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退休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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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908
颗粒名称: 第七节 退休干部管理
分类号: D632.2
页数: 2
页码: 330-33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安县自1989年开始实施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在退休办理方面严格执行规定的退休年龄和工作年限要求,不断完善退休制度。管理服务方面,县政府设立退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在乡镇和村居建立了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站和组。还制定了一系列福利政策,包括医疗卫生服务、文体娱乐、衣食住行等方面的优待退休干部的规定。此外,还规定了退休干部的活动经费提取标准,并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退休干部做出了相应的待遇安排。
关键词: 南安市 人事 退休干部管理

内容

一、退休办理
  1989—1993年,严格执行国家干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工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退休制度,全市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1053名,其中机关行政人员258名,事业人员363名、企业单位干部432名。
  1993年10月起,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995年1月起,执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党政机构改革期间工作人员提前退休问题的通知》,党政群机关干部男性年满55周岁或者连续工龄满30年、女性年满50周岁或连续工龄满25年,本人愿意,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一周年以上办理退休的人员,经报批准后,可上调一档职务工资,计入其本人退休费基数,从批准退休之月发给。是年,市政府出台《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干部退休住房修缮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干部退休住房修缮费标准调整为一般干部1500元,科级干部2000元,处级干部2500元: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退休时住房修缮费为1200元;夫妻双方都是干部、职工的,在退(离)休时按规定只享受一方最高标准的住房修缮费。
  1994—1998年,共办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单位干部退休手续1509名,其中干部1378名,职工131名。
  2001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工作人员退休制度,做到“五个一”,即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单位领导谈一次话,开一次欢送座谈会,发一块退休光荣匾,送一份纪念品。
  2004年起,规定干部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不再由本人提出申请或征求本人同意,直接由所在单位在到龄后一个月内办理退休报批手续,办理退休的次月起改发退休费。干部退休由原工作单位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费、房屋修缮费。
  1999—2008年,共办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单位干部退休手续941名,其中干部330名,职工572名,企业干部39名。
  二、退休干部管理服务
  1991年,县政府出台《关于南安县退休干部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成立县退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编制4名;全县22个乡(镇)均建立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站,由一名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分管,并配备一名专职管理干部;村(居)建立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组。同时,县政府出台《关于做好退休干部社会优待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在医疗卫生服务、文体娱乐、衣食住行等方面作出优待退休老干部的规定。
  1995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原任副科(局)级以上退休干部公务费问题的通知》,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原任副科级(局)以上的退休干部参观工农业生产和健康疗养的经费参照离休干部公务费标准执行,厅级干部每人每年1100元、处级干部每人每年800元、科(局)级干部每人每年600元。因故不能外出参观或健康疗养的,按标准提取50%的公务费作为健康补贴,发给个人;企业单位的原任副科(局)级以上退休干部经人事局、财政局审批后可参照此通知的规定标准执行。
  1996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调整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的通知》规定,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提取标准:地厅级(含享受厅级待遇)的干部每人每年120元,县处级(含享受处级待遇)的干部每人每年100元,科级以下干部每人每年80元,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活动经费按科、处级干部的标准提取;企业单位退休干部活动经费也按当年退休干部实际人数和相应标准由原单位提取上缴市人事局。是年,对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5月12日期间参加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退休后的生活待遇,比照同级别的离休干部的公务费、建房补助费、住房修缮费、健康休养费、交通费、高龄补贴费、护理费、医疗费、安家补助费的有关规定执行。这部分退休干部由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管理。是年,增发退休归侨补贴每人每月60元,全市审批158名。
  1999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国有和集体企业单位干部离退休手续的办理由各国投公司或企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单位负责的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即每人每年80元)不再上缴市人事局退干办,由各国投公司和主管部门及企业单位管理并作为对退休干部的慰问经费。
  2000—2008年,每年春节、重阳节,各单位组织慰问退休干部,市直各系统组织副科级以上退休干部参观南安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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