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其他民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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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888
颗粒名称: 第八节 其他民政事务
分类号: D632.9
页数: 4
页码: 302-3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安市其他民政事务的详细情况,其中包括了婚姻登记管理、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地名管理及勘界工作、老年人工作。
关键词: 南安市 民政 事务

内容

一、婚姻登记管理
  1989—2003年,南安市居民国内婚姻登记由市(县)民政局及市(县)民政局委托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由市(县)民政局办理,其间,共办理涉港、澳、台、侨结婚登记2741对,离婚登记13对。2003年9月,设立南安市婚姻登记处。
  2003年10月起,在溪美、柳城、美林街道试行婚姻登记到南安市婚姻登记处办理;贯彻实施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涉外婚姻登记收归到泉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2004年1月1日起,南安市居民国内婚姻登记统一到南安市婚姻登记处办理。
  1989—2008年,市(县)民政局办理国内结婚登记71225对,离婚登记3524对。
  二、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
  1999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9〕34号)精神,开展全市社团重新登记及气功类社团专项清理整顿。2000年,按照民政部制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全市16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2001年,开展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复查登记,共登记11家,其中民政类1家,科技类4家,劳动类6家。2006年,新登记成立社团8家和民办非企业单位10家,变更登记社团6家。
  1999—2008年,全市依法登记的社团共125家,其中1999年前成立61家、2001年成立4家、2002年成立4家、2003年成立7家、2004年成立5家、2005年成立8家、2006年成立8家、2007年成立11家、2008年成立17家。
  2008年,全市依法登记的社团12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8家。
  三、地名管理及勘界工作
  (一)地名管理
  1995年,完成城区地名整顿,城区内设置门牌8610块,设置街、路、巷地名88条。
  至1999年,在市区设置门牌8950块、街路牌88块、巷牌170块,基本实现市区地名标志标准化与规范化。
  2003年,市政府理顺全市地名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全市街路巷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由民政部门管理,门牌设置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当年,完成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标准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共设置市区标准地名标志168块(其中路牌83块、街牌31块、巷牌54块);设置乡(镇、街道)区标准地名标志146块;设置村(居、社区)牌324座。2006年,全市新设置地名标志牌95座,其中水头镇40座、官桥镇55座。
  2008年,建立南安市地名数据库,共采集并录入数据库地名信息资料1万多条,其中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的地名信息资料443条,街、路、巷及公路的地名信息资料321条,企事业单位及党政机关的地名信息资料7575条,有关山峰、水库、水渠、桥梁、河流的地名信息资料734条,居民点信息记录3428条,名胜古迹、碑台亭塔及体育场的地名信息107条,农、林、牧、渔区及海域(包括海湾、岛屿、海岛)的地名信息资料66条。
  (二)界线管理
  1996年11月,南安市首次全面勘界工作启动。
  1999年,与安溪县92.1千米边界线一次性贯通,创造全省一次性贯通近百千米界线的记录;完成与永春县边界80.4千米勘定、埋桩工作;与同安区85.2千米边界线,贯通81.4千米,完成率95.5%。
  2000年,与毗邻市(县、区)联合踏勘,勘定7条界线、6个三交点和2个南止点,勘定界线404.5千米,贯通率达99%以上。其中南安—鲤城线经省政府批复,成为泉州市首条正式勘定的法定线;南安—晋江、南安—丰泽线勘界成果资料通过验收并上报省政府审批;南安—永春线签订边界协议书;南安—仙游、南安—洛江、南安—安溪线基本完成埋桩测绘工作;南安—同安线85.2千米线已勘定81.4千米,其中3.8千米界线即云顶山地段、前坂—莲河地段,因双方争议较大,尚未勘定,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待省政府作出裁决。
  2001年,勘定久拖未决的南安—同安线,并做好南安—安溪、南安—永春线的扫尾工作。至年底,南安市8条线、7个三交点、2个南止点的县界勘定任务全部完成,至此,南安没有全面法定县级陆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历史终结。当年,开始以丰州镇、眉山乡为试点进行乡(镇)级界线勘界工作。
  2001年6月至2004年7月,全市共勘定乡(镇)级界线50条总长479.8千米。
  2003年,印发新版南安市行政区划图。
  2006年,完成南安与厦门同安、翔安的界线联检和南安—翔安线前坂—莲河段界线调整、勘界协议书签订和联检材料上报工作,并按期完成50条乡(镇、街道)级界线(总长479.8千米)的联检工作。
  四、老年人工作
  1990年10月,县委决定成立南安县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1991年11月,创办南安县老年大学,首届学员70多人。1992年7月,由驻军某部与梅山镇政府联合创办的梅山敬老院落成,首批10名孤寡老人搬进敬老院。1993年7月,成立南安县老年人福利基金会。1997年,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对老年人实行优惠、优先、优待社会服务的通知》,对持有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实行优惠、优先、优待的“三优”系列服务:各医院、防疫站、保健站、卫生院等,对老年人看病实行挂号、就诊、化验、检查、取药、住院、交款等优先服务;离休干部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就医住院,免费随带一位陪护人员;公园、风景区(点)、名胜古迹、纪念馆等游览单位凭证免费参观游览;各级文化系统举办的文物、美术、书法、绘画、摄影等展览,凭证享受免费参观;观看各种文
