金融部门职工平均工资714元,机关团体职工平均工资719元,为最高;农林水部门职工平均工资215元,为最低。1978年,境内(东海、城东、北峰、清源4个公社、农场)职工年平均工资551元,其中机关团体职工平均工资692元,为最高;农林水部门职工平均工资254元,为最低。
  1997年,区财政局和劳动局联合颁发《关于延长工作时间实行工资报酬的通知》,区财政在区属国有企业试行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由企业主管部门掌握,按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不超过350元的幅度内制定,原职工级别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同时取消原来职务补贴,停止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企业提取奖金与实现利润挂钩并全部进入成本核算。这一改革使企业职工基本工资有所提高,促进职工关心企业经营成果,提高盈利能力。对于其他各种所有制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当年丰泽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40元。
  2000年,落实国家对工资总量宏观调控政策,按《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管理全区企业职工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协调指导企业规范工资及劳动报酬管理。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
  200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19.42元。其中,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1067.5元。
  2007年,丰泽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当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406.42元。其中,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1323.17元;金融行业职工工资最高,每月4270.75元,批发零售餐饮业和制造业职工工资最低,每月分别为1274.58元和1276元。
  第四节 劳动监察
  1997年,区劳动局设立劳动监察中队。该中队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检查、举报专查等活动。
  1999年,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禁止使用童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2001年春运期间,市、区两级劳动监察部门多次组织联合检查,打击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全年取缔私人职业介绍所2个,查处职业中介欺诈案件4起,处罚相关责任人2人。
  2003年,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维权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2004年4月,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经贸局、区总工会等单位联合开展“依法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承诺”活动。同年10月,《丰泽区企业欠薪保障实施方案》和《丰泽区关于设立企业劳动争议预警机制的工作意见》出台,在全省首创企业欠薪保障调节准备金,当年筹集资金100多万元,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率先在全市实施《企业劳动争议预警机制》,以北峰、城东、东海等3个街道为试点,推进全区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政府、企业、工会)会议机制工作,及时解决劳动关系中重大复杂问题。
  2005年,以北峰工业区为试点,在东海、华大、泉秀3个工业聚集园区全面推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聚集园区工作,覆盖企业637家。区劳动监察部门将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分为A、B、C、D四级,进行分类服务、指导和管理。从2005年起,区政府每年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充实区级企业欠薪保障调节准备金。
  2006年4月,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更名为丰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定编7人;同年9月,开展企业劳动合同3年行动。在71个社区配备兼职劳动保障工作协管员192名。全年检查用人单位612户,查出有拖欠或克扣工资企业26家,涉及678人,发出劳动监察指令书80份,提出整改意见196条,涉及拖欠工资130多万元,清退童工嫌疑36人,清退童工3人,行政处罚3起;处理突发事件11起,涉及劳动者1000多人,涉及工资250多万元。
  2007年3月,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指导企业全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建筑领域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从源头上遏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生。全年有3家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预存工资保证金149万元。同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评为“全国2006—2007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先进单位”。北峰工业区、东海滨城工业区被评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东海、北峰街道被泉州市评为“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先进单位”。
  第五节 劳动争议仲裁
  1997年,丰泽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劳动局。区仲裁办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原则,采取案前调解和案中调解相结合方式,将一些劳动争议解决在仲裁期间,避免长期诉讼,降低起诉率。
  2002年,成立区劳动争议仲裁中心,编制3人。
  2003年,建成达标仲裁庭。全年立案82起,结案82起,其中仲裁裁决42起,仲裁调解37起,仲裁决定2起,撤诉1起,结案率100%,涉及当事人752人,案件标的432万元。
  2007年,全区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65件,涉及5392人,涉案金额1836万元,结案率100%。
  第六节 管理机构
  1997年,丰泽区劳动局成立,内设办公、社会保障、监察仲裁3个股室,有工作人员9人。下辖区劳动监察中队、劳动服务公司2个事业单位。
  1998年3月,丰泽区政府成立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劳动局。
  2002年4月,丰泽区党政机构改革,撤销区劳动局,组建丰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劳动监察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社会保障股(加挂劳动工资股)、就业培训股4个股室。下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就业中心、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劳动争议仲裁中心、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6个事业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不再挂靠劳动局。
  2003年8月,辖区8个街道均成立劳动保障事务所,11个试点社区成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初步建立起区—街道—社区三级劳动保障服务管理网络。
  2007年12月,基层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平台正式启动,所有社区全部设置劳动保障工作站,公开招考聘用68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在全市率先成立第一支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负责社区居民失业登记、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险等项工作。是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人员编制9人,下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劳动就业中心、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5个事业单位。

知识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泉州市丰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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