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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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260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司法行政
分类号: D926.1
页数: 5
页码: 562-566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丰泽区司法机构在1997年成立,最初设有司法局和司法办,后来发展为包括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以及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部门。司法机构的任务是指导和管理辖区内的司法工作,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维护社会稳定。律师事务所负责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帮助给有需要的人,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同时,丰泽区还注重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帮助矫正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整体来说,丰泽区的司法机构发展完善,并且提供了多样化的法律服务和援助。
关键词: 丰泽区 司法 机构

内容

第一节 司法机构
  1997年8月,丰泽区司法局成立,内设人秘、基层、宣教(含普法办、治区办)、公律及“148”法律服务中心等5个科室。此后陆续在各镇(街道)设立司法办。至2001年底,全区8个镇(街道)皆设立司法办,配备司法助理员。司法办归镇(街道)管理,业务上受区司法局指导。
  2002年党政机构改革时,区司法局内设科室改为股室。同年8月,镇(街道)司法办改为司法所,并改隶区司法局(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受司法局和街道的双重领导,其所长一般配备副科级。
  2007年,区司法局内设有办、宣教(含普法办、治区办)、基层(含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社区矫正等4个股室,下辖8个街道司法所。有工作人员37人,其中,街道司法所22人。下属单位有区法律援助中心,泉中、致一、理立3个律师所,以及区公证处和清源法律服务所。
  第二节 普法教育
  一、“三五”普法教育
  1997年,丰泽区刚设立,也是“三五”普法教育第二年。丰泽区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丰泽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三五”普法后三年规划》,确定辖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社区居民、青少年为普法重点对象。
  1999年,丰泽区出台《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区委组织部、人事局任命、使用干部前将法律素质纳入考核重点内容之一,做到“逢训必考、逢任必考、逢录必考、逢晋必考”。
  2000年,向全区干部征订发放《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等法律书籍20万册。举行全区“三五”普法考试,有10多万人参加。同年9月,泉州市对丰泽区普法工作进行验收,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市检查组充分肯定;同年底,丰泽区通过省“三五”普法检查组的检查验收。2001年,丰泽区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1996—200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称号。
  二、“四五”普法教育
  2001年是“四五”普法第一年,丰泽区调整、充实区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四五”普法规划》,确定辖区机关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社区居民、青少年以及外来人口为普法重点对象。聘请38名公、检、法、司等部门专业法律人员成立普法讲师团,各街道、系统也组织建立各自法制宣传员骨干队伍。区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全区党政机关和街道、企业、中小学、社区等单位开展法律专题巡回讲座活动。
  2002年5月,开展WTO(世界贸易组织)基本知识宣传活动,邀请有关高校专家、教授对全市机关干部作WT0知识讲座,向市直各单位分发《WTO基本知识回答》800多本。
  2003年,开展防治“非典”宣传工作,在各街道及人口密集区宣传栏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区普法办还组织有关人员在8个街道开展涉“非典”疫情的法律咨询活动。
  2004年,辖区中小学开辟“五个一”(举办一次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开展一次社区居民法律知识有奖征答活动、坚持举办一场中小学生普法测试活动、举办一次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一次巡回法制讲座)法制宣传阵地,促进青少年自觉学法、守法,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
  2005年8月,组织开展全区科、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99%,合格率100%。丰泽区普法工作通过泉州市“四五”普法检查组验收。丰泽区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称号。
  三、“五五”普法教育
  2006年初,及时调整、充实区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五五”普法规划》。同年4月14日,针对部分群众对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因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区依法治区办、东海街道、信访局主办,蟳埔社区、后渚边防派出所等14个成员单位在东海街道蟳埔社区开展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有关单位专门录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录音带,出动法制宣传车进社区进小区进行滚动播放,开展法律咨询,为辖区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2007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综治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月活动。区司法局联合有关单位先后在万祥数码城门口、浔美工业区、城东社区和新华都汇金广场等地举办综治平安建设和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同年5月31日,区司法局与华侨大学法学院签订法制宣传共建协议。
  第三节 人民调解
