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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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90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
分类号: D035.2
页数: 3
页码: 319-3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的详细情况,其中包括了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关键词: 南安市 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

内容

一、机关工作人员录用
  1989年,通过考试,录用交通警察15名。1990年,推行人事制度改革,首次采用“报名考试、全面考核、择优选调”的办法,公开选调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名。同年,从农村村主干中公开招收干部23名。1991—1994年,考试考核录、聘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7名(其中,从聘用干部中录用干部77名)。1995年,成立南安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完成首批实施公务员制度和参照管理单位的初审,并通过泉州市检查验收。1996年,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暂行办法》及省纪委等4部门《关于加强首届考录国家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工作者监督的通知》,会同市委组织部开展南安市首届国家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工作者的考试录用工作,考试录用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的程序,实行全省“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评卷”,共录用70名国家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工作者。1997年,制定《南安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意见》《南安市中国共产党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办法》,全面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是年,转发有关实施公务员制度的配套文件。做好职位分类工作,抓好公务员过渡培训,共2340人参训,人员过渡基本完成;会同市委组织部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党的机关工作者,此次考录打破以往对身份的一些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居民报考,共考试录用38名公务员和15名党群机关工作人员。1998年3月,制定实施《关于国家公务员过渡和参照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年,公务员过渡全部完成。
  1998—2005年,全市共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党的机关工作者351名。
  2006年1月,成立南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南安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公务员登记等相关文件。是年,公开考录公务员38名。其中公安巡警27名,检察院书记员4名,法院书记员7名。2006年、2007年全市共进行公务员登记2692名。2007—2008年,全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28名。2008年,经过前期调查摸底、汇总和资格条件审查,经市政府同意后向上级报送30个事业单位申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
  1989年,经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21名乡(镇)农机、农税人员和21名乡(镇)水利合同制工人。1990—1995年,先后从农村村主干、单位工人、委培生中考试、考核录(聘)用事业单位干部209名。1996年,在统配生和委培生中公开招考37名事业单位干部和74名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服务所人员。1997年,推行以聘用制度、职员制度为重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提出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办法。在九六届委培生中用考试办法选拔20人充实教师队伍,公开招聘药检所、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计16名。1998年起,从严控制事业单位从企业单位调入人员。
  2000年,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改革,实行聘用单位与受聘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2001—2005年,先后组织6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共招考工作人员228名。
  2003年,贯彻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意见》,与700多名(含教育系统)新进入事业单位的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至2006年,全市365个事业单位18368人完成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工作,占事业单位总人数的98.7%。2006—2008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22名(其中卫生系统666名)。
  三、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1989—2002年,军队营、连、排级转业干部全部安排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共接收安置167名,其中1989—1993年接收安置59名,1994—1998年接收安置64名,1999—2002年接收安置44名。
  2003年开始,军转干部的安置采取指令性分配与军转干部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办法。是年,对1994年以来工人身份的军转干部家属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助安置。
  四、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1989—1997年,国家对计划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统一分配。
  1989年,全县共接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181名,除5名毕业生安排在机关当打字员外,其余176人全部到基层单位工作。1990年,共接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115名,其中安排5名毕业生在县直机关工作,其余110名均安排到专业对口或基本对口的基层工作。
  1991—1994年,共接收分配毕业生632名,主要分配到乡(镇)等基层单位。其中:1991年29名大、
  中专毕业生应聘到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工作,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1992年为三资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引进推荐人才42人名;1993年,安排4名大中专毕业生到三资企业,推荐计划内自费大中专毕业生15人到企业工作。1995—1997年,共接收统配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842名,其中推荐100多名毕业生到非国有企业就业,选派150多名非师范类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1995年,举行首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洽谈会,达成就业意向156名。1996年,统配生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鼓励一定范围内通过人才市场,采取“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落实接收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1996、1997届毕业生下乡协助计生工作一年。
  1998年,对国家计划招收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协议就业或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原则上不再给用人单位直接下达接收毕业生计划,开始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安排就业。1999年,根据省有关部门规定,取消派遣报到分配方式,发放就业通知和待就业证明,逐步实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与人才市场接轨。2000年,继续完善以双向选择、市场调节供求、人才中心提供服务、政府宏观调控的非师范类普通毕业生就业体制,采取优先推荐和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安置1999年105名非师范类毕业生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是年,根据《南安市2000年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采取考试的办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名;采取优先推荐、竞争上岗和向社会公告的做法,给予54名符合有关政策的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照顾科级干部独生子女就业11名。1999—2001年,接收3批选拔生共23人到农村基层工作。2001—2002年,对本科以上毕业生采取考核优先推荐、对大专以下毕业生采取考试考核竞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就业安置,共有238名毕业生通过符合有关政策安排和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135名毕业生通过竞争上岗考试考核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
  2003年起,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人才市场登记就业、到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2003年,500多名毕业生到人才市场登记就业,到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50多名。同时,对新进入事业单位的700多名毕业生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2003—2005年,根据南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共有143名毕业生符合政策安排在事业单位工作。2007年,为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提升村干部队伍素质,开始实施“村村社社大学生”计划。2007—2008年,通过考试招聘村(居、社区)专职社会工作者110名;接收9名“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开展服务工作。2008年,接收福建省选聘到村(居、社区)任专职社会工作者的优秀高校毕业生10名。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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