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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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71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机构
分类号: D625.57
页数: 4
页码: 174-177
摘要: 本章记述了南安市人民政府机构的详细情况,其中包括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乡人民政府。
关键词: 南安市 人民政府 机构

内容

第一节 领导机构
  第十、第十一届市(县)政府任期三年,分别是1987年6月—1991年1月、1991年1月—1994年1月;第十二、第十三届市政府任期五年,分别是1994年1月—1999年1月、1999年1月—2004年1月;第十四届市政府任期三年,为2004年1月—2006年12月;第十五届市政府任期五年,由2006年12月起。
  第二节 工作机构
  1989年,南安县政府设置37个工作机构:政府办、计委、经委、体改委、科委、编委、劳动局、人事局、建委、财政局、公安局、安全局、司法局、民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物委、工商局、税务局、土管局、交通局、二轻局、财委、粮食局、乡镇企业局、农委、林业局、水利水电局、农业局、水产局、外经委、文化局、教育局、计生委、体委、侨务办、档案局。
  1990年3月,成立南安县广播电视局。同月,南安县信访办升格为南安县信访局。8月,成立南安县环境保护局。1991年1月,成立南安县老龄工作委员会。3月,南安县农委改称为中共南安县委农村工作部(简称县委农工部),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6月,成立南安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县外事办),同县侨务办公室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7月,设立南安县宗教事务局,归政府系列。1993年4月,县监察局与县纪委合署办公。
  1994年3月,市政府设45个工作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市人事局(市编制办与其合署办公)、土地管理局、民政局、审计局、档案局、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环境保护局、监察局(与纪委机关合署办公,不计入政府机构数)、信访局、宗教局、侨务办、科委、外经委、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计委、物价委、统计局、劳动局、建委、农委、水利水电局、农业局、林业局、乡镇企业管理局、水产局、经济作物局、财政局、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粮食局、供销合作总社、商业局、经委、交通局、二轻局、教育局、体委、计生委、卫生局、广播电视局、文化局。
  1996年5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市政府设30个工作机构:市政府办公室、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与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建设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安局、国家安全局、监察局(与纪委机关合署办公,不计入政府机构数)、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劳动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水电局、林业局、粮食局、文化体育局、卫生局、审计局、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土地管理局、环境保护局、技术监督局、乡镇企业局、侨务办公室;2个委、办管理机构:信访局(副科级),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物价局(副科级),由计划与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1个议事协调机构:打击走私办公室。
  1997年,成立南安市旅游局。同年4月,全省华侨农场领导体制改革,雪峰华侨农场由原省侨办主管改为南安市政府管辖。
  2002年5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市政府设28个工作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发展计划局、经济贸易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交通局、民政局、农业与海洋局、林业局、水利局、粮食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文化体育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外事侨务办公室、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监察局(与纪委机关合署办公,不计入政府机构数);1个部门管理机构:物价局由发展计划局管理,为副科级机构;2个议事协调办事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
  2005年12月,市政府设29个工作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设在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交通局(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设在交通局)、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农业与海洋局、林业局、水利局、粮食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文化体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外事侨务办公室、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局、监察局(与纪委机关合署,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1个部门管理机构:物价局(副科级),由发展和改革局管理;2个议事协调办事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
  2006年,设立南安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的正科级机构。
  第三节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989年1月,南安县政府下辖溪美镇、美林镇、仑苍镇、英都镇、金淘镇、诗山镇、码头镇、罗东镇、梅山镇、洪濑镇、康美镇、丰州镇、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及东田乡、翔云乡、眉山乡、蓬华乡、向阳乡、九都乡、洪梅乡等22个乡(镇)人民政府。
  1992年2月,东田、翔云、蓬华、九都、洪梅5个乡改为镇建制。
  1997年6月,原雪峰华侨农场改设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
  1999年1月,撤销溪美镇建制,设立溪美街道办事处、柳城街道办事处;撤销美林镇建制,设立美林街道办事处和省新镇。
  1999年5月,撤销丰州镇建制,设立丰州、霞美镇;撤销罗东镇建制,设立罗东镇、乐峰镇。
  至2008年12月,南安市政府下辖21个镇人民政府、2个乡人民政府、3个街道办事处及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
  21个镇:省新镇、东田镇、仑苍镇、英都镇、翔云镇、金淘镇、诗山镇、蓬华镇、码头镇、梅山镇、九都镇、罗东镇、乐峰镇、洪濑镇、洪梅镇、康美镇、丰州镇、霞美镇、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
  2个乡:眉山乡、向阳乡
  3个街道:溪美街道、柳城街道、美林街道
  1个经济开发区: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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