  1997—1998年,丰泽区陆续建立区—镇(街道)—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原则,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2003年7月,东湖街道因北渠截污沟内相对密闭有机污物产生的可燃气体积遇不明火源发生爆炸事故,造成附近小区陈某等5户民房和一辆汽车不同程度受损。由于事故责任主体互相推诿,导致善后赔偿一直无法解决,一拖再拖。受灾群众情绪激动,准备联名越级上访,所在社区调委会主动介入调解,安抚、劝说受灾群众,并多方反映问题,全面寻求协助,获得上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同年10月21日,泉州市政府专门召开协调会,责成北渠管理处在爆炸原因重新得到认定之前先期垫付5户民房、汽车损失补偿款。民房受损程度及赔偿价格由泉州市价格认证中心作出评估(认定全部损失为人民币19414元)。随后,北渠管理处迅速将补偿款项转入社区账户,由社区代收代付。社区依据评估报告确定各户受损情况进行分配补偿。该起群体性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2005年,全区建立8个街道、71个社区、31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经检查验收全部达到省一类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在15个调委会设立“人民调解庭”,为居民化解矛盾搭建说法解难平台。
  2007年,全区有调委会110个。其中,街道调委会8个,社区调委会71个,在500人以上企业建立调委会26个,工业区调委会5个,调委会成员661人,调解人员1939人。当年各级调委会排查矛盾纠纷668件,调处668件,调处成功657件,调处成功率98.35%。
  第四节 律师事务与法律援助
  一、律师事务
  (一)律师事务所
  1997年,丰泽区辖区有福建清源、竞天、福建理立3家律师事务所。
  2000年,清源律师事务所和竞天律师事务所先后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分别更名为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和福建致一律师事务所。
  2002年12月,福建理立律师事务所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2007年,3家律师事务所有律师39人。其中,执业律师25人,律师助理6人,兼职律师2人,实习律师6人。泉中律师事务所设法律顾问、刑事行政、民商经贸等3个业务部,有律师21人;致一律师事务所业务涉及民事、经济、刑事、行政等,有律师11人;理立律师事务所设法律顾问、刑事、民商经贸、房地产、涉外5个业务部,有律师7人。
  (二)法律业务
  1997年,各律师事务所承办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海事等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和涉及金融、房地产、商贸、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企业登记、承包、租赁、重组兼并、股权变更、资产清算以及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受聘担任各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外商投资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及公民常年法律顾问。
  1998年,泉州清源律师所被特约为泉州电视台《现在开庭》《法制连线》等栏目法律咨询和联动单位。
  2000年,律师事务所改制后,各事务所以综合性业务为主,逐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是年,泉州清源律师所与中国电信联合设立“泉中律师法律咨询热线”,义务提供法律咨询。
  2004年,各律师所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签订法律进社区协议书,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活动。各律师所还经常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邀请,作专题法律讲座。
  2007年,3家律师事务所受理法律案件1453件,其中泉中律师事务所受理500件,致一律师事务所受理650件,理立律师事务受理303件;受聘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130家,其中泉中律师事务所100家,致一律师事务所30家。业务总收入306.1万元。
  二、法律援助
  2001年2月,丰泽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为区司法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编制3人,主要负责协调、监督并组织实施辖区法律援助工作。同年11月,中心挂牌运作。
  2002年9月,丰泽区法律援助中心增编至6人。此后,为方便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建立街道法律援助站8个,残疾人、妇联、老年人、职工、军人等专业法律援助站5个,凤山等社区法律援助点5个。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建立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形成上下贯通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
  2005年,拓展法律援助渠道,保障弱势群体平等地享有司法保护权。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1件。
  2006年11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贾午光及有关省市领导到区法律援助中心检查,参观城东司法所法律援助站。贾午光对丰泽区法律援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年,组建丰泽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区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协调法律援助工作事项;区法律援助经费由每年6万元增加到8万元。同年,中心与区计生局共同签发丰泽区计划生育家庭法律援助卡。
  2007年4月,在全国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先进单位”。同年,区法律援助中心有执业律师2人,后勤辅助人员4人。中心与区总工会举办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证发放仪式,发放法律援助证近2万件。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5件。
  第五节 公证
  1997年,丰泽区公证处经省司法厅和泉州市政府批准成立,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公证员2人,职工1人。
  1998年,区公证处办结各类公证527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79件,经济类公证336件,涉台公证12件。
  2001年,为配合区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集中采购工作,办理政府采购招标公证,保证政府采购“阳光作业”。
