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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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81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631
页数: 3
页码: 241-243
摘要: 本文介绍了南安市公安局及其直属机构和基层机构的沿革历史和机构设置。
关键词: 南安市 公安 机构

内容

一、市公安局
  1989年,南安县公安局内设秘书科(含信访室)、政工科、政保科、刑侦科、治安科、保卫科、行政科、户政科、预审科、消防科、出入境管理科、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等12个科室。
  1991年8月,设立法制科;11月,设立经济侦查科(简称经侦科)。1992年1月,设立南安县林业公安科;6月,县林业公安科改称县公安局林业公安科。1993年3月,设立指挥中心,隶属秘书科管理;12月,秘书科改称办公室。1994年6月,刑侦科改称刑事警察大队(简称刑警大队),并确定为副科级机构;7月,撤销经侦科,其职能划归刑警大队。1995年3月,消防科改称消防大队,升格为正营级单位。1997年8月,撤销林业公安科,设立南安市公安局林业分局,为副科级单位;10月,设立警务督察中队(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1998年6月,撤销预审科,原预审科职能交由刑警大队承担,实行侦审合一。1999年4月,办公室对外加挂计算机管理监察科牌子。2000年8月,原隶属办公室的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从办公室析出,独立设置。
  2002年1月,政工科、办公室、政保科、治安科等科室确定为副科级机构。6月,政工科、警务督察中队、行政科、政保科、计算机监察科、治安科分别改称政治处、警务督察队、装备财务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简称国保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简称网安科)、治安大队。
  2003年3月,撤销保卫科,原保卫科的文化保卫职能划归国保大队,经济保卫职能划归治安大队。2005年10月,市公安局纪检、监察、警务督察等内设机构实行合署办公。
  至2008年12月,市公安局内设指挥中心、办公室、政治处、警务督察队、装备财务科、法制科、网安科、出入境管理科、户政科等9个机关科室;直辖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巡防大队、交警大队等7个直属大队;管辖市拘留所、市看守所2个监所;下辖溪美、柳城、美林、省新、仑苍、东田、英都、翔云、金淘、诗山、码头、蓬华、眉山、九都、向阳、梅山、罗东、乐峰、洪濑、洪梅、
  康美、丰州、霞美、官桥、水头、石井等26个派出所和武警中队、边防大队、消防大队等3个现役部队及森林分局。全市公安编制(不含武警现役部队和森林分局)共819名,事业编制25名。在职人数808名(实际警力767人、职工41名),占全市常住人口的5.15%■■。
  二、直属机构
  森林分局 1997年8月,撤销林业公安科,设立南安市公安局林业分局,列入市公安局序列,为副科级单位,编制7名,实有5名。
  1999年3月,市公安局林业分局改称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其机构规格和隶属关系没变。2004年10月,森林公安派出所人员编制统一转为森林公安专项编制,同时,撤销森林公安派出所的事业编制。
  至2008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内设梅山森林派出所、官桥森林派出所,编制17名,实有14名。
  武警消防大队 1989年,县公安局消防科隶属南安县公安局与泉州市武警支队双重领导,现役编制,正连级建制。1995年3月,市公安局消防科改称南安市公安局武警消防大队(简称市消防大队),升格为正营级建制,共有现役官兵30名;原消防中队改称消防大队一中队。2001年,消防大队二中队在水头成立。2006年4月,消防大队军政主官高配副团级职务,机构隶属关系不变。
  至2008年,市消防大队共有现役官兵与合同制消防队员75名。
  武警中队 1989年,武警泉州市支队南安市中队(简称市武警中队)隶属南安市公安局与泉州市武警支队双重领导,现役编制,正连级建制。至2008年,市武警中队机构规格及隶属关系不变
  武警边防大队 1988年,组建武警南安县边防大队(简称县边防大队),隶属南安县公安局与泉州市武警边防支队双重领导,现役编制,正营级建制。下辖石井、溪东边防派出所,编制38名。1989年,县边防大队升格为副团级建制,隶属关系不变。
  2008年2月,市边防大队水头工作站改称“南安市公安局边防大队海联派出所”。至同年12月,市边防大队下辖石井、溪东、海联等3个边防派出所。