  艺会演,调演等凭证半价优惠;在市区乘坐公共汽车享受半价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保障法》第三十七条:“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之规定,全市离退休人员和农村老年人享受免征教育附加费等优惠政策。
  1998年,从市人口基金拨28万元作为1997、1998年市老年人福利基金会积累金。当年,在各界热心人士的支持下,基金额扩大至66万元。9月,南安市财政局、南安市老龄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南老龄〔1998〕3号文件,决定由市财政给每位百岁老人每月发放100元的生活补贴金。是年,全市成立各级老年人协会376个,敬老院7所,老年大学(老年学校)22所,老年基金会37个,各老年人福利基金会累计金额600多万元。溪美镇溪美村和金街村、水头镇水头村、码头镇枫树村、美林镇美林村等22个村实行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每月发放20元至100元补贴金。1999年8月,成立南安市老年教育委员会。10月,全市第一座乡(镇)老年人活动中心——诗山镇老人活动中心竣工。同月,南安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奠基,活动中心坐落于市区西面的寨仔山,占地面积15667平方米,建筑面积8094平方米。是年,原南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南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原来的群团组织转变为市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
  2000年,组织慰问21名百岁寿星和200余名敬老院的孤寡老人,在市区成功大厦前为老年人义诊及提供法律咨询。2001年,新办村级老年学校26所,全市有村级老年学校286所,办校率达69.1%。是年,市老龄委组织300多名老年人到首都北京参加支持申奥活动。2003年,筹集资金20万元筹建7个“星光老年之家”。2006年,全市“五老”人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向62名特困“五老”人员发放每人1000元的特困补助金,向236名80岁以上“五老”人员发放每人500元的高龄补助金,下拨17万元补助10户无房或居住危房且无依无靠的特困“五老”人员。2007年9月,市政府制定《南安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南安市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008年,全市共有老年人口153648名,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0.3%。全市有村级老年人协会408个,老年人活动中心(站、室)406个,老年大学(学校)395所,老年大学学员近3.4万人。五、三峡移民
  2002年8月27日,首批迁居南安市的三峡库区移民18户80人到水头康龙农场安家。
  2004年8月10日,第二批迁居南安的三峡库区移民7户20人在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安家,6户20人在康美镇梅元村安家。六、殡葬改革与管理
  1996年,全市村(居)委会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实行丧事简办,并大力倡导实施火葬。九都镇政府作出《关于开展厚养薄葬移风易俗活动的决定》,制定“定点申建坟墓”和“丧事简办”两个制度,在全镇推行。官桥镇官桥村建成3座“安息堂”。
  1997年,全市迁移或深埋乱建坟墓1200多座。是年,市政府与嘉利思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合资成立南安市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南安殡仪馆和梅岭陵园,殡仪馆与陵园位于官桥镇岭兜村梅花岭,共占地19.697万平方米,其中殡仪馆占地面积5.33万平方米,梅岭陵园占地面积6.07万平方米。
  1998年3月,设立南安市殡葬管理所。1999年7月31日,发出《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殡葬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政(1999〕文406号),规定1999年9月1日零时起在第一批实行火葬的范围和区域内实施火葬。第一批实施火葬的范围和区域为:南安市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遗体;市区、镇(乡)址所在的村(居委会)去世居民。霞美镇、向阳乡根据本乡(镇)
  的实际决定全境实行遗体火化。第一批火化区覆盖人口50万左右,至年底全市火化遗体955具,火化率达100%。8月,成立南安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设立南安市殡葬改革执法队。各乡(镇、街道)成立殡葬管理站,各村(居)委会设立联络员。
  2000年3月,市民政局与上海汉贝装饰有限公司签订《南安市殡仪馆租赁经营协议书》,正式组建南安市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将南安市殡仪馆租赁给上海汉贝装饰有限公司经营。6月,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规范乡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的通知》,规范农村公益性骨灰堂的建设。
  2001年1月19日,市殡仪馆开始运营。是年5月,南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南安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决定从2001年7月15日零时起在南安全境实行遗体火化。8月,成立南安市治理乱建坟墓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下发《关于治理乱建坟墓的工作意见》。是年,遗体火化率100%。
  2002年,先后治理整顿3个行政村乱建殡葬设施和乱收涉殡葬费用行为。2002年8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治理骨灰“二重葬”的工作意见》,开展治理骨灰“二重葬”现象,以进一步巩固提高殡葬改革成果。
  2003年3月,市政府下发《关于减免五保户等有关对象殡葬费用的通知》,减免“五保户”、“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的殡葬费用。是年底,梅岭陵园第一期工程完工。
  2004年,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全市公益性骨灰堂统一使用骨灰安放证的通知》,规范公益性骨灰堂骨灰管理。
  2005年,修订《南安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签订《关于南安市殡仪馆租赁经营协议书》的补充协议,新建村(社区)骨灰堂40多座。
  2002—2008年,遗体火化率均达100%。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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