  2004年,办理各类公证419件,其中民事类公证212件,经济类公证194件,涉台公证13件。
  2007年,区公证处办结各类公证510件,其中民事类公证308件、经济类公证196件,涉台公证6件。
  第六节 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
  一、安置帮教
  1997—1998年,区、镇(街道)两级均成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底登记、建档。此后,丰泽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一种非强制性引导、扶助、教育、管理。
  1999年,中央综治委、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丰泽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区安置帮教协调小组组织各镇(街道)安置帮教小组对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大排查大清理,把所有帮教对象重新造册,并录入电脑管理。同时,对每个回归人员重新落实“三帮一”(由街道干部、村(居)干部和有威望的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帮教力量,实施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就业指导和培训工作。
  2001年,成立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街道、社区也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帮教网络。同时,落实安置帮教管理制度和措施。每半年召开一次区帮教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月召开各司法所干部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安置帮教工作,释解人员实行电脑信息化管理,按照各大项目,将全区释解人员的基本情况输入电脑,建立档案信息库。
  2003年,各街道安置办对所管辖各类释解人员建立“一人一档”,社区居委会通过接茬帮教,走访监所,走访家庭等形式,加强与监所、对象家庭之间联系。对符合就业条件释解人员推荐到劳动部门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后安排工作。
  2007年,全区有刑释解教人员272人。其中,刑释230人,解教42人,重新犯罪1人,重新犯罪率0.3%。当年社会帮教率100%,就业安置率100%。
  二、社区矫正
  2006年3月,丰泽区被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确定为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区。区委、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由区公、检、法、司、民政、财政等18个相关单位组成的丰泽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相继下发《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若干规定》,开始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摸底、探索,在城东、泉秀2个街道开展试点工作。成立由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社区干部、服刑人员家属(近亲属)、社会志愿者等组成的社区服刑人员监督考察小组,与社区服刑人员谈话帮教,签订监护、帮教、公益劳动等协议。组织与会人员到区试点单位城东街道参观学习,全面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同年11月8日,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在丰泽区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副省长陈芸、省直机关及泉州、厦门、三明市有关领导150余人出席会议。其间,司法部以及省、市领导到城东、泉秀街道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对丰泽区的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是年12月27日,《泉州晚报》新闻调查——《56名犯人的社区矫正之路》一文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的肯定,并批示全省政法系统学习借鉴。
  2007年,丰泽区围绕建设“平安丰泽”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坚持“改革创新、以人为本、社会参与、维护稳定”原则,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做到“教育到位、感化到位、监管到位”,确保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展开。创建一个好的领导机制,推进试点工作有效运作。着眼建设社区矫正新机制,出台有关规定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发挥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区委、区政府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研究社区矫正工作,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全区初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委牵头协调,司法局组织实施,政法部门协作配合,街道司法所具体执行,监狱、劳教所派驻警察协助,成员单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托北峰敬老院、刺桐公园、丰泽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建立丰泽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各司法所也在所在街道相应成立1~5个公益劳动点,为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提供活动平台。坚持心理矫治和行为监管并举,在区司法局设立区心理矫正服务中心,在各司法所设立交心室,聘请高等院校、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监狱和律师事务所的心理学、犯罪心理学专家学者或业务骨干等10人组建区级社会志愿者队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制定针对性较强的矫正方案,为每名矫正对象建立由2名工作人员和3~5名志愿者组成监督帮教小组,全程负责矫正对象的监督、教育、管理。是年,丰泽区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6人,其中缓刑94人,监外执行3人,假释6人,被剥夺政治权利3人。绝大部分矫正对象表现良好,未出现漏管或重新犯罪现象。有36名社区矫正对象按期终止矫正回归社会。

知识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泉州市丰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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