  交通警察大队 1987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简称县交警大队)成立。1991年1月,县交警大队为副科级建制,隶属泉州市交通警察支队与县公安局双重领导,内设行政股、车管股、交管股,实有人员26名。
  2005年4月,调整公安机关交通警察管理体制,市交警大队归属南安市公安局管理,机构规格没变。
  2008年底,市交警大队内设办公室、车辆管理股、驾驶员管理股、交通管理股、宣传教育股;下设直属一中队、直属二中队、仑苍中队、诗山中队、梅山中队、洪濑中队、霞美中队、官桥中队、水头中队、石井中队等10个中队;人员编制122名,实有人员128名。
  刑事侦查大队 1994年6月,市公安局刑侦科改称刑事警察大队(简称刑警大队),为副科级机构。内设刑事信息基础科、刑事技术科、秘书科等3个科室和一中队(严重犯罪侦查中队)、二中队(经济罪案侦查中队)、三中队(缉毒中队);7月,撤销经济侦查科,其职能划归刑警大队。1996年4月,设立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12月,设立24小时值日侦缉队(2000年8月撤销)。1997年4月,设立溪美、水头、诗山、洪濑等4个刑警中队。1998年6月,承担撤销的原预审科职能。1999年8月,设立机动车犯罪侦查中队。2000年9月,撤销经济罪案侦查中队,其职能划入新成立的经侦大队。2002年6月,改称刑事侦查大队(简称刑侦大队)。2008年,实有人员85名。
  治安大队 2002年1月,市公安局治安科确定为副科级机构。6月,改称治安大队。2003年3月,撤销保卫科,其经济保卫职能划归治安大队。2008年,实有人员35名。
  巡逻防暴大队 1993年8月,设立南安县公安局治安巡逻大队;11月,治安巡逻大队改称巡逻警
  察大队(简称巡警大队)。1995年10月,确定为副科级机构。1996年4月,内设一、二、三中队和机动巡逻中队。2002年6月,改称巡逻防暴大队(简称巡防大队)。2008年,实有人员32人。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2000年9月,撤销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经济罪案侦查中队,设立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简称经侦大队),为副科级机构。内设综合科、金融犯罪侦查中队、涉税犯罪侦查中队、公司企业犯罪侦查中队、扰乱市场秩序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中队。2008年,实有人员20人。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2002年1月,市公安局政保科确定为副科级机构。6月,改称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简称国保大队),内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及秘书科。2003年3月,原保卫科的文化保卫职能划归国保大队。2008年,实有人员13名。
  禁毒大队2003年4月,撤销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缉毒中队,设立禁毒大队,为副科级机构。内设秘书科、吗啡类毒品侦查中队、苯丙胺类毒品侦查中队、禁吸禁种毒品中队。2008年,实有人员10名。
  拘留所2002年4月,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由市公安局机关大院迁建至南山公园北侧。2006年8月,改称南安市拘留所。2008年,实有人员12名。
  看守所1992年7月,县看守所由县公安局机关大院迁至市区柑仔山。2008年,实有人员42名。
  、基层机构
  1989年1月,设立南安县公安局洪濑公安分局,为副科级机构。是年,全县有溪美、美林、仑苍、东田、英都、康美、诗山、码头、金淘、蓬华、梅山、罗东、丰州、洪梅、官桥、水头、石井等17个派出所。
  1990年4月,九都、向阳、眉山、翔云等4个派出所相继设立。1991年12月,水头派出所升格改称南安县公安局水头分局,为副科级机构。1999年5月,设立柳城、省新派出所。2000年2月,设立乐峰、霞美派出所。
  2005年3月,水头分局、洪分局分别改称水头派出所、洪濑派出所。2007年11月,全市26个基层派出所均确定为副科级机构。
  至2008年12月,市公安局下辖溪美、柳城、美林、省新、仑苍、东田、英都、翔云、金淘、诗山、码头、蓬华、眉山、九都、向阳、梅山、罗东、乐峰、洪濑、洪梅、康美、丰州、霞美、官桥、水头、石井等26个派出所